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餐模式食品 学生奶 学生营养餐食品中标结果公示(甘洛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023)
甘洛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甘洛县2023年秋季学期至2024年秋季学期末学校“奶+X”供餐模式食品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4352023000043
二、项目名称:甘洛县2023年秋季学期至2024年秋季学期末学校“奶+X”供餐模式食品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新希望乳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洪雅县洪川镇临江路12号
4,963,1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四川新希望乳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
学生奶、蛋黄派、软面包、鸡蛋、八宝粥
新希望、盼盼、盼盼、酷啦啦、达利园
学生营养餐食品
1(批)
4,963,100.00
4,963,1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同军、陈莉、万莉(采购人代表)、叶岚、马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按定额人民币4968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96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甘洛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四川省甘洛县新市坝镇团结南街104号
联系方式:0834-7835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北碧府路鑫源阳光1号楼2层2-1号
联系方式:0834-2222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0834-2222599
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9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甘洛县2023年秋季学期至2024年秋季学期末学校“奶+X”供餐模式食品采购招标文件(2023083001).pdf
甘洛县2023年秋季学期至2024年秋季学期末学校“奶+X”供餐模式食品采购招标文件(2023083001).pdf
评审报告.pdf
评审报告.pdf
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止专业更懂托付甘洛县2023年秋季学期至2024年秋季学期末学校“奶+X”供餐模式食品采购评审报告采购人:甘洛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项目编号:N5134352023000043日期:2023年09月18日评标委员会组长:陈莉陈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止专业更懂托付一、采购活动基本情况介绍(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甘洛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对“甘洛县2023年秋季学期至2024年秋季学期末学校“奶+X”供餐模式食品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委托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二)采购过程基本情况介绍:1.招标公告于2023年08月07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出售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08月08日至2023年08月21日。3.第一次更正时间:2023年08月07日更正采购需求。4.第二次更正时间:2023年08月25日更正招标要求。5.第三次更正时间:2023年08月30日更正招标要求,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年09月15日09时30分。6.第四次更正时间:2023年08月31日更正招标要求,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年09月18日09时30分。(三)采购执行机构复核要求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情况介绍:无。、评标方法和标准(一)评标方法名称和概念: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二)评分因素:报价35%,技术指标14%,安全责任及保险3%,样品16%,履约能力15%,服务方案15%,项目经验2%。(三)评分标准及权值: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序号投标人名称.1西昌瑞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聚品汇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评标委员会组长:陈莉评标委员会组长:陈莉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止专业更懂托付四川优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四川新蓉营养科技有限公司5四川新希望乳业有限公司6四川雪宝乳业集团有限公司7成都川恒亿科技有限公司8四、评标地点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评标地点: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了由5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其中,在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1人,业主代表1人)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五、开标情况(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3年09月18日,在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公开招标。(二)开标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8日09时30分,共收到3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序号投标人名称成都川恒亿科技有限公司1四川新希望乳业有限公司2聚品汇科技(成都)有限公司3(四)开标大会由曾奇主持,罗欢负责记录2监督代表进行现场监督。(五)开标过程中,由所有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了检查,由曾奇对所有投标人的报价进行了宣读,并由采购人监督进行了监督。六、评标情况及说明(一)评标过程情况:评标委员会组长:陈莱陈4四川优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四川新蓉营养科技有限公司6四川新希望乳业有限公司7四川雪宝乳业集团有限公司8成都川恒亿科技有限公司序号投标人名称1成都川恒亿科技有限公司2四川新希望乳业有限公司3聚品汇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止专业更懂托付1.评标过程程序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约定程序执行。2.评标过程不存在应当拒绝评标的情形。3、评标过程不存在可以拒绝评标的情形。(二)采购执行机构解释情况:无。(三)投标人澄清情况:无澄清。(四)有效投标人名单:有效投标人名称有效投标人名称序号投标人名称1成都川恒亿科技有限公司2四川新希望乳业有限公司3聚品汇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五)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序号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1”无无七、评标结果排序投标人名称得分1四川新希望乳业有限公司97.002成都川恒亿科技有限公司93.503聚品汇科技(成都)有限公司79.25八、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组长:陈莉陈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止专业更懂托付中标候选人顺序投标人名称中标金额(元)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新希望乳业有限公司4963100.00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川恒亿科技有限公司4572700.00第三中标候选人聚品汇科技(成都)有限公司4776800.00评标委员会组长签字:陈莉万刹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H监督人员签字:甘洛县2023年秋季学期至,甘洛县年秋季学期至2024年秋季学期末学校,年秋季学期末学校“奶奶+X”供餐模式食品采购,供餐模式食品采购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34352023000043,项目编号:2023-09-19序序号号供应商名供应商名称称是否通是否通过资格过资格性审查性审查是否通是否通过符合过符合性审查性审查未未通通过过原原因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价格扣除价格价格环节环节(35分分)技术技术环节环节(14分分)商务商务环节环节(51分分)综合评审得综合评审得分汇总分汇总((100分)分)评审结果评审结果1四川新希望乳业有限公司是是/否32.251450.7597.000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新希望乳业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963100(元)(肆佰玖拾陆万叁仟壹佰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川恒亿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572700(元)(肆佰伍拾柒万贰仟柒佰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聚品汇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776800(元)(肆佰柒拾柒万陆仟捌佰元整)。2成都川恒亿科技有限公司是是/否351444.593.500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新希望乳业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963100(元)(肆佰玖拾陆万叁仟壹佰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川恒亿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572700(元)(肆佰伍拾柒万贰仟柒佰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聚品汇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776800(元)(肆佰柒拾柒万陆仟捌佰元整)。3聚品汇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是是/否33.51431.7579.250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新希望乳业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963100(元)(肆佰玖拾陆万叁仟壹佰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川恒亿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572700(元)(肆佰伍拾柒万贰仟柒佰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聚品汇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776800(元)(肆佰柒拾柒万陆仟捌佰元整)。-第1页-招标编号:N5134352023000043甘洛县2023年秋季学期至2024年秋季学期末学校“奶+X”供餐模式食品采购招标文件中国·四川甘洛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3年08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六章本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要求条款第七章评标办法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甘洛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委托,拟对“甘洛县2023年秋季学期至2024年秋季学期末学校“奶+X”供餐模式食品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N5134352023000043二、招标项目:甘洛县2023年秋季学期至2024年秋季学期末学校“奶+X”供餐模式食品采购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内容:学生奶、蛋黄派、软面包等(具体详见第六章“本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要求条款”)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1.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1.9按照规定获取了投标文件;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2.1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凭证》;以及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学生饮用奶企业须获得四川省学生饮用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四川省学生饮用奶供应企业名单及最高日供应量的函》(川学奶办〔2021〕2号)推广配送学生饮用奶的定点生产企业。注:1.资格要求中“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财政部财库【2022】3号文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200万元)。2.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合同)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售价:(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3年08月08日至2023年08月21日00: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获取采购文件,操作步骤: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四川政府采购网)—进入电子交易系统—点击“项目投标”—点击“未参与的项目”—点击“获取”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输入联系人信息—点击“确认参与”。提示:(1)投标人只有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四川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并下载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四川政府采购网)”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2)首次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四川政府采购网)的新用户应先点击“投标人注册”,注册成功后再登录(注册方式详见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投标人手册”)。(3)本项目免费获取(报名后资格不能转让)。4.交易系统注册(投标人注册)方式:(1)注册入口: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2)具体根据办事指南—《投标人手册》进行注册。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九、开标地点:西昌市北碧府路133号鑫源阳光1号楼2层2-1号逸尚东方酒店二楼(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甘洛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地址:甘洛县河东新区安置房4号楼联系人:杨正宝联系电话:0834-7835676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西昌市北碧府路133号鑫源阳光1号楼2层2-1号逸尚东方酒店二楼联系人:罗老师,粟老师联系电话:0834-2222599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首页投标人用户登录,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1)投标人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投标人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投标人库。(2)投标人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投标人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投标人真实意思表示,由投标人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投标人,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投标人,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投标人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3)投标人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4)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甘洛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采购项目名称甘洛县2023年秋季学期至2024年秋季学期末学校“奶+X”供餐模式食品采购4采购文件编号N51343520230000435招标文件编制由甘洛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和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6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7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38.75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7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学生奶1.7元1盒;2.蛋黄派0.85元1个;3.鸡蛋0.98元1个;4.八宝粥3.93元1罐;5.软面包0.76元1个。8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0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若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采购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一部分项目清单。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小微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适用。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按照财库[2014]68号文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按照财库〔2017〕141号文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12评标情况公告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3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1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15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6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1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8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应交纳采购预算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2.交款时间及方式: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人(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3.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无违约行为且对合同约定义务履行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无息);如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该保证金招标人可视情况部分或全部不予退还。19招标文件、开评标工作咨询咨询联系人:罗老师,曾老师联系电话:0834-222259920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中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0834-2222599地址: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昌市北碧府路133号鑫源阳光1号楼2层2-1号逸尚东方酒店二楼)。21投标人询问、质疑投标人询问、质疑由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联系人:罗老师,粟老师联系电话:0834-2222599地址:西昌市北碧府路133号鑫源阳光1号楼2层2-1号逸尚东方酒店二楼(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2投标人投诉投诉受理单位:甘洛县财政局;王老师0834-7817334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的规定,投标人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3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副本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4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25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符合上述要求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若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六)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守有关保密规定和评标纪律,并在评标前书面签署承诺书。(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十)评标委员会成员按规定领取评审劳务报酬,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完成所得税的申报缴纳。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仅供参考,特别提醒:采购合同的签订不得偏离采购文件要约及响应文件承诺的实质性内容)合同编号: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投标人(乙方):采购人(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X)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项目基本情况经2023年月日进行公开招标,甘洛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秋季学期至2024年秋季学期“奶+X”供餐模式食品采购项目最终由,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成交,现由乙方对全县实行“奶+X”供餐的义务教育学校和“一村一幼”学生提供学生奶、软面包、蛋黄派、八宝粥和鸡蛋。二、供货时间2023年秋季学期至2023年秋季学期结束。成交投标人根据采购方提供的学校名单,指派专人、用专车在每学期各相关学校正式行课前将第一批次货送到指定的学校。周末、节假日及夜间不送货。(一)供货产品规格及单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口味规格型号(克/袋)每袋个(根)数每个(根)净含量(克)单价(元/个、根)备注1学生奶按学2软面包校需求配送,据实结算3蛋黄派校需求配送,据实结算4八宝粥校需求配送,据实结算5鸡蛋校需求配送,据实结算本次采购供货企业报价(单价)包括了合同货物、抽检、检验检测费用、合同货物的税费、保险费、包装费、运输费、转运费、搬运费、培训费、售后服务和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以及不可预见的其他费用等。(二)质量要求1.学生饮用纯牛奶应符合GB25190,调制乳符合GB25191相关规定,其质量及技术指标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禁止使用复原乳或有抗奶,禁止在学生饮用奶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任何食品营养强化剂、稳定剂和防腐剂等添加物。2.学生奶食品包装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包装盒上印有统一标志,明确标识产品的真实名称、净含量、SC质量认证标志、配料表、成份表、执行标准、生产企业及地址、联系电话、储存条件、生产日期、产地及保质期等具体内容,在食品的单件包装盒外醒目标注“学生饮用奶不准在市场销售”字样。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采购清单及主要技术参数中规定的国家质量和安全标准,为质量合格产品,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不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4.预包装类食品应具有SC编码(每枚生鲜鸡蛋必须采用可食用油墨喷上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5.产品生产(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GB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应产品的特殊要求。6.若供货商未按照采购合同要求,提供了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原材料或由相关执法部门抽检出不合格的食品,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货商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并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包括罚款)。7.成交供货商应保证货物到达学校或使用者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过期(含违法涂改生产日期)破包、漏包、胀包、脏包、坏包、包装污染(有霉斑、虫咬等)产品内有异物、产品有异味和苦味等质量问题或现象,由成交投标人无条件免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三)储存要求1.仓储场所应具备国家有关食品存储的要求(相对独立,不少于150平方米),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有产品留样柜(双锁),通风通气达到该食品贮存保管要求,自觉接受县市场监管局、县营改中心等监管部门的督查。中标投标人的鸡蛋从养鸡场的产蛋日期至甘洛县验收日期应不超过5天(包括产蛋日),配送到校日期不超过10天(包括产蛋日);其他学生营养餐食品必须在距保质期三个月及以上送达甘洛库房及各校点。2.成交投标人承诺成交后在甘洛县建立或租赁符合货物储存标准要求的仓库(库房)。(四)履约验收1.验收要求: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等进行验收。2.供货企业每批次学生营养餐到甘洛县内仓储后,及时通知采购方及相关监管单位验收,采购方验收时供货企业须提供验收所需的同批次产品加盖企业鲜章的检验报告等材料(投标人是经销商首次验货时须提供相对应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3.验收由采购方、相关监管单位和供货企业共同进行。4.验收时抽样发现学生营养餐有短装、次品、损坏情形之一或其它不符合标准的情形,采购方、供货企业和相关监管单位三方需做详尽的现场记录,采购方和相关监管单位可不予验收,供货企业需无条件更换该批次产品,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和其他损失由成交投标人承担。5.质量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和相关监管单位共同签署质量验收报告,并由成交投标人对该批次食品留样。6.产品经采购方和相关监管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配送到学校。7.如学校在分发食品过程中,发现的同批次产品中有损坏产品,学校或采购方有权要求供货企业无条件更换该批次产品;若发现产品质量问题,采购方有权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和抽检,并按规定依法追究供货企业的相关责任。(五)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须按照响应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及“售后服务方案”措施、要求和承诺,做好相关售后服务工作。2.配送要求(1)每次配送时,成交人须严格按照甘洛县营改中心每学期提供的食品搭配方案及配送学校清单进行配送。若未按要求自行配送,造成不良后果由成交投标人负全部责任。(2)除鸡蛋外每种产品需提供两种及以上口味;成交投标人按照采购方提供的学校学生人数和需求进行配送,原则上每月至少配送一次,个别边远校点每次可以适当增加配送量。(3)成交投标人要落实专人持证(健康证)、持卡(配送卡)专车配送,所有配送车应为符合国家配送要求的厢式货车,配送车须标识“甘洛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送专用车”。配送车禁止运输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4)成交投标人要指导学校设置符合食品存放标准的专用存放场所。每次配送时,要按食品储存要求堆放整齐、规范。(5)根据学校采购需求提前做好货源储备及配送相关工作,确保学生营养餐不断供、停供。(6)配送安全由成交投标人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7)因部分学校食堂的建设和投入使用,造成“奶+X”供餐模式学校(含幼教点)的采购量减少,成交投标人须无条件按需配送。四、产品抽检每半年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一份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按照行业标准,主动接受由甲方委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每年至少一次的抽检,其费用由乙方承担,采购方凭正式发票与乙方据实结算。五、管理培训乙方需对甲方学校相关人员进行管理培训,本项目不少于2次。六、货款结算方式货款结算方式:结算货款时,以采购方学校实际用量为准,供货企业须附采购方学校的货物签收单(须收货员、学校领导签字并盖学校鲜章)、全县汇总表、正式发票。经采购方审核后,于次月15日前办理结算支付货款事宜。具体付款程序按甘洛县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七、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八、违约责任(一)在本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合同期满后或终止后,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则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乙方可以选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1.采用银行保函形式: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方式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注: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三)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断供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四)乙方提供的食品若出现过期(含违法涂改生产日期)或破包、漏包、胀包、脏包、坏包、包装污染(有霉斑、虫咬等)、产品内有异物、产品有异味和苦味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回收并按甲方需求限期等量更换。(五)若因乙方产品质量或配送等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暂停乙方的供货,同时乙方承担事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现象等),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六)乙方若不履行“售后服务要求”及“售后服务方案”措施、要求和承诺,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七)乙方提供的学生食品若达不到国家相关标准(以同批次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为准),甲方及相关监管单位有权拒绝验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八)违约责任金: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交货,否则,每天按履约保证金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除,并赔偿因断货而无法向学生提供营养餐的一切经济损失。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向另一方说明,并获得双方认可。(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一)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一、争议解决办法(一)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二)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因本合同现有企业质疑投诉等正处理中,如因此造成终止供货等不良后果,乙方愿意承担。但已供货款甲方须据实结算给乙方。(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四)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二份,乙方二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甘洛县财政局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附件(一)成交通知书(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三)《甘洛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大宗食材供应食品安全责任书》(四)购买产品保险单复印件甲方:甘洛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洛县支行账号:22653101040016103电话:0834-7835676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电话:2023年月日注:合同条款可根据采购人及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附件:甘洛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大宗食材供应食品安全责任书(样本)为确保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环节的食品安全,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责任书:一、落实责任主体大宗食材加工生产、销售企业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必须对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禁止向学校供应下列食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制品;(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八)超过保持期的食品;(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十一)转基因食品或用转基因原料加工的食品;(十二)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三、安全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四、落实食品出厂检验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五、落实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及时通知学校并召回已经配送到学校的食品,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销售企业发现其销售到学校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并召回,通知学校,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六、规范建立索证索票制度生产销售企业应当如实向学校提供工商部门监制规范的销售凭证、每批次产品厂内自检报告、每年产地质监部门抽检报告。销售凭证应完整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同时加盖印章或者签字。建立购销台账,食品进货检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七、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销售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学校大宗食材生产、销售、配送等工作。八、加强食品精细化管理,防止食品浪费企业应当采取措施,改善食品储存、运输、加工条件,防止食品变质,降低储存、运输中的损耗。积极配合业主方做好科学营养配餐,提供丰富配餐口味选择,听取用餐学校意见,保证供餐质量和学生食用安全。培训学校从业人员,对他们加强食品加工、储存、发放、食用安全教育,并将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纳入培训内容。九、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甘洛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盖章)生产销售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盖章),(委托代理人)2023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餐模式食品 学生奶 学生营养餐食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