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消防工作站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泰州市大泗镇人民政府2023)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203-HQGC-C2023-0038
二、项目名称:大泗消防站建设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双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泰州市中国医药城泰高路东侧、药城大道南侧地块药城大道799号(A幢主楼2208室)
成交价格:人民币85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 称:大泗消防站建设改造项目施工范围:大泗消防站建设改造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工 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供应商名称
项目经理
注册证书信息

双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曹倩颖
苏 232151526237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桂根、翁秀萍、沈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8月18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州市大泗镇人民政府
地址:泰州市大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沈女士/鲍先生 联系方式:0523-80758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西侧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523-86331260 

泰州市大泗镇消防工作站项目采购文件.doc
泰州市大泗镇消防工作站项目采购文件.doc

企业声明函.docx
企业声明函.docx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大泗消防站建设改造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203-HQGC-C2023-0038采购人:泰州市大泗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3第二章参加磋商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4第四章项目需求18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2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2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大泗消防站建设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西侧华强代理(或通过邮箱196673901@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203-HQGC-C2023-0038项目名称:大泗消防站建设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046145.53元人民币最高限价:941530.977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大泗消防站建设改造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须由中标单位独立完成,不得转包或分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3)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责。以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的《无在建承诺书》为准。(4.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4.2.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4.2.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4.2.3)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动态考核:评标当日,供应商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成交公示期间,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8月日至2023年8月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方式:邮箱报名获取,将购买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到指定邮箱(196673901@qq.com),无需书面送达现场购买招标文件。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QQ邮箱)、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招标文件汇款凭证;(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QQ邮箱)、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招标文件汇款凭证。4、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5、报名费汇款至以下账户:单位名称: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医药高新区支行账号:632099073用途备注:缴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6、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电子招标文件至各投标单位邮箱。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西侧华强代理开标室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3年8月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西侧华强代理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需自行踏勘工作现场,详细了解项目任务详情及工作要求后谨慎投标。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其法人代表(负责人)或持法人代表(负责人)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于开标前当面提交。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泰州市大泗镇人民政府地址:泰州市大泗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沈女士/鲍先生联系方式:0523-807580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西侧联系人:杨女士联系方式:0523-8633126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523-8633126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大泗消防站建设改造项目2采购服务及要求: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3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4磋商保证金:无5现场踏勘:自行组织踏勘,详细了解项目任务详情及工作要求后谨慎参加磋商。6项目地点:泰州市大泗镇人民政府7采购预算价:1046145.53元,最高限价:941530.977元。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质量标准:合格。缺陷责任期:2年。10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1偏离:不允许12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5%。递交时间:成交后签订合同前。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工程履约保证金竣工验收后无息退还。13签订合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响应文件:不允许15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文件:否16评审办法及标准:详见本文件 第五章。17磋商结果公告: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于“江苏政府采购网”18响应文件有效期:60天。19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23年8月 日 9 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华强代理开标室20付款方式: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5%,余款在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结清,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21解释: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的磋商、评审、确定供应商、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供应商”、“响应人”是指参加项目竞争,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法定代表人”是指响应人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服务的单位。(三)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四)磋商委托如供应商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参加磋商的人员,请随身携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磋商时,需在磋商前现场当众展示磋商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五)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六)特别说明: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办法及标准5、政府采购合同(参考)6、响应文件格式(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质疑时效内按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提交代理机构(以代理机构实际收到供应商相关文件为准)。2、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将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自行到网上查看和下载,供应商因漏看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三、政策功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1、资信文件(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1)营业执照;(2)供应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施工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4)法人授权书原件;(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的除外);(7)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8)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9)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10)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1)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1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不符合监狱企业条件。](14)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和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文件。2、商务文件(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1)响应函;(2)首次响应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项目管理机构(格式见附件);(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评审方法中应当提供的用于评审的文件;(6)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和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文件。3、技术文件(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1)评审方法中应当提供的用于评审的文件;(2)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和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文件。(二)磋商报价1、磋商报价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在本项目合同期内所需要全部费用,包括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及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每轮只允许一个报价,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磋商截止日起60天。(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2、响应文件由响应人按要求参考给定格式如实编制(如无参考格式由响应人自拟),须有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3、如无特别说明,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4、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5、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顺序制作、盖章、编制目录和页码。原件磋商备查(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等评标办法中的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磋商时提交响应文件,一式叁份,一正贰副。7、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响应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8、采购项目如有多个分包且供应商响应本项目多个分包时,须按分包分别装订。不按分包分开装订的,磋商小组有权对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响应人的评判。(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首次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首次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用不易破损的信封单独加封条密封,封口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所有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及所投项目名称及包号。1.2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应:(1)按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注明的时间送达规定地点;(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1.3由磋商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1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2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3、迟交的响应文件3.1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5、磋商响应有效期5.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供应商声明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供应商就磋商响应有效期不做说明的视同认可本条款设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五、磋商(一)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采购机构组织磋商会议,并当众公布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数量和名单,宣读内容不涉及磋商价格。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开标会议且在《供应商开标现场承诺书》上签名并对其承诺事项负责。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出席磋商会议或拒绝在《供应商开标现场承诺书》上签名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二)磋商小组的组建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政府采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三)磋商的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磋商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四)磋商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五)磋商与评审1、资格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资信文件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2、磋商小组将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对,审查其是否实质性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质询,供应商应向磋商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提交进行答复。3、供应商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磋商小组有权对该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4、磋商顺序。对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按响应文件递交签到时间的先后确定磋商顺序。然后由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5、本项目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过程中不进行调整,磋商从简。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且不得高于首次报价。6、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资格。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供应商提交最后的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8、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9、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办法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10、磋商小组在整个磋商过程中须形成书面磋商报告。(六)澄清问题的形式对磋商过程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七)错误修正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①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②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的最终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以上两种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其修正经响应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响应人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六、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采购文件的情形: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资信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导致资格审查时无法评判的;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动态考核:评标当日,供应商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成交公示期间,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5、最终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响应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8、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或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9、磋商有效期、项目完成时间、质保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10、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11、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12、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资格证明文件);13、响应文件中有磋商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14、磋商小组认定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响应人不能应磋商小组要求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磋商小组可要求响应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其他采购活动的;16、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17、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18、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19、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20、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21、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22、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降低不可竞争费用标准的;24、响应文件改变或实质性遗漏竞争性磋商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中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采购人自行采购材料单价或数量的;25、改变随同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的;26、其他不满足法律法规、磋商文件规定或磋商小组讨论通过确定为无效响应文件的情形。七、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磋商公告的发布的网站上进行成交结果公告,并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八、质疑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质疑函必须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规范要求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4、本项目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1)质疑主体和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2)供应商超过法定质疑期提出质疑的;(3)供应商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响应)的,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5)供应商对自身提出质疑的。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九、采购终止: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十、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成交供应商应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后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成交资格。(二)履约保证金1、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履行约定的,则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十一、合同货物追加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不再追加货物或服务。十二、保密参与此项目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十三、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计算方法收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壹万贰仟伍佰元整,上述费用由供应商支付,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考虑,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缴纳给招标代理服务机构。(2)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工程(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大泗消防站建设改造项目制定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泰州市大泗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大泗消防站建设改造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大泗消防站建设改造项目2.工程地点:泰州市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5.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注明的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注明的工程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竞争性磋商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泰州市大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本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3份,承包人执3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内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成交)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投标书及其附件;(6)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实际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发包人不提供临时占地,如需要临时占地由承包人自行处理。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包括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照通用条款执行。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肆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发包人应保证图纸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含图纸会审纪要和设计交底等。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等,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结合具体情况编制加工图、大样图、协调配合图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工程或相应部位施工前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报送承包人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叁套(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各一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书面材料并加盖印章;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天。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5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或公司总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或公司总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或公司总部;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规划红线。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照计价规范的规定执行。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工程价款洽商、索赔事项的处理、合同的变更等,需要在监理人的配合下完成,但最终需经发包人书面同意。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应最迟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将施工用水、电力、通信线路等施工所必须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其他有关基础资料。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照法律法规和当地竣工验收备案部门的有关规定,完成竣工资料的立卷和归档。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按照法律法规和当地竣工验收备案部门的有关规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按照法律法规和当地竣工验收备案部门的有关规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资料。(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一切权力。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每周至少5日,每天不少于6小时在现场组织施工。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取消中标(成交)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分。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抽查发现不在现场计2000元/次的罚款。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与响应文件不一致,又未经发包人同意更换,则发包人可自行终止施工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另行协商。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责令停工整改,并处1000元人民币罚金每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的主要施工人员离开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5天,应报监理人同意。超过5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责令停工整改,并处1000元人民币罚金每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1000元人民币罚金每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不允许。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金额:合同价的5%;提交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签发后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对本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以及对合同、安全、信息和现场进行管理。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发包人提供。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严格执行在建工程封闭施工要求,进入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通道,做好扬尘控制及环境保护工作,悬挂安全标语及警示牌;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九牌一图。除执行通用条款外,特别注意,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围挡、公益广告、裸土覆盖等。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工程概况、施工管理组织机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施工进度计划、资源需求计划、主要施工方法、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保证措施、冬雨季和夏季高温季节的施工保证措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应用。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照通用条款。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日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条款。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工期顺延,其它不可预见情况双方协商。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实际施工工期延误,扣除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五。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如有,另行协商。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4小时内降水量达到50—99.9mm的暴雨;(2)风速达到8级的台风;(3)日气温超过38度或低于零下10度;(4)其他另行协商。7.9提前竣工的奖励9.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双方另行协商。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泰政办发[2007]193号文件执行和泰政办发[2012]170号文件及业主变更的相关程序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照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照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1)通用条款第1种方式:由承包人单独招标(2)通用条款第2种方式: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3)种方式确定。(1)通用条款第1种方式(2)通用条款第2种方式:承包人按照第10.7.1项[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约定的第1种方式确定暂估价项目(3)通用条款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认价,承包人负责采购。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照通用条款执行。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10%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10%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10%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10%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10%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2)材料、工程设备价格:按泰建发〔2021〕167号《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通知》调整工程价款。工程施工期间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者受益,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时,按规定调整合同价格.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市场价格波动、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不包含在风险范围内。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市场价格波动执行通用条款第11.1款,因法律变化收起的调整执行通用条款第11.2款。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人工单价发生变化按照省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并扣除原让利部分。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各专业计算规范计算。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严格执行《现场工程计量管理规定》,如有违反不作为工程结算。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5%,余款在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结清(扣除相关违约金、赔偿费用等)。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须提供发票。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如有,双方约定。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实际施工工期若延误,按千分之五/天给予处罚,工程竣工结算时直接扣除。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另行协商。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付款方式。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监理人有权扣发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中请单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实际竣工日期起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它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乙方收到相关质量问题的整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组织人员整改到位,若乙方不能按时到场进行维修的,则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发生的维修费用和各方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并且承包方须另行按违约条款赔付违约金。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应立即停止违约,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责任,发包人就承包人的违约行为可要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方式。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约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自行考虑。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照通用条款执性。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同意。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执行通用条款。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泰州市人民法院起诉。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泰州市大泗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大泗消防站建设改造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本工程承包人全部施工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合同约定施工项目存在由施工质量引起的质量缺陷问题和由此引发的工程、设施损坏等情况。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4.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以上没有说明的其它项目的保修期为两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本工程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约定的保修范围和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缺陷的,应由承包人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本保修书所称的质量缺陷是指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施工验收规范、设计文件及合同中对工程质量的要求。3、本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保修通知,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时间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4、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包。5、质量保修期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保证金的支付及保修费用1、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款的3%。发包人在保修期满后30天内无息退还承包人。2、在本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义务保修,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自订立时间起至保修期限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甲方:乙方: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单位、中标(成交)单位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本项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双方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就工程费用、材料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禁止向乙方索要、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或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个人)支付的费用。(二)禁止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或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禁止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禁止允许、纵容配偶、子女从事与乙方承包本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并为其提供便利条件。(五)禁止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二)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健身、娱乐和旅游等活动。(四)不准为甲方单位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三条责任行为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中止工程项目建设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将给予乙方处罚。(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有责任向承包方交待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要求其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四)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工程监理及中介方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中止工程建设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可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五)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领导,或向区纪委、监察局、检察院等有关部门举报。第五条本合同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工程资金结清时止。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主管部门备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承诺书本单位郑重承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投入和使用,编制、审核及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确保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和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的法定义务,决不以包代管,决不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为本工程项目经理。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本企业和承诺人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法定代表人(签名)承诺日期联系方式项目经理(签名)承诺日期联系方式(单位公章)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泰州市大泗镇人民政府,总投资约105万元。二、项目具体需求说明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三、施工要求:1、供应商成交后,在施工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的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班子主要成员、项目经理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调换和撤离,完全按项目进度及时到位。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项目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及项目经理,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如项目经理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要求到位,视作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3、所有施工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江苏省、泰州市相应地方规范、竞争性磋商文件、材料厂家的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4、成交供应商应对施工质量、安全全面负责,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质量、安全事故、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5、施工期间,供应商应无条件的接受采购人的质量监督,提出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采购人检查验收,合格后书面报送采购人备案。6、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和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7、供应商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差错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提出意见和建议,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进行修改;8、供应商必须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制度,严格工序管理,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24小时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检查验收;本着谁施工谁负责产品保护,谁破坏产品谁赔偿的原则,供应商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成品保护措施,并编制相应的成品保护方案报采购人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9、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报价。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具体按照国家和泰州市相关文件执行。本工程的具体结算方式在合同条款中约定。执行固定单价报价的基本规定,否则为非实质性响应。10、报价时,不可竞争费用均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否则报价无效。规费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江苏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放在措施项目清单中。响应单位不得将不可竞争费用降低标准收取,不可竞争费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11、磋商报价表中的磋商总价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的金额一致。12、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竞争人均需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13、结算:(1)结算依据:后期结算仅调整经采购人批准变更(包括增加施工内容或取消部分施工项目)的相应费用增减。(2)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审计时必须按采购人委托的审计单位要求提供所有单据及资料,否则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竣工结算审计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结算书如核减额超过送审结算总价的10%(不含10%)时,则超出部分的审计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第五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一、总则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响应人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分项目汇总得分,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综合得分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一的响应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具备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排名在前的其他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也可依法重新组织采购。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两位小数。三、评审内容及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说明分值一报价部分30分1磋商报价按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作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分值保留两位小数)。30分二商务部分15分1供应商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承担过类似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包含维修、改造、提升类)业绩,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10分。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磋商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磋商期间备查,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的不得分。10分2供应商认证体系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所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磋商期间备查,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的不得分。3分3企业综合实力a.供应商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得2分。2分三技术部分55分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进行评分a.方案内容清晰、全面、合理、可行、有针对性的得15分;b.方案内容较清晰、较合理的得10分;c.方案内容一般,能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5分;d.方案内容简陋、缺失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15分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本项目的实施制定关键线路,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及进度计划保证措施等进行评分a.进度计划和进度保证措施清晰、完整、合理得6分;b.进度计划进度保证措施较为清晰、完整、合理得4分;c.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一般的得2分;d.进度计划和进度保证措施不得力、不完整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6分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关键施工技术、重点、难点的分析及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等进行评分a.针对本项目关键施工技术、重点、难点的分析及合理化建议科学、可行、全面、针对性强的得8分;b.较为科学、可行、全面、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c.科学性、可行性、全面性、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d.科学性、可行性、全面性、针对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8分4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证体系、总体质量控制及各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措施等进行评分1.质量管理体系完善、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全面可行的得10分;2.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较为全面、合理的得6分;3.质量保证措施一般、可行性较低的得3分;4.质量管理体系缺失、质量保证措施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10分5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特点制定详尽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1.安全文明措施科学、合理、全面可行得8分;2.安全文明措施较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得4分;3.安全措施一般、可行较低得2分;4.安全文明措施较差,无可行性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8分6售后服务1.根据响应时间及方式符合采购需求、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紧急事务的处理、应急资源的保证)、具体的保证措施等科学、合理、全面可行得8分;2.根据响应时间及方式符合采购需求、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紧急事务的处理、应急资源的保证)、具体的保证措施等较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得4分;3.根据响应时间及方式符合采购需求、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紧急事务的处理、应急资源的保证)、具体的保证措施等一般、可行较低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8分说明:1.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发现存在骗取成交等虚假行为,将依据法律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2.技术部分方案总篇幅A4规格不超过100页,超过100页的,扣2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日期: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请附后。)授权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承诺函(采购单位名称):本单位(单位名称)参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采购编号为的项目的磋商,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信审查,我公司承诺: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资信证明文件标准和要求,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暂停参与政府采购)并在暂停期内。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注册证书号,现阶段无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本公司递交的资信证明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参加磋商,如已成交,可取消我公司成交资格,并接受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名:日期:年月日磋商响应函致:(采购单位名称):根据贵方磋商文件的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代表响应人(响应人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2.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响应人。3.我方在磋商之前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包括修改文件,如有)。4.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磋商文件的有效期限为磋商截止之日起60天,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如果在磋商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不予退还。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7.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8.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9.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响应人开户行:账户: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首次响应报价表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项目负责人 质量标准 合格 工 期 日历天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1、该表报价非本次磋商中的最后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按照附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格式进行报价,分别填报单价和合价,要求填报完整,漏报项视为价格已分摊到其他清单项中。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身份证号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职务姓名身份证号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注:1.养老保险栏应填写“已缴”或“未缴”,未填写的视同未缴。2.供应商不按实填写本表的,以弄虚作假处理。供应商(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称职务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次响应报价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项目负责人 质量标准 合格 工 期 日历天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1、其中各分项报价按照初次响应文件的磋商总报价与最终承诺报价同比例下浮。2、结算方式按磋商文件执行。3、磋商结束后,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4、不得高于首次响应报价。(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响应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附件: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附件: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附件:评标要素索引表评标要素索引表序号评审内容响应文件页码范围一1………P ~P 2………P ~P 3………P ~P …………P ~P …………P ~P 二 1………P ~P 2………P ~P 3………P ~P …………P ~P …………P ~P …………P ~P 注:1.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响应文件逐页标注页码。2.评标要素索引表的位置应布置在响应文件前面(顺序:响应文件封面后、响应文件目录前)。3.供应商应按上表的格式,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评标办法的评审内容,建立起响应文件相关评审内容与页码之间的索引。(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泰州市大泗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大泗消防站建设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秋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大泗消防站建设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收入承建(承接)企业为双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0为24218万元,资产总额为15774万元,属于虫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建设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的依法条解的责任。企业名称(盖章)0月日期:2023年8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注: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2、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响应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6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工作站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