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中标结果公示(旺苍县卫生健康局2023)



一、项目编号:N5108212023000073

二、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省四丰药业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晓初滨河路66号1楼、3楼
1,65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四川省四丰药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康达卡勒幅、山东尚健、科进、莫廷等
LKC-550S-I、CELKIASSA-80、CELKIASSA-160、OSTEOKJ7000、HAR-880等
1(批)
1,655,000.00
1,65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元林(采购人代表)、母绍琼、何其凤、何树润、谢宏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银行 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 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 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和金融机构 按照双方自愿原则参与,具体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 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目前,广 元市辖区内主要商业银行均推出了系列“政采贷”融资业务,参 与我县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有贷款需求的可与我
县以下金融机构联系。
工商银行:0839-4203341
农业银行:0839-4203171
旺苍农商银行:0839-4201622
贵商银行:0839-5553333
邮储银行:0839-4209889
绵商银行:0839-460566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旺苍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旺苍县兴旺大道119号
联系方式:0839-420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托斯卡纳B6-3楼1层
联系方式:0839-3240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39-3240768

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4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医疗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23082202).pdf
医疗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23082202).pdf

评标报告.pdf
评标报告.pdf

医疗设备采购医疗设备采购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08212023000073,项目编号:序序号号供应商名供应商名称称是否是否通过通过资格资格性审性审查查是否是否通过通过符合符合性审性审查查未未通通过过原原因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进行价格扣除价格价格(30分分)技术指技术指标和配标和配置置(60分分)售后售后服务服务方案方案(8分分)节能产节能产品、环境品、环境标志产品标志产品(2分分)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得分汇总得分汇总((100分)分)评审结果评审结果1四川省四丰药业有限公司是是/否3059.796095.790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省四丰药业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655000(元)(壹佰陆拾伍万伍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省杏杰医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665000(元)(壹佰陆拾陆万伍仟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鑫恒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668400(元)(壹佰陆拾陆万捌仟肆佰元整)。2四川省杏杰医药有限公司是是/否29.8249.356085.170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省四丰药业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655000(元)(壹佰陆拾伍万伍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省杏杰医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665000(元)(壹佰陆拾陆万伍仟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鑫恒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668400(元)(壹佰陆拾陆万捌仟肆佰元整)。3四川鑫恒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是是/否29.7648.924082.680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省四丰药业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655000(元)(壹佰陆拾伍万伍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省杏杰医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665000(元)(壹佰陆拾陆万伍仟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鑫恒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668400(元)(壹佰陆拾陆万捌仟肆佰元整)。2023-09-14-第1页-项目编号:N5108212023000073旺苍县卫生健康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旺苍县卫生健康局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3年8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及其他商务要求第七章评标办法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样例)第一章投标邀请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旺苍县卫生健康局(采购人)委托,拟对旺苍县卫生健康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N5108212023000073。二、招标项目:旺苍县卫生健康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预算金额:166.99996万元。四、最高限价:166.99996万元。五、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符合采购人针对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若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和备案信息表(非医疗器械产品除外)。3.产品生产厂家、产品经销商(非产品生产厂家投标时提供),需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投标产品是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适用)。(四)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信息查询来源:“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十八条规定,供应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禁止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信息查询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1.招标文件自2023年08月23至2023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1.1获取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登记;1.2招标文件制作费:0元(投标资格不能转让);1.3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2.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2.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2递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9月12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八、开标地点:广元市利州区托斯卡纳B6-3楼1层。九、投标邀请方式: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以公告形式发布。十、联系方式采购人:旺苍县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广元市旺苍县兴旺西路119号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39-4200557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托斯卡纳B6-3楼1层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839-32407682023年08月22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人民币166.99996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166.99996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5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保证金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涉嫌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号)等规定,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8项目类型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系:□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一般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9采购标的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0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1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策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12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839-324076813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839-324076814供应商质疑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提出质疑时间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对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的质疑,受理单位为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老师0839-4200557联系地址:广元市旺苍县兴旺西路119号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先生0839-3240768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托斯卡纳B6-3楼1层邮政编码:628000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3.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的范围,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15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旺苍县财政局采管办。联系电话:0839-4222083。地址:旺苍县政务服务集中区A区。邮编:628200。16评标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附件中予以公告。17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8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人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到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领我公司会将中标通知书快递至中标人,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关不利后果。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1供应商融资需求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采贷”有关工作通知》(川财采〔2020〕53号)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情投标人可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旺苍县卫生健康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人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人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人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1)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2)招标采购人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招标采购人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招标采购人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招标采购人未提供书面建议的。六、评标细则及标准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2.综合评分明细表2.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2.2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价格30%30分1.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30。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等)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共同类评分因素】2技术指标和配置60%60分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的得60分。带“▲”号的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共35项,最多扣35分);非“▲”号的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5/349)分,(共349项,最多扣25分)。注:1.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为负偏离。【技术类评分因素】3售后服务方案8%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括:①投标产品的供货渠道网络、备货方案、仓储保障措施及运输安装实施流程;②货物质量保障方案及措施;③项目设施设备配置及对不合格货物退换方案及承诺;④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等内容得8分,售后服务方案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8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的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或凭空编造或前后不一或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技术类评分因素】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2%2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且不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每有一项得1分;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共同类评分因素】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七、废标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人。2.对废标项目的处理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八、定标1.定标原则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中标公告根据确定的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招标采购人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样例)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行业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交货期备注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4、货到现场后,项目验收并移交前的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5、若验收、检测时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货物,相关费用及延期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四、交货及验收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天内,乙方完成本项目所有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验收:3.1、技术履约验收内容:货物到达现场后,甲方按合同要求逐一清点、查验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由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组织验收小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正规品牌,正规制造商生产的合格全新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货物必须是原装,开箱检验时应完好,无破损,产品表面无划伤、无碰撞伤,外观清洁,配置与装箱清单相符,有使用说明书、检验合格证、保修卡及其它配套资料等;3.2、商务履约验收内容:甲方采购文件的商务要求部分、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商务履约验收;3.3、履约验收标准: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承诺、合同约定、货物清单、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4、本合同价格包含: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5、乙方在安装期间需做好现场警示工作避免给职工及其他人员带来不便和造成安全隐患。安装现场配备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项目安装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对安装人员进行安全交底;遵守甲方对于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种制度规定;乙方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身、财产责任,并承担相应后果及赔偿。6、如因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安装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以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导致对甲方以及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五、付款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付款时,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六、售后服务1、质保要求:1.1、质保期:(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承担一切费用,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等)造成的损坏乙方进行维修时,仅收成本费。1.2、质保期内,乙方提供小时的技术支持;在接到故障报告后,分钟内响应,小时以内排除故障,恢复正常使用。2、技术培训2.1、乙方须对甲方使用设备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系统的原理、技术性能、部署、维护、故障排除,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使用等。培训时间、地点由甲方安排。2.2、乙方每年至少安排次技术人员到甲方设备使用现场进行设备检测、检修服务,提供承诺函原件。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①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叁的违约金;②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壹/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③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①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叁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②”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②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壹/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叁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③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1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叁的赔偿金给甲方。④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⑤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⑥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资料(含合格证、使用(操作手册)等质量证明文件),否则视为违约。⑦如乙方违反售后服务中对响应时间和维修、更换时间的约定,视作乙方未提供合格货物,乙方应按本款上述第③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八、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九、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十一、附件:XXX采购项目进度计划表(附后)。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可以修改部分条款。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旺苍县卫生健康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评标报告采购项目编号:N5108212023000073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广元2023年9月12日一、采购活动基本情况介绍(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1.项目名称:旺苍县卫生健康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采购编号:N5108212023000073。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预算金额:166.99996万元(二)采购过程基本情况介绍1.经上级单位批准,旺苍县卫生健康局对“旺苍县卫生健康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委托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2.本次采购活动采用公告方式邀请投标人。3.发布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时间:2023年8月22日,出售(提供)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08月23至2023年08月29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9月12日14时0分00秒(北京时间)。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序号投标人名称1四川川之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四川恒鑫泰达科技有限公司3四川裕锦药业有限公司4四川省杏杰医药有限公司5四川鑫恒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6四川铂斯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7四川省四丰药业有限公司(一)评标地点:广元市利州区托斯卡纳B6-3楼1层。(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了由5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其中,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评审专家4人,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人代表1人)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四、开标情况(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3年9月12日,广元市利州区托斯卡纳B6-3楼1层进行了公开招标。(二)开标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14时00分,共收到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三)开标过程中,由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完整性进行了相互检查,由主持人对检查结果进行了宣读。(四)开标过程是否顺利五、招标情况及说明(一)招标过程情况1.招标过程程序执行情况。顺判2.招标过程是否存在应当拒绝评标的情形。3.招标过程是否存在可以拒绝评标的情形。(二)采购执行机构解释情况(三)投标人澄清情况(四)有效投标人名单。有效投标人名单有效投标人名单有效投标人名单有效投标人名单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1四鑫H医疗科技有心公司2四川杰医药有限公司四川杰医药有限公司四川杰医药有限公司3四川省四半药生有四川省四半药生有四川省四半药生有4567(五)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无效投标人名单无效投标人名单无效投标人名单序号投标人名称原因12345六:最后报价汇总表评标结果评标结果评标结果评标结果序号投标人名称报价(元)折合价(元)1四鑫恒康行技有限公1668400.002四川医有限公司1665000.003四三省四丰药生有限公司1655000.0045七、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招标结果招标结果招标结果招标结果排序投标人名称报价(元)总得分第一名四川省四药业有限公司16550b0.0034737第二名四川杰医药有限公司1665000.00315.15四鑫山原医科技有限公司166840000307.56第三名八、确定中标情况报价(元)1655000.00中标人名称四省四药业有限司九、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本成员对评审过程和招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谢音网0元监督人签字:龙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