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宗食材 压榨食用油中标结果公示(新疆农业大学2023)
新疆众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农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压榨食用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XCD-2023-02010(2)
二、项目名称: 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农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压榨食用油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农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压榨食用油(第一包)
禾园一餐厅葵花油、菜籽油一级压榨非转基因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报价:189(元)
新疆瑞隆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沙湾县老沙湾路309号
9165422372232746X7
2
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农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压榨食用油(第二包)
禾园二餐厅葵花油、菜籽油一级压榨非转基因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报价:190(元)
新疆顺萍真诚米业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北路448号凌庆粮油市场D-209号
91650103MA783HHE2B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1
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农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压榨食用油(第一包)
新疆农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压榨食用油(第一包)
天宝
纯葵油、纯菜油非转基因、菜籽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36、纯葵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0464、色泽 澄清、透明;加工级别:一级压榨;气味、滋味;有原油固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味;不得含有转基因成分;在日光和灯光下肉眼观察清亮无雾状、无悬浮物、无杂质、无沉淀、透明度好,黏度较小,有明显的油料压榨油香味。
2
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农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压榨食用油(第二包)
新疆农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压榨食用油(第二包)
北亭湖
纯葵油、纯菜油非转基因、菜籽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36、纯葵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0464、色泽 澄清、透明;加工级别:一级压榨;气味、滋味;有原油固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味;不得含有转基因成分;在日光和灯光下肉眼观察清亮无雾状、无悬浮物、无杂质、无沉淀、透明度好,黏度较小,有明显的油料压榨油香味。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小鸽,张华(采购人代表),陆延伸,李蜀华(采购人代表),马娟,冯景青,侯晓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第一包:13500元,第二包:13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农业大学
地 址:农大东路311号
联系方式:0991-8762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众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联系方式:0991-2308167 0991-23082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一莹、郑翠玲、黎文宣
电 话:0991-2308167 0991-2308213
附件信息:
2.新疆农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食材采购项目-食用油.doc2.新疆农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食材采购项目-食用油.doc360.5K
新疆瑞隆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1新疆瑞隆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1293.8K
新疆顺萍真诚米业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1新疆顺萍真诚米业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1290.4K
新疆农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压榨食用油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XCD-2023-02010(2)采购人:新疆农业大学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众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第三部分授予合同(仅参考)33第四部分技术需求35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79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新疆农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压榨食用油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14日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XCD-2023-02010(2)项目名称:新疆农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压榨食用油采购人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80万元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新疆农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压榨食用油(第一包)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禾园一餐厅葵花油、菜籽油一级压榨非转基因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标项2标项名称:新疆农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压榨食用油(第二包)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禾园二餐厅葵花油、菜籽油一级压榨非转基因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投标人需具备《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31日,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报名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售价(元):0元/本,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14日10: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3年8月14日10: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人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7、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名称:新疆农业大学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9998575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众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联系方式:0991-23081670991-230821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一莹、郑翠玲、黎文宣电话:0991-23081670991-230821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新疆农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压榨食用油标项1标项名称:新疆农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压榨食用油(第一包)标项2标项名称:新疆农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压榨食用油(第二包)项目编号:ZXCD-2023-02010(2) 2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新疆农业大学 联系人: 张老师联系电话: 13999857590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众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一莹、郑翠玲、黎文宣联系电话:0991-2308167 0991-2308213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1栋21层B单元21084项目内容标项1:禾园一餐厅葵花油、菜籽油一级压榨非转基因采购标项2:禾园二餐厅葵花油、菜籽油一级压榨非转基因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需求。5投标人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 投标人需具备《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报价1.凡要求投标人考虑在报价中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考虑、没有计入的或未单独列出,采购人认为投标人已将此项费用涵盖在其它费用价格中。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费用。3.招定价标, 按标准包装20升报价。7资金来源学生给食堂交的伙食费8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元):180万元9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1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标项一: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标项二: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银行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应当从其基本账户开具。4.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电汇方式递交的,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采取支票、银行汇票、保函方式递交的,以实际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5.投标保证金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须携带对开收据及退还投标保证金函(格式后附)。6.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各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附加信息及用途栏内注明“XXX项目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保证金接收方银行到账信息为准)。7.投标保证金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新疆众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 号:0801250000003448开户行名称: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号:313881088887注意:不得以现金的方式和其他的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自己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的开户银行。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1交货地点交付或实施的地点标项一:禾园一餐厅。标项二:禾园二餐厅。12供货期限供货期限:签定合同后一年。13付款方式分期付款,于每月付清本月结款,发票按学校、按项目资金来源分别开据。由成交投标人提供税务局万元版正式发票,发票后附送货清单,清单上必须有分管领导、验收货品人员、签收人员签字。以实际配送量为准。14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1.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前,采购人可以更正公告或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新疆政府采购网公告方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新疆政府采购网公告方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4.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澄清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投标文件递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16截标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标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4日10:30投标人应按招标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迟交的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7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8评标委员会组成开标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开标、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7人(含7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5人,采购人代表2人。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开标时间、地点、人开标时间:2023年8月14日10:3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2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经评标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报价的投标人后,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报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评审方法。2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22招标代理费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23签订合同时间合同签订:成交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完成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2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须在 15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5合同及验收证明存档合同及验收证明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由中标人将合同复印件一份送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26信用查询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资料;查询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7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部分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投标被否决等字样的条款,为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28政府政策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给于小微企业10%价格扣除参与评审;2. 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适用其行业相关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 (1)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由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相关截图等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投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4.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9拒绝参与投标情况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处干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30成交候选人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31兼头兼中评选原则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按照大米-压榨食用油-面粉-鲜切面-牛羊肉-鲜猪肉-调辅定型、非定型包装类-鲜牛奶-鸡副、鸭副、丸子串串冻货等-新鲜时蔬果类、禽蛋、鲜活鱼、豆制品等-烤肠-塑料制品-饮料的顺序,从第一包开始评审;若每包排名第一的为同一单位,第一包中标人采购人选取第一名,第二包顺延第二名,以此类推。32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在新疆农业大学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因供货单位原因(包括供货单位提出终止履行合约和因违约处罚终止履行合约)中途离场的供货单位,将拒绝本次投标(采购人提供名单)。33需提供货物样品:开标时提供标准包装产品一件(样品贴标签,注明品牌、产地、等级、投标单位)。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会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开标前送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1栋21层B单元2108。34特别说明:1.为保证本项目质量,良好的售后服务,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2.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将保留实地考察的权利,如考察时发现任何一家投标人的人员、车辆或仓储能力等任何一项弄虚作假,以及其他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并列入新疆农业大学招投标黑名单,由下一名(以此类推)替补或重新招标。3.其它:(1)投标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招标纪律,无违法违纪及商业贿赂行为。(2)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投标所需一切费用。(3)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保证中标后由本公司组织实施本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项目转包给其他机构。招标文件中如出现前后不一致情况,均以前附表内容为准。一、总则1.项目说明1.1本项目的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1.2本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采购单位为新疆农业大学,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1.3本采购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人必须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说明,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为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所投项目或所投标段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1.4资格后审包括下列的内容1.4.1投标人满足“前附表”规定的资格要求;1.4.2招标文件有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1.4.3供货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4.4交货地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4.5投标内容、数量、质量、服务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4.6投标文件中所提条件均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1.4.7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4.8无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况。2.采购范围2.1本采购项目采购范围已通过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所述,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3.适用法律及约束力3.1本次采购及由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投标人一旦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即被认为接受了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4.采购项目实施要求4.1项目内容已在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所述。4.2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的要求编制实施计划。5.供货期限5.1供货期限已通过“前附表”所述,是指项目验收合格并移交采购人的时间;交货地点已通过“前附表”所述。6.资金来源6.1采购人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7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下的合格支付。7.投标人资格要求见前附表。8.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9.授权委托9.1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按要求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电子版;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按要求上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电子版。10.联合体投标10.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授予合同;第四部分技术要求;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页数和附件数量,如发现有缺漏,请及时与采购人联系补全。如果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2.招标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联络采购人,并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2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澄清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澄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顺延投标截止时间。3.招标文件的修改3.1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前,采购人可以更正公告或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3.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新疆政府采购网公告方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3.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新疆政府采购网公告方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4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投标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投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对同一标段以同一投标人名义,递送两套或以上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2.投标文件构成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需按照上述投标文件构成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单等材料。4.投标报价4.1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费用。4.2凡要求投标人考虑在报价中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考虑、没有计入的或未单独列出,采购人认为投标人已将此项费用涵盖在其它费用价格中。4.3报价注意事项:(1)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标准;(2)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报价因素,一旦招标结束最终成交,总价将固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5.中标服务费按照前附表要求由中标企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并作为参与招标的组成部分之一。6.2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6.3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提交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函以及投标人开具的收到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收款收据;(2)因投标人提供的开户行和银行账号信息不准确或错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退付或退付出现问题和纠纷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6.4中标候选人(最终排名前三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并交纳中标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退还保证金时,还需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6.5退还方式:(1)为了方便投标人办理退还保证金的手续,可在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准备好所需材料,由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代为收取办理。(2)若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未提供所需材料的,也可将所需材料送达或邮寄至我公司代为办理(收件人:金女士;联系电话:0991-2308217),邮费自理,拒收到付。(3)投标保证金退还为公对公账户电汇业务,我单位不退还现金。(4)投标保证金将在收到所需资料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6.6退还保证金所需资料:(1)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函(格式后附);退还保证金收据一份:(2)中标人需缴纳中标服务费并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或者扫描件,与其他材料一并邮寄至我公司或发送电子版PDF文件扫描件至指定邮箱,邮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项目分包。邮箱:3232654292@qq.com。退投标保证金函项目名称标段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基本户开户行名称账号行号保证金金额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办理日期项目名称标段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基本户开户行名称账号行号保证金金额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办理日期6.8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2)成交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签订项目合同的;(3)其它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情况。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方式1.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评标会议,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出席会议。1.3采购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迟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五、无效标、废标条款1.无效投标条款1.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废标条款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3.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处理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购单位应当报告财政部门,按照以下原则处理:3.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3.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人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4.中标、成交无效条款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4.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5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4.6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4.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六、开标和评标1.开标程序1.1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采购单位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况参与。1.2经采购人委托,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1.3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唱标,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承诺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开标结束后30分钟内完成“开标一览表”在线签章。完毕之后进入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1.4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辅助采购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1.5开标时,由监督人员对开标全过程进行监督。2.评标委员会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于开标前48小时,从政采云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建评标委员会,其组员由2名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5名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独立完成评标工作,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2.1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2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配合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3.评标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客观、择优”为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这一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4.评标程序4.1评标会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主持。评标委员会首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4.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4.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讨论、通过评标工作流程和评标要点。4.4围绕评标要点,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有效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标。4.5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为保证本项目服务质量,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5.中标人5.1评标委员会统一签署评标汇总表,并按最大程度满足招标文件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为中标人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报价低的中标候选人优先。6.评标过程保密6.1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招标文件等有关信息,评标委员会的研究情况和所有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6.2投标人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6.4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成交的投标人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评标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7.1投标文件所投标段中的应标范围小于本文件对应标段要求的采购范围;7.2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的;7.3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为重大偏离的;7.4不符合本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7.5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重新组织采购。8.1本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8.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8.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9.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标标准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及投标人所作的实质性响应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打分。投标人的得分为各评委所给分数的平均分。计算结果在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小数,后余位数四舍五入计。并以综合评分法进行评估,总分值为100分。资格审查表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格式自拟)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1.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2特定资质投标人具备《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备注:1.本表与招标文件中相关评审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2.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3.“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响应。4.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资格审查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符合性检查表序号评标因素评标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必须为同一集团或同一集团内的上下级单位。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1有效性审查报价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且未超过最高限价。1有效性审查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1有效性审查供货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有效性审查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1有效性审查其他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备注:1.本表与招标文件中相关评审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2.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3.“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响应。4.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评分标准1.权重取值序号评标内容单项最高得分一经济部分(报价)40二商务部分30三技术部分30技术部分(30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内容1食品安全保障3提供所供产品SC质量标准认证1.5分提供所投产品的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必须提供内容包括农残、水份、重金属、非法添加剂、非转基因成分等)1.5分2安全质量3方案介绍中要求有质量安全控制及操作手册,并赋予可实现的操作流程,在质量安全方面的上下游控制流程,以及自身的安全举措。需通过图像、截图和例证进行证明。①体现项目整体执行过程的安全高效;②对场地、物料、人员、运输等环节的协调能力强;③具有明确的可量化的目标;④且以安全导向、体现较高的执行效率得3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善扣0.75分,未提供得0分。不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须提供活动执行质量控制相关描述,格式自拟)3投入设备4.5根据投标人具备送货车数量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自有车辆的,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投标人租赁车辆的,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注:提供车辆图片、《机动车行驶证》或车辆租赁协议,自有的:每提供1台,得0.9分,租赁的每提供1台得0.5分,最高得4.5分;4服务管控 6投标人按项目理解制定详细服务方案,如人员安排,进度安排,保证措施,应急预案,售后服务等内容得6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善扣1.2分,未提供得0分。不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须提供服务方案相关描述,格式自拟)5服务承诺 6项目基本服务要求以外的,对项目开展有利的资源、技术支撑手段或服务等,提供额外的增值服务承诺,每提供一项且有效得1.5分,最高6分。不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须提供服务方案相关描述,格式自拟)6样品7.5色泽:澄清、透明;加工级别:一级压榨;气味、滋味:有原油固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味;不得含有转基因成分;在日光和灯光下肉眼观察清亮无雾状、无悬浮物、无杂质、无沉淀、透明度好;黏度较小,有明显的油料压榨油香味。每满足1项得1.25分,最高7.5分。商务部分(30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内容1企业场地7.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生产、仓储场地面积大小进行排序评分:第一名得7.5分,其他依次递减1分,第六名及其后排名的得0.5分,此项得分、排名可以并列,不可跳级。(需提供场地的产权、租赁合同或厂商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2管理体系认证6根据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认证进行评分:(1)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 (2)ISO1400族环境管理体系;(3)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4)HACCP/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上认证证书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国家级权威机构颁发每具备一项得1.5分,其他第三方认证机构企业颁发每具备一项得1分,此项最高得6分,无以上认证证书或未提供证书复印件得0分。3项目经验4.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相关业绩:提供一项得1.5分,最高4.5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单项合同及销售发票复印件)。5货源保障能力6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厂家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厂家授权及售后承诺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4项目成员6根据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成员(不少于3人)得3分,每增加一人加1分,最高6分。(包括不限于订单处理、售后服务、质量跟进、报账整理等专职人员)提供健康证、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经济部分(40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40分有满足投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注:在经济标评审阶段,经评审小组认为无效的投标报价,经济部分得分按“0”计;2.为了限制恶性低价竞争,如果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合格投标人报价且评标委员会要求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报价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作为无效标处理。注:1.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七、成交及合同签订1.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履行合同能力审查2.1采购人将在签订合同前对中标候选人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进行审查。审查包括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及补充承诺中涉及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以及对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风险的其他因素。2.2采购人若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存在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其他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2.3如果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不具备执行合同的能力,采购人将考虑按同样的程序审查下一个中标候选人。3.中标通知书3.1中标公告期1个工作日期满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2中标人应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4.签订合同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分次报价及服务承诺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采购人审核盖章后实施。4.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建议取消其成交资格,监管部门将对其依法处理。4.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采购人可以按中标候选顺序确定新的中标人并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进行采购。4.4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予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但不得改变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4.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给他人。八、验收及付款1.验收中标人根据初步验收的结果进行整改并满足合同技术要求后,由中标人提交完备的项目实施文档及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由采购人组织开展验收工作,签署项目验收文件。2.付款采购人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采购款支付手续。九、法律责任1.法律责任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人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按照以上条款规定,经同级或其上级财政部门认定中标无效的,可按中标候选顺序重新确定,或重新进行采购。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中标后未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3.1《政府采购法》七十七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3.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投标人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十、质疑及处理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4质疑的提出1.5本采购文件中所称质疑及答复,是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答复质疑的行为。1.6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7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或潜在报价方。可质疑的文件为采购公告以及采购文件(包括属于其组成部分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等)。1.8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采购过程,即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成交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各个采购程序环节。1.9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质疑主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2)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3)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受理范围和本项目采购人的管辖权范围;(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1.10提出质疑应当具有明确的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即质疑人在质疑函中提出的,要求采购人对其予以支持的主张。必要的证明材料,即能够证明质疑人的质疑请求成立的必要材料,包括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1.11质疑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质疑事项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否则不能作为认定该质疑事项成立的依据。1.12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1)提出质疑的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质疑事项;(4)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5)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采用实名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1.1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14质疑的审查和受理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及时审查是否符合质疑受理条件,对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受理。1.15对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分别按照下列不同情形予以处理:(1)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出质疑。修改后质疑事项仍不具体、不明确或者最终递交质疑函的时间超过质疑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2)质疑主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3)超过质疑法定期限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4)对不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5)质疑不属于本项目采购人管辖的,告知质疑人向有管辖权的采购人提出质疑;(6)质疑不符合其他条件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1.16质疑的处理和答复1.17采购人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被质疑人,并要求其在一定限期内提交书面答复,同时提供有关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1.18对于质疑事项中涉及的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为了全面查清事实、取得充分的证据,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1.19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1.20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将终止质疑处理程序。1.21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人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人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人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人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1.22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人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人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人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人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1.23采购人将在正式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24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投标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招标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备注:1、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在提交质疑函(无需填写授权委托人)的同时,还应提交加盖质疑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请持身份证原件用于核对。2、授权本项目投标委托人办理质疑事务的,除提交质疑书、加盖质疑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由质疑人出具的明确载明授权委托的具体权限和事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与质疑事项有关的材料应与质疑函合并装订。4、质疑函一式三份。第三部分授予合同(仅参考)合同以最终签订版本为准。供货协议协议编号: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在2023-2024年度向乙方采购一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利益,特订立本协议。一、资质保证:1、乙方保证具有从事本协议约定商业行为的合法经营权,已合法取得涵盖本协议所涉及货物的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在内的相关资格及许可。2、因乙方违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应加倍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3、乙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质文件副本的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4、乙方每批货物交付时需遵守食品安全规定向甲方提供该批货物的质检报告、产品合格证等(在特殊情况下,根据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且每批货物的生产日期及检测报告时间不得早于货物交付日期的前1个月。二、采购品种、数量、价款及质量要求1、采购品种:2.1、甲方根据中标单位的供货能力及综合考评公平公正的分配配送任务。2.2订货数量以每次的订单为准,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3、采购价格:货物最终价格以中标价格为准、大宗物资米,面,油,饮料,鲜切面采用全年一口价期间价格不做调整,其他物资产品价格降幅超过中标价格的5%,乙方未与甲方重新协商供应价格,则结算价格以甲方市场询价的最低价为准,乙方不得提出异议。询价日期以单批货物收货日期为准。(注:1、在市场开放状态下,以合同价核算。2、当不可抗力导致市场无法正常运行,处于封闭或半封闭状态下,以市场价格进行核算”)4、产品的质量标准和包装:5、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粮油产品的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1)通过国家食品生产许可,经国家和地方质检和卫生、食品等行政部门检测合格的货物,根据供货时的规定,还需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等供货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2)乙方提供产品若出现含有兴奋剂的食品和添加剂、农残、药残、重金属、激素等超过国家标准,甲方有权视情终止合同,并书面通知中标人按违约处理。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中标人供货质量原因,引起甲方食品安全事故,应按照新【食品法】及相关要求规定,除赔偿当期的原材料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延续损失给额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等。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为甲方要求之品牌规格的货物,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侵犯其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货物;4)乙方所提供的单位货物应当符合标签标明的数量或体积,不得存在缺斤短两的情形,缺货少货由乙方在24小时内补齐,运输费、装卸费用乙方自理,并由乙方按缺失部分货物货款的2倍向甲方赔偿损失。5)双方在甲方现场以清点方式进行数量验收,同时进行外观质量验收。甲方对不符合验收要求或不符合约定的质量的货物有权拒绝接收予以退回处理,乙方确认后于24小时内必须及时换货,费用乙方自理。甲方有权将乙方的货品送至学校内质检中心进行质检,一旦质检结果与实际不符,将停止供货。必须认可饮食中心的规定要求,如果不认同,就不允许参加竞标。三、采购方式:1、甲方每次采购前,通过饮食中心智慧食堂软件向乙方下达订单(甲方会给各中标单位分配智慧食堂接单账号),订单内容会详细说明订购货物的品名、数量、交货地点和特殊要求等。2、如甲方临时对订单进行变更品种或增减用量,应于订货的当天18:00前通知乙方,,订单内容会详细说明订购货物的品名、数量、交货地点和特殊要求等;3、乙方每次随货自备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两份供甲方验货签字确认使用,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四、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是: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自签订合同后,服务期一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过甲方和用货单位评价(考核评分表见附件一),乙方是否具备按照投标条款以及供货要求完成供货的履约能力,书面确认是否合格,如果不合格,违反投标响应内容和甲方管理办法,甲方上报相关部门等待处理,期间供货资格暂停。五、送货时间、地点方式和费用承担:1.送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2.供货时间:甲方每次采购前,通过饮食中心智慧食堂软件向乙方下单(甲方给)每月定购2-4次,甲方通知订货之日起24小时内乙方送货完毕,如乙方不能及时送货造成甲方餐厅无法正常营业者,处以2-5万元的经济处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二次出现同样情况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3.乙方需将货物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的库房,并装卸码放整齐;在验收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之后,由甲方指定人员和乙方人员在送货单上确认签字后则完成交货。4.乙方每次送货时,需随货同行给甲方交该批产品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配送人员的身份证及健康证复印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者,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按乙方未按时送到货物处理。5、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风险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五、结算方式1、结算周期:每月20日进行结算,20日前送达的货物且票据齐全,当月付清货款,20日之后送到的货物次月付清货款。(如遇到学校放寒暑假及年终核算提前扎帐和不满一个月的特殊情况,结算周期顺延)2、结算方式:2.1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制度结算。2.2跟各用货主体责任单位结算。2.3各中标企业提供单位名称和账号,据实开具当期真实有效的税务发票,审核签字完成后,据实结算。3、其他说明:乙方不得因自身公司原因,出现无法开具票据,造成结算周期延后,该行为已违反招标文件内容,表现为公司无按期完成协议的履约能力,可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利做相应处罚。(视情节轻重,甲方可视为乙方违约,放弃供货资格,终止协议。4、结算要求:乙方必须提供银行账户和统一正规发票(不能在税务局代开发票,结算发票名称需与营业执照上名称一致,机打发票可以提前开好,开票日期不得超出两个月,发票要求万元版,不能百元版),否则视为自行放弃供货资格;(特殊情况除外)需要开发票的内容与配送物品内容一致,不允许发票项目与配送内容不符,否则停止供货。六、结算价6.1、结算价:本项目采用各标项中标单位中的中标最低报价为该标包项目统一最终核算和结算价。6.2、不在公布货品名单内的物资,结算价按照物资询价小组询价确认后价格核算和结算。6.3、招标文件中相关财务结算内容和学校财务管理部门的规定是结算的依据。七、采供物资的品种、数量和质量要求1、采购品种:招标文件报价货品清单是部分代表性的货品。实际采购中出现的非报价清单的同类货品,经甲方审核货品合格证件齐全,询价小组经过询价确认价格后,且用货餐厅同意该品质货品和供货价格的前提下,可以供货。2、订货数量以每次甲方订货软件发出的订单,与甲方收货签收的供货清单票据核对后,双方确认的数量为结算数量。3、产品的质量标准和包装: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大宗食材的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1)通过国家食品生产许可,经国家和地方质检和卫生、食品等行政部门检测合格的货物,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期间,按照属地行政部门管理规定完成相应防疫工作做到符合供货要求。(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为甲方需求之品牌规格的货物,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侵犯其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货物;(3)乙方所提供的单位货物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不得存在缺斤短两的情形,缺货少货由乙方在退换货承诺期内补齐,原则不耽误餐饮正常秩序,处罚遵照《供货商管理规定》条例处理。(4)双方在甲方现场以清点方式进行数量验收,同时进行外观质量验收。甲方对不符合验收要求或不符合约定的质量的货物有权拒绝接收予以退回处理,乙方确认后于12小时内必须及时换货,费用乙方自理。(5)其他:按照约定,乙方供货提供随批检验合格证明,为落实“明厨亮灶”工程,甲方可随机抽取物资到第三方检测机构做质量检测,若出现质检结果与乙方提供的合格证明不符合,或与招标公告技术参数不符合,属于严重违约行为,此次检测费用乙方支付,甲方告知乙方,有权终止供货协议。并将失信行为上报企业征信网,由此带来的损失乙方自负、乙方竞标、签订本合同均表明接受甲方供货管理的相关条例。八、配送地点、时间和其他1、送货地点:校园内用货部门指定地点,并码放整齐堆放。2、配送时间:每天6:30到9:00(配送时间会根据学校要求改变),按照工作安排有序配送,未及时到位,甲方通知后,未按照投标承诺履约的,形成违约,甲方按照相应管理条款进行处罚。甲方的收货工作人员在验收配送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之后,完成收货工作。双方须在乙方提交的内容完整,书写清晰的配送货品清单上签字。双方自持一联,做为原始票据。4、乙方每次送货时,需随货同行给甲方交该批产品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配送人员的身份证及健康证复印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者,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按乙方未按时配送物资处理,承担相应责任。5、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风险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九、售后服务及违约责任严格按照甲方供货管理条例进行采购招标物资配送,如果有违反,按照招标文件、供货合同以及供货商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以及供货商承诺,做相应的处理和处罚。合同履约保证金扣完时,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必须讲诚信、讲信誉,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则。提供合格产品、不得因价格、商标等有虚假和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不得假借甲方名誉发生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不良影响及相应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对违约方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若乙方因价格原因,无法如期供货,并拒绝服从甲方供货安排,违反中标承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供货方不足招标公告中标家数时,按照招标文件启用备选供货商。乙方在供应过程中,若供应产品因质量原因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处罚,以及由此产生的刑事及民事责任,甲方按照招标文件、供货合同及供货商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做相应处理和处罚。4、乙方保证在供货时遵从甲方关于本项目的采购程序,不得将合同及(或)其中的权利、义务转让,不得转包、分包,一经发现甲方可视为乙方违反中标文件约定,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6、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甲方。甲方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如果此类情况出现两次则终止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7、乙方不能按照本协议或订单约定的期限提供货物时,除按照第六条约定外,同时每迟延一天按照当批应交付货物货款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如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为维护合法合理的供货秩序良好运行,对于违约、处罚产生的解除合同的乙方,甲方将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账面余额部分,同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9、本条中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货款或协议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甲方将在扣除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异议。10、本合同违约责任如有竞合,则甲方有权选择同时适用或选择适用。11、本合同所述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说明1、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叁份、乙方两份。2、甲方是高校食堂,是人员密集用餐单位,食品安全责任重大,重在预防,故制定出较为严厉的管理条例。3、如有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4、本合同尾部的联系信息为双方明确的送达地址等信息,涉及本合同需发出的任何文书均应当发送至该地址,任何一方变更均需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依该联系方式发出3日视为送达成功。甲方:新疆农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乙方:代表人:代表人:电话:0991-8762551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地址:乌鲁木齐市农大东路311号地址:年月日年月日第四部分技术需求名称标准第2包:油纯葵油或纯菜油非转基因、菜籽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36、纯葵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0464、色泽 澄清、透明;加工级别:一级压榨;气味、滋味;有原油固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味;不得含有转基因成分;在日光和灯光下肉眼观察清亮无雾状、无悬浮物、无杂质、无沉淀、透明度好,黏度较小,有明显的油料压榨油香味。对供货商要求:1、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保障能够提供银行账户和统一发票(不能在税务局代开发票),如达不到要求视为自行放弃供货资格;2、所有参与招标投标人需做到质量合格、价格稳定,坚决杜绝以次充好。所有招标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低于同类物的一级市场批发价,所报价格均为到货价(此价格包括物品储藏、运输、搬运装卸、税费等一切费用);3、中标投标人保证在供货时遵从甲方关于本项目的采购程序,保证不会将合同及(或)其中的权利、义务转让,不得转包、分包;4、供应方在供应过程中,若供应的物资因质量原因引起的不良后果,或因送货车辆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供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甲方可视情况严重程度扣减货款,情况特别严重的可终止合同,取消其以后的供应资格;5、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以约束中标单位履行合同,合同到期后招标方全额返还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如在履行合同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无故延迟送货,不送货,影响餐厅正常开餐,招标方有权不退还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6、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需要签订质量保证书及廉政协议;7、投标单位为厂商的,在本地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供货单位为一级经销商的,需具有稳定的货源厂商及本地固定的经营场所。8、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需具备承担招标能力和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独立经济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等经济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履行合同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食品质量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讲诚信、不讲信誉,不恪守职业道德的行业规则。要以质量求生存,必须做到同质同价;9、投标单位为甲方新疆农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所管辖的所有食堂配送物资,并搬运入库,不得另收取其它任何费用;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报价单;6.投标人基本情况;7.商务条款偏离表;8.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9.技术参数指标响应程度;10.食品安全保障;11.安全质量;12.投入设备;13.服务管控;14.服务承诺;;15.仓储;16.管理体系认证;17.货源保障能力;18.项目成员;1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技术资料。1.投标函致:为响应你方组织的项目的招标[项目编号为:],我方愿参与投标。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报价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报价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投标报价单》。(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日。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四)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招标内容》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如我方被授予合同,我方承诺支付就本次招标应支付或将支付的中标服务费。(八)我方是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九)我方与其他投标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相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2)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核查。(3)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审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三)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四)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投标人:(公章)年月日3.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或职称)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招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上述经济活动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职务:电话:电话: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查)〗,递交投标文件时需递交一份。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附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报价单(一)报价一览表投标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报价(单价)投标报价(大写): 元/件 投标报价(小写): 元/件供货期限供货期限:签定合同后1年。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6.投标人基本情况(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主管部门成立时间注册资金(万元)单位性质投标期间 联系人电 话传 真职 工 概 况职工总数其中:技术人员数职 工 概 况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职 工 概 况姓 名职务/职称年 龄专业职 工 概 况职 工 概 况职 工 概 况单 位 概 况(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不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1.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7)信用查询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此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我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7.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一般商务条款序号条款内容是否响应偏离说明123456789101112131415注: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如无偏离则不需列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年月日8.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实施时间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123…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年月日9.技术参数指标响应程度;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规格/要求投标/响应实际参数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偏离简述证明文件(如有)1见投标文件()页2见投标文件()页3见投标文件()页4见投标文件()页5见投标文件()页6见投标文件()页7见投标文件()页8见投标文件()页…注:1.投标投标人必须对应技术需求的内容逐条响应。2.投标投标人响应招标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10.食品安全保障提供所供产品SC质量标准认证;提供所投产品的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必须提供内容包括农残、水份、重金属、非法添加剂、非转基因成分等)。11.安全质量方案介绍中要求有质量安全控制及操作手册,并赋予可实现的操作流程,在质量安全方面的上下游控制流程,以及自身的安全举措。需通过图像、截图和例证进行证明。体现项目整体执行过程的安全高效;对场地、物料、人员、运输等环节的协调能力强;具有明确的可量化的目标;且以安全导向、体现较高的执行效率。(格式自拟)12.投入设备1)投标人自有车辆的,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2)投标人租赁车辆的,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注:提供车辆图片、《机动车行驶证》或车辆租赁协议。13.服务管控投标人按项目理解制定详细服务方案,如人员安排,进度安排,保证措施,应急预案,售后服务等内容。(格式自拟)14.服务承诺项目基本服务要求以外的,对项目开展有利的资源、技术支撑手段或服务等,提供额外的增值服务承诺。(格式自拟)15.仓储提供场地的产权、租赁合同或厂商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16.管理体系认证(1)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2)ISO1400族环境管理体系;(3)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4)HACCP/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17.货源保障能力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厂家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厂家授权及售后承诺。(格式自拟)18.项目成员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岗位职业资格证书123…根据评分标准提供证明材料1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技术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我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疆农业大学)的(项目名称:新疆农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压榨食用油)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新疆农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压榨食用油第一包),属于(工业);制造商为(新疆瑞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油脂分公司),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6978万元,资产总额为22892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新疆农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压榨食用油第一包),属于(工业);制造商为(新疆瑞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油脂分公司),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6978万元,资产总额为22892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疆瑞隆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3年8月10日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小微企业·企业名称:新疆瑞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油脂分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信息争议申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54223748652009G登记机关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制造业成立日期2001年08月31日行业食用植物油加工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暂无享受扶持政策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0856政府网站中找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邮政编码:100820注册登录使用须知7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向)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小微企业·企业名称:新疆瑞隆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信息争议申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5422372232746X7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制造业成立日期2000年09月01日行业其他未列明农副食品加工享受扶持政策信息宾明信息严重违法失低信售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暂无享受扶持政策版视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0856政府网站中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找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邮政编码:10082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5422372232746X7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制造业成立日期2000年09月01日行业其他未列明农副食品加工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我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新疆农业大学)的(项目名称:新疆农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压榨食用油)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新疆农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压榨食用油(第二包)),属于(工业);制造商为(新疆瑞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油脂分公司),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6978万元,资产总额为22892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新疆农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压榨食用油(第二包)),属于(工业);制造商为(新疆瑞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油脂分公司),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6978万元,资产总额为22892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疆顺萍真诚米业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8月10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冈(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新疆顺萍真诚米业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返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50103MA783HHE2B注册资本:126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批发和季售业成立日期2018年09月18日行业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暂无享受扶持政策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中政府网站香询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关注行咨找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邮政明号门100820Bato30122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小微企业企业名称:新疆瑞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油脂分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信息争议申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54223748652009G登记机关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制造业成立日期2001年08月31日行业食用植物油加工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暂无享受扶持政策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0856政府网站中Q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找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邮政编码:10082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宗食材 压榨食用油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