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苗木中标结果公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村庄绿化苗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B2023073270010028
二、项目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村庄绿化苗木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承德木兰林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通祥街204号
91130828067023194T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承德木兰林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绿化苗木
绿化苗木
//
1批
4705798.40
4705798.4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蒋俊杰,蒋岫儒,张丽杰,于成玲,王力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标准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3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林业街2号
联系方式:0314-7513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格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承德市双桥区汇强大厦B座1304室
联系方式:0314-7035190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菲菲
电 话:0314-7035190
十、附件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村庄绿化苗木采购项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村庄绿化苗木采购项目
承诺函及声明函承诺函及声明函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村庄绿化苗木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行政区域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18日 16:51
评审专家名单
蒋俊杰,蒋岫儒,张丽杰,于成玲,王力海
总中标金额
¥470.57984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菲菲
项目联系电话
0314-7035190
采购单位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林业街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4-7513588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格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承德市双桥区汇强大厦B座13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4-7035190
11、其他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单位名称)的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村庄绿化苗木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村庄绿化苗木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承德木兰林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14250万元,资产总额为36361万元,属于中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承德木兰林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3年8月16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村庄绿化苗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C130800202301061采购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格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7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参考)第四章采购项目要求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七章补遗及答疑纪要(待发)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村庄绿化苗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index_wc)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C130800202301061项目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村庄绿化苗木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4710994元最高限价:4710994元采购需求:苗木采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供货。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承诺将采购项目中的相应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7月25日至2023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每天下午12:01至23:59。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index_wc)。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index_wc)凭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售价:0元。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index_wc)。五、开启时间:2023年08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index_wc)六、其他补充事宜。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下载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场主体注册地受理大厅完成注册。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北京CA:15028921277400-618-3337河北CA:18932853700400-707-33552、各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现场不再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以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平台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3、详细投标流程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4、投标前投标人请自行准备计算机(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均可)提前登录交易系统,使用IE11浏览器操作,确保连接网络畅通,准时参加网上开标会,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规定时间(10分钟)内及时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解密过程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技术人员及代理机构,平台联系方式:010-86483801。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林业街2号联系方式:冯彬0314—75135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格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承德市双桥区汇强大厦B座1304室联系方式:王菲菲0314-703519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菲菲电话:0314-7035190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村庄绿化苗木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ZC1308002023010613采购单位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质量标准合格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招标范围苗木采购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供货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承诺将采购项目中的相应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1踏勘现场不组织12报价方式固定总价13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后90天(日历天数)14投标保证金根据冀财采〔2021〕7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15投标文件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招标,不需提供纸质版文件。本项目投标文件以电子版方式提交,电子版文件须上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供应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备注: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开标结束后,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需求提供纸制版投标文件作为项目备案使用。16投标文件上传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17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网上开标18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佰柒拾壹万零玖佰玖拾肆(¥4710994元)。19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格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菲菲联系电话:0314-7035190、1623141111120中标公示中标公示于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网上发布。21项目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2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报价将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包次项目属于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且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规定的《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承诺函及拟分包情况说明》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但不重复享受政策。【具体的政策详见后“政府采购政策要求”】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无需提供原件,以上传原件扫描件为准。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无需提供原件,以上传原件扫描件为准。2本项目的代理服务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计算,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独列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计算,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独列项。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项目说明1.1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2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合同履行期限2.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2.2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3.1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4.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4.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踏勘现场5.1不组织现场踏勘。6、投标费用6.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次招标不设补偿费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投标费用的增加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参考)11、其他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若是中小企业则需提供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不是中小企业则不需要提供,保留原格式即可。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声明函无需填写,保留原格式即可。监狱企业声证明材料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和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非监狱企业,本声明函无需填写,保留原格式即可。第六章评标办法一、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二、评标委员会(一)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二)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人,以及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4人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三、评标程序评标程序按照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初步评审,初审分为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即商务性评审和技术性评审。四、评标方法1.评标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评标要求、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采用“百分制”评分办法,其中技术部分占总分值的记70%,即70分(附表一);商务部分(投标报价)占总分值的30%,即30分(附表二)。附表一:技术部分(70分)苗木采购及运输方案20分方案优于需方使用要求的15.01-20分方案充分满足需方使用要求的10.01-15分方案基本满足需方使用要求的5.01-10分缺项或与招标项目不相符的0-5分供货进度保证措施15分措施完善、分析合理,内容详细,可行性强,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10.01-15分措施欠合理、分析一般或较差,内容有遗漏,可行性较差,部分达不到招标要求5.01-10分缺项或与招标项目不相符的0-5分质量保证措施方案15分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性强10.01-15分质量保证措施一般,可行性一般5.01-10分缺项或与招标项目不相符的0-5分售后服务计划及措施12分售后服务保障承诺及措施完善,技术支持能力强,服务响应快、响应程度高或优于采购需求8.01-12分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基本符合招标要求,但技术支持能力和服务响应速度一般4.01-8分缺项或与招标项目不相符的0-4分业绩8分投标人2021年1月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同类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8分,无业绩得0分。(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1、得分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投标人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3、以上评审项目缺项不得分。报价得分(满分30分)(1)设定拦标价为4710994元。(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附表二报价得分(30分)项目内容投标报价(满分30分)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如下: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有效投标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30分,有效投标人价格得分按如下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分(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注:有效报价为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且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综合得分=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4.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5.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投标价低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6.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备注: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报价将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包次项目属于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且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规定的《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承诺函及拟分包情况说明》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但不重复享受政策。资格审查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条件审查结果审查结果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条件合格不合格1营业执照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规定的承诺函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承诺函及拟分包情况说明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结果为准结论(通过/不通过)结论(通过/不通过)特别注明:本次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条件要求的各项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附清晰的原件扫描件。特别注明:本次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条件要求的各项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附清晰的原件扫描件。特别注明:本次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条件要求的各项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附清晰的原件扫描件。特别注明:本次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条件要求的各项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附清晰的原件扫描件。特别注明:本次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条件要求的各项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附清晰的原件扫描件。符合性评审表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条件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条件合格不合格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内的合理有效报价4合同履行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结论(通过/不通过)结论(通过/不通过)结论(通过/不通过)第七章补遗及答疑纪要(待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规定的承诺函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采购人)我公司自愿参与贵公司组织的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村庄绿化苗木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作出如下承诺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承德木兰林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王永文日期:2023年8月16日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承诺函及拟分包情况说明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承诺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如若我司获得采购合同承诺将采购项目中的相应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特此承诺供应商:承德木兰林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王永文(签字或盖章)2023年8月16日拟分包情况说明:拟分包情况说明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采购人)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ZC130800202301061的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村庄绿化苗木采购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的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勾选)制造商名称: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该釆购包预算金额的比例(%)1承德木兰林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小微企业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岩旭林业工程有限公司丁香26552株。385004.00元8.18%2承德木兰林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小微企业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建英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0.4-0.5米的油松26200株,0.8-1.0米的油松21840株,0.8-1.0的云杉28060株,1.2-1.5的云杉26658株。809033.00元17.19%3承德木兰林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小微企业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姜家店乡海星苗圃2米以上樟子松3082株,地径1.5以上的金红苹果6500株,地径2.5以上的金红苹果17400株。321949.00元6.84%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1515986.00元32.21%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承德木兰林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3年8月16日说明:本表仅在投标人“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填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岩旭林业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所属行业)行业;从业人员3人,营业收入为0万元,资产总额为30018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我公司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岩旭林业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8月10日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建英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所属行业)行业,从业人员4人,营业收入为210万元,资产总额(中型企业、为4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我公司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建英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8月10日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具体情兄如下: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姜家店乡海星苗周(公司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所属行业)行业;从业人员3人,营业收入为132万元,资产总额为300万元,属于小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我公司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姜家店乡海星苗圃日期:2023年8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苗木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