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地图建设 软件开发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际合作商务局2023)
一、项目编号:N5101892023000239
二、项目名称:成都高新消费地图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天津西瓜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生态城国家动漫园文三路105号读者新媒体大厦第2层办公室A区202房间
74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天津西瓜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软件开发服务
成都高新消费地图建设
以磋商文件要求一致,本项目为一个单独微信端小程序,形成一站式线上线下融合的消费服务平台。至少建设3个线上电子商圈、3个线上电子商业街区和4个活动板块,覆盖六大业态18个细分品类,小程序端建设高端优质商家数至少1200家。
与磋商文件3.2.2服务要求一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10日
与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标准要求一致
749,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会雄、鲁健、田永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1.5%计算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23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号:51018923210200005709[2023]00870,预算品目:软件开发服务,行业类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监督管理部门:成都高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282964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际合作商务局
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
联系方式:028-828297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栋9层10号(花样年福年广场)
联系方式:028-67171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女士、马先生
电话:028-67171868
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5日
相关附件:
成都高新消费地图建设项目-文件集.zip
成都高新消费地图建设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标的名称所属行业,请选择制造商/承接(承建)企业名称是否为新成立企业否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企业规模确定取消-第1页-商务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序号商务要求项具体要求响应情况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服务要求偏离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编号服务内容磋商文件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3章)投标响应偏离说明12…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日期: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除本偏离表所列的指标外,其他所有服务条款均完全响应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的要求。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若采购人在项目实施中发现供应商虚假响应,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若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后一年内发现供应商有虚假响应行为,则采购人有权索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首轮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名称采购项目名称包名称总价总价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交货或服务地点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名称包名称}投标人盖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其他材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若有):格式内容自拟,根据采购文件内容与评分内容自拟。投标人/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1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品目号序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服务标准单价单价数量数量总价总价投标人盖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正文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成都高新消费地图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892023000239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际合作商务局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3年08月22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际合作商务局委托,拟对成都高新消费地图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项目编号:N5101892023000239二、项目名称:成都高新消费地图建设项目三、磋商项目简介“成都高新消费地图建设项目”旨在为当地消费者提供一个全方位、多元化的消费地图,实现消费者对高新区商家的全面了解。本项目将整合高新区部分商家的信息资源、产品和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个性化消费选择,同时利用这一消费地图平台来普及当地消费理念,拓展高新区消费环境的活力和竞争力。四、邀请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磋商的供应商。公告征集:本次竞争性磋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无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磋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九、磋商方式本项目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磋商。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磋商。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磋商小组进行在线磋商、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际合作商务局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邮编:610095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028-82829790代理机构: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栋9层10号(花样年福年广场)邮编:610000联系人:魏女士、马先生联系电话:028-67171868采购监督机构: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联系人:邱老师联系电话:028-8282964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750,000.00元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有效报价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磋商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1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2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1.5%计算收取。13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4成交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6进口产品不允许17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8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19报价/分值精确度报价/分值精确度仅保留“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际合作商务局和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享有。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审细则及标准由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际合作商务局负责解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际合作商务局。二、“供应商”是指在按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五、“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磋商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磋商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2.3响应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一、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磋商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逾时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4.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磋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资格审查、磋商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磋商开启程序一、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二、磋商开启准备工作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启磋商。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磋商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5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是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技术、服务条款。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商务条款。11)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条款。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响应纪律要求2.7.1磋商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磋商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响应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磋商;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成交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际合作商务局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答复主体:采购单位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028-82829790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邮编:610095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魏女士、马先生联系电话:028-67171868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栋9层10号(花样年福年广场)邮编:610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3.1、采购项目概况“成都高新消费地图建设项目”为当地消费者提供一个全方位、多元化的消费地图,实现消费者对高新区商家的全面了解。本项目将整合高新区部分商家的信息资源、产品和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个性化消费选择,同时利用这一消费地图平台来普及当地消费理念,拓展高新区消费环境的活力和竞争力。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75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50,000.00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成都高新消费地图建设1.00750,000.00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否否否否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成都高新消费地图建设参数性质序号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项目概述1.项目背景“成都高新消费地图建设项目”旨在为当地消费者提供一个全方位、多元化的消费地图,实现消费者对高新区商家的全面了解。本项目将整合高新区部分商家的信息资源、产品和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个性化消费选择,同时利用这一消费地图平台来普及当地消费理念,拓展高新区消费环境的活力和竞争力。2.建设目标2.1项目建设总目标高新区消费地图项目是为高新区打造的一站式消费服务阵地。2.1.1树形象:打造高新区目的地品牌营销,树立官方品牌名片。针对消费者消费偏好和行为特点,提供精准的个性化服务,让消费者在消费地图产品上有更多的互动体验。2.1.2促消费:建设一个全面、多元化的消费地图,提供立体式的消费导航和多业态的优质产品。2.1.3协监管:助力地**府对服务产业消费市场的监测监管。2.2项目建设阶段性目标短期目标(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启动建设阶段正式开展项目建设,前端后端开发及整体框架上线。1.完成重点商家的主体框架上线。2.商家详情介绍每个类型完成2家。3.地标购物中心完成2家详情页介绍。中期目标(合同签订后90日内):上线调试阶段完成大部分商家内容补充及内容优化,进行上线试运行。1.完成所有类型重点优质商家详情页介绍填充。2.完成地标购物中心所有详情页介绍。3.完成“体育”业态单独项设置。长期目标(2023年9月-2024年6月):上线运维阶段完成所有商圈、街区、各业态商家详细内容,持续运行维护。1.完成重点商家详情页介绍。2.完成地标购物中心内十家商家图片上线。3.填充新“体育”业态详情介绍。4.项目运营持续运维。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一个单独微信端小程序,形成一站式线上线下融合的消费服务平台。至少建设3个线上电子商圈、3个线上电子商业街区和4个活动板块,覆盖六大业态18个细分品类,小程序端建设高端优质商家数至少1200家。3.1在产品框架上:至少建设1个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地标级线上电子商圈(交子公园商圈)、建设2个区域级线上电子商圈(新南天地商圈、大源商圈)、建设3个品牌特色线上电子商业街区(交子金融大街、玉林西路、铁像寺水街)。同时,至少建设1个消费券领券专区、1个高新动态信息宣传专区、1个打卡攻略专区、1个推荐榜单专区。3.2在商家规模上:至少覆盖爽吃4个细分品类(火锅天地、四川风味、国际美食、其他菜系)、畅饮3个细分品类(咖啡、茶饮、jiu吧)、潮玩3个细分品类(电影院、KTV、文化艺术)、乐住4个细分品类(五星、舒适、精品、民宿)、嗨购4个细分品类(顶奢、轻奢、家居、潮派)、品牌首店等六大业态18个细分品类,建设商家数至少在1200家。3.3在打卡攻略板块:至少发布攻略12篇以上(覆盖六大主题各业态消费场景)通过图文介绍高新区特色消费场景。3.4在高新动态板块:根据官方微信公众号更新频次,与高新区消费相关新闻政策等及时同步更新。用户可以直接从小程序跳转到公众号具体文章。3.5在推荐榜单板块:至少发布3类榜单累计12次以上,月度更新。3.6在消费券领取板块:根据高新区消费券等惠民活动工作要求,全力配合消费券发放活动。4.建设内容帮助消费者能够更全面、更细致地了解当地的商业环境,有助于当地商业发展。通过消费地图,消费者更轻松获取到当地热门商圈和街区的商业信息,为当地社区注入更多的精神活力,同时也为商家提供更加便捷的营销渠道,从而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二、项目现状为了促进成都高新区商家的宣传,提升C端消费者在高新区的消费体验,由于高新区商家众多,宣传渠道较多且分散,难以让消费者获取到最新的、完整的官方宣传信息,为高新区商家提供一个集中式的宣传平台,让商家能够更好地展示自己的业务和服务。同时,为消费者提供一个集中式的信息查询和导航平台,让消费者能够更加方便地了解各个商家的商品和服务,提升消费者在高新区的消费体验,让消费者享受到更好的服务和体验。另外,消费者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高新区商家的实力和服务,从而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促进消费者增加对商品和服务的消费,为高新区的消费经济注入新的动力。三、项目需求1.服务对象、业务流程内容和业务量1.1服务对象高新区消费地图项目主要服务的对象为三大类:首先满足消费者对高新区消费场景的了解、熟悉以及触达;其次满足高新区商家的品牌曝光、客源引流、销售提振;第三为政府提供消费监管的数据支撑。1.2业务流程内容本项目基于原生技术开发,打造以“商圈+街区+推荐活动”为核心内容的消费地图框架,项目涉及开发多个功能模块,包括地图展示、搜索、链接、动态等,这些功能模块的开发工作不仅涉及到前端和后台的开发,也包括测试和部署等操作。供消费者在项目端口通过地图查看、定位搜索到周边的服务商家。用户在定位到服务商家之后,通过服务商家提供的具体链接,前往线上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消费活动转化。1.2.1高新区消费地图项目使用流程内容(1)高新区消费地图小程序开启页面;(2)商圈页面;(3)街区页面;(4)推荐活动。1.2.2高新区消费地图项目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查询服务商家、选择合适的服务、将下单信息链接至线上电子商务平台、完成付款和满意度评价等步骤,帮助用户迅速获取其所需的服务。(1)查看商家用户通过小程序查看周边商家的位置和服务信息,包括商家名称、服务项目、营业时间、价格、电话等,这些服务信息帮助用户更好的选择和判断,并且为用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2)支付用户在确认后,直接跳转到外链平台进行支付,根据个人情况进行选择。用户也实时追踪支付状态,了解支付的进度,避免出现支付失败等问题,确保支付的安全性。(3)评价服务完成后,用户通过外链平台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服务质量、价格、态度等方面,评价后对商家进行评分、点赞,也撰写一些关于服务的具体评价,为后续的消费者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参考价值,针对市场上日益增多的服务类型,评价内容越来越多,也能有效的发掘商家的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为商家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保障。1.3业务量1.3.1商家业务量整体商家数量预计达约15000家,其中包括商场购物中心约20家、餐饮商家约5000家、超市便利店约2500家、住宿商家约1000家、景区约16家、休闲娱乐(包括体育)约7000家。1.3.2用户业务量整体用户数量预计达10万人次以上。1.3.3交易业务量整体交易业务量预估达人民币5000万以上。2.系统业务功能需求2.1系统功能需求高新区消费地图项目功能包含搜索、外链、动态、展示、定位、消费转换、营销等,还需要满足以下系统功能需求:2.1.1安全性能:要求无缝对接,流畅的用户体验,快速的运行速度,兼容微信小程序多种版本,可根据用户需求和偏好定制化,便捷的系统维护更新,智能营销机制。2.1.2用户管理:支持用户的注册、登录、信息修改以及其他相应的功能,并从安全和隐私保护的角度出发确保用户的信息得到充分保护,通过数据加密、设置权限实现高效的信息安全。同时,在用户信息管理中实施权限控制,严格保护用户的隐私,实现信息自由流通的前提下,利用统一的登录验证系统,保证用户信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2.1.3商家管理:对商家入驻、信息录入、信息修改等进行目录化管理,以保障商家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1.4分类管理:主要对系统的分类进行一级分类和二级分类的管理。2.1.5商圈管理:商圈管理主要是对平台录入的商圈进行管理,进行商圈的新增,可对已存在的商圈进行编辑和删除,以及上移下移调整顺序。2.1.6街区管理:街区管理页面主要是对平台录入的街区进行管理,进行街区的新增,可对已存在的街区进行编辑和删除,以及上移下移调控展现顺序。2.1.7数据分析:深入挖掘用户、商家和服务等数据,以分析出走势及特征,为高新区消费地图项目的优化、发展和改进提供数据支持,提供准确、全面的分析信息,来指导和影响商家的投资决策,帮助商家实现有序发展。2.1.8轮播图管理:轮播图管理页面主要针对轮播图进行管理,新增轮播图,编辑和删除轮播图,对已存在的轮播图进行排序。2.1.9活动管理:针对消费券管理、高新动态管理、打卡攻略管理、推荐榜单等多种功能进行动态管理,对高新区消费地图项目运行状态进行有效的管理,从而为其提供可靠的稳定性保障。2.2系统各子项间的关联性需求2.2.1用户管理和商家管理2.2.2服务管理和位置管理2.2.3供给管理和交易管理2.2.4数据分析3.系统性能需求3.1承载能力要求根据高新区商家数据摸排,截止目前,成都高新消费地图项目包括小程序及外链平台渠道,整体商家数量预计达约15000家,本次项目系统并发商家接入数为300家左右。根据高新区用户线上电子交易规模,根据系统前端申请提交,可支持1000个并发量,即在≤1000个并发请求发生后,要求提交操作顺畅,响应时间≤2秒。系统后台处理操作,可支持1000个并发量,即在≤1000个并发请求发生后,要求提交操作顺畅,响应时间≤2秒。3.2响应时间要求系统前端申请提交,可支持1000个并发量,即在≤1000个并发请求发生后,要求提交操作顺畅,响应时间≤2秒。系统后台处理操作,可支持1000个并发量,即在≤1000个并发请求发生后,要求提交操作顺畅,响应时间≤2秒。本次项目建设,根据业务处理类型的不同,把作业划分为三类:页面加载、交互类业务、查询类业务,以下分别给列出平台响应时间要求的参考值,包括峰值响应时间、平均响应时间。1)页面加载当并发用户数≤1000,平台功能应用页面加载完成时间≤2秒。2)查询类业务如信息查询、统计报表生成等。查询业务由于受到查询的复杂程度、查询的数据量大小等因素的影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此给出一个参考范围。当并发用户数>1000时:简单查询平均响应时间:1-2(秒);复杂查询平均响应时间:2-4(秒)。3)交互类业务交互类业务是指平时工作中在系统中进行的业务处理,如录入,修改或删除一条单据等操作。当并发用户数>500时:平均响应时间:1-2(秒);峰值响应时间:2-4(秒)。3.3文件上传指标响应系统支持单个附件材料20M以内的上传和流转传递;支持100M以内的表单、附件的“打包”上传和流转传递;支持JPG、PNG、BMP、GIF、等不同格式的图片上传,支持Word、PDF、Excel等不同格式的文本上传。3.4其他长耗时操作对于无优化空间的耗时较长的操作,系统应给出友好提示。3.5性能预判与扩展响应根据系统应用量的增加和需求的提升,系统需预留扩展接口,使并发响应、文件上传等性能要求实现平滑的扩展;通过部署负载均衡或其他相关应用,对系统突发性能需求进行及时响应,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系统根据临时性能需求,需提前作出预判,可进行临时扩容。3.6可靠性指标1.系统7*24小时连续运行,年故障<3天;2.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720小时;3.故障率为10次/年;4.平均致命故障间隔时间MTBCF=2100小时;5.平均故障修复时间MTTR=2小时。4.信息安全需求本项目运行在政务云平台,整体系统信息安全由政务云平台保障,针对本项目信息安全,具体需求分析如下:1.访问控制:小程序具备访问控制功能,只有经过身份认证和授权的用户才能访问小程序,政务云应该提供可靠的身份认证和访问机制控制,保障小程序安全性;2.数据加密:政务云提供安全可靠的数据加密服务,保障小程序敏感信息不被泄露;3.应用监控:部署到政务云,需要对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排除异常,政务云提供可靠的应用监控和异常报警功能,保障小程序的安全和稳定性;4.应急响应机制:系统会具备应急响应机制,以应对突发事件攻击,政务云应提供可靠的应急响应机制和恢复方案,保障系统安全和可靠性。四、建设方案1.建设原则本项目设计符合相应的国际、国家标准和规范,应符合国家和成都市有关系统运行安全之规定。本项目基于相关国产数据库软件进行定制开发。(1)标准化原则。(2)访问速度优先原则。(3)“KISS原则”(Keep It Simple and Stupid)。(4)扩展性原则。(5)大集中原则。(6)安全性和稳定性原则。2、系统总体架构2.1其总体架构本项目采用纵横架构,其中横向为五层,纵向包括三个体系。总体上为“五层三体系”架构。横向层次要素的各层次之间是相互协作的关系;纵向支撑体系对于五个横向层次要素具有约束关系。3.系统主要功能3.1系统功能描述高新区消费地图项目系统功能模块包括:3.1.1用户管理模块:为提高用户操作便捷度,用户通过直接授权微信号和手机号即可使用小程序。3.1.2商家信息管理模块:此模块主要用于管理商家的信息,包括商家的基本信息、商家的特色推荐信息、商家的评价等。另外,支付跳转外链平台,实现交易功能,并确保用户的交易安全,以及对商家供给的监控。通过对商家的信息管理,及时更新商家信息,确保商家信息与实际动态同步。3.1.3地图模块:地图模块是整个消费地图项目的核心,它包含着地图显示、定位、导航等功能,能够帮助用户快速准确的找到目的地,便捷的规划行程。用户利用这个模块轻松查阅到高新区上线商家所在位置,并提供详细的路线建议。此外,它还提供实时交通信息和实时交通排行,帮助用户便捷高效的到达目的地。3.1.4推荐活动模块:包含了四大内容,具体为【消费券领取】【高新动态】【打卡攻略】【推荐榜单】3.2各子项之间的关联性3.2.1用户管理和商家管理2.服务管理和位置管理3.数据分析和营销推广4.信息资源目录5.信息标准化建设方案信息标准化建设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5.1信息分类和标准化5.2数据存储和格式规范5.3.接口标准化5.4安全标准化5.5业务流程标准化6.信息资源共享需求7.数据库建设1.数据库结构2.数据库建设内容3.技术特征:8.应用支撑建设8.1.业务应用开发8.2.用户体验设计8.3.数据采集和分析10.智慧蓉城高新区运行中心小程序与高新城运中心对接,实现数据互通,具体对接流程如下10.1需求分析和规划10.2接口设计和开发10.3测试和调试10.4数据对接和同步10.5异常处理和监控10.6上线和运维11.运行维护建设11.1运维周期运维周期一年,运维团队为消费地图小程序提供24小时的日常运维服务和技术支持,确保其正常运行并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以及稳定性,并在出现问题时及时处理解决。11.2技术运维技术运维包含但不仅限于,软件及系统安全性管理、系统日志监控分析、网络安全与性能监控、备份服务及恢复等几个方面。11.2.1系统监控和报警:对本项目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包括服务器、网络、存储、数据库等各个方面。11.2.2系统备份和恢复:对计算机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及时地备份。11.2.3系统优化和调优:对系统进行优化和调优。11.2.4安全管理和防护:安全管理和防护包括入侵检测、风险评估、安全加固等各个方面。11.2.5问题排查和解决:及时处理使用过程中以及后台出现的各种问题,包括系统故障、性能瓶颈、安全漏洞等各个方面。11.3内容运维内容运维包含但不仅限于攻略生成、榜单调整,商家信息更新,视觉升级等。12.信息安全建设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基本要求》、《四川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四川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规范》、《四川省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成都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成都市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成都市信息系统安全运维管理规范》、《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二级)》、《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支付卡行业数据安全标准(PCI-DSS)》等现行标准规范,提出全面的信息安全实现方案。信息安全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应用加密技术、实施高效的访问控制原则、建立可定期监测系统以及进行详尽的风险评估等几个方面。12.2信息安全需求高新消费地图项目等保等级为二级保护,根据项目后期发展和需求再做适时调整。(2)等保内容安全通信网络-云防火墙安全区域边界-云安全中心安全计算环境-SSL证书安全计算环境-数据安全中心12.3外链平台系统安全设立专门安全团队、构建安全防护体系、符合国家及国际安全标准、数据安全管理等多项措施。5.4.2项目质量管理5.4.2.1遵循的标准软件开发遵循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5.4.2.2质量保障体系1.质量保障总体说明;2.项目实施质量保证;3.项目管理与组织;4.实施过程质量保障。5.5 相关管理制度5.5.1项目管理制度通过项目管理制度,建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政策研究、综合协调、策划评审、绩效考评等工作。5.5.2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严格的制定与发布流程,方式,范围等,制度需要统一格式并进行有效版本控制;发布方式需要正式、有效并注明发布范围,对收发文进行登记。5.5.3运维管理制度针对运行维护的管理流程和内容,制定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实现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六、人员培训计划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并且有条理地进行执行,以确保团队成员的素质和能力符合预期的要求,助力项目的顺利运行,可靠地达成项目的计划目标。七、项目绩效预评估7.1考核规则项目搭建周期正式开始后,进入服务考核期。在搭建过程中,要做到及时响应、快速处理、因需调整前后台的系统。要确保系统满足用户的要求,稳定、可靠、实用。提供7×24小时的连续运行。年故障时间小于24小时,平均故障修复时间小于1小时。项目搭建过程中,采购方对搭建方进行绩效考评,考评时,按照合同要求的服务内容,对照质量考评表中“考评要求”逐项进行考评,特殊事项填写“备注”说明,评分表可以根据后续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考核结果未达到优秀的,将责令进行相应整改:考评分值80分以上的为优秀,考评分值80分及以下,则需整改直至考评达到优秀。表9-1考核细则表序号考评类别考评要求计分标准得分备注1服务响应(14分)提供7*24小时的故障申报热线服务,响应时间为30分钟未及时响应、协调并处置故障,影响系统正常使用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2故障处理服务(36分)系统运行过程中如果发生故障,对故障的恢复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解决故障,影响系统正常使用,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14分系统运行过程中系统数据接口如果发生故障,对故障的恢复时间不超过1小时未在规定时限内解决故障,影响系统正常使用,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14分年故障时间应该小于24小时,总故障数应该小于6次优秀:年故障时间<24小时,总故障数<6次。8分一般:24小时序号考评类别考评要求计分标准得分备注1服务响应(14分)提供7*24小时的故障申报热线服务,响应时间为30分钟未及时响应、协调并处置故障,影响系统正常使用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2故障处理服务(36分)系统运行过程中如果发生故障,对故障的恢复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解决故障,影响系统正常使用,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14分系统运行过程中系统数据接口如果发生故障,对故障的恢复时间不超过1小时未在规定时限内解决故障,影响系统正常使用,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14分年故障时间应该小于24小时,总故障数应该小于6次优秀:年故障时间<24小时,总故障数<6次。8分一般:24小时较差:36小时3应急保障服务(10分)各种紧急情况配备相应资源,按用户要求提供现场或者远程的7*24小时技术支撑服务,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响应时间为30分钟未及时做出应急响应服务,每次扣2分。4服务工作质量(25分)是否及时完成运维事项和交办任务,并保证完成质量优秀:能够按时完成运维工作任务,质量较好。16-20分一般:基本能够胜任运维工作。8-15分较差:不能按要求完成运维工作。0-7分沟通互动能力良好的沟通技巧。5分有沟通但欠缺技巧。2分-4分很少沟通。0-1分5过程文档(10分)运维过程中产生文档及各时间节点的总结报告提交的完整性、及时性。对于故障处理,2日内提供故障说明文档;定期巡检,一月一次,每月10号前提供上一月的巡检报告;运维期满半年后,一周内提供半年运维总结报告;运维期满一年后,一周内提供年度运维总结报告。未按时提交每次扣2分,未完整提交每次扣1分。6其他(5分)运维合理化建议提出次数≥5次。5分1次没有提出。0分序号考评类别考评要求计分标准得分备注1服务响应(14分)提供7*24小时的故障申报热线服务,响应时间为30分钟未及时响应、协调并处置故障,影响系统正常使用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2故障处理服务(36分)系统运行过程中如果发生故障,对故障的恢复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解决故障,影响系统正常使用,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14分系统运行过程中系统数据接口如果发生故障,对故障的恢复时间不超过1小时未在规定时限内解决故障,影响系统正常使用,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14分年故障时间应该小于24小时,总故障数应该小于6次优秀:年故障时间<24小时,总故障数<6次。8分一般:24小时较差:36小时3应急保障服务(10分)各种紧急情况配备相应资源,按用户要求提供现场或者远程的7*24小时技术支撑服务,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响应时间为30分钟未及时做出应急响应服务,每次扣2分。4服务工作质量(25分)是否及时完成运维事项和交办任务,并保证完成质量优秀:能够按时完成运维工作任务,质量较好。16-20分一般:基本能够胜任运维工作。8-15分较差:不能按要求完成运维工作。0-7分沟通互动能力良好的沟通技巧。5分有沟通但欠缺技巧。2分-4分很少沟通。0-1分5过程文档(10分)运维过程中产生文档及各时间节点的总结报告提交的完整性、及时性。对于故障处理,2日内提供故障说明文档;定期巡检,一月一次,每月10号前提供上一月的巡检报告;运维期满半年后,一周内提供半年运维总结报告;运维期满一年后,一周内提供年度运维总结报告。未按时提交每次扣2分,未完整提交每次扣1分。6其他(5分)运维合理化建议提出次数≥5次。5分1次没有提出。0分3.2.3人员配置要求采购包1:/3.2.4设施设备要求采购包1:/3.2.5其他要求采购包1:/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10日3.3.2服务地点采购包1:成都市高新区,采购人指定地点。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条款。3.3.4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3.3.5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自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成交供应商提请项目履约验收,经采购人组织履约验收合格并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违约责任:①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②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争议解决的办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向采购人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4其他要求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概述分析方案包括:(1)项目背景分析;(2)建设目标分析;(3)建设规模分析;(4)建设内容。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需求分析方案包括:(1)服务对象、业务流程和业务量分析;(2)系统业务功能需求分析;(3)系统性能需求分析;(4)信息安全需求分析。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建设方案方案包括:(1)建设原则;(2)系统总体架构;(3)系统主要功能说明;(4)信息资源目录;(5)信息标准化建设方案;(6)信息资源共享需求方案;(7)数据库建设方案;(8)应用支撑建设方案;(9)智慧蓉城高新区运行中心方案;(10)运行维护建设方案;(11)信息安全建设方案。4、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规划与管理师或系统分析师或系统架构设计师或大数据类或网络安全类相关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5、供应商具备类似项目履约经验。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第五章磋商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规章,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评审委员会成员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签名后生效,供应商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磋商小组一、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一体化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磋商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资格审查报告、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5.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一、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二、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2资格审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2.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正本或副本)或执业许可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3.2.2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无5.3.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无5.3.3磋商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五、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磋商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一)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磋商文件可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要求的;(二)响应文件中仍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七、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的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磋商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应自行衡量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会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电子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其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证明材料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最后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审。分项报价表 报价表2响应文件的计量单位、报价货币、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的计量单位、报价货币、响应文件有效期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封面 分项报价表 其他材料 商务应答表 报价表 投标(响应)函 服务要求偏离表3磋商报价(1)报价唯一;(2)未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3)磋商报价应包含本次服务要求的所有货物及服务的费用。响应文件封面 分项报价表 报价表4不属于禁止参加禁止参加磋商或响应无效的供应商1.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属于禁止参加磋商或响应无效的供应商; 2.磋商小组未发现或者未知晓供应商存在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磋商或响应无效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封面 商务应答表 投标(响应)函5.3.5最后报价一、方案评审采购包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二、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三、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四.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五、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其退出磋商。六、最后报价一旦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七、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八、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最后报价无效。5.3.6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导致响应文件从不响应磋商文件变为响应磋商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形,按照本章前述规定予以处理,不需要供应商澄清。五、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3.7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3.8复核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除资格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3.9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候选供应商数量3名。“本项目”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若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当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本项目的技术指标为:详见第三章,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确定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按供应商根据第六章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格式要求承诺提供的经认证的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推荐。评审得分、最后报价、技术指标得分和承诺提供的经认证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数量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5.3.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5.3.11评审争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中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审办法及标准一、磋商小组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审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磋商小组成员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4.1评分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4.2评分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项详细描述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格式详细评审项目分析方案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概述分析方案进行评审,包括: (1)项目背景分析; (2)建设目标分析; (3)建设规模分析; (4)建设内容。 提供上述4项内容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5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实际方案存在相互矛盾,照搬其他项目方案而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语言文字错误;表述内容存在歧义;不满足采购需求中非实质性要求的情形)扣1.25分,单项内容分扣完为止 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需求分析方案进行评审,包括: (1)服务对象、业务流程和业务量分析; (2)系统业务功能需求分析; (3)系统性能需求分析; (4)信息安全需求分析。 提供上述4项内容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5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实际方案存在相互矛盾,照搬其他项目方案而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语言文字错误;表述内容存在歧义;不满足采购需求中非实质性要求的情形)扣1.25分,单项内容分扣完为止。20.00主观其他材料项目建设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建设方案方案进行评审,包括: (1)建设原则; (2)系统总体架构; (3)系统主要功能说明; (4)信息资源目录; (5)信息标准化建设方案; (6)信息资源共享需求方案; (7)数据库建设方案; (8)应用支撑建设方案; (9)智慧蓉城高新区运行中心方案; (10)运行维护建设方案; (11)信息安全建设方案。 提供上述11项内容的得4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实际方案存在相互矛盾,照搬其他项目方案而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语言文字错误;表述内容存在歧义;不满足采购需求中非实质性要求的情形)扣2分,单项内容分扣完为止。44.00主观其他材料项目成员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1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规划与管理师或系统分析师或系统架构设计师,每有1项得1.5分,最多得3分。 2、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大数据类或网络安全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类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 3、投标人拟派服务团队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驻场人员除外)持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大数据类或网络安全类高级工程师(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持有以上证书得1.5分;持有软件设计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证书、大数据类或网络安全类工程师(中级职称)的,每有1人持有以上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只计一次最高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在职证明及团队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16.00客观其他材料履约能力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类似本项目业绩的,提供1个得2.5分,本项最多10分。 说明:1.类似本项目业绩是指软件开发类或信息系统建设类业绩;2.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实施内容页、双方盖章页、时间页);3.同一个项目不重复计分;3.业绩要求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0.00客观其他材料价格分价格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0客观报价表分项报价表价格扣除序号情形适用对象比例说明关联格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10.00%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最后报价给子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分项报价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报价表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1、所有的评分、价格等涉及小数计算,先四舍五入再计算;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5.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财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6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二、采购人在收到磋商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三、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5.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号)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详见附件:其他材料详见附件:服务要求偏离表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服务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四、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XXX。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X‰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正文磋磋商商文文件件(服务类)(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成都高新消费地图建设项目采购项目名称:成都高新消费地图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892023000239,采购项目编号: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际合作商务局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际合作商务局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3年年08月月22日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际合作商务局委托,拟对成都高新消费地图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项目编号:N5101892023000239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成都高新消费地图建设项目二、项目名称:成都高新消费地图建设项目三、磋商项目简介三、磋商项目简介“成都高新消费地图建设项目”旨在为当地消费者提供一个全方位、多元化的消费地图,实现消费者对高新区商家的全面了解。本项目将整合高新区部分商家的信息资源、产品和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个性化消费选择,同时利用这一消费地图平台来普及当地消费理念,拓展高新区消费环境的活力和竞争力。四、邀请供应商四、邀请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磋商的供应商。公告征集:本次竞争性磋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无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第2页-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磋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九、磋商方式九、磋商方式本项目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磋商。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磋商。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磋商小组进行在线磋商、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十、供应商信用融资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一、联系方式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际合作商务局,采购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际合作商务局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邮编:610095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028-82829790代理机构: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栋9层10号(花样年福年广场)邮编:610000联系人:魏女士、马先生联系电话:028-67171868-第3页-采购监督机构: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采购监督机构: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联系人:邱老师联系电话:028-82829642-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750,000.00元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有效报价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磋商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1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2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1.5%计算收取。13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4成交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6进口产品不允许17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8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19报价/分值精确度报价/分值精确度仅保留“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2总则总则2.2.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际合作商务局和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享有。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审细则及标准由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际合作商务局负责解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际合作商务局。二、“供应商”是指在按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五、“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磋商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磋商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2.3响应费用(实质性要求)响应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2.3磋商文件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的构成一、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磋商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第7页-2.4响应文件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逾时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4.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磋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第8页-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资格审查、磋商和确定成交供应商开启、资格审查、磋商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磋商开启程序磋商开启程序一、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二、磋商开启准备工作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启磋商。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磋商磋商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5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签订合同-第9页-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合同分包一、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是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技术、服务条款。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商务条款。11)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条款。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2.6.6资金支付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第10页-5.4.2评分标准评分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分值构成分值构成分值构成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分类分类评审项评审项详细描述详细描述分值分值客观客观/主主观观关联格式关联格式项目分析方案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概述分析方案进行评审,包括:(1)项目背景分析;(2)建设目标分析;(3)建设规模分析;(4)建设内容。提供上述4项内容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5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实际方案存在相互矛盾,照搬其他项目方案而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语言文字错误;表述内容存在歧义;不满足采购需求中非实质性要求的情形)扣1.25分,单项内容分扣完为止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需求分析方案进行评审,包括:(1)服务对象、业务流程和业务量分析;(2)系统业务功能需求分析;(3)系统性能需求分析;(4)信息安全需求分析。提供上述4项内容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5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实际方案存在相互矛盾,照搬其他项目方案而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语言文字错误;表述内容存在歧义;不满足采购需求中非实质性要求的情形)扣1.25分,单项内容分扣完为止。20.00主观其他材料-第34页-项目建设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建设方案方案进行评审,包括:(1)建设原则;(2)系统总体架构;(3)系统主要功能说明;(4)信息资源目录;(5)信息标准化建设方案;(6)信息资源共享需求方案;(7)数据库建设方案;(8)应用支撑建设方案;(9)智慧蓉城高新区运行中心方案;(10)运行维护建设方案;(11)信息安全建设方案。提供上述11项内容的得4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实际方案存在相互矛盾,照搬其他项目方案而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语言文字错误;表述内容存在歧义;不满足采购需求中非实质性要求的情形)扣2分,单项内容分扣完为止。44.00主观其他材料详细评审-第35页-项目成员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1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规划与管理师或系统分析师或系统架构设计师,每有1项得1.5分,最多得3分。2、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大数据类或网络安全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类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3、投标人拟派服务团队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驻场人员除外)持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大数据类或网络安全类高级工程师(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持有以上证书得1.5分;持有软件设计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证书、大数据类或网络安全类工程师(中级职称)的,每有1人持有以上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只计一次最高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在职证明及团队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16.00客观其他材料履约能力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类似本项目业绩的,提供1个得2.5分,本项最多10分。说明:1.类似本项目业绩是指软件开发类或信息系统建设类业绩;2.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实施内容页、双方盖章页、时间页);3.同一个项目不重复计分;3.业绩要求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0.00客观其他材料-第36页-价格分价格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0客观报价表分项报价表价格扣除序号序号情形情形适用对象适用对象比例比例说明说明关联格式关联格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费地图建设 软件开发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