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维修改建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2023)
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维修改建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CCKSTC-23ZFGC0050(招标文件编号:CCKSTC-23ZFGC0050)
二、项目名称: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维修改建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方骏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松江南路56号两江会馆1号楼1单元8层35号
中标(成交)金额:159.117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吉林方骏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维修改建工程项目
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维修改建工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11月30日
郑晓敏
吉22219203510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安玉全、史建军、刘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维修改建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CCKSTC-23ZFGC0050
二、项目名称: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维修改建工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方骏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松江南路56号两江会馆1号楼1单元8层35号
成交金额:159.117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维修改建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维修改建工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11月30日
项目经理:郑晓敏
执业证书信息:吉222192035106
五、评审专家名单:安玉全、史建军、刘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2万元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8月21日),如果本项目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大安市新平安镇
联系人:卞锐
联系方式:1380436040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
联系方式:0431-80549187
E-mail:keshengzhaobiao23@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杨
电 话:0431-8054918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大安市新平安镇
联系方式:卞锐138043604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
联系方式:许杨0431-805491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杨
电 话: 0431-8054918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维修改建工程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大安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21日 10:2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安玉全、史建军、刘凯
总成交金额
¥159.117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杨
项目联系电话
0431-80549187
采购单位
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大安市新平安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卞锐13804360409
代理机构名称
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许杨0431-80549187
附件:
附件1
评标委员会报告书.pdf评标委员会报告书.pdf
附件2
竞争性磋商文件 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维修改建工程项目.pdf竞争性磋商文件 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维修改建工程项目.pdf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维修改建工程项目CCKSTC-23ZFGC0050评标委员会报告书评标委员会意见:根据审查人对4家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4家投标人均合格,进入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4家投标人进行了符合性审查,4家投标人均合格,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中的评分办法,对前3家投标人从价格评审、技术评审等进行了综合评分和排序,详细如下:1吉林方骏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得分:77.332吉林海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得分:58.653辽宁嘉派建设有限公司综合得分:52.32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吉林方骏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成交价格:159.1170万元。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维修改建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编号:CCKSTC-23ZFGC0050招标人: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维修改建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lbc.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8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CCKSTC-23ZFGC00502、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30801]-0120号3、项目名称: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维修改建工程项目4、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159.2699万元,有超出招标预算的投标,招标人不予接受。6、招标范围和内容: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维修改建工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7、工程建设地点: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指定建设地点。8、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11月30日。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有效的营业执照。(二)近一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记录。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5、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6、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无贪污贿赂犯罪档案,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按废标处理。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磋商文件。下载时必须使用自己的身份,从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竞标处理。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多功能厅开标一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五、开启时间:2023年8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多功能厅开标一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发布公告的媒介: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地址:大安市新平安镇联系人:卞锐联系方式:13804360409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联系方式:0431-80549187E-mail:keshengzhaobiao23@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杨电话:0431-8054918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招标人: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地址:大安市新平安镇联系人:卞锐联系方式:13804360409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联系人:许杨电话:0431-805491873.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维修改建工程项目CCKSTC-23ZFGC00504.建设地点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指定建设地点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出资比例100%7.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8.招标范围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维修改建工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9.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11月30日。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合同或中标通知书)。4、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记录。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6、具有近一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9、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2)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取消中标资格。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3.踏勘现场自行踏勘14.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5.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16.分包不允许17.偏离不允许18.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磋商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工程量清单、图纸(如有)19.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14点00分20.投标人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磋商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1日内21.投标人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磋商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1日内22.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应附投标文件中: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合同或中标通知书);5、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6、近一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记录;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9、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10、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11、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3.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4.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保函正本□电汇□转账保证金数额:30000元保证金收款人: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账号:6949840131、电汇凭证必须注明项目编号。2、各投标单位汇款后,应经常查询本企业开户银行投标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汇的情况。3、投标保证金到账以基本账户收到款项为准。4、投标单位必须按上述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将拒收其磋商响应文件。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6、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当日把银行付款凭证发到邮箱:keshengzhaobiao23@163.com。7、保证金如以保函形式递交,须在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将保函正本送至招标代理公司。*投标单位必须按上述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25.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一年(2022年)2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27.近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28.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29.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磋商文件(需求部分)第八章《响应构成、要求及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和/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规定的格式提交)。30.装订要求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分别装订成册;要编制目录及页码,并用A4规格纸打印,不允许活页装订。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一份,电子文档二份,另行封存(U盘版),并分开包装。(正本、副本均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公章不允许复印。3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由3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2人。磋商小组确定方式:评标专家从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地点: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多功能厅开标一室收件人: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3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34.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2023年8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多功能厅开标一室35.磋商程序密封情况检查:投标单位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并签字确认响应文件密封状况;对第一次报价进行评审后,须第二次报价。磋商顺序:电脑录入顺序。36.质量保证金质保期质量保证金:工程款的3%。质保期:1年37.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38.履约保证金无。39.验收时间工程竣工后15日内。40.合同形式固定单价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2)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3)响应报价不得低于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价格”,也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控制价为159.2699万元。(4)成交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公示媒体: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5)知识产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6)同义词语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7)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8)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9)其他1.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2.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十三、安全生产承诺书十四、其他材料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的招标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相关规定,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管理机构下表中所列人员无在建工程,对此承诺,我公司负法律责任,承担一切后果。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签字(需本人手书)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编号签字(需本人手书)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法人签字(法人手书):年月日十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十六、中标服务费承诺书致: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中若获中标(招标文件编号:,),我们保证在签定服务合同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现金或电汇等方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编:电话:日期:十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投标单位必须严格填写此表,此表作为评审依据。(此格式不允许更改)2、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写,若填写不实,按废标处理。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说明: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十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产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皮(单位名称)的大安市新平安道人民政府办公室维修改建工程项目(项目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维修改建工程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吉林方骏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75人,营业收入为6173903845万元,资产总额为404767752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L(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吉林京骏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3年8月18日注:1、投标单位必须严格填写此表,此表作为评审依据。(此格式不允许更改)2、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写,若填写不实,按废标处理。-5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室维修改建工程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