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油烟检测中标结果公示(襄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主城区餐饮油烟检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ZC-CG-2023-XY109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襄采计备[2023]001953号
三、项目名称
2023年度主城区餐饮油烟检测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科远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襄阳市高新区台子湾路69号襄阳市检测认证园8号楼4楼、5楼(住所申报)
中标(成交)金额:18.9(万元)
服务类
名称:2023年度主城区餐饮油烟检测项目 服务范围:磋商文件要求全部内容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组长),马婷婷,李恒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09-12
2、评审地点:襄阳市樊城区汉江路紫云台5号楼1单元6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11]534号文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规定服务类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0.3(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襄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9号
联系方式:0710-32549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汉江路紫云台5号楼1单元6楼
联系方式:19171618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梦凡
电话:19171618229
相关下载
2023年度主城区餐饮油烟检测项目(定稿).pdf2023年度主城区餐饮油烟检测项目(定稿).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相关合同
2023年度主城区餐饮油烟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BZC-CG-2023-XY109招标单位: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三年九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第四章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第五章合同书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3年度主城区餐饮油烟检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襄阳市樊城区汉江路紫云台5号楼1单元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ZC-CG-2023-XY1092、采购计划备案号:襄采计备[2023]001953号3、项目名称:2023年度主城区餐饮油烟检测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20(万元)6、最高限价:20(万元)7、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第三方油烟检测,根据工作要求,第三方检测机构需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模式,对襄阳市主城区范围内的餐饮企业(食堂、宾馆、饭店、烧烤等)进行油烟排放检测,并出具符合相关要求的检测报告。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2)、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附表中含油烟检测项目;(3)、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09月01日至2023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襄阳市樊城区汉江路紫云台5号楼1单元6楼。3、方式:现场获取。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报名表(点击本公告下方链接进行下载,加盖公章),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关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报名表单独提交无需装订)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3年09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3、地点:襄阳市樊城区汉江路紫云台5号楼1单元6楼五、开启1、时间:2023年09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襄阳市樊城区汉江路紫云台5号楼1单元6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信息发布媒介:本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9号联系方式:0710-32558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汉江路紫云台5号楼1单元6楼联系方式:1917161822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葛梦凡电话:1917161822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采购人名称: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9号联系方式:0710-32549931.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汉江路紫云台5号楼1单元6楼联系人:葛梦凡电话:19171618229邮箱:314195958@qq.com2.1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一章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内容3.1成交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由中标人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规定服务类取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4.1项目名称2023年度主城区餐饮油烟检测项目4.2项目编号HBZC-CG-2023-XY1095.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6.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7.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名称:襄阳市生态环境局1.1采购人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9号联系方式:0710-32549931.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汉江路紫云台5号楼1单元6楼联系人:葛梦凡电话:191716182292.1合格的供应商邮箱:314195958@qq.com详见第一章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内容3.1成交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由中标人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规定服务类取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4.1项目名称2023年度主城区餐饮油烟检测项目4.2项目编号HBZC-CG-2023-XY1095.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6.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7.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8.1供应商资格条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2)、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附表中含油烟检测项目;(3)、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1备选方案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10.1磋商保证金不提交11.1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集中踏勘地点:12.1提疑和答疑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13.1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14.1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标书(u盘)一份并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15.1投标文件装订要求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装订,装订牢固,不得有活页。16.1样品不适用17.1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相关要求18.1磋商小组人数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19.1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采购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4天内完成合同订立,逾期视为违约,并自愿放弃中标。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及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的项目的招标。2、定义2.1“招标单位”:本次磋商的招标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招标代理机构”:本次磋商的招标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磋商供应商”是指(1)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3)通过竞争性磋商评定办法中初步审核的供应商。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招标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3、工程、货物及服务3.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3.2“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3.1“服务”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政府招标对象。4、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收到领取中标通知3个工作日内,拒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拒不支付代理服务费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5.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竞争性磋商评定办法(5)合同书格式(6)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7)招标过程中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8)评审委员会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6.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模糊等,应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6.2供应商要求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在提疑截止时间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提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机构对于符合澄清要求的,将以书面形式给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供应商收到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6.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6.4澄清的内容是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7.1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7.2当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3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修改文件应当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三、竞争性磋商文件8、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8.2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9、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的构成9.1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六章要求。10、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的编制10.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本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0.3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二、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投标响应备注供应商名称合同履行期限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元)每组排气筒检测单价为元注:1.本表中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2.以上表格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项目栏。供应商单位全称(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一最终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投标响应备注供应商名称合同履行期限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元)每组排气筒检测单价为元注:1.本表中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2.以上表格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项目栏。供应商单位全称(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此表不需装订相应文件,提供一份以备现场最终报价使用。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________年龄:,职务:________系,(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粘贴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除装订于磋商响应文件外,需另外提供一份以备现场核验磋商人身份使用。五、商务部分供应商对应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要求,逐项按顺序提供相关文件加盖公章。六、技术部分供应商对应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要求,逐项按顺序提供相关文件加盖公章。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备注八、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承诺函(如满足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相关规定承诺等,格式自拟)九、其他资料1、信用中国等相关查询截图2、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如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车(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鉴阳市生态环境目的2025年度主城区校速组验以以日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改规要求的中小企业(成前;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3年度主城区餐饮油烟检测项且,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北科远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5人,营业收入为806万元,资产总额为1206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湖北科远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9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饮油烟检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