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堂外包服务 餐饮服务 科研仪器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2023)
[门头沟]潭柘寺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10923210200005232-XM001
二、项目名称:潭柘寺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76.41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宏福兴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阳坡元村委会院328号
中标金额:176.41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北京宏福兴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阳坡元村委会院328号
91110109567416031R
176.41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宏福兴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1
176.41万元
176.41万元
潭柘寺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日期:2023年9月15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华、成桂芝、康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11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代理费用参考国家有关规定及市场价格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鲁家滩村
联系方式:张华,608606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龙园路甲5号北楼二层
联系方式:卢永男,698582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永男
电 话: 69858246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竞争性磋商文件-潭柘寺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docx竞争性磋商文件-潭柘寺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北京宏福兴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北京宏福兴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参加(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的(潭柘寺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潭柘寺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属于(餐饮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93万元,属于业名称),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69万元,资产总额为9.(微型企业);2.(潭柘寺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属于(餐饮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69万元,资产总额为93万元,属于业名称),从业人员200人,营业收入为(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也不存在与大企情力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30109022企业名称(盖章):北京宏福兴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09月07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7潭柘寺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碳商文件项目编号:11010923210200005232-XM001采购人:北京市门头沟区源柘寺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潭柘寺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1010923210200005232-XM001采购人: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8第四章采购需求27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1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1010923210200005232-XM0012.项目名称:潭柘寺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176.8万元、项目最高限价:176.8万元5.采购需求: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潭柘寺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176.81负责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职工餐厅餐饮服务。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9月15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供应商应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范围,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全部工作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北京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08月28日上午09:00至2023年09月0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龙园路甲5号北楼二层3.方式:现场领取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龙园路甲5号北楼二层。五、开启时间:2023年09月0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龙园路甲5号北楼二层。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6)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2.获取文件需携带如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半年内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半年内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中均需明确写出项目名称)2)现场携带的资料复印件需A4纸复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逾期不予受理。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鲁家滩村联系方式:张老师,608606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龙园路甲5号北楼二层联系方式:卢永男6985824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卢永男电话:6985824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考察地点: 。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潭柘寺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餐饮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潭柘寺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餐饮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潭柘寺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餐饮业9.6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电子文件应提供可编辑word文档和PDF盖章扫描件,存储载体为U盘)。其他电子文件规定格式为:(一)文本文件采用DOC、RTF、TXT、PDF格式;(二)图像文件采用JPEG、TIFF格式;(三)影像文件采用MPEG、AVI格式;(四)声音文件采用WAV、MP3格式。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 。1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01包: / ;… 包: / 。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 / 。11.7.5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 。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 日历天。20.1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技术部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高者为成交供应商。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3)其他要求: 。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交。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69858246;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龙园路甲5号北楼二层。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代理费用参考有关规定及市场价格计取。 缴纳时间: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供应商须知一说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正版软件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信息安全产品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否则响应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采购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采购需求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报价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交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盖章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授权委托书”(标准格式附后);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其响应无效。任何对响应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四响应文件的提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响应文件一律采用A4纸(图纸、彩页等除外),左侧装订。装订应牢固可靠,不易散落,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采购人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文件散失不负责任。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盖章处均为本单位公章,其他印章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均无效)。参加磋商时,法人代表参加磋商会议,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加盖公章;同一供应商代表进入现场人员最多不得超过一人;如果供应商法人代表不能出席,应指定代理人参加,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参加磋商会议且又无指定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以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为准),或虽参加磋商会议但无委托书及身份证件的,采购采购单位应当拒收。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所有响应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并在封口上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项目单位名称;磋商地点及时间;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地址。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评审17.1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17.2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评审。17.3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8磋商小组18.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4询问与质疑24.1询问24.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2质疑24.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24.2.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5代理费25.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资格审查程序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响应,则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性检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4中小企业声明函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如下资料: 1、供应商单独响应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5健康证明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全部工作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北京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6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范围,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响应文件的签署投标函或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如果是代理人签署须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不允许2实质上响应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不允许3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清楚、便于辨认不允许4投标报价的有效性1、递交一份内容相同且只有一个有效投标报价2、报价未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供应商能合理说明或者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不合理不允许5服务期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服务期的;不允许6是否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投标供应商没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不允许7是否有虚假、失实材料响应文件中没有虚假失实材料不允许8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不允许9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允许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其他:/。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报告违法行为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评审标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分值 一、报价部分(10分)1价格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10分二、商务部分(18分)2拟派项目团队情况本项目组建的团队人员配备情况,包括团队人员配备是否充足、团队人员结构、工作经验、业务能力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团队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等,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团队人员配备充足、经验丰富、结构清晰合理,得6分;团队人员配备较充足、经验较丰富、结构较合理的得3分; 团队人员配备不够充足,经验不足、结构合理性差,得0分。 6分拟派项目团队人员要求厨师持有厨师资格证得1分,缺少不得分。面点师持有面点师证得1分,缺少不得分。注:以上人员需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验,不具备不得分。2分3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得4分;管理体系较为完善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较为健全,得2分;管理体系不完善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得0分。4分4业绩根据供应商近五年同类服务项目的业绩,专指本次采购相关服务类,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盖章页、以及关键服务内容页的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为无效业绩,不得分,每提供一个合同得2分。最多6分。6分三、技术部分(72分)5食堂餐饮服务方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编制服务方案内容全面,标准明确,可行性强,得20分; 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编制服务方案较全面,内容较具体,标准较明确,得15分; 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编制服务方案基本可行,内容基本全面,标准基本明确,得10分; 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编制服务方案欠缺,内容不够全面,标准不够明确,得6分; 虽提供了服务方案,但编制服务方案不可行,内容可行性差,得3分; 未提供任何方案或说明的,得0分。20分6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方案及服务承诺方案中相关服务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完善,风险防控合理,方案合理切实可行,针对性强,能对用户的项目实施有帮助,并做出相关服务承诺,说明具体详细得18分;方案基本可行,措施较合理,风险防控较合理,具备一定可行性,但描述详尽性一般,服务承诺一般不够具体,得12分; 保障措施不完善,风险保障体系及相关安全保证措施可行性略有欠缺,有待完善得6分; 未提供任何方案或服务承诺的,得0分。18分7设备维护措施及日常管理方案对供应商制定的设备维护措施及日常管理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全面、合理、针对性强,得10分;方案较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得7分;方案较全面、可行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要求,得4分; 方案不全面、可行性差,得1分;未提供相关方案,得0分。10分8食堂餐饮食品卫生安全、防疫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安全、防疫方案综合判定。方案全面、合理、针对性强,得10分;方案较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得7分;方案较全面、可行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要求,得4分; 方案不全面、可行性差,得1分;未提供相关方案,得0分。10分9食谱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计食谱情况综合判定。食谱配置科学、合理、可靠、针对性强,得10分;食谱配置较科学、较合理、较健康,得5分;食谱配置一般,合理性一般,不符合项目需求,得1分;未提供得0分。 10分10应急预案、投诉处理提供应急预案、投诉处理方案:针对本项目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投诉处理方案,方案完整、合理、高效可行,描述具体详细,得4分; 方案基本合理、可行,但描述简单,得2分; 方案不够合理,可行性差的,得1分; 不提供或完全不合理,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得0分4分合计100分第四章采购需求采购标的采购标的:负责管理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背景/项目概述: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食堂用餐人数:早餐约为150人左右;午餐约为100-200人;晚餐约为30人。招标内容为负责委托管理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食堂,及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标准制作餐食,保证供应等内容。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提出的服务要求以先进的技术、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自己的竞争实力。商务要求服务期限和地点2023年9月15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止;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职工餐厅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本项目履行期限为2023年9月15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按季度支付。三、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供餐服务具体项目及要求1.1早餐:流食三种:粥、牛奶、豆浆、羊杂、炒肝、馄饨、豆腐脑选其三种。主食三种:花卷、豆沙包、油饼、油条、烧饼、火烧夹肉、糕点、应季小点选其三种。小菜四种:熟食、拌菜、咸菜、腐乳、鸡蛋。1.2午餐:每周一、二、四、五:热菜五种:主荤一种(禽类、鱼类、虾类、猪、牛、羊等);半荤两种:豆制品(蛋类)、青菜。凉菜三种:主荤一种、青菜类两种。汤类一种,水果一种(一、二、四、五提供酸奶)。风味小吃一种:酸辣粉、凉皮、炒米粉、油泼面、凉粉、鸡蛋羹等。主食四种:米饭、(馒头、花卷、豆沙包、糖三角选其一种),饼类或者粗粮,杂粮(玉米、白薯、山药等)。每周三:热菜两种:半荤一种,青菜一种,凉菜三种。主食两种:米饭,各种面食(刀削面、手擀面、压饴馅、担担面、油泼面、豆角畑面等、卤四种、菜码四种)或包子(荤馅儿两种、素馅儿两种),水果一种。1.3晚餐:菜类:两荤两素,粥或者汤。主食:米饭、窝头、花卷。每周晚餐安排两次面食:馅饼、水饺、烧饼等。1.4保证所有成品都要求当日做当日食,每周至少两次提供烘焙小点。2.餐饮服务内容2.1食堂基本情况及功能(1)食堂服务时间:早餐时间:7:30-9:00,午餐时间:11:30-13:00,晚餐时间:17:00-19:00注:上述时间为基本用餐时间,特殊情况由使用单位决定。(2)食堂外包运行模式:食堂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职工餐厅,主要为职工提供就餐服务,负责食材验收、加工类服务保障项目。食堂现有加工设备及餐具等物品由中标方使用管理。供应商负责委托期内餐厅厨房设备日常使用和维修。对于必须添置或更换的设备,由供应商提出,报请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人负责提供并承担相关费用。采购人负责承担餐厅服务所需的固定资产类设备及水、电、通讯、供暖费用。低值易耗品及日常运营、办公用品等由供应商承担。2.2提供服务的内容及要求(1)服务人员要求需求服务人数不少于9人;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5年以上的食堂管理经验。厨师长1名:具有厨师资格证书,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厨师1人:具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面点师1人:具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全部工作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北京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3.餐饮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要求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按照采购人与供应商约定的时间工作。4.餐饮服务总体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北京市的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所有人员与供应商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产生的工伤、纠纷等一切问题由供应商负责解决,与采购人无关;(2)如遇员工离职,供应商必须在员工离职前两天之内安排人员接替其岗位;(3)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服从食堂管理部门的管理,服从采购人内部秩序管理规定;(4)入场时点交设备、物品,并记录,双方签字。退场时验收,点交,非合理损耗,应由供应商赔偿;(5)供应商提供的厨师,应具有丰富的家常菜制作经验等条件,选派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熟练,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有效的北京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人员,满足食堂餐饮服务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方随时更换不合适人员,以达到就餐者的需求及菜肴品种多样化,保证供餐服务水平;(6)供应商应承诺,服务标准不低于现食堂服务标准,不发生任何食品安全责任事故;(7)供应商保证所有与供餐相关物品的釆购按合法、正规渠道进货,严禁变质发霉物品入库,入库记录及时、详细,严把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关,库房管理严格、规范,严格按要求摆放各类物品,分类和标识清楚,防虫、防鼠措施得当。釆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有关证明,即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等要及时进行公示。采购人食堂评估管理委员会有权不定期对供应商采购进货凭证进行监督检查。(8)服务人员必须接受采购人人员的管理、监督与考核,积极配合采购人管理人员的工作;(9)供应商应对各类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包括: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安全保密、组织纪律、文明礼仪等内容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10)供应商要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考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经采购人同意后及时进行调整,服务人员在自行离职或调离岗位前,供应商要重新安排合适人员接替;(11)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仪表整洁、礼貌服务、五官端正,有相关工作经验;(12)服务人员应合理使用餐饮设施设备,保证所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由供应商赔偿;(13)供应商根据岗前服务标准、行为规范,对所有员工进行岗前专业培训,建立各岗位安全制度,包括:治安、消防、操作安全,制定职工食堂的各项规定,保证餐品质量服务水平;(14)有临时紧急餐饮供应任务时,服务人员应积极配合,组织人员给予供餐服务。对临时餐加班、防汛应急任务的伙食有保证措施;突发停水、停电或厨房设备故障等状况的供餐保障应对;(15)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亡),或所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问题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6)采购人对不适应岗位的服务人员有权要求及时更换;5.餐饮卫生服务项目及服务要求5.1食品加工卫生服务项目及要求:(1)食品加工要严格按照清洁流程执行(2)烹调加工要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和标准执行(3)餐具卫生严格按照行业规范标准执行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根据企业成熟的操作经验和案例详细表述。6.餐饮服务要求6.1人员需求:(1)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法制观念,政治上可靠,无违法违纪前科。(2)身体健康,符合卫生检疫部门对多位从业人员的身体条件的要求,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3)供应商在采购人直接领导下,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做好食堂餐厅职工管理和餐厅的疫情防控工作。6.2技术要求:(1)所配厨师力量必须具有熟练掌握主要菜系制作、主要面食、主要配制方法的能力。(面点包括馒头、包子、饺子、面条、烙饼、点心等花样。)(2)食品制作符合操作规范,要配合采购人管理人员进行食材的点收。6.3营养及品种需求:(1)合理搭配、荤素搭配、粗细搭配,营养丰富。(2)食品制作体现色、香、味的特点。(3)营养要求要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法律法规,用餐标准应符合成人营养配比。(4)有会议用餐的制作和服务。6.4服务要求:(1)礼貌和蔼,服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得体,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2)知晓迎客、迎宾礼仪、让客得体。(3)卫生清扫及时,餐闭用餐人员餐具整理迅速。6.5卫生、器皿要求:(1)所有餐具餐前必须消毒,清洗干净,不留异味。(2)所辖区域的卫生标准必须符合卫生检疫部门的标准。(3)所使用的器材、器皿必须精心维护、严格操作规程。(4)确保垃圾清理、污水清理及时有效,保证制作工序、制作环境、用餐环境整洁卫生。(5)所用消毒卫生用品必须符合卫生检疫部门的安全标准。6.6伙食标准要求(1)科学制订食谱。投标文件中提供两周不重复食谱。(2)精加工、细制作、杜绝浪费。6.7安全标准(1)厨师及餐饮服务人员应具备熟练的工作能力,对设备、制作工序的操作能力,保障人身及水电气设备的安全。(2)提供完备的接管、维护方案及安全预案,确保无人身、卫生、水电、设备事故的发生。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中标人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最终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磋商文件有冲突)潭柘寺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服务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委托方: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盖章)受托方:(盖章)合同书委托方: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地址:联系方式:受托方:地址: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餐厅委托于乙方进行管理。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同。第一章基本情况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第二条食堂基本情况坐落位置: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内餐厅类型:职工餐厅一层,面积约500平米第三条甲方负责提供厨房的设备及餐具等物品并由乙方使用管理。第四条乙方负责委托期内餐厅厨房设备日常使用和维修;对于必须添置或更换的设备,由乙方提出,报请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负责提供并承担相关费用。°第五条甲方负责承担餐厅服务所需的固定资产类设备及水、电、通讯、供暖费用。低值易耗品及日常运营、办公用品等由乙方承担。第二章委托管理期限第六条试用期为一个月,此期间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甲方的标准,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第七条委托管理期限自2023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2023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第八条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应就是否续签通告对方并就有关事宜进行协商。第三章双方权利义务第九条甲方权利义务审定乙方餐饮服务方案及服务标准。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计划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甲方负责定期检查餐厅配套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状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甲方负责对乙方上报的损失严重且不宜继续维修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并予以及时更新、更换,但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负责更新、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处置与经营场地相邻或附近的资产和附属设施,不受乙方限制,但不得影响乙方的合理使用和正常运营。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食品、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等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整改。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无偿使用职工餐厅,但应提前通知乙方并确保乙方的食品安全。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出变更或增加就餐时间及用餐标准,乙方应积极配合,并须准时开餐。甲方负责对乙方使用水、电等能源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对乙方造成能源浪费现象予以处罚。甲方成立食堂评估管理委员会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评估,对于甲方食堂评估管理委员会形成的意见,乙方应积极采纳执行。第十条乙方权利义务委托有效期内,乙方是甲方职工食堂的唯一管理服务单位;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对外服务、经营。乙方聘用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有《厨师资格职业证书》,乙方应与食堂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工资福利待遇、缴纳社会保险。乙方保证所有与供餐相关物品的釆购按合法、正规渠道进货,严禁变质发霉物品入库,入库记录及时、详细,严把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关,库房管理严格、规范,严格按要求摆放各类物品,分类和标识清楚,防虫、防鼠措施得当。釆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有关证明,即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等要及时进行公示。甲方食堂评估管理委员会有权不定期对方采购进货凭证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按餐饮服务方案中约定的服务经营方式提供用餐服务,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内容和经营场所的用途。乙方应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包括饭菜花色品种、价格范围、服务质量、服务时间、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乙方保证本合同涉及范围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标准提供安全卫生和确保质量的餐食。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就餐服务和食品、饮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对餐饮服务和食品的卫生、检疫等方面的规定。如因乙方提供的餐饮给用餐者造成任何食物中毒、伤害、损失,导致用餐者提出民事赔偿要求,或有关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则乙方应当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规范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各项制度要按规定上墙,对于甲方的合理建议,乙方应予釆纳,积极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工作,经得起上级部门的检查并达到合格标准。乙方负责每季度定期请有资质的厂家清理油烟排风系统,避免发生火灾。如因乙方管理不善而发生丢失、火灾等事故,乙方应赔偿损失,负责修复,并应承担有关责任。乙方负责每月定期进行灭虫、灭鼠工作,并向甲方提供资质证明和相关记录,所有员工应具备北京市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健康及所需的各项证件。乙方应根据岗位服务标准、行为规范,对所有员工进行岗前专业培训,建立各岗位安全制度,包括:治安、消防、操作安全,制定职工食堂的各项规定,保证餐品质量服务水平。乙方员工始终为乙方所雇佣的工作人员,乙方为其承担一切用人单位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食堂餐厅工作人员花名册和健康证明,花名册应注明每一位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乙方还应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签订的不少于1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原件,甲方查验后留存复印件,乙方收回原件。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有效用户投诉,一般性问题在24小时内解决,对较复杂问题应在48小时内解决。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更换厨师,并安排每月提前征集并公布菜单。乙方不得将经营场地的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用其他方式交与第三者使用经营或与他人共同使用经营。乙方在进驻餐厅时,应与甲方共同清点核对甲方提供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备及用具,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移交乙方托管。乙方有权阻止不符合用餐权限的人员进入食堂用餐。配餐标准:(1)早餐:流食三种:粥、牛奶、豆浆、羊杂、炒肝、馄饨、豆腐脑选其三种。主食三种:花卷、豆沙包、油饼、油条、烧饼、火烧夹肉、糕点、应季小点选其三种。小菜四种:熟食、拌菜、咸菜、腐乳、鸡蛋。(2)午餐:每周一、二、四、五,热菜五种:主荤一种(禽类、鱼类、虾类、猪、牛、羊等);半荤两种:豆制品(蛋类)、青菜。凉菜三种:主荤一种、青菜类两种。汤类一种,水果一种(一、二、四、五提供酸奶)。风味小吃一种:酸辣粉、凉皮、炒米粉、油泼面、凉粉、鸡蛋羹等。主食四种:米饭、(馒头、花卷、豆沙包、糖三角选其一种),饼类或者粗粮,杂粮(玉米、白薯、山药等)。每周三:热菜两种:半荤一种,青菜一种,凉菜三种。主食两种:米饭,各种面食(刀削面、手擀面、压饴馅、担担面、油泼面、豆角畑面等、卤四种、菜码四种)或包子(荤馅儿两种、素馅儿两种),水果一种。(3)晚餐:菜类:两荤两素,粥或者汤。主食:米饭、窝头、花卷。每周晚餐安排两次面食:馅饼、水饺、烧饼等。(4)保证所有成品都要求当日做当日食,每周至少两次提供烘焙小点。第四章费用与结算第十一条费用及结算方式本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按季度结算。甲方在每期付款前,乙方应出具正规合法等额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或延期付款而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因履行审批手续或财政支付不及时而未能及时支付款项的,不视为违约。甲方在付款时发现发票不合格或无法核验通过的,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待乙方重新出具相应发票并核验无误后再行支付。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均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乙方提供服务的对象原则上限于甲方单位的职工,甲方单位职工个人负担现金费用按早餐1元,中餐和晚餐各2元标准刷卡消费。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招待餐及会议用餐服务,服务费用包含在总体运行管理费中。乙方银行信息:开户行名称:第五章双方其他约定甲方食堂评估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对乙方合同期内每年进行不少于四次评估打分,两次评估打分平均结果在85分以下,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或扣除总体运行管理费的5%作为处罚金,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合同提前终止函后30日内按照设备交接清单向甲方交付经营场地和相关设施设备。第十三条乙方应保证餐厅的工作人员相对稳定,大型活动或重要宴会视情况双方商议是否增加人员。第十四条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食堂继续对外委托经营,本合同乙方在同等承包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五条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包括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政府法令政策变更及其他类似的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的事故)的原因,造成合同迟延履行的,本合同约定期限应自动顺延;如因前述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有效服务时间据实进行结算,并协商处理善后事宜。2.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一方未能履约造成对方损失的,不承担违约及损害赔偿责任。第十六条合同终止和解除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可随时终止或者解除;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合同;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根据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解除或提前终止本合同;如在非乙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经营场地严重毁损,如甲方选择不予修复,乙方有权解除或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15日内,按照附件清单,向甲方交付经营场地和相关设施设备,如有损毁照价赔偿。乙方中途单方终止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体运行管理费的10%作为违约赔偿金。第十七条其他本合同一式伍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招标代理公司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如有违反强制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则该条款无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书面补充合同形式确定,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产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时,双方均可向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起诉。(以下无正文)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住所:住所: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4)其他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3-1联合协议(如有)(实质性格式)联合协议______、______及______就“______(项目名称)”______包采购项目的磋商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由________牵头,_______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采购项目的磋商工作。______为本次磋商的牵头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磋商,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______负责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______负责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______负责______(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1)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_元;(2)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_元;(…)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_元。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其他约定(如有):______。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盖章: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注:供应商须提供具有有效的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响应书响应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愿参与磋商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5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日期:年月日6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服务期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7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合价(元)备注/说明123…总价(元)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8合同条款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9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10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最后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磋商后提交)最后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供应商名称最后报价其他声明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最后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12最后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最后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合价(元)备注/说明123…总价(元)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13成交服务费承诺书(实质性格式)成交服务费承诺书致: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磋商中若获中标(项目编号:),我们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成交服务费用。特此承诺!承诺方法定名称:地址:电话:传真:承诺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承诺方:(盖章)承诺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外包服务 餐饮服务 科研仪器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