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与办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与办税系统升级改造项中标结果公示(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2023)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与办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B2023-278(招标文件编号:ZB2023-278)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与办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飞步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锁金南路8号A016
中标(成交)金额:88.1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南京飞步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与办税系统升级改造项1项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系统升级上线运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 天内完成系统升级上线运行;②运维服务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韦杰、李玲、杨晴(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费率基础上,下浮3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2558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网(http://guangxi.chinatax.gov.cn/nanning/)、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xzhonglian.cn/)。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电话0771-4308370,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40号
联系方式:赖工 0771-5525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
联系方式:李柳婵 0771-43083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柳婵
电 话: 0771-430837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与办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南宁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17日 12:0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韦杰、李玲、杨晴(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88.15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柳婵
项目联系电话
0771-4308370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4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赖工 0771-5525051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柳婵 0771-4308370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2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与办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磋商文件(正式版).docx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与办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磋商文件(正式版).docx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的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与办税系统升级改造项且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与办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南京飞步科技有限公司,从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253万元,资产总额为13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与办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南京飞步科技有限公司,从业员20人,营业收入为253万元,资产总额为13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存在与太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帮科技数内容的真安性负面。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移称盖章):南京飞步科技有限公司R201606533年8月14日众联ZHONGLIAN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与办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B2023-278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08月目录第一部分商务部分2第一章磋商邀请2第二章磋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22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27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27第二部分技术部分65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65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第一章磋商邀请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与办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B2023-278)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与办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8月1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B2023-278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与办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捌拾捌万肆仟元整(¥884000.00)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捌拾捌万肆仟元整(¥884000.00)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与办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①系统升级上线运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系统升级上线运行;②运维服务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竞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类),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的供应商参加磋商。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3年8月3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8月10日止,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3、方式:(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①现场购买:供应商无需携带报名资料,到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付款方式只接受现金付款或者微信付款、支付宝付款,不接受银行卡刷卡支付。②电子邮件方式:供应商需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文件工本费(只接受公对公转账,不接受私人账号转账,并备注项目编号)转帐底单(并附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收件地址、开票信息)扫描发邮件至604039546@qq.com邮箱,代理机构查收后当日向供应商发送报名单及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办理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邮寄(邮费到付)事宜(未提供供应商联系方式,因此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获取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收款人户名: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民主支行银行账号:78900188000167866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3年8月1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层),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3年8月1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层)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时间及地点:于2023年8月14日上午9时30分截标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以具体通知为准),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达到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2、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网(http://guangxi.chinatax.gov.cn/nanning/)、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xzhonglian.cn/)。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40号联系人:赖工电话:0771-552505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联系方式:李柳婵,0771-430837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柳婵电话:0771-4308370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8月3日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具体内容和要求1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与办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B2023-2781采购预算人民币(大写)捌拾捌万肆仟元整(¥884000.00)。1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无☑有,金额:人民币(大写)捌拾捌万肆仟元整(¥884000.00)。1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项目,必填)无1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网(http://guangxi.chinatax.gov.cn/nanning/)、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xzhonglian.cn/)2采购人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40号联 系 人:赖工联系方式:0771-5525051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联 系 人:李柳婵联系方式:0771-4308370传 真:0771-43087134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类),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的供应商参加磋商。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项目现场勘察☑不组织□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1、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2、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6样品☑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7联合体☑不接受□接受7分包不接受□接受:分包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8采购进口产品无9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为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项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1、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为15%~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15%,微型企业扣除15%。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或者分包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报价5%~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5%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________________注: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0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无11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相关资料。除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必要的原件核对外,对于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供应商可不提供纸质材料。12澄清或者修改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13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2023年8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地点: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层)1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时间:2023年8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地点: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层)16磋商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1%,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00元(取整到元),提交方式: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足额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收款人户名: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民主支行银行账号:78900188000167866注:以电汇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分标(如有)及用途(磋商保证金)。17磋商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起90日(日历日)18响应文件份数正本 壹 份副本 叁 份电子文件 壹 份(U盘)(扫描件, Word,可多选)响应文件每本装订厚度不能超过55mm,如超出需分册装订19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之前不得启封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20信用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审报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文件开启当日。21定标原则1、采购人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①最低评标价法:□ 随机抽取□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②综合评分法:□ 随机抽取☑其他,得分相同时,以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2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方式、项目服务期限提供服务的时间: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提供服务的地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提供服务的方式: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项目服务期限: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23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24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取整到元),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签订合同。采用转账、电汇方式的,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的金额从成交供应商银行账户直接缴入采购人账户。项目验收合格的,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的30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如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一天,可按应退款项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违约金;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收款人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履约保证金)。25全区税务系统代理费用标准(1)采购代理费收费标准: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服务招标”类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费率基础上,下浮30%执行。即:全区税务系统代理费用=采购代理标准费用×(1-30%)。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费率(未下浮30%): 费率成交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广西税务系统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2万元合计收费(标准费率)=1+2.8+2.75+14+2=22.55(万元)合计收费(标准费率下浮30%)=22.55×(1-30%)=15.785(万元)(2)代理费用汇到如下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民主支行银行账号:78900188000167866 费率成交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 费率成交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26其他规定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磋商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3、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4、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5、递交质疑函的联系事项: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联系电话:0771-4308370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磋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定义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1.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1.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采购项目预算2.1本项目采购资金的预算金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磋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6.联合体形式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6.2如果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的,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项目现场勘察7.1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勘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7.2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勘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7.3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4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政策与其他规定9.1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符合属于小微企业条件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9.2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二部分技术部分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10.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1.1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1.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2.偏离12.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偏离,即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为“无偏离”、不满足或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为“负偏离”、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为“正偏离”。★12.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采购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仅限标注“★”)等文字规定或其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三、响应文件13.一般要求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3.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3.3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3.4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3.5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14.响应文件的组成14.1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4.1.1价格及商务部分:★(1)磋商响应声明函(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除提供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五章)。★(2)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格式见第五章)。★(3)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填报该表时,应按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要求,结合自身参加磋商情况对商务条款逐条响应,未逐条响应的视为响应无效)(格式见第五章)。★(4)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格式见第五章)。★(5)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①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五章);②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具有,原件备查);③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为参加本项目磋商当年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报表)。其中,上述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供应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以下称“四表一注”);供应商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以下称“三表一注”);供应商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及其附注(原件备查);④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供应商无纳税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供应商无缴费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⑥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五章);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响应时必须提供,格式见第五章);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7)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4.1.2技术部分:(1)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格式自拟)。★(2)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供应商填报该表时,应按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条款要求,结合自身参加磋商情况对技术条款逐条响应,未逐条响应的视为响应无效)(格式见第五章)。(3供应商服务承诺(应包含售后服务承诺)(4)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格式见第五章)。(5)磋商标的物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6)其他资料。14.2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4.3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4.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4.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的对应内容处注明。14.6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报价15.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报价应为完税价。15.2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15.3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及“零”报价,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磋商。15.4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磋商保证金16.1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应以转账、汇款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足额提交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6.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6.4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7.磋商响应有效期17.1磋商响应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8.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8.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中的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8.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响应文件的的密封、标记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9.1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20.响应文件的递交20.1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和指定地点提交。20.2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1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21.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四、磋商与评审22.磋商小组22.1磋商与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23.初步审查23.1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响应有效期不足的;(4)供应商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5)响应文件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认定;(6)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第1项条款的情况。失信情况查询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7)其他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24.澄清2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磋商25.1初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2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5.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4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确定磋商的轮次。25.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5.7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6.最后报价26.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6.2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原则上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6.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或增加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27.最后报价评审27.1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1)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4)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27.2价格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款修正后的价格。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价格分28.综合评审28.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8.2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28.3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9.提出成交供应商29.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29.2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0.确定成交供应商3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0.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1.磋商终止3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未超出有效报价范围)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2.重新评审32.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33.保密33.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4.禁止行为34.1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4.2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活动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签订合同35.成交信息的公布35.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信息。35.2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但成交结果公告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35.3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在公告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36.成交通知3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7.履约保证金37.1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7.2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8.签订合同38.1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补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38.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8.4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8.5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其他规定39.采购代理服务费39.1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0.询问、质疑、投诉40.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40.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0.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函原件。40.4质疑函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质疑函由授权的代表签字的应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40.5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41.其他规定。4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2.未尽事宜42.1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43.文件解释权43.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一、评审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一)磋商小组构成:本项目的磋商小组分别由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应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价格、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三)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二、评审方法(一)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和符合性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详评。(二)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三)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类别评审因素考核内容分值价格分(满分10分)价格分(满分10分)(1)本项目为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即本项目报价不再进行政策性扣除。(2)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最后报价,如有价格修正,评审价为按第二章“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修正后的价格。(3)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1010分履约能力(28分)相关证书(3分)供应商拥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证书(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3分。3履约能力(28分)成功案例(12分)对供应商 2020年7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类似项目的业绩的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评价,有效证明文件包括该业绩的: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同一个项目签订多份合同的只能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每有一项得 2分,满分12分。注释:以上评分因素中,类似项目是指提供信息化系统开发(或信息化系统升级完善)项目。12履约能力(28分)技术力量(13分)1.人员投入加分项(4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含驻场运维人员)数量、资历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在此基础上供应商每多投入1名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关系统开发或运维工作经验人员得 1 分,满分4分。2.人员资质证书分(9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程序员、网络管理员、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信息处理技术员,任一)的每具有一个证书得1 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软件设计师、软件测评师、网络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任一)的每具有一个证书得1.5 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任一)的每具有一个证书得2分;满分9分。注:上述人员一人多证不重复计分,且以最高级别计分,多个人具有同一种证书可同时计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简历表应包含人员专业、工作年限及近年承担类似工作名称等)、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5技术服务水平(62分)项目需求理解(12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中对项目定位、建设目标、采购需求、软件系统的业务流程、工作现状的把握及理解情况等进行评价,以下各项不重复计分:①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需求方案能简单阐述本项目定位、建设目标、采购需求、软件系统业务流程、工作现状,能对本项目功能需求进行基本分析和响应的,但不够全面、内容不完整,基本照搬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内容,得4分。②供应商能详细阐述能详细阐述本项目定位、建设目标、采购需求、软件系统、业务流程、工作现状,熟悉本项目最新标准的技术架构、数据结构,得8分。③供应商在响应上述第②项评分内容要求的前提下,熟悉本项目新增功能与现有不动产登记与办税系统及税务总局金税三期系统等相关外部系统集成方法和实现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功能实现、系统接入、数据对接集成、应用互通等情况,得12分。未提供项目需求理解或项目需求理解未达到①标准要求的,得0分。12技术服务水平(62分)升级完善方案(15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升级完善方案的完整性、详细性、可操作性等进行评价,以下各项不重复计分:①供应商对一码缴税功能、离婚析产业务功能、继承业务(查验式继承)功能、一窗受理功能、法拍业务功能、企业存量房业务-查账征收功能、房产交易全税种退税功能、拆迁补偿类业务功能、广西税务APP对接接入等各功能需求有相应的升级完善方案,承诺升级后的系统能全部实现采购需求的各项功能,得5分。②供应商在响应上述第①项评分内容要求的前提下,提供的系统升级完善方案中对功能需求调研与分析、系统概要和详细设计、软件编码、单元测试、集成测试、系统测试等各阶段有详细的部署和流程管理,针对性强,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系统功能升级要求,得10分。③供应商在响应上述第②项评分内容要求的前提下,能根据采购需求内容分解出本项目升级完善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并能就重难点制定具体的软件升级完善措施,得15分。未提供升级完善方案或升级完善方案未达到①标准要求的,得0分。15技术服务水平(62分)项目实施方案分(17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完整性、详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价,以下各项不重复计分:①供应商项目实施方案关于项目组织机构成立、项目进度安排、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质量控制及风险控制措施等内容有简单描述,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完整,但针对性不强,得 7 分;②供应商设立有满足采购需求的项目组织机构,服务团队岗位设置、分工合理,制订有包括任务分工、工作流程的策划方案,同时制订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项目质量保证、进度及风险管理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总体评价针对性较强,得 12分③供应商项目实施方案在响应上述第②项评分内容要求的前提下,制订有详细的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及进度保证措施;有详细的质量控制措施及变更风险措施、保证服务成果满足项目需求;有详细的各工作流程风险管理措施,设计规范、开发规范、文档编写规范等各项管理规范较齐全,得 17 分。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分或项目实施方案分未达到①标准要求的,得0分。15技术服务水平(62分)运行维护方案(12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运行维护方案中对服务方式、响应时间、解决时限、应急故障处理等进行评价,以下各项不重复计分:①供应商提供有简单的运行维护方案,运维服务流程、运维方式、运维内容、故障响应时间等内容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②供应商提供有详细、具体的运行维护方案,对运维服务流程、运维方式、运维内容、故障响应时间等内容做了清晰详细的阐述,明确运维重点及关键点,并制订有运维计划,得8分;③供应商提供有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运行维护方案,对运维服务流程、运维方式、运维内容、故障响应时间等内容做了清晰详细的阐述,明确运维重点及关键点,并制订有运维计划;能对应急事件进行实行分级管理,制订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和响应流程,得12分。未提供运行维护方案或运行维护方案未达到①标准要求的,得0分。12技术服务水平(62分)验收方案(6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中对验收流程及标准、相关文档和产出物、验收中出现问题的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等内容进行评价,以下各项不重复计分:①供应商提供有符合采购需求要求的验收方案,对验收流程有简单描述,承诺能按采购需求中的验收要求提交完整的验收文档(报告)的,得2分。②供应商在上述第①项评分内容要求的前提上,制定细化验收方案,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制定并细化项目验收流程,提出可行的验收标准,得4分。③供应商在上述第②项评分内容要求的前提上,提供有类似项目验收文档清单样板的,得6分。未提供验收方案或验收方案未达到①标准要求的,得0分。6总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各项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100分三、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磋商小组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同意的,也可推荐2名)。采购人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家供应商。其余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决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四、特别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合同封面)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合同类别:技术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年度)项目名称:(分标子项目):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乙方(供应商名称):签订日期:年月日一、合同前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采购方式、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的承诺,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采购(项目)需求、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2)报价表;(3)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4)甲、乙双方商定确认后的补充协议(5)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的内容)。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服务(详见附件:服务内容一览表)。3.服务时间、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时间为①系统升级上线运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系统升级上线运行;②运维服务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价款、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4.合同签订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区5.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七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四份,乙方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二、合同前附表序号内容1合同名称:合同编号:2甲方名称:2甲方地址:2甲方联系人: 电话:2甲方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源支行账号:4510603050104700032123乙方名称:3乙方地址:3乙方联系人: 电话: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账号:4合同金额:5服务时间、履行期:①系统升级上线运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 天内完成系统升级上线运行;②运维服务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如甲方要求乙方继续提供本合同服务的,顺延至新的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之日或者甲方通知停止服务之日止。顺延期间,原合同服务内容、服务费用以及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内容不变,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6服务地点:7验收方式及标准:按照采购需求、投标(响应)文件及国家、行业规定的技术标准及规范,双方到场共同验收。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合法合规的税务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30%的合同金额;乙方完成系统升级改造后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合法合规的税务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45%的合同金额;服务期满,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在收到乙方开具合法合规的税务发票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余下25%的合同金额。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备注:该付款方式缴纳、比例和缴纳方式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9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本项目不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备注:该项缴纳是否缴纳、比例和缴纳方式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10违约金约定:1.乙方违约或无正当理由造成解除合同的,甲方按合同价款的10%收取违约金。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退回款项及支付违约金的,每逾期一天,按应退款项及违约金总额的0.5%计算违约金。乙方存在其它违约行为的,甲方按合同价款的5%收取违约金。如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主张合法权益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损失赔偿约定:按双方协商或经第三方评估的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11误期赔偿费约定: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应付价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2.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即签订本合同后60日内完成系统升级上线运行)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逾期达15日的,甲方还有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甲方已付款项给甲方,如有逾期,每逾期一日按应退款项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12罚责条款:项目建设和运维过程中,因系统在对接、运行等服务中,导致其他系统受到影响的,由乙方负责组织相关服务厂商共同排查,明确问题根源、责任并报告甲方。乙方无法判定问题根源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将根据问题的轻重、乙方责任的大小,扣除服务金额。1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14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画“√”选择):□ 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______(仲裁地)仲裁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是指采购人。1.2“乙方”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4“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1.5“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1.6“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2.服务标准2.1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和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2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服务3.1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为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3.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已进驻其他项目致使无法参与本项目实施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后,派遣等于或优于拟投入人员水平和资质的其他人员参与本项目。4.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4.2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5.保密条款5.1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2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5.2.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5.2.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5.2.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5.2.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5.2.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5.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5.4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6.服务质效保证6.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解除合同及索赔的权利。6.2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6.3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7.税务系统信息化项目失信管理7.1禁止乙方另行开发本项目业务需求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对违反合约条款的,纳入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2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数据失窃或丢失、敏感信息泄露、主要业务系统瘫痪等不良后果的,自甲方或甲方主管机关做出认定之日起三年,税务系统各单位可以拒绝乙方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7.3乙方应建立防止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风险防控制度,对乙方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行为的,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包括限期改正、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三年内限制参加所聘人员原单位及下属单位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等)。7.4失信行为的认定、结果应用、信用修复等,按照公开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执行。税务总局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服务商,3年内限制参加税收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8.履约保证金8.1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提供。8.2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8.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15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8.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9.1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9.2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9.3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进行验收。10.违约责任10.1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0.1.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关于服务的要求和承诺,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0.1.1.1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目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10.1.1.2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10.1.1.3依照《合同前附表》第10条的约定收取乙方违约金、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0.1.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0.2乙方迟延履约或逾期履行其他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10.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10.2.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10.2.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在甲方同意的延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违约金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违约金按每日合同金额的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10.2.4如果乙方延迟履约或逾期履行其他合同义务超过5日,甲方有权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解约违约金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0.3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10.3.1守约方有权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10.3.2不予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10.3.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10.3.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10.4任一方违约,守约方因此支付的争议处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调查费、公证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11.不可抗力11.1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等。1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12.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12.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30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12.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2.3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2.4诉讼应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2.5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13.合同修改或变更13.1如无合同约定或法定事由,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13.2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3.3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4.合同中止14.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若中止时间超过6个月的,甲方可视情况终止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5.违约解除合同15.1若出现如下情形,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解约违约金:15.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逾期5天以上;15.1.2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发生重大紧急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15.1.3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15.1.4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3次及以上)整改无明显改进,仍然不能满足要求的;15.1.5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2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15.1.6乙方擅自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的。15.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5.1条的规定,解除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6.破产终止合同16.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16.2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7.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17.1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7.2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7.3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8.2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19.适用法律1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0.合同语言20.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20.2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21.合同生效21.1本合同应在双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2.合同效力22.1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23.检查和审计23.1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响应)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23.2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四、合同补充条款(双方据实商定)五、合同附件(与正件装订成册)(一)服务内容一览表(乙方填制);(二)投标(响应)文件报价表部分(乙方提供);(三)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乙方提供);(四)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一致);(五)合同验收书格式(验收时填制,供参考);(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供参考)。(一)服务内容一览表(乙方填制)服务名称单位数量金额(元)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本要求)…(二)投标(响应)文件报价表部分(乙方提供)由乙方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提供,并保持与投标(响应)文件一致。(三)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乙方提供)由乙方按照响应文件提供,并保持与响应文件一致。(四)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一致)(五)合同验收书格式(验收时填制,供参考)项目验收书(付款时提供)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二)合同名称及编号(三)乙方名称、乙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四)合同金额(五)历次验收及已付款情况等二、项目基本内容(一)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二)本次付款对应的合同内容和所属阶段三、组织验收情况(一)验收情况,包括验收内容、验收期限等(二)验收评价及结论,包括项目执行情况、是否通过验收等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五、应支付合同款情况依据验收结论,本次验收后应支付合同第几次付款及付款金额等项目负责人签字:验收牵头部门领导签字:验收部门(章)年月日(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供参考)供应商申请项目编号:供应商申请项目名称:供应商申请 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于 年 月 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退付到达以下帐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 号:联系人及电话: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采购人意见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签章 年 月 日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的外层包装封套格式: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之前不得启封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响应文件的封面格式:正本/副本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加盖公章)年月日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目录自拟)一、磋商响应声明函(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除提供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章附件);二、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格式见本章附件);三、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填报该表时,应按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要求,结合自身参加磋商情况对商务条款逐条响应,未逐条响应的视为响应无效)(格式见本章附件);四、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格式见本章附件);五、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①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本章附件);②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具有,原件备查);③供应商响应本项目时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为响应当年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报表)。其中,上述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供应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以下称“四表一注”);供应商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以下称“三表一注”);供应商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及其附注,原件备查;④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供应商无纳税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供应商无缴费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⑥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本章附件);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响应时必须提供,格式见本章附件);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见本章附件)六、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二部分技术部分(目录自拟)一、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格式自拟)。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供应商填报该表时,应按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条款要求,结合自身参加磋商情况对技术条款逐条响应,未逐条响应的视为响应无效)(格式见本章附件)。三、供应商服务承诺(应包含售后服务承诺)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格式见本章附件)。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六、其他资料。第一部分商务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函磋商响应声明函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______份和副本______份,电子响应文件______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愿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附件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附件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附件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除提供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附件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件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一)(适用于授权代表参加磋商)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磋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磋商代表,就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磋商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1-3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供应商为自然人参加磋商)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________(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姓名)以本人名义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同签订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成交后签订合同时,法定代表人授权有关人员负责签订合同)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磋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签订合同的代表,就________(项目名称)合同签订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委托期限:授权书签字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本项目合同不因委托书的时限过期,被授权人离职等原因而影响甲乙双方已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二、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附件2-1报价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包号(如有)本项目无分包2总报价(元)大写:人民币______元小写:¥______3服务期限4…备注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2、此表的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方支付的本次采购标的金额总数,即磋商总价。总报价须包含完成用户需求要求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2-2分项价格表(服务类项目适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无序号服务内容报价备注(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123456总计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1.如本表格不适合响应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2.报价包含实施和完成本项目需求要求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此表报价应与“报价一览表”报价相一致。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三、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无分包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说明:(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要求,结合自身响应情况对商务条款逐条响应。(2)当响应文件响应的商务内容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时,供应商应注明“无偏离”;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时,应注明“负偏离”;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应注明“正偏离”。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四、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说明:可提供付款凭证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如供应商提供的是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请单独将原件密封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单独提交,并在外包封上注明为本项目的保函。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为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递交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元)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附件: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2.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或管理关系的,则填“无”。附件5-2-1供应商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的证明文件,(必须具有,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查询的网址链接,原件备查)注:提供相关注册或登记等依法成立组织的证明文件,其中: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示例略)附件5-2-2财务报告复印件相关材料;(示例略)备注: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应为响应本项目时上一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如供应商为参加本项目磋商当年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告(报表)。其中,上述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供应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以下称“四表一注”);供应商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以下称“三表一注”);供应商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及其附注。附件5-2-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供应商无纳税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示例略)附件5-2-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供应商无缴费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示例略)附件5-2-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5-2-6联合体协议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竞标。现就联合体竞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成员:1.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二、_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_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竞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竞标,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____________。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__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成员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备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附件5-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型应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划分。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批发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文件说明:1.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原件备查)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示例略)附件5-2-7特定资格条件: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六、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可提供(如有):如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企业认证等。第二部分技术部分一、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服务方案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编写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2)服务方案;(3)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4)工作流程;(5)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6)质量保证措施;(7)合理化建议;(8)其他。实施方案(示例略)技术方案(示例略)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技术响应与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无分包品目号服务名称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供应商技术响应情况偏离说明说明:(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条款要求,结合自身响应情况对技术条款逐条响应。(2)当响应文件响应的技术条款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时,供应商应注明“无偏离”;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时,应注明“负偏离”;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应注明“正偏离”。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三、供应商服务承诺(应包含售后服务承诺)(正文内容自拟)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序号姓名年龄学历专业及职称持何种资格证书(证书号)从事本工作时间近年来承担类似项目名称本项目拟任职务注:附本项目投入人员的毕业证书(含专业)、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执业证书,以及供应商与项目投入人员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合同须体现相关工作内容)等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验可提供人员参与类似项目名称、在该项目中担任的工作等工作履历。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要求(包括磋商标的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六、其他资料第二部分技术部分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一、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2.标“★”为实质性参数要求和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并在响应文件中如实作出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标“▲”为重点指标;无标识的为一般指标。3.供应商响应时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有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内容、商务要求表中内容及附件内容(如有)逐条响应并一一对应。二、采购内容: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一、技术条款项号服务名称数量及单位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1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与办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1项一、项目概述(一)项目背景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 便利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的通知》(税总财行发〔2022〕1号)、《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税发〔2022〕10号)要求,持续推进“放管服”和“不动产登记+税务”改革,对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与办税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二)项目内容1.项目目标做好与电子税务、广西税务APP和智桂通APP等掌上办税系统的衔接,完善升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与办税系统(南宁版)的功能。实现“24小时不打烊”全自助即时办理,实现覆盖全部房产交易业务类型,包括个人购买新建商品房、个人已办不动产权证商品房转移、个人自建房转移、个人补缴土地出让金、本市企业转移登记、离婚析产、继承、法拍、拆迁补偿、企业(个人)存量房业务查账征收。纳税人与窗口工作人员“不见面”办税,全业务全流程掌上办理。2.采购内容(1)采购产品名称为: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与办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项目采购需求(一)一码缴税1.业务描述为落实国务院不动产登记类业务实现一码办税要求,升级改造不动产登记与办税系统功能,纳税人可以随时随地通过手机扫码办理,实现业务办理全流程不间断,任意环节断开都可以延续办理,实现税、费款一次缴纳,完税证明、电子证件自助下载,覆盖不动产部门、税务部门全部业务环节。2.业务流程及说明纳税人扫“一码”后,解码“核心端”自动识别用户身份或实名认证后,检索当前人员所办业务为延续办理还是新办理,然后分配至对应部门业务办理,业务办理区“分流引擎”智能判断该笔业务所在环节并自动跳转至对应功能,完成业务办理。实现扫一次码税务、不动产全业务环节不间断智能续办,实现一次税费缴纳分别入财政及国库,自助下载凭证,完成业务办理。3.功能说明(1)功能集成将“一码缴费”二维码设置在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凭证上,登记中心创建业务后自动生成。申请人通过邕e登或是微信扫一扫扫描二维码后显示如下项目:①业务基本信息(如业务号、受理时间等)、业务当前所在环节(需要细化并固定转移业务全流程及涉及的环节)。②提供业务办理、缴纳税费及登记费(工本费)、查看业务办理进度功能操作;③开发扫码后功能主界面,业务办理及缴纳税费及登记费(工本费)功能。(2)数据联动业务办理各环节联动支持业务办理全流程任意环节,扫码后都可以继续续办。(3)一码缴税支持税费一次缴纳,分不同情况分别入库。(4)对账功能对代收的工本费交易信息,每天与不动产部门、银行、税务三方对账。(5)补充功能纳税人办理业务过程中,系统支持对涉及不动产部门和税务部门的功能或接口提供补偿功能。对纳税人进行实名认证,对业务办理过程中进行风险防控。(二)离婚析产业务1.业务描述纳税人可通过自助渠道(包含移动端:广西税务APP、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12366”、爱南宁APP、邕E登APP、PC端:互联网+自助办税、邕e登平台、自助终端)办理离婚析产类存量房业务,系统开放并支持该类业务自助办理。系统接收不动产受理业务信息,纳税人确认无误后,系统计算相关税款,纳税人完成申报、缴款、凭证下载等业务环节。2.业务流程及说明纳税人在不动产部门申请离婚析产类业务,不动产部门受理,并推送数据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接收数据,纳税人确认房源信息,系统调用民政接口核实纳税人婚姻状态,确认后申报、缴款及下载完税证,流程结束。3.功能说明(1)业务类型支持纳税人通过自助办理渠道(包含移动端:广西税务APP、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12366”、爱南宁APP、邕E登APP、PC端:互联网+自助办税、邕e登平台、自助终端)办理离婚析产业务,开发相应功能。(2)自动获取发票信息确认房源信息后,系统自动获取或可点击“自动获取发票”可获取不动产转移登记开具的发票信息,对系统获取的发票信息进行勾选确认。(3)发票补充确认、核验如未能通过自动方式获取到不动产转移登记开具的发票信息,可通过人工录入方式,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金额”进行补充,系统通过内设指标进行自动核验智能审核,审核通过的计入计税依据。如无发票信息,可选择“无发票计税”,自动获取评估价格进行计税。(4)计税系统根据自动勾选的发票信息或评估价格,自动计算其相关税款及享受减免优惠信息,完成计税,离婚析产业务免征土地增值税及契税、减免增值税及附征税,自动计算双方印花税税款。(5)申报、缴款、凭证纳税人确认税款信息无误后,提交申报审核,系统完成智能审核(一分钟内)后,纳税人可完成申报、缴款、凭证下载等后续业务环节。4.系统界面(三)继承业务(查验式继承)1.业务描述纳税人可通过自助渠道(包含移动端:广西税务APP、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12366”、爱南宁APP、邕E登APP、PC端:互联网+自助办税、邕e登平台、自助终端)办理继承类存量房业务(目前只支持开放不动产部门查验过材料的继承类业务),系统开放并支持该类业务自助办理。系统接收不动产受理业务信息,纳税人确认无误后,系统计算相关税款,纳税人完成申报、缴款、凭证下载等业务环节。2.业务流程及说明纳税人在不动产部门申请继承类业务,不动产部门核实确认继承人亲属关系并受理,推送数据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接收数据,纳税人确认房源信息及核实确认继承人亲属关系(法定继承、非法定继承),确认申报、缴款及下载完税证,流程结束。3.功能说明(1)业务类型支持纳税人通过自助办理渠道(包含移动端:广西税务APP、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12366”、爱南宁APP、邕E登APP、PC端:互联网+自助办税、邕e登平台、自助终端)办理继承业务(查验式继承)业务,开发相应功能。(2)自动获取发票信息获取房源信息并确认交易业务类型,继承人亲属关系,即法定继承或非法定继承后,系统自动获取或点击“自动获取发票”获取上一手房屋取得的发票信息,对系统获取的发票信息进行勾选确认。(3)补充确认、发票核验如未能通过自动方式获取到上一手房屋取得的发票信息,可通过人工录入方式,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金额”进行补充,系统通过内设指标进行自动核验智能审核,审核通过的计入计税依据。如无发票信息,可选择“无发票计税”,自动获取评估价格进行计税。(4)计税系统根据自动勾选的发票信息或评估价格,自动计算其相关税款及享受减免优惠信息,完成计税如继承类型为非法定继承,自动计算继承人契税、印花税及个人所得税税款,如继承人类型为法定继承人,继承人免征契税及个人所得税,自动计算其印花税税款。(5)申报、缴款、凭证纳税人确认税款信息无误后,提交申报审核,系统完成智能审核(一分钟内)后,纳税人可完成申报、缴款、凭证下载等后续业务环节。4.系统界面 (四)一窗受理1.业务描述为整合优化办税服务资源,实现不动产业务由不动产部门统一受理,税务后台集中审核受理的目标,建设一窗受理功能。不动产部门在受理不动产转移业务时,按照税务纳服规范要求,按清单将纳税人提供的材料一次收件并进行电子档案采集。税务一窗受理功能实现不动产部门受理数据的接收、电子档案共享,税务人员可根据纳税人提交的材料完成税收减免优惠、价格评估、税款计算、申报等智能审核操作,纳税人根据税务审核结果完成自助缴税及凭证打印、下载,包含实现电子档案存储、管理、查询利用,实现与多部门进行数据联动达到风险共治目标。2.业务流程及说明纳税人发起业务申请,不动产部门一窗受理业务后通过专线网络方式将业务受理及电子影像信息共享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接收到需要受理的业务后,可以实时查看不动产部门采集的电子档案信息。通过一窗受理税务受理审核系统完成业务的受理、审核、纳税评估、申报提交、自动审核、生成税款等操作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不动产部门,不动产部门根据税务返回的结果引导纳税人完成后续业务办理。3.功能说明(1)受理信息及电子档案共享与不动产部门通过专线的方式共享不动产部门通过一窗受理的业务数据及采集的电子影像资料,实现电子档案存储、管理、查询利用。(2)一窗业务受理针对一窗不动产部门一窗受理的业务,开发一窗受理业务税务受理端,支持按照参数配置实现按照机关或人员的税务大厅业务受理资源整合及任务智能分配,受理人员通过系统接收待处理的业务。(3)一窗业务审核受理人员根据不动产部门受理的业务信息及电子影像信息,系统智能审核,税务人员核实确认后,系统自动完成纳税评估、申报提交、自动审核、生成税款等操作,并将结果反馈不动产部门,继续完成后续业务办理。(4)数据联动风险共治对业务受理过程中,涉及到人工干预的部分系统支持根据两部门共享的数据,定期进行比对分析,防止税款流失及执法风险。通过与不动产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建立双向核验,达到闭环管理要求。4.系统界面业务受理:人工任务受理台账、业务审核界面查询电子档案界面:查看电子文件明细界面:(五)法拍业务1.业务描述纳税人可通过自助渠道(包含移动端:广西税务APP、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12366”、爱南宁APP、邕E登APP、PC端:互联网+自助办税、邕e登平台、自助终端)办理法院拍卖类存量房业务,不动产部门在受理法拍业务时对法院文书(如拍卖成交确认书,判决书等)进行核实并存档后,将电子信息采集并共享至税务部门,税务系统开放并支持该类业务自助办理,系统接收不动产受理业务信息,纳税人确认无误后,系统计算相关税款,纳税人完成申报、缴款、凭证下载等业务环节。事后核实根据SF平台法院共享的文书信息及不动产部门的受理信息进行比对,防范风险。2.业务流程及说明纳税人在不动产部门申请法拍类转移登记业务,不动产部门受理后,自动获取法院判决书信息,并推送数据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接收数据后,纳税人进行信息确认,系统根据设定规则自动判定入库所属税务机关,申报,缴款及下载完税证,流程结束。3.功能说明(1)业务类型支持纳税人通过自助办理渠道(包含移动端:广西税务APP、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12366”、爱南宁APP、邕E登APP、PC端:互联网+自助办税、邕e登平台、自助终端)办理法院拍卖类转移登记业务。(2)入库规则判定当转移登记类型为法院拍卖时,系统根据拍卖法院所在地确定房屋所属税务机关及税款入库规则。(3)计税系统根据法院拍卖价格作为计税价格,不进行价格评估,系统自动计算其相关税款及享受减免优惠信息,完成计税。(4)申报、缴款、凭证纳税人确认税款信息无误后,如为南宁市内法院拍卖房产,拍卖价格包含卖方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增值税及附征税等税款信息,申报计税时自动扣除所包含的税款信息,如为南宁市外的法院拍卖房产,拍卖价格不包含相应税款信息,即拍卖价格为计税价格,提交申报审核,系统完成智能审核(一分钟内)后,纳税人可完成申报、缴款、凭证下载等后续业务环节。(六)企业存量房业务-查账征收1.业务描述企业纳税人通过自助渠道(包含移动端:广西税务APP、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12366”、爱南宁APP、邕E登APP、PC端:互联网+自助办税、邕e登平台、自助终端)办理存量房业务时,可以选择征收方式(1.核定征收,2.查账征收),当选择使用查账征收方式缴纳时,系统会自动获取房屋原值、税金信息、与房屋相关联的合理费用凭证,纳税人确认补充后,系统通过内设指标进行核验,核验通过的计入可扣除费用项目,系统根据房屋类型自动对土地增值税、增值税进行成本扣除并计算其他相关税款的税费信息,企业纳税人确认无误后可完成申报、缴款、凭证下载等后续业务环节。2.业务流程及说明企业纳税人在不动产部门申请转移登记业务,不动产部门受理完成将受理数据共享推送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接收数据后,企业纳税人进行信息确认及征收方式选择,当使用差额征收方式计税申报时,系统实现智能获取加补充确认的方式确定扣除成本费用,系统智能审核并核验抵扣凭证真伪及有效性,完成计税、申报,缴款及下载证明等业务环节,业务办结。3.功能说明(1)业务类型支持纳税人通过自助办理渠道(包含移动端:广西税务APP、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12366”、爱南宁APP、邕E登APP、PC端:互联网+自助办税、邕e登平台、自助终端)办理存量房业务时,系统可以选择征收方式(1.核定征收,2.查账征收)。(2)自动获取抵扣凭证当选择查账征收方式时,系统可实现智能获取扣除成本费用项目,包括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增值税减除项。企业交易在房产交易时,自动获取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中的购房发票明细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明细;(3)补充确认、核验凭证对系统获取的凭证信息进行勾选确认,如未能通过自动方式获取到相关凭证信息或需增加补录凭证信息,可通过人工录入的方式如发票可通过“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及“发票金额”、完税凭证可输入“税票号码或电子税票号码”、“税票合计金额”进行补充。系统通过内设指标进行自动核验智能审核,核验通过的计入可扣除费用项目。(4)计税根据企业确认的成本费用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后,系统根据房屋类型自动对土地增值税、增值税进行成本扣除并计算其他相关税款及享受减免优惠信息,完成计税。(5)申报、缴款、凭证企业纳税人确认税款信息无误后,提交申报审核,系统完成智能审核(一分钟内)后,企业纳税人可完成申报、缴款、凭证下载等后续业务环节。4.系统界面选择征收方式及录入抵扣信息界面: 抵扣信息明细界面:税款确认界面:(七)房产交易全税种退税1.业务描述纳税人可通过自助渠道(包含移动端:广西税务APP、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12366”、爱南宁APP、邕E登APP、PC端:互联网+自助办税、邕e登平台、自助终端)申请办理房产交易全税种退税业务,包含营改增契税多缴退税。纳税人确认需要退税的房屋完税信息,系统自动通过专线网络与不动产部门实时核验该笔业务是否已经登簿,对已登簿的业务给出提示并业务阻断,对未登簿的业务系统受理后智能审核(系统设置审核指标)、自动完成退税流程并将数据推送至国库,国库处理,退税完成。2.业务流程及说明3.功能说明纳税人申请纳税人在线上自助发起房产交易全税种退税,系统自动获取纳税人已完税房源信息,选择需要退税的房源,或输入电子税票号或票证号码及票据金额,系统自动校验税票信息,系统自动校验是否已登薄,如已登薄,阻断退税申请,如未登薄,则根据退税情形确认是否需要上传的附列资料,纳税人上传附列资料后,自动带出申请人金三已登记银行账户信息或修改银行账户信息(根据输入的银行账号自动判断银行行别及网点),如未获取到银行登记信息,可点击新增填写银行账户,填写接收退税申请手机号码,提交退税申请。(2)退税智能审核纳税人提交退税申请后,自动校验该笔业务是否已登薄,如已登薄,自动审核不通过并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反馈至纳税人,系统通过内设的指标项进行逐项智能审核,如自动审核不通过,展示审核不通过原因,系统将自动审核不通过原因及结果通过短信发送给纳税人,如自动审核通过,自动提交至金三系统。系统根据内设指标项自动判断是否需要转人工审核,如需转人工审核,自动转至税务人员审核,如审核不通过,税务人员手动提交审核结果时自动将审核不通过原因通过短信反馈至纳税人,如审核通过,自动提交至金三系统。(3)金三流程自动化操作审核通过提交至金三后,自动根据金三标准业务逻辑及操作流程完成自动化操作,即退税申请受理-->审核-->批准-->发放-->开具收入退还书-->退库复核流程,无需人工操作金三业务流程。(4)退税数据发送国库对纳税人申请并审核通过的退税数据,金三业务流程自动化完成后,税务端自动将退税数据及相关电子文件打包发送国库端,国库端完成审核后进行退库处理,并将退税审核结果反馈至税务端,税务局端接收数据后,自动发送短信至纳税人申请退税时预留的手机号码,退税完成,流程结束。4.系统界面已完税信息,可退情况查询校验界面:上传附列资料-->录入银行账户信息界面:(八)拆迁补偿类业务1.业务描述纳税人可通过自助渠道(包含移动端:广西税务APP、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12366”、爱南宁APP、邕E登APP、PC端:互联网+自助办税、邕e登平台、自助终端)办理拆迁减免类存量房业务,拆迁协议的数据来源有以下渠道,第一不动产受理任务时共享给税务部门的电子信息或影像信息,第二纳税人申请业务时提交的拆迁协议信息,第三政府拆迁部门通过共享的拆迁信息,税务机关根据以上渠道获取到信息后,采集并登记拆迁补偿备案台账,税务系统开放并支持该类业务自助办理。纳税人通过系统受理此类业务时可以选择使用夫妻双方已在税务机关采集登记的拆迁补偿备案台账信息,并实时扣减可使用余额,确认无误后,系统自动计算相关税种税款,完成申报、缴款、凭证下载等业务环节。2.业务流程及说明纳税人在不动产部门申请拆迁补偿类转移登记业务,不动产部门受理后,并推送数据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接收数据后,纳税人进行信息确认,从拆迁补偿备案台账中选择拆迁补偿协议,确认申报、缴款及下载完税证,流程结束。3.功能说明业务类型支持纳税人通过自助办理渠道(包含移动端:广西税务APP、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12366”、爱南宁APP、邕E登APP、PC端:互联网+自助办税、邕e登平台、自助终端)办理拆迁补偿类业务。(2)拆迁补偿协议选择纳税人确认房源信息后,系统自动从拆迁补偿备案台账中获取夫妻双方已经登记的拆迁补偿协议台账,确认本次拆迁补偿抵免金额及剩余拆迁补偿抵免金额。(3)计税系统根据选择的拆迁补偿协议使用额情况,自动计算其相关税款及享受减免优惠信息,完成计税。(4)申报、缴款、凭证纳税人确认税款信息无误后,提交申报审核,系统完成智能审核(一分钟内)后,纳税人可完成申报、缴款、凭证下载等后续业务环节。(九)广西税务APP对接接入1.业务描述按照业务需求将南宁市邕E登系统(房产交易)功能接入广西税务APP。(1)对接APP功能集成,与百旺公司广西税务APP用户信息接口进行对接联调。(2)对接统一实名接口,与航信公司实名系统进行接口对接联调。 (3)对接支付接口,与百旺公司第三方支付(微信、支付宝)接口对接联调。(4)系统功能开发改造。2.业务流程及说明纳税人登录广西税务APP,打开“房产交易”功能,将南宁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与办税系统(邕E登)(房产交易)功能接入,对接广西税务APP用户信息,纳税人通过邕E登房产交易功能进行房产交易申报,享受税收优惠环节与航信公司实名系统进行接口对接,确认税收优惠及税款信息,提交申报审核,缴款环节与百旺公司第三方支付接口对接,纳税人可选择微信、支付宝、银联三种支付方式,缴款完成后下载电子完税证明,流程结束。3.系统界面对接APP功能集成: 对接统一实名接口: ★三、技术性要点:1.要求对税务总局金税三期的总体技术体系,有深入、全面理解,保障与金税三期无缝衔接;2.要求掌握金税三期涉税业务规范、应用规范、数据规范,保障系统符合金税三期标准;3.要求熟悉金税三期技术架构,遵循金税三期开发规范、应用集成规范,保障系统接入金税三期;4.要求熟悉区局金税三期核心系统,保障本系统与核心征管的数据对接集成;5.要求熟悉税务总局金三接入规范提供网络和应用安全衔接方案,保障系统与金三应用互通;6.要求理解税务总局金税三期标准服务规范,使用接入标准服务支撑房产缴税业务功能实现四、项目实施要求:采用远程+现场的服务方式,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五、投入人员具体要求:1.本项目要求投入由系统开发技术人员及驻点运维人员等组成的专门服务团队,其中驻点运维人员至少2人。2.服务团队人员应具备胜任系统开发或运维服务工作岗位的资质、能力和水平,要求具备计算机相关专业知识,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熟练掌握《南宁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与办税系统》(含“房产交易一网通办”“房产交易自助办税终端系统” “移动办税房产交易功能”)《南宁市税务局无纸化退税》《房地产行业管理系统》等系统应用系统架构、后台表结构及维护技术。3.服务团队人员具备一定的税收类相关业务知识,熟悉《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系统软件方面相关专业知识。 4.服务团队人员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技巧,能够准确判断并解决各种技术、业务问题。5.驻点运维人员在派驻南宁市税务局工作期间须遵守南宁市税务局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出勤、着装、安全等管理规定。如驻点运维人员服务过程中出现态度消极、响应不及时、不具备运维服务能力、操作失误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驻点运维人员。六、加强安全保障和罚责:★1.信息安全保密要求(1)成交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的安全保密制度。(2)成交供应商投入的项目人员须保证遵守国家有关版权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3)成交供应商投入的项目人员应对本项目中接触到的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所有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国家秘密、技术成果等信息负保密义务。未经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书面同意,不得向社会公众或第三方通过任何途径出示、泄露,不得许可使用,不得对上述信息进行复制、传播、销售;保证不向外泄漏任何相关数据,不向外泄漏任何保密的资料。如出现支持人员泄密事件,成交供应商应负有连带责任。(4)成交供应商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签署合同项目实施期间的信息保密协议。(5)成交供应商投入的项目人员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签署合同项目实施期间的信息保密承诺书。★2.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要求成交供应商投入的项目人员在合同期间应严格按采购人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由于成交供应商投入的项目人员网络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引发安全事件的,采购人将视安全事件严重情况按合同金额的20%-30%的比例进行扣减服务费且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安全事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因补丁升级、漏洞修复、系统杀毒、数据备份、应用监控、网络监控等工作未落实到位,发生服务器被控制和应用系统被攻破的安全事件,被主管部门通报的。(2)因违规进行税费数据查询、导出和拷出等操作造成敏感数据泄漏,以及发生非法窃取数据行为。(3)因运维操作处置不当导致重要应用系统发生严重卡顿、停用的重大事件。★3.罚责条款项目建设和运维过程中,因系统在对接、运行等服务中,导致其他系统受到影响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组织相关服务厂商共同排查,明确问题根源、责任并报告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无法判定问题根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将根据问题的轻重、成交供应商责任的大小,扣除不高于合同总金额5%的服务金额且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数据失窃或丢失、敏感信息泄露,主要业务系统瘫痪等不良后果的,自采购人或采购人主管机关做出认定之日起三年内,税务系统各单位可以拒绝成交人参与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二、商务条款★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为完成采购人指定内容的整体包干价,包括:1.完成采购项目需求中指定服务内容的费用及合理利润;2.完成采购项目需求所需投入全部人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派出工作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报酬);3. 完成采购项目需求所需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软硬件使用费、知识产权、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4.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要的费用。★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系统改造上线运行。本项目系统改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与办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与办税系统升级改造项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宁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