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龄测定仪 声阻抗中耳功能分析仪中标结果公示(吉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



[【ABXZBZC202301023】B包]骨龄测定仪、声阻抗中耳功能分析仪等设备

骨龄测定仪、声阻抗中耳功能分析仪等设备在线合同签订,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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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甲方:吉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乙方:吉安盈弘贸易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名称:吉水县妇幼保健院新医院基本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BXZBZC202301023】B包号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吉安盈弘贸易有限公司单位为本项目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经吉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和吉安盈弘贸易有限公司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骨龄测定仪(中国儿童生长发育智能评估与监测系统)V1.0中国石家庄喜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台17300073000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国生产厂商单位数量革价(元)单项合计(元)2声阻抗中耳功能分析仪MD-6500中国天津迈达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135800358003血气分析仪i15A中国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台1108000108000第二条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为_贰拾壹万陆仟捌佰元整(大写)人民币。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系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第三条权利保证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四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甲方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如货物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乙方保证相关软件均为正版软件。3、乙方保证交货时一并提供货物的质量合格凭证或文件。第五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因交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质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原厂保修卡等附随资料和附随配件、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4、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第三方专家验收,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5、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应包含全部产品和辅助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打印机、桌子等)、配件、软件、人工、机械、存储、产品设计、制造、运输配送、保险、劳保、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各种税费及质量保证期间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支付其他费用。第六条保修及其他服务1、质量保证期:提供24个月的免费质量保证期,自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且采购人签署验收文件之日计起算。2、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乙方在投标文件的相关承诺提供保修及其他服务。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另行协商。4、保修期一个月内,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更换新的货物。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展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的5%计算)元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3、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后_7_天内无息退还乙方。第八条货款支付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7%,剩余3%在采购人试运行12个月无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本合同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户名:吉安盈弘贸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石阳支行账号:1509032109000065595第九条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3】%违约金。1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1】%滞纳金,但累计带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3】%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1】%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4、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3】%的违约金。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6、乙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或违反其在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7、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项目名称:吉水县妇幼保健院新医院基本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BXZBZC202301023】B包号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2)乙方的投标文件:(3)本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2、本合同一式建份,甲、乙方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采购人),吉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乙方(投标人):吉安盈弘贸易有限公司(盖章)务中心(盖章)L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浮记2久委托代理大:年月日日期:023年8月日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骨龄测定仪 声阻抗中耳功能分析仪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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