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妇女儿童康复保健中心建设中标结果公示(佛山市南海区妇幼保健院2023)



南海区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康复保健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设计(第二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南海区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康复保健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设计(第二次)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从2023年8月16日17时至2023年8月19日17时止

南海区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康复保健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设计(第二次)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6日17时至2023年8月19日17时。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价(元)
投标折率(%)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期限要求/期限(期限承诺)
质量要求/承诺

中标候选人
佛山市顺德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306726.40
94.60
陈霖峰/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号19964400295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含施工图审查及审查后的修改时间)。图纸需符合消防部门要求,通过审图公司审核。 总体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且招标人发出设计书面通知之日起至工程全部完成竣工验收为止。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满足本项目的功能需求以及各阶段设计与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复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符合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并通过发包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附件:评标情况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妇幼保健院
电话:0757-86238162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桂平西路6号
邮编:528200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757-81253005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2栋419室
邮编:528200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地址:
邮编:

招标代理: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紫薇、黄春燕
电 话:0757-82707456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1号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3座2楼
邮 编:528000

附件:

评标结果公开附件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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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妇女儿童康复保健中心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