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助及民生服务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沙雅县托依堡勒迪镇人民政府2023)



托依堡勒迪镇2023年应急救助及民生服务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SYX-2023-021                  
二、项目名称: 托依堡勒迪镇2023年应急救助及民生服务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托依堡勒迪镇2023年应急救助及民生服务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
对托依堡勒迪镇明德中学、小学、排孜阿瓦提村中心小学等6所学校应急避难场所进行提升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不限


报价:1297000(元)
阿克苏众联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人民南路工商局家属院
91652924MA77RXYXX6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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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托依堡勒迪镇2023年应急救助及民生服务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
托依堡勒迪镇2023年应急救助及民生服务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72日历天
朱斌国
新26523239067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改娥,王玉,汪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雅县托依堡勒迪镇人民政府
地 址:沙雅县托依堡勒迪镇
联系方式:0997-6777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众诚志远建设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市解放北路25号新雕大厦写字楼20层2006室
联系方式:19390763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良力
电 话:19390763666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托依堡勒迪镇2023年应急救助及民生服务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docx磋商文件-托依堡勒迪镇2023年应急救助及民生服务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docx181.1K

中小企业声明函(7093490490793159984).pdf中小企业声明函(7093490490793159984).pdf197.2K

阿克苏众联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1阿克苏众联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1197.2K

托依堡勒迪镇2023年应急救助及民生服务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YX-2023-021采购人:沙雅县托依堡勒迪镇人民政府招标机构:新疆众诚志远建设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0二三年八月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托依堡勒迪镇2023年应急救助及民生服务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人(公章):沙雅县托依堡勒迪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联系人:赵蓓电话:0997-6777220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众诚志远建设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联系人:王志鹏电话:19390763666联系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解放北路25号新雕大厦2006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 规 定1项目名称:托依堡勒迪镇2023年应急救助及民生服务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编号:SYX-2023-0212采购人:沙雅县托依堡勒迪镇人民政府 地址:沙雅县托依堡勒迪镇联系人:赵蓓 电话:0997-67772203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众诚志远建设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解放北路25号新雕大厦2006联系人:王志鹏联系电话:193907636664招标内容与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施工。工期:72个日历天。质 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5本项目最高限价:1299040.12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6供应商资格、能力、信誉及其它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原件)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自行承诺, 提供承诺函原件)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及《关于进 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68 号) ;(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5) 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 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 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以下证件齐全、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投标文件予以开标和评标)(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2) 提供近一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 财务报表) 、近三个月完税证明、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需有相关人员的社保缴 纳明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新公司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来的即可) 等材 料的原件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诚信承诺函》原件扫描件。(3)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尚在处罚期内的) ,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投标人网上自行打 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 狱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拍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外省投标企业应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注: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8投标语言:中文9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 天内有效, 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响应,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在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2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 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共 3 人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3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中标供应商: □是☑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 人14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通知。15投标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16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7分包 (转让) :不允许。18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文件:否20磋商响应文件份数:(1) “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 投标文件须与最终上传电子加密文件一致,“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投标截止时间 前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 (1047908749@qq.com ) ;如投标单位标书解密失败又未递交“备份磋 商响应文件”将认定其投标无效。竞标人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2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 年8月18 日10点30 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2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做需求)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做需求)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做需求)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做需求)2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不少于 1 个工作日。24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 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投标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低于其他供应商 投标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 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 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 效处理。26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 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 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包括“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和“备 份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在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 (1) “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 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 (2)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 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备份标书) ,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磋商响应文件。27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 “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 执。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 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 份磋商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的,投标无效。28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 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各磋商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 解密通知,各磋商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 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 时解密 (磋商供应商已进行解密操作但未完成解密) ,磋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 (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 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 传成功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3)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磋商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而未将电 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磋商响应无效。29代理服务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取。场地费:每个(包)招投标项目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投标企业少于6家(含6家)的按每个投标企业每次1000元收取;投标企业超过6家的,按单个招投标项目(标段)6000元由投标企业平均分摊。公证费:中标供应商支付。注:本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不一致时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二)供应商须知1.定义、1.1“政府采购当事人”系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1.2“采购人”和“甲方”系指沙雅县托依堡勒迪镇人民政府。。1.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众诚志远建设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4“供应商”系指向指获取了采购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工程、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1.5“磋商文件或采购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1.6“磋商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1.7“采购文件”系指包括采购活动的记录、采购预算、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1.8“书面形式”系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1.9“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1.10“服务”系指供应商中标后根据《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1.1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内所列型号的产品。1.1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内所列型号的产品。1.1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1.14实质性条款: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未响应”、“废标”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但技术规格参数涉及到评分的情形除外)。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2.综合说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设备服务的供货商。本磋商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磋商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为中小微企业享受扶持政策)。4.合格的供应商4.1具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基本条件;4.2凡是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许可的,有一定技术实力和规模,并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供应商;4.3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4.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5供应商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4.6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及《磋商文件》的规定。5.伴随服务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服务,以上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单独进行支付。6.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费用7.1参照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2015)299号文件规定和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7.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7.3费用缴纳可采用电汇、转支(公户)的方式支付,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10.4不支付以上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8.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9.适用法律本次招标属服务类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单位、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19]69号)、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三)《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的组成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这些内容:(1)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3)评标办法(4)招标内容及需求(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磋商文件》的澄清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条规定,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3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如认为有必要,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供应商发送。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该答复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磋商文件》同样的约束作用。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磋商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3.《磋商文件》的修改3.1投标截止期3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磋商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单位,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磋商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3.3为使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推迟开标时间,并通知全部供应商。(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要求,并按照《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规定及要求内容的格式提交完整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排有序,并按要求编制文件目录和页码,编页码从正文目录后一页开始自编页码,准确标明文件内容所在位置。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是清晰可辨并加盖供应商鲜章。3)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若磋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提供了虚假资料,其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4)磋商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5)投标语言: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磋商响应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6)计量单位:除法律规范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投标货币: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8)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应由商务文件部分(包括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部分(包括技术响应、实施方案等)及其他部分组成,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按如下顺序编制:2.1商务文件部分、投标报价部分应包括:目录(编制连续页码)(1)投标函;(2)投标报价一览表;(3)报价明细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4)商务偏离表2.2技术文件部分应包括:(1)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本项目不需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资格(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表后附以下证明资料):(5)包括企业简介、经营范围、职工人数、技术人员状况等;(6)供应商资格、能力、信誉及其它要求的证明材料;(7)施工组织设计(8)项目投入人员(9)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资格性、符合性、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供)2.3其他部分:(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资料(格式自行设计);3.价格(1)报价方式: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2)报价要求:①本项目只允许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有一个投标方案,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方案和报价;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了选择方案和/或报价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②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③报价:★具有建筑、水利、电力、公路行业部门颁布施工资质的公司按照国家取费标准计取相应管理费及劳保统筹费、利润、税金。(建筑行业部门颁发专业资质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市政、园林、修缮、抗震、加固、装饰装修)。★除建筑、水利、电力、公路行业部门颁布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外的设备(材料)经销商、广告装饰、抗震加固(维修修缮)、商贸服务等公司及私营个体,预算(含投标预算、控制价)及结算均不考虑企业管理费及劳保统筹费用,只计取相关费用标准的利润和税金。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内容与要求和第五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得空留或缺少任何《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未列出格式的部分供应商可自行编制。4.2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4.3《磋商响应文件》的封面及密封袋封面编制格式详见格式。5.投标有效期和服务期限5.1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从开标日起计算90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在此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响应)5.2若供应商被确定为本次中标供应商,则其作为本项目服务商的资格。5.3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30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6.1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6.2投标人须将汇转凭证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证明其具有投标资格。6.3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磋商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7.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7.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应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右下角逐页签字加盖公章并在标书侧面加盖骑缝章,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7.3《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4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磋商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投标单位的印章或由《磋商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磋商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7.5《磋商响应文件》的印制应采用70克以上的复印纸打印,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即不可抽取调换内页的书式平装方式,无脱落无散页,有目录、有页码,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7.6《磋商响应文件》中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复印无效的章子;7.7《磋商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签字及盖章,内容应完整详细,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及相关事项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详见特别须知前附表2.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2.1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2.2投标截止时间为《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概不接受。2.3采购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4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磋商响应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3.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4.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并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5.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2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5.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5.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六)开标1.开标时间、地点:(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磋商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磋商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己承担。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开标大会第一阶段(1)向各磋商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磋商供应商应在开标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工作。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结束,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3)开启磋商响应文件,进入资格审查;(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磋商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磋商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开标大会第二阶段(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首先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磋商供应商的名单。(2)由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主要就商务报价、企业资信、服务方案内容、服务承诺等磋商小组认为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因素与各磋商供应商逐一进行在线磋商。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由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磋商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在最终报价提交后已告知磋商供应商,并由磋商供应商签字确认回传给采购代理机构。(3)评审结束后,公布成交候选人名单。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七)评标1.评标1.1磋商小组1.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共3人及以上单数,若由于项目投标人数过多可征求监管部门同意后增加磋商小组人数,评标专家从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1.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其它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形。1.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3评标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详见“评标办法”内容。1.4评标过程严格保密。供应商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5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6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是磋商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评审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是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7如果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1.8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的评审标准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进行评价和比较。(八)定标1.定标:1.1定标原则:能够最大限度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得分由高到底依序确定。1.2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3定标方式: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定标程序2.1磋商小组按照综合评审打分结果由高到低排列顺序。2.2磋商小组根据书面评标报告和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列顺序依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3中标结果现场公布。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4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磋商响应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3.中标通知书3.1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供应商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中标单位应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2中标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中标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九)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十)纪律和监督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视为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投标:(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磋商响应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它供应商,或者协助供应商撤换磋商响应文件,更改报价;(2)采购人向供应商泄露标底;(3)采购人与供应商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供应商或采购人额外补偿;(4)采购人预先内定中标供应商;(5)其它串通投标行为。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不得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得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得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2.1下列行为视为以他人名义投标:(1)供应商挂靠其他单位;(2)供应商从其它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2.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项目:(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供应商本单位人员;(2)供应商拟在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等不是本单位人员;(3)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收取管理费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项目;(4)投标保证金非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或虽由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但先由非投标单位人员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投标单位或有关个人账户,或以其他方式抵押的;(5)项目资金未实行项目资金专户分账管理或独立核算制度的;财务管理人员(财务主管和出纳)非本单位人员,或项目资金的使用未经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审批的;(6)中标后,实际由他人履行职责且他人非本单位人员的(项目负责人换为非本单位人员,或其他主要技术人员有2个及以上换为非本单位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上述条件中,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聘任合同必须由供应商单位与之签订,项目负责人的聘任合同投标前已执行合同半年以上;(2)与供应商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且投标前已连续支付工资半年以上;(3)供应商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政府人事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2.3下列行为均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2.3.1供应商串通投标报价:a)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b)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c)供应商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供应商,然后再参加投标;d)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的;e)供应商之间其它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2.3.2不同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人或审核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2.3.3不同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授权签署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2.3.4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2.3.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2.3.6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单位的资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2.3.7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成员出现相同人员的;2.3.8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2.3.9不同供应商的服务方案中专门针对本项目的内容基本雷同的;2.3.10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出现磋商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2.3.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围标串标行为。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十一)废标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单位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其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十二)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5.质疑、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1年内3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7.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2)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3)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4)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5)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6)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8.腐败和欺诈行为(1)定义“腐败行为”系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招标代理机构和/或采购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利益,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投标(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采购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9.其他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未尽事宜另行商定。本磋商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第三章评标办法一、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2.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单位;(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二、评标原则1.磋商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待所有的供应商。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实行主动回避制度;磋商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对整个评标活动保密。3.磋商小组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4.评标只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有效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响应的依据是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它证据。5.评标将依据磋商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结合磋商响应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进行,不得忽视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标。6.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阻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正常工作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三、评标方法1、竞争性磋商要求1.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参加。1.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报价将不予开封。2、竞争性磋商小组组建及工作2.1招标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3在磋商期间,响应文件中有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资质要求的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带“★”要求的内容的,将视为无效投标;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磋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4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磋商的承诺和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3、竞争性磋商过程的保密性3.1从开始竞争性磋商,直到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有关资料以及评审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竞争性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3.2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4.竞争性磋商程序4.1竞争性磋商程序: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报价、详细评审、推荐成交供应商。其中,竞争性磋商按本章第9.1款情形进行。5.澄清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6.供应商家数计算(适用于货物类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7.竞争性磋商7.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7.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7.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7.4磋商报价实行二轮报价,第一轮审查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报价为供应商第一轮报价。第二轮报价磋商小组将只要求通过了“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进行最终磋商报价。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超过二轮报价的由磋商小组现场集体决定是否继续报价,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确定为无效报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予以废标。7.5特殊情况及处置:(1)采购范围变化且总价不超过预算价的;(2)采购货物的市场价格明显降价的;(3)报价明细中个别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且无明确报价依据的;(4)最后一轮报价中最低报价相同的。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有权予以废标或者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后继续报价。7.6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7.7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7.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8、磋商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8.1磋商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磋商进行详细磋商。8.2综合评分法:四、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开标后,至到向中标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3.评标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自律,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查。五、定标方法1.磋商小组以开标、评标情况为基本依据,对符合条件的《磋商响应文件》及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总分值设定为100分。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不保证最低价中标。六、评标程序及标准(综合评分法)1.评标准备工作磋商小组成员应当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全面正确地理解和掌握以下内容:①招标的目的;②招标的范围和性质;③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要求;④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要考虑的因素。2.评审(资格后审):2.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的,由磋商小组按无效投标处理。资格性审查表:评审 内容评审标准查(1) 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查(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查(3) 提供近一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 报表) 、近三个月完税证明、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需有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明 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新公司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来的即可) 等材料的 原件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诚信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查(4) 供应商未被 “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 (尚在处罚期内的) ,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 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查(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查(6)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 狱企业声明函》(7) 磋商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资格要求。(8)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未担件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拍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外省投标企业应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2.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符合性审查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按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1)《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处未签字、投标单位未加盖公章的;(2)《磋商响应文件》中更改之处未加盖公章的,填写潦草,字迹或数据难以辨认的;(3)《磋商响应文件》不按照《磋商文件》制作和密封投标文件的;(4)《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5)《磋商响应文件》清单项不完整,填写漏项,无法确认供应商责任或投标意向的;(6)《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真实,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虚假技术参数的;(7)《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8)《磋商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人技术参数要求或严重偏离的;(9)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3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4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表:评审内容评审标准符合性检查《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处未签字、投标单位未 加盖公章的;符合性检查《磋商响应文件》中更改之处未加盖公章的,填写潦草,字迹或数据难以 辨认的;符合性检查《磋商响应文件》不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符合性检查《磋商响应文件》清单项不完整,填写漏项,无法确认供应商责任或投标 意向的;符合性检查《磋商响应文件》 内容不真实,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虚假技术参数的;符合性检查《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不超过最高限价;3.详细评审:3.1磋商小组将只要求通过了“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报价,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综合评审评分),详见《综合评分表》。3.2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参数相符。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磋商小组决定评标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任何证据。《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项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综合评分表:序 号项目项目及分值评分细则1报价部分10 分投标报价(10 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扣除后投标报价)×价格权重2技术部分90 分工程业绩(6 分)投标人近一年以来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每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 评审依据:以提供的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为准,没有或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业绩不得重复累计计算。3技术部分90 分施工组织设计(25 分)(1) 施工方法是否明确,技术措施是否可靠; (≥0~≤5分)(2) 施工技术难点是否进行分析论述或者控制方法是否可靠; (≥0~≤5分)(3) 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是否合理; (≥0~≤5分)(4) 对控制性工期和关键工序的进度安排说明是否明确合理; (≥0~≤5分)(5) 网络图和横道图与施工安排是否一致。 (≥0~≤5分)4技术部分90 分工程进度计 划与措施 (20 分)(1) 本项目要求工期为72日历天,每提前1日历天得1分,最高得10分,进度表后附材料证明。(2) 综合对比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中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操作性、先进性、合理性等进行评定,横向 比较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完整性、可行性优得7-10 分, 良 4-6分,一 般1-3分,未提供得0分。5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15 分)(1)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职责是否明确; (优:5分, 良:3 分,一般:1分)(2) 质量安全目标管理措施是否明确; (优:5分, 良:3分,一般:1 分)(3) 质量标准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及现行规程要求; (优:3分, 良:1 分,一般:0分)(4) 质量检测设备、数量是否满足要求,检测计划是否合理; (优:2 分, 良:1分,一般:0分)6环境保护技 术措施 (10 分)(1) 环保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和招标文件提出的环保要求; (优:5分, 良:3分,一般:1分)(2) 施工平面布置、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处理是否考虑环保要求;(优: 5分, 良:3分,一般:1分)7售后服务(10 分)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措施齐全、具体、合理 (10 分) ,内容一般 (0-8分) ,无内容不得分。8标书制作情 况 (4 分)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组成完整性、条理性, 主要施工计划说明材料充分性等综合情况,优得4分, 良得2分,一般不得分。注:计分原则:(1)技术部分由磋商小组专家分别打分后,取平均分作为技术分最后得分。(2)磋商小组委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4)磋商小组按评分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同时提交评标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集体签名。(5)评标中如遇未考虑到的问题,由磋商小组成员集体研究处理决定。5.其他注意事项:(1)评标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2)为了有助于对投标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质疑、查看有关资进行答疑、澄清、提供有关资质原件。(3)在开标、评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情况,不得进行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4)采购人、招标机构及磋商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5)在招标过程中如供应商有不正当行为时,磋商小组有权中止其投标资格。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另附)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一、投标函致:新疆众诚志远建设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我方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已详细审阅,内容全部清楚。我方自愿对此次采购项目投标,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1、我方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赞同你方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2、我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及资料、证照真实合法有效;3、我方愿向你方提供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真实数据或资料;4、我方同意承担由投标文件内容填报不清或填报错误,所造成的无效标、废标、落标等后果;5、我方赞同你方组织的评标委员会(组)所做出的评审和选择,同意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解释的规定;6、我方保证诚实履行合同,做到所供货物货真价实,绝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保质保量按期交货(完工);7、我方保证按照服务承诺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8、本次投标总价为(大写);9、我方本次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如果违反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愿接受你方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的处罚;10、我方若中标愿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两套、电子标书U盘一份、光盘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全权代理人:(签字)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二、投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投标报价 (元)工期 ( 日历天)质量目标小写:大写: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和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请严格按此“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填写,投标人报价时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报价要求并自行考虑市场风险以及价格合理性。2、合价之和即为投标总报价,合价依据为分项价格表计算得出。3、投标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函一致。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入单价与工程数量四、投标保证金汇转凭证(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汇转凭证复印件粘贴处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加盖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本授权书声明: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系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公司名称)的(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被授权代理人签署《磋商响应文件》和处理一切与此有关的事务,我均予以认可。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法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委托人签字:委托人身份证号:日期:年月日七、供应商一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员工总人数类型其中基本账户开户银 行注册资本其中基本账户开户银 行成立日期其中基本账户开户银 行营业期限其中基本账户银行账 号登记机关其中基本账户银行账 号经营范围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资格审查所需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投标人可根据本表自行编制)八、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投标人名称:序号项目名称项 目 内 容 (类似项目)合同金额 (万元)已结算金额(万元)完成日期业主名称、联系人及电话12345注:1.投标人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视为无效投标。2.对于已完项目,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原件和业主证明。3.此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九、项目投入人员职务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备注说明:1.本表中所列出的要求填报的内容及信息,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及附所有人员的身份证、相关证件。2.投标人在本表中所提供的证件存在虚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由此给投标人带来的不利或其投标被拒绝,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敬请投标人注意!十、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格式自拟)十一、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工程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还应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案。(格式自拟):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件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件二:拟投入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件三:拟投入本标段的劳动力计划表附件四:计划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件五:施工总平面图附件六:临时用地表附件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 ( KW )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件二:拟投入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件三:拟投入本工程的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件四:计划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件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及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件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 (m2 )位置需用时间十二、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不偏离说明123……注:1、应与文件要求逐条对应填写,本表如填写不完,可以续页。2.商务条款包含:招标内容、报价、工期、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份数、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等。3.供应商应据实填写,不可直接复制粘贴采购文件要求,否则视为不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自行承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职务:承诺方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十四、商务证明材料(格式自行设计)根据资格性、符合性、综合评分表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十五、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方案、运输及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格式自拟)十六、其它技术证明材料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认为对其参与评审有利的其它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十七、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以上内容根据上年度财务状况如实填写2、可参考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自行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十八、政府采购诚信承诺函沙雅县托依堡勒迪镇人民政府:我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我代表本公司郑重承诺:在阿克苏地区项目实施中,近三年来的财务状况和近三个月来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记录良好。如本承诺内容不真实,我公司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被废标、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或承担由此造成利益相关方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全权代理人:(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第六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1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合同款”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招标人应付给乙方的款项。1.3“人员”系指作为雇员由乙方所雇佣并被分配执行工程(服务)或其任何部分的人员。1.4“工程(服务)”系指由乙方根据合同所实施的工作。1.5“招标人”系指与成交人签署工程(服务)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即买方。1.6“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工程(服务)实施的中标人,即卖方。1.7“天”系指日历天数。2.工程建设(服务)内容2.1乙方所有任务执行在不违反且不低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完成招标人的工程施工(服务)任务,满足中标工程(服务)指标、数量要求。2.2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要求完成的任务,并达到相应的水平。2.3乙方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按时完成项目各项内容并提供相应的服务,达到相应水平。3.工程(服务)地点、工期(服务期)及人员3.1工程(服务)地点和时间3.1.1乙方为招标人提供的工期(服务期)时间为年月日到年月日。工程(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2指派工程(服务)实施人员:(人员配置要求必须满足项目工程(服务)实施要求)。3.3乙方指定负责人;人员姓名联系电话:4.权利和义务4.1招标人的权利和义务4.1.1招标人有权指派专门人员或者单位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4.1.2招标人有权得到符合合同要求的所有服务。4.1.3招标人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合同下款项。如乙方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招标人有权拒付未达要求部分的款项。4.1.4招标人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相关服务内容有关的相关信息4.1.5乙方完成所有协议约定内容后,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出具的客观公证的书面用户验收意见。4.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2.1合作过程中乙方应指派专门的业务负责人负责合作事项的全程沟通及协调工作。4.2.2乙方应遵守招标人关于合作事项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时报告工作进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的交货任务。4.2.3招标人在工作质量、工作进度、工作内容等方面提出意见及建议,乙方应及时响应并有效改进。4.2.4未经招标人批准,乙方不得将在本合同工程(服务)内容的任何部分分配或分包给其他任何人或公司。任何未经招标人批准的转包行为均视为违约。5.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5.1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5.2具体付款方式如下:甲乙双方商定6.违约责任6.1.1乙方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并且乙方须按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的违约金。6.1.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相应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2%的数额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招标人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6.1.3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服务时,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招标人向乙方赔付本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招标人如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2%向乙方偿付违约金。6.2因乙方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产生引起的民事和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6.3因乙方行为侵害第三方权益的,责任和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6.4乙方违反保密规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并需赔偿招标人由此引起的损失。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7.知识产权7.1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和实施结果产生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招标人独有,即招标人拥有独有的完全使用权和所有权。7.2乙方应保证在为招标人提供任何产品、服务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与乙方提供的任何产品、服务有关的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独自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8.保密条款8.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有责任对招标人提供的各种文件(服务内容、资料、报告)、工作业务信息、中间过程数据、结果数据进行保密,未经招标人书面批准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如有违反包括故意泄露、管理不善、过失等原因造成的泄露,均视为乙方未执行好保密措施,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免除。8.2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实施合乎规定(该类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保密法律、法规、规定、通知等)的保密处理措施,并对此负责。8.3乙方有义务遵守和配合执行招标人的保密管理规定与保密措施,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归还招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料。9.工程(服务)质量考核条款9.1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和相关的项目验收要求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考核验收。如果乙方没有满足项目服务质量承诺的要求,乙方除应采取补救措施外,招标人有权要求乙方给予一定的赔偿。9.2乙方定期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服务工作总结报告,至少每周一次工作进度简报,直至项目施工、供货及服务完成。项目验收:10.不可抗力10.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后达成书面协议。10.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0.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需要变更时,双方应通过协商在5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终止。乙方提交已经完成的成果,并退还未完成部分的合同款项。11.合同争议的解决11.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招标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11.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1.3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和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1.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2.违约解除合同12.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间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期间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招标人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并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招标人的利益的行为。12.2在招标人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之后,招标人在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服务类似的服务时,乙方应承担招标人购买类似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3.破产终止合同13.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4.合同修改14.1招标人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5.通知联络15.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回复对方。15.2招标人和乙方需各自选派人员作为联络人,负责双方之间的日常联络工作。任何一方如需更换联络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15.3招标人同意由招标人的联络人接受乙方提供的合同项下的产品和工程(服务),乙方同意由乙方的联络人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相关义务。16.甲乙双方需要约定和明确的其他事项:。17.合同生效及其他17.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代理机构签字盖章后生效。17.2本合同中所带的附件,具备合同本身同样的法律效力。17.3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招标人叁份,乙方贰份,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 (公章) :地址:电 话:传 真: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开户行:账号:乙方 (公章) :地址:电话: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开户行:账号:注:本合同格式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沙雅县托依堡勒迪镇人民政府的托依堡勒迪镇2023年应急救助及民生服务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托依堡勒迪镇2023年应急救助及民生服务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阿克苏众联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0人,营业收入为8530万元,资产总额为925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3年8月16日备注:1、以上内容根据上年度财务状况如实填写2、可参考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自行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沙雅县托依堡勒迪镇人民政府的托依堡勒迪镇2023年应急救助及民生服务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托依堡勒迪镇2023年应急救助及民生服务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阿克苏众联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0人,营业收入为8530万元,资产总额为925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3年8月16日备注:1、以上内容根据上年度财务状况如实填写2、可参考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自行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应急救助及民生服务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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