教学楼、综合楼、办公楼等外墙局部维修工程中标结果公示(仪征市仪化第一小学2023)


YZZN-202303仪征市仪化第一小学教学楼、综合楼、办公楼等外墙局部维修工程
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YZZN-202303
二、项目名称:仪征市仪化第一小学教学楼、综合楼、办公楼等外墙局部维修工程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鸿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仪征市真州镇真州西路3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5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仪征市仪化第一小学教学楼、综合楼、办公楼等外墙局部维修工程 施工范围:仪征市仪化第一小学教学楼、综合楼、办公楼等外墙局部维修工程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08月25日前完成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并结验收合格项目经理:高德山 执业证书编号:苏232191910007

五、评审专家名单:钟爱军、朱林洲、吴义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仪征市仪化第一小学  
地 址: 仪征市仪化环南路61号
联系 方式:15952528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扬州中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仪征市大庆南路112-3号 
联系 方式: 0514-83290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束彪
电  话: 15895757494
十、附件

仪征市仪化第一小学教学楼、综合楼、办公楼等外墙局部维修工程采购文件.doc
仪征市仪化第一小学教学楼、综合楼、办公楼等外墙局部维修工程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那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00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位证市位化第一小学(应名称的这征市位化第一小学教学楼,综合标、办公接等外最局部维性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陆工单位全部为符合应巢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里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若订分包意向助议的中小专业)的具体情如下1.(标的名称)快证市位化第一小学数学楼,合办公等外墙部维精工程属于(建筑业)(该行业数别不可性改);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高德文化传装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1628.17万元,资产总额为941.87万元属于工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诚于(采购文件中明惠的所居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摄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购,不存在控段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在在与大壹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业责,如有是跟,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不阅新在理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部增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写的活成立企叫不填根2.供应商如不提其此声明函,价络格不性相应扣除,3、立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丰标后将要示4.供应高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查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品)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解材料谋重中标,对相关时地商自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住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在晶的,不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时4.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全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聘服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企业的负责人为有一人的情型。5.(政历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林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融外采购金部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有一季年年内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设收随法愿餐,情节,由工店面管理局长员销营业构成的,依法追充副事责任。全名祥(用:2023年月额款换编号:YZZN-202303仪征市仪化第一小学教学楼、综合楼、办公楼等外墙局部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扬州中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07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3第二章磋商须知7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9第四章项目需求49第五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52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57第一章扬州中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仪征市仪化第一小学教学楼、综合楼、办公楼等外墙局部维修工程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受仪征市仪化第一小学的委托,扬州中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仪征市仪化第一小学教学楼、综合楼、办公楼等外墙局部维修工程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仪征市仪化第一小学教学楼、综合楼、办公楼等外墙局部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仪征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ZZN-2023032.项目名称:仪征市仪化第一小学教学楼、综合楼、办公楼等外墙局部维修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60万元(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59.9761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5.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08月25日前完成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并且验收合格。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的彩色原件扫描件: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3.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3.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在职员工,正常缴纳社保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职工社保证明,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3.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无在手或在建工程(投标人在选择同一项目经理参与同期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情况下应着重考虑)(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格式自拟)。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采购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地址: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210/12fa914cfdb7460f9f0de813012e6af7.shtml。(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46.html。(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报名详情”五、开启1.时间:2023年08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仪征市仪化第一小学地址:仪征市仪化环南路61号联系人:夏主任联系方式:1595252818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扬州中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仪征市大庆南路112-3号五楼联系人:束彪联系方式:15895757494九、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及其他相关政策1、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十、其他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514-82981746。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5.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仪征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7.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8.各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9.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第二章磋商须知1、采购方式1.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YZZN-202303号项目。2、供应商2.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合格的供应商2.2.1满足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2.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参加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扬州中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类(服务类)的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不满叁仟元按叁仟元计取)。4.2.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4.2.2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4.2.3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磋商报价中单列,包含在磋商总价中,由成交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银行:开户名称:扬州中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帐号:4650754032094.3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2020】40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采购文件构成6.1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6.1.1采购公告6.1.2磋商须知6.1.3合同条款及格式6.1.4项目需求6.1.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1.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响应;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响应。6.3采购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6.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采购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8、采购文件的修改8.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仪征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9、采购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采购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0、响应文件构成10.1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0.1.1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10.1.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10.1.3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10.1.4磋商响应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10.1.5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10.1.6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10.1.7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0.2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在相应的响应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11、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5证明供应商所提供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2、磋商响应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服务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2.3其它费用处理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磋商服务说明13.1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3.3详细阐述所投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4.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提供供应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响应有效期16.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本采购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响应文件的递交17.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7.2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7.3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4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17.5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17.6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18、磋商响应截止日期18.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8.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延长磋商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响应文件的拒收19.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响应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谈判。20.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0.4在磋商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21、磋商2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磋商活动。21.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涉及到的响应文件解密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磋商小组22.1磋商开始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有效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3.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3.3在评审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3.4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磋商的澄清24.1评审期间,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电子函件形式提交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2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25.1.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5.4供应商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26.1磋商程序2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电子函件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26.1.2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6.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加盖电子签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6.2评审方法和标准2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6.2.2评审标准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27、无效响应及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27.1无效响应条款27.1.1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27.1.2供应商未成功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27.1.3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5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7.1.7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27.1.8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27.2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27.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除本磋商文件第2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2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8.2采购人应根据磋商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件确定成交供应商。28.3代理机构将在“仪征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4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5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采购文件第一章。29.6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9.7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29.8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8.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8.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8.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8.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8.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9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10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成交通知书30.l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0.2成交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苏采云)”成交通知书下载模块中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30.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合同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签订,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或服务及其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31.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2、其他32.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发包人(全称):仪征市仪化第一小学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仪征市仪化第一小学教学楼、综合楼、办公楼等外墙局部维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仪征市仪化第一小学教学楼、综合楼、办公楼等外墙局部维修工程2.工程地点:仪征市仪化第一小学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5.工程内容:对学校内现有部分教学楼、综合楼、办公楼等部分外墙空鼓瓷砖进行铲除,改做真石漆。6.工程承包范围:仪征市仪化第一小学教学楼、综合楼、办公楼等外墙局部维修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所有施工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江苏省仪征市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承包人各执贰份,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仪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与部门资产管理科)各执壹份。发包人:承包人: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见证方:扬州中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见证人: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7—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279号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及扬州地区现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施工中的工序验收、分部项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等按现行的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材料检验、试验按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执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项目管理部成员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组织网络)、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已完成工程量月报表、竣工图、竣工结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三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二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或电子文档;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开工前一天。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6.5条。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三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10.1条。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10.2条和1.10.3条。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到达施工现场最近建筑物沿边50米处。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11.1条。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11.1条。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11.2条。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11.2条。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13条。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固定单价合同,按实结算(结算方式见本合同结算条款)。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证、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三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2.4.2条。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竣工图纸》、所有评价和验收资料、工程质量保修书等。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叁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交付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3.1(9)条,提供完符合SH/T3503要求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作为承包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工程施工现场进度、质量、安全工作,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等经济利益事项行使签字权,根据承包人授权对本工程合同的全面履行。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该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每周至少5天,每天至少7小时在现场组织施工。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与发包人无关。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该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每周至少5天,每天至少7小时在现场组织施工,并接受发包人的现场考勤制度,有事离开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同意,若未经发包人或监理认可不在工地现场,发包人将处以每天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从到期的工程款中扣除。若项目经理累计擅自脱岗达7天,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资信更高的项目经理,所有项目经理累计擅自脱岗达3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同时报相应的建设主管部门处理。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同时报相应的建设主管部门处理。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及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在发包人、监理人看来行为不轨或在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项目经理及发包人、监理人认为其在现场出现是不适宜的项目经理。无发包人的批准,被要求撤换的项目经理不得重新进入现场工作。所更换的人员的资质等级及所完成工程业绩等不得低于原通过资格审查的相应条件,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同时报相应的建设主管部门处理。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正式签订合同前。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及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在发包人、监理人看来行为不轨或在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及发包人、监理人认为其在现场出现是不适宜的人员。被要求撤换的人员应从速替换,无发包人的批准不得重新进入现场工作。所更换的人员的资质等级及所完成工程业绩等不得低于原通过资格审查的相应条件,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每一人次处罚2-10万元;必要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同时报相应的建设主管部门处理。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3.2.4条。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同时报相应的建设主管部门处理。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委派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和质检员等现场工程管理人员,应符合相关规定,工程全体管理人员应全身心投入本工程工作。未经发包人批准,严禁脱岗或离岗,如有发生,每次罚款50元/人/次,每天罚款100元/人/天,连续3天或一个月累计5天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人员,必要时可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所有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3.5.4条。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3.6条。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4.1。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发包人委托给监理人的职权: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建议权;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施工进度、施工现场安全的检查、监督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工程款支付的审核权;结算工程量的审核权,具体详见发包人与监理人合同,但工程变更、经济签证、工期延误、暂定价材料验收批准等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职权。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4.4条;(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5.3条。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5.3条。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承包人对现场作业和施工安全承担全部责任,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2)承包人应采取控制措施使施工现场达到市环保和政府其它部门对建筑工地的要求,避免伤害或妨碍公众及周围环境。如因妨碍或伤害造成的行政处罚等其它赔偿均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人负责现场保卫和管理;(4)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随时接受行业、监理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并针对该工程特点,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承担施工中的全部安全责任及费用(包括承包人和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第三方安全事故);(5)若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与发包人无关。承包人应按规定立即报告、及时组织善后处理;(6)如因本工程设计复杂,技术难度高,存在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需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承包人应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可行的并能通过专家论证的安全措施方案及相关措施费用,相关措施费用将不再调整。承包人应严格履行发包人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的各项管理要求,遵守发包人有关HSE各项管理规定及要求。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6.1.5条。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6.1.6条。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通用合同条款》7.1.1条。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7.1.2条。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五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三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三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三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三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三天。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3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发包人应于最迟第7.3.2项(开工通知)开工日期前7天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提交承包人;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承包人自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负担。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7.5.1条。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处以壹仟元罚款。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合同价的5%。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7.6条。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无。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根据国家规范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工程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偏差、招标人要求的合同承包范围以外的内容。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0.4.1条。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也没有类似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工程变更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中仪征信息价(仪征信息价没有的,可参照扬州;信息价都没有的可参照厂商平均价,厂商价再没有的市场询价)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标底价)*100%,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中缺项的,按发包人、承包人、监理方、跟踪审计共同询价、认价的方式,询价材料按所询单价加10%含采保、管理等综合费用作为结算价,并签署书面的认价文件,作为依据。如变更实施时不能达成一致,应先行实施,并按照通用条款第4.4款〔商定或确定〕执行;(4)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误差或工程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单价可进行调整。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应予调高;(5)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误差或工程变更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的变化,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报价的,费率不变;总价项目中以费用报价的,按投标时口径折算成费率;(6)因工程变更造成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1、单价措施项目变更原则同分部分项工程;2、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报价的,费率不变;3、总价项目中以费用报价的,按投标时口径折算成费整;4、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发包人提出适当的措施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5、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三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三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基准价格见招标文件,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的基准单价即为基准价格。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格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现场条件,合同约定范围的工程量偏差、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各建筑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投标综合单价内。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调整因素为: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工程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项目特征不符、超出风险范围的工程量偏差、招标人要求的合同承包范围以外的内容,施工期主材调差。(2)调整方法:①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波动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调整方法见11.1;②施工期间人工费用的调整按国家(江苏省、扬州市)颁布的政策性人工费调整文件执行,其准日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③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由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价管理机构发布调整文件的,按其规定调整;④其他调整方法按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执行,如无约定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4年江苏省相关计价定额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苏建价[2014]448号文、扬建工[2014]20号文。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进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2.3.3条。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后,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结束后,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按结算审定价付清余款。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双方现场评估。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12.4.1条款执行。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2.4.4条。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3.2.2条。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3.2.2(4)条。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3.2.5条。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3.2.5条。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3.2.5条。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好工程移交手续退场。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竣工决算书。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4.2条第(1)款。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4.1条第(1)、(2)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4.1条第(3)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贰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4.4.1条第(1)。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4.4.2条第(1)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4.4.2条第(2)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5.2条。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5.3条。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天内缴纳;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2年退还;(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5.3.3条。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6.1.1条。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6.2.1条。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双方协商解决。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6.2.3条。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协商解决。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法律、政策、社会性阻挠等。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十五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8.1条。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8.7条。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仪征市人民法院起诉。21.其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变更,未经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确认,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施工,未及时履行相关变更程序的量与价,结算时不予认可。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仪征市仪化第一小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仪征市仪化第一小学教学楼、综合楼、办公楼等外墙局部维修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工程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对工程在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内进行保修。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址:建设单位(甲方):施工单位(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甲、乙双方应加强对本方人员的廉政监督,健立和健全廉政制度。(二)甲、乙双方有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政告知、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义务。(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四)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五)甲、乙双方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六)甲、乙双方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发出或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服从市场管理,并遵从有关规定,不提不合理的要求和条件;(六)不准预定框框、照顾关系,造成不公平竞争;(七)不准向评委施加任何倾向性影响;(八)不准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供应、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合作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通过关系对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施加影响;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若有违反本合同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1至10万元的违约罚款;若严重违反本合同,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若有违反本合同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工程款的1%至10%的违约罚款;若严重违反本责任书,在1-3年内不得进入扬州市工程建设市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代表签字:代表签字:见证方(单位盖章):地址:电话: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安全协议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期间发包方发包给承包方的工程和临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并作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补充条件: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第二条:发包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二)发包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承包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三)发包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承包方人员责令退场。第四条:承包方的责任、权利;(一)承包方是外包工程、临时工作的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发包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二)承包方负责为所有承包方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三)承包方应对工作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承包方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四)承包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工程现场。第三条:承包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一)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二)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三)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四)未经发包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五)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六)不得在工程现场烧火;(七)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八)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十)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十一)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第四条:安全责任(一)本协议约定期间由于承包方造成安全事故的,承包方负全部责任,并由承包方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二)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承包方或承包方工作人员过错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向发包方赔偿,发包方有权直接从承包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第五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发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承诺书本单位郑重承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投入和使用,编制、审核及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确保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和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的法定义务,决不以包代管,决不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为本工程项目经理。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本企业和承诺人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法定代表人(签名)承诺日期联系方式项目经理(签名)承诺日期联系方式(单位公章)第四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仪征市仪化第一小学教学楼、综合楼、办公楼等外墙局部维修工程2、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9.9761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3、工程内容:对学校内现有部分教学楼、综合楼、办公楼等部分外墙空鼓瓷砖进行铲除,改做真石漆,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4、工期及质量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08月25日前完成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并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交由甲方验收。若逾期完工或工程质量不符合一次性验收合格要求,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格式自拟)。5、质保要求:本工程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结束后,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按结算审定价付清余款。二、工程技术要求1、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详见工程量清单。2、所用材料、构件、设备应提供合格证书,及按相关规定进行现场抽检,不合格的不准使用,如违规使用,一切责任由施工方承担。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说明: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报告三、其它要求1、报价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格式,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不可竞争费用不得让利。供应商首轮报价应有详细的报价组成,其中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费用、费率报价。2、最终报价,第一轮报价中的不可竞争费仍适用于最终报价,成交价即合同价为最终总报价。第一轮报价×(1-让利幅度)=最终总报价(合同价),供应商成交后根据本单位的最终总报价和第一轮明细报价,自行调整各明细单价(原则上除不可竞争费外,其他各分项报价同比例下浮)直至合同价和最终总报价(以万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相符。3、本工程结算价需经有关部门审定确认,合同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结算时按有关部门的核定结果调整;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规费、税金前)在工程款支付时、结算审定结果中扣除。4、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当包括完成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如果出现少算、漏算费用或未填单价和合价的工程项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除本招标文件或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得调整。5、“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6、投标人应将下列不可竞争费用按照规定的标准计取,不得降低标准计取:(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规费、税金;(3)省级以上财政、税收、物价等部门批准的税金及行政性规费;(4)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竞争费用;(5)材料暂估价格(6)专业工程暂估价;(7)暂列金额。7、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项目单价与其数量相乘的总和,应与磋商响应报价表总价及磋商函中的磋商总价相符,不符时以单价数量的总和为准。8、属可竞争费用由供应商自主报价的,须满足下列要求:供应商根据企业定额报价的项目,其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时,应附有详细分析资料;工程主要材料单价远低于同期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价的最低价格时,应附有材料供货单位的书面供应承诺。书面材料中要列出供货单位对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等级、单价、数量等内容的承诺,并提供相关票据文件等证明材料;施工组织措施费用、管理费、利润远低于计国家及省计价规范标准时,应提供详细的分析资料。9、投标人应确保其技术建议以及所提供的设施的完整性、实用性,保证全部工作面及时投入正常使用。所有施工材料应符合要求,并满足施工工期、施工安全的需要;若出现因投标人提供的设施不满足要求、不合理,或者其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不全面,而导致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状况,投标人负全部责任。10、验收:采购项目总体验收。项目施工完成后,由用户方会同成交人组织开展对所有施工项目的验收工作并形成专门的验收报告。如验收不通过的项目,成交人应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验收通。11、投标人应彻底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交通状况及工作范围等任何足以影响其报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使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供应商进行赔偿。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现状道路通畅;交通便利,有道路通入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要求:必须符合当地环保部门对噪音、粉尘、污水、垃圾的限制或处理要求。12、成交人必须服从现场管理,对工序和材料及时报验,原材料及配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经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检测费自行承担。1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建筑材料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使用环境标志产品。1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建设工程不能影响整体美观,不能影响其他设施、设备的使用及功能,不能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开展。15、施工过程中,成交人需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及周边相关物品、设施等,因供应商的不规范操作、误操作等原因造成相关设施的损坏、设备的停用等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由成交人原样修复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16、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已标价清单中如果出现少算、漏算费用或未填单价和合价的工程项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除本磋商文件或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得调整。17、单价和总价均应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备、材料、税金、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卸力费、安装调试费、资料费、保修期内维修费用及代理服务费等直至完全交付采购人使用的所有费用。18、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生相关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第五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按照技术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评审标准评审分项评审细则投标报价(3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施工方案(60分)施工总体部署(5分)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方案较科学合理,描述较为详细,针对性较强、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3分;方案简单,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实施难度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施工方案(60分)主要分部、分项施工方法(10分)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方案较科学合理,描述较为详细,针对性较强、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7分;方案基本合理,描述一般,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性一般的得4分;方案简单,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实施难度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施工方案(60分)针对本工程特点采用的特殊措施(10分)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方案较科学合理,描述较为详细,针对性较强、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7分;方案基本合理,描述一般,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性一般的得4分;方案简单,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实施难度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施工方案(60分)季节性施工措施(5分)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得5分;措施较科学、合理,描述较详细,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措施基本合理、描述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措施简单,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实施难度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施工方案(60分)质量保证措施(5分)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得5分;措施较科学、合理,描述较详细,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措施基本合理、描述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措施简单,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实施难度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施工方案(60分)工期保证措施(5分)措施计划安排合理,保证措施全面、详细、可行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得5分;计划安排较合理,保证措施较全面,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计划安排略有欠缺,保证措施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计划安排不太合理,保证措施不全面,可行性差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施工方案(60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5分)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全面,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针对性强的,得5分;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较全面,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简单,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施工方案(60分)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措施(10分)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得10分;措施较科学、合理,描述较详细,针对性较强的,得7分;措施基本合理、描述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措施简单,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实施难度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施工方案(60分)主要施工机械和工具、主要周转材料、劳动力安排一览表(5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设备科学、合理,管理制度完善,使用方案详细且针对性强,技术人员配备合理、考虑周全的得5分;拟投入项目的技术设备较科学、合理,管理制度较完善,使用方案较详细,针对性较强,技术人员配备较合理、考虑较周全的得3分;拟投入技术设备基本符合项目实际、管理制度一般、使用方案一般;技术人员配备一般、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2分;拟投入技术设备和技术人员较弱,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企业实力(6分)企业业绩(4分)投标人具备自2020年01月0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房屋建筑工程类工程项目业绩的,有一项得2分,满分4分。(提同时供项目合同协议书)企业实力(6分)人员配备(2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中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一人得1分,满分2分;(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质保期内服务保障(4分)投标人质保承诺、维护响应、服务方式等,评委根据方案综合打分:服务保障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4分;服务保障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的得2分;服务保障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以上相关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需将彩色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开标时不再进行复核。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日期:供应商:(电子签章)磋商主要文件目录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四、磋商响应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七、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资格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通用资格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10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1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在职员工,正常缴纳社保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13项目经理无在手或在建工程承诺书(投标人在选择同一项目经理参与同期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情况下应着重考虑)其他资格条件14磋商响应函15法人授权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磋商响应函致:扬州中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6.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7.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法定代表人(签章):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日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每条详细列出)2345……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序号非实质性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3……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四、磋商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本次为首轮报价第一轮报价报价大写:小写: 元(人民币)备注日期:年月日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分项报价表(按照工程量清单格式)本次为第一轮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备注:1、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2、供应商在报价时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分项报价表按照附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格式进行填报,分别填报单价和合价,要求填报完整,漏报项视为价格已分摊到其他清单项中。3、供应商成交后根据本单位的最终总报价和首轮明细报价,自行调整各明细单价(原则上除不可竞争费外,其他各分项报价同比例下浮)直至合价和最终总报价(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相符,报采购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后期根据审核后的明细报价,按实结算。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采购要求磋商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交付时间交付方式交付地点付款方式其他……主要标的信息(成交后将公示)供应商全称:货物类服务类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联合体协议(如有)(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扬州中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项目编号)(项目全称)的政府采购活动。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所有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学楼、综合楼、办公楼等外墙局部维修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