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照明工程中标结果公示(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办公区照明工程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HZB-202308165(招标文件编号:JHZB-202308165)
二、项目名称: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办公区照明工程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陕西鸿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雁塔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B座写字楼15A层
中标(成交)金额:56.53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陕西鸿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办公区照明工程采购项目(二次)
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图纸以及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45个日历日
杨帆
二建注册建造师 陕26116179869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薛俊芳、刘强、贺祥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653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5号
联系方式:曹助理 029-861675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华远锦悦写字楼21层招标二部
联系方式:029-873177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治霖、张芳芳
电 话: 029-8731775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办公区照明工程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电力系统安装/建筑物照明设备安装
采购单位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19日 10:5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薛俊芳、刘强、贺祥胜(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56.53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辛治霖、张芳芳
项目联系电话
029-87317758
采购单位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曹助理 029-86167546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华远锦悦写字楼21层招标二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87317758
附件:
附件1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办公区照明工程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办公区照明工程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八、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如有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单位名称)的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办公区照明工程采购项目(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办公区照明工程采购项目(二次)(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陕西鸿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35人,营业收入为17368.47万元,资产总额为16720.84万元,属于虫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陕西鸿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09月15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政府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办公区照明工程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HZB-202308165采购人: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9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办公区照明工程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太华北路华远锦悦写字楼21层招标二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1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ZB-202308165项目名称: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办公区照明工程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64.279509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64.279509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办公区照明工程采购项目(二次),1项,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图纸以及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45个日历日(保修期1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安全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5)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法人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0)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9月04日至2023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太华北路华远锦悦写字楼21层招标二部)方式: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售价:50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西安市太华北路华远锦悦写字楼21层第一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3年09月1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西安市太华北路华远锦悦写字楼21层第一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5号联系方式:曹助理029-8616754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华远锦悦写字楼21层招标二部联系方式:029-8731775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辛治霖、张芳芳电话:029-8731775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 购 人名 称: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地 址: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5号联系人:曹助理电 话: 029-86167546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 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 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华远锦悦写字楼21层招标二部联系人: 辛治霖、张芳芳电 话: 029-87317758邮箱:303936822@qq.com3项目名称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办公区照明工程采购项目(二次)4项目编号JHZB-202308165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642795.09元。供应商响应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作为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642795.09元。供应商响应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作为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9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到位10采购范围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办公区照明工程采购项目(二次),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图纸以及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1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45个日历日。1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要求。13保修期1年14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15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6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3日前17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形式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形式:书面和公告18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9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形式时间:自供应商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超过期限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形式:书面形式20对供应商提出质疑答复时间、形式时间:自收到供应商质疑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形式:书面形式21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2偏离不允许2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15时30分24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华远锦悦写字楼21楼第一会议室25报价方式本次磋商报价为两轮报价26磋商有效期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27磋商保证金1、交纳金额:陆仟元(6000.00元)2、有效期: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3、磋商保证金的交纳形式:转账、电汇、担保机构保函。4、交纳账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西安太华北路支行开 户 名: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 号:456680100100068661转账事由:XX项目磋商保证金5、供应商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从单位对公账户转出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转账或电汇凭证加盖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6、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担保机构保函正本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将保函正本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28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不允许29签字或盖章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名、盖章30响应文件份数正本的份数:壹份;副本的份数:贰份;电子版(U盘):贰份(需在盘面上标注供应商简称)。电子版内容:响应文件正本的Word版本及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各壹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中还必须包含有“广联达计价软件GBQ6.0”生成的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1装订要求一律胶装成册(禁止使用活页),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并密封装袋,电子版放置正本密封袋中或单独密封。(正副本可一起密封或单独密封)32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3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不予退还34磋商时间和地点时间:2023年9月15日15时30分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华远锦悦写字楼21楼第一会议室35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由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推荐总分排名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人36发布成交公告的时间、媒介和期限公告时间: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37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38代理服务费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成交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无论供应商是否单独列项计算该费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认为该费用已包含在磋商报价中。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同磋商保证金账户信息。39是否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供应商非中小企业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否40支持监狱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41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视同小微企业。4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磋商文件发售期至评审截止时间前,此段时间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4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采购人依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和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44同义词语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采购人”和“甲方”,在磋商阶段应当按“采购人”进行理解;“承包人”、“供应商”和“乙方”,在磋商阶段按“供应商”进行理解。45其他说明自购买磋商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1.1.2本采购人: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1.1.3本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1.4本项目名称: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办公区照明工程采购项目(二次)1.1.5本项目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到位1.3采购范围和计划工期1.3.1本次采购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办公区照明工程采购项目(二次)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图纸以及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1.3.2本项目的工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合格的供应商1.4.1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且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了磋商文件;(3)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3)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咨询服务;(6)受到刑事处罚;(7)受到财政部门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9)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11)被禁止在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12)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者重大产品质量问题;(13)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同时也不作任何经济补偿。1.6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须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除此之外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为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1.9答疑1.9.1磋商文件发出后,供应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将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人答疑,逾期未提交者将视为无问题。1.9.2供应商将问题递交后,采购人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答疑,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答疑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分包不允许分包。1.11偏离不允许,必须全面符合并响应磋商文件要求。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磋商方法以及标准;(4)图纸;(5)工程量清单;(6)合同条款;(7)响应文件格式;(8)技术标准要求。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修改(补遗书),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等不全,应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2.2磋商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磋商文件的修改2.3.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2.3.3磋商文件的修改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正本壹本、副本贰本(响应文件所有正本和副本均为纸质文件,内容一致);电子标书(U盘贰份)内容应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一致;要求响应文件中无论是大写或小写金额均精确至分,金额元、角、分以外可以四舍五入。3.1.2响应文件必须根据代理机构发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认真编制。具体内容包括:(1)磋商函(2)磋商一次报价表(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4)保证金缴纳凭证(5)供应商资质要求(6)磋商方案(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8)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如有则提供)(9)供应商承诺书3.2磋商报价3.2.1供应商应在响应报价表中标明承担本次磋商项目所包含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使用费、保险费、公司管理费、利润及税费等一切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响应报价表中标明服务的总价,不受市场价变化的影响,不受实际数量变化的影响。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3.2.2供应商成交后承担项目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产生的所有法律及经济责任。3.2.3响应报价表成交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3.2.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的响应一览表上,标明总报价、工期等;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3.2.5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3.3磋商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4磋商保证金3.4.1磋商保证金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3.4.2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的交付单位和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磋商。3.4.3未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需携带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复印件壹份留存。3.4.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磋商保证金:磋商后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在采购人确定成交单位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由于成交单位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3.5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企业最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提供的资料,以真实有效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能满足资格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其磋商。3.5.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安全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5)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法人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0)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3.5.2限定资格条件。根据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供应商不得存在本章第1.4.2规定的情形。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ccgp.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2)查询截止时点:评审截止时间前(3)查询记录和留存方式: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磋商小组应当在磋商现场进行复查,所有记录以复查结果为准,查询记录随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通过供应商响应文件之资格审查部分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对供应商之间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实。3.6备选磋商方案采购人不接受备选磋商方案。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7.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做出明确响应。3.7.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会被认定为废标。4.磋商4.1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装订4.1.1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响应文件一律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4.1.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磋商5.1磋商时间和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磋商,并邀请采购人、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磋商会议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5.2磋商程序5.2.1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宣布磋商会开始,并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磋商会开始并致辞。(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3)宣布参加磋商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会议记录等磋商会工作人员,根据“磋商会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4)宣布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由供应商或其推荐的代表与监督人员共同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经检查无误后,签字确认。(5)供应商退场。(6)向采购人及监督人宣布第一次磋商报价,并由监督人签字确认。(7)响应文件初步评审;(8)技术及商务磋商(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个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明确采购需求之后,要求所有参与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9)响应文件详细评审;(10)宣布磋商会议结束。21.2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会议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并存档备查。6.评审6.1磋商小组6.1.1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6.1.2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总人数的2/3,本项目磋商小组专家的产生方式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评审专家产生方式的规定。6.1.3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并推荐出成交候选人。6.1.4磋商小组与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与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4)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本项目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1.5磋商小组的权利与义务及监管制度:权利:(1)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2)对本项目的独立评审权;(3)按照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权利;(4)按照规定获取评审劳务报酬的权利;(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及监管制度:(1)磋商小组在评审期间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主动出具身份证明,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使用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2)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5)磋商小组遵从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6.2评审原则执行第三章磋商方法以及标准中第3.1条规定原则。6.3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磋商方法以及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磋商方法以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4评审过程的保密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人就评审过程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人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材料。6.5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评审时,磋商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的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磋商小组将予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磋商。6.6响应文件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在磋商期间,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全名。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如果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未能答复或拒绝答复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将由磋商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按最大风险进行评审。6.7详细评审磋商小组将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磋商小组依据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推荐有排序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磋商作废标处理。6.8磋商报价磋商后,各有效供应商递交的最后报价(第二次)为最终报价,作为评审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由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推荐总分排名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人,成交人由采购人确定。7.2成交通知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7.3签订合同7.3.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2采购人和成交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8.终止磋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部分“磋商方法以及标准”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10.享受的政府采购政策10.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与设备,将依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供应商可以提供所需主要原材料与设备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采购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对获证产品信息进行核对。不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或未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经核对认证证书存在信息有误的,不享受优先采购政策。10.2中小企业①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②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之规定,符合中小企业政策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③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监狱企业承建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或出具证明文件的单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视为小微企业。④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之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全部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的不视为小微企业。11、质疑与投诉11.1如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有疑问,认为需要提出质疑和投诉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的有关规定办理。11.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质疑函范本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11.3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1.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同时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11.5符合要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受理并答复。质疑函接收方式:书面形式联系部门:详见“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联系电话:详见“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地址:详见“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形式即时收悉提交的质疑材料;(5)质疑书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名、盖章的;(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11.7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2、其他12.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成交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无论供应商是否单独列项计算该费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认为该费用已包含在磋商报价中。12.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12.3磋商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磋商方法以及标准1.评审原则1.1本项目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结合实际,依照本办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成交人。1.2本次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实施。2.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2.1磋商小组将对有效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2在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成交单位确定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未成交单位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成交单位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3初步评审: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有效提供,文件是否合格地签署。“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作为无效标处理: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词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3)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而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的;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效期不足或授权书无效的;5)响应文件中服务方案不完整或投入设备不完全,影响采购人最终使用的;6)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有多个不同报价的或提交替代服务方案的;7)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8)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的;9)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10)磋商报价经磋商小组认定低于成本价的;11)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12)违反磋商文件其他有关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3.评审程序3.1资格评审标准详见下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审合格标准是否符合要求1供应商身份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企业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安全B证), 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基本信息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5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法人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合同履行能力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0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 1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详见: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详见: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结论(合格或不合格)注: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上表所列所有评审项目均符合要求的结论为“合格”,有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则结论为“不合格”。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或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3.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标准评审结论(√/×)1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并加盖公章2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且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3响应文件份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正本、副本、电子文件数量4工期应满足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服务期5磋商有效期应满足磋商文件中的规定6磋商保证金应满足磋商文件中的规定7保修期应满足磋商文件中的规定8附加条件响应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结论(合格或不合格)注: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上表所列所有评审项目均符合要求的结论为“合格”,有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则结论为“不合格”。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或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3.3磋商小组根据各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情况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方式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3.4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即为最后评审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最后报价不对供应商公布。该磋商报价为不可更改价格,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作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依据。3.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其不能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其最后报价为无效报价。4.磋商评分标准类别总分评审因素报价得分评分标准4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40备注:(1)当磋商小组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其不能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其最终报价为无效报价。 (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磋商报价。 技术和商务部分评分标准60分(1)施工方案(满分26分):方案内容中应包含:①施工布置、②进度计划及措施、③具体实施方案、④质量保证措施、⑤平面布置、⑥主要材料、⑦构配件安排、⑧主要机具配备、⑨项目管理人员构成、⑩劳动力资源、⑪安全措施、⑫拆除工程、垃圾清运以及环境保护方案及措施、⑬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服务方案。以上13项内容,每有一项方案内容完全符合项目需求的且表述详细、条理清晰、科学合理,措施得当,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得2分,满分26分;如每有一项缺项扣2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相应情况对每项内容描述存在不完整、前后矛盾、不符合项目及采购人需求等中的得任意一种情况或其它不足之处的,每有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注:其他不足之处是指内容套用或错用、凭空编造、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2)拟派项目服务团队(满分11分):1)、拟派项目经理的职称 (满分2 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 (含高级工程师),得2分;具备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评审依据:评审时以供应商提供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拟派项目经理最高职称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提供多个职称证明材料的,以最高职称材料为准,未提供的不得分。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 (满分2分):供应商每提供1项拟派项目经理自2020年 1月1日以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的(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一职),得 1分;最高得2分。评审依据:附项目合同书和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缺少资料或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不计分。注: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中必须体现拟派项目经理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一职,否则不予赋分;3)、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 (满分2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 (含高级工程师),得2分;具备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4)、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每提供1名得1分,满分5分。注:响应文件提供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扫描件及2021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供应商为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组成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否则不得分。(3)施工的质量承诺函(满分2分):为了保证项目施工的质量,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制定保质保量按时完工承诺,有实质性承诺内容得2分,仅有简单内容描述得0.5分,未提供承诺函不得分。(4)质量实施方案(满分8分):为了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具体的质量实施方案,内容应包含:质量保证、工期保证、施工工艺保证、施工材料保证等与该项目施工相关的措施,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8分,仅有简单内容描述,每有一项得0.5分;不符合工程要求或者无内容的不得分。(5)事故应急预案(满分3分):有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及配合管理作业措施,积极服从采购人管理指挥,沟通及时得3分;仅有简单内容描述得1分;不符合工程要求或者无内容的不得分。(6)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措施(满分3分):风险预测与防范措施考虑全面得3分;仅有简单内容描述得1分;不符合工程要求或者无内容的不得分。(7)保修方案(满分4分)结合本项目的实际,供应商应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编制保修方案,内容包含①保修范围及频次、②维修费用及响应时间、③保修人员配备、④保修服务措施。每个方案完全科学完善得1分,内容简单得0.5分,满分4分;(8)供应商提供近三年的(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有一项得1分,满分3分。 注:以上证明文件须提供项目合同书或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在响应文件正副本中附清晰完整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备注1.各评委应按照本评审方法独立打分。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或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磋商小组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相关部门报告。3、各种计算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4、评审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时,由磋商小组决定暂停评审,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5.特殊情况的处理1、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比较价格得分,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价格得分仍相同,比较技术和商务得分,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技术和商务得分仍相同,则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序在前。此项得分高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2、响应文件中缺少某分项时,该分项为0分。3、评审中得分计算采用插入法,数据汇总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评审过程中,若出现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审,有关情况待磋商小组确定后,再进行评审。图纸(另附)工程量清单(具体以广联达版本的电子招标书为准)(另附)合同条款(以甲乙双方最终签订合同为准)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洽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2、工程范围及规模:3、工程工期:日历天。开工日期:;完工日期:二、承包方式及材料供应方式:(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二)材料供应方式:本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采购的,所有进场材料必须符合产品质量及规范要求,并按规定进行材料复验,并能满足项目设计要求及有关行业特殊使用要求。(三)所有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应有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须经现场甲方代表检查验收,报验合格方可进场,无质量证明文件的产品不得用于本项目。三、合同价款(一)合同暂定价(成交金额)为元(人民币)(二)合同价款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保险费、其它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全部费用。(三)合同总价按照中标确定的价格和合同中明确的工程范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一次性包死。除此之外的工程范围和工程量的变动部分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实行现场签证,依照最终磋商报价增加或扣减。结算金额最终以审计部门的审定价款为准。(注:工程预留金是甲方用于支付工程变更等不确定费用的,其所有权和动用权在甲方,工程完成后并没有变更增加的情况,预留金不需要支付给乙方,甲方给付乙方的合同价款为扣除预留金后的数额。)四、付款方式(一)工程款支付:1、合同签订后,甲方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价的30%作为预付款;2、工程进度完成50%后,甲方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价的40%工程款;3、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委托第三方进行结算审核,乙方按照工程造价结算金额提供全额发票,甲方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金额27%的工程款,其结算金额剩余的3%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交纳至甲方指定账户,质保到期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工程质量保修期一年后,工程质量未发生任何问题或将问题维修完毕,乙方出具尾款收据和付款申请,甲方付清尾款。乙方未能及时交纳质保金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剩余工程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结算方式:银行转账。(三)付款方式:乙方在接受付款前,开具相应额度发票(□普票,税率或□专票,税率)给甲方。五、质量保证(一)所选材料及配套产品必须保证质量可靠、进货渠道正常,符合国家环保等相关标准,满足施工要求。(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确保达到合格。六、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施工场地的提供,排除施工障碍的协调。2.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交底,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工程结算的审定等工作。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依据设计部门提供的图纸或方案。4.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5.组织有关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6.按时支付工程款。(二)乙方责任:1.负责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承担一切风险,满足甲方工程的需要。保证甲方正式投入使用,再无其他费用发生。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乙方进入甲方要求场地施工,应服从当地对治安、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工程建设的统一管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费用以及因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的罚款。乙方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应采取的任何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已包含在乙方的合同价款当中,甲方不另行支付。3.乙方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有质量合格证等相关证件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书面通知和甲方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检的,应允许复检。经复检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检费由要求一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检费由提供材料、设备一方承担。4.隐蔽工程在覆盖前必须经甲方代表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5.遵守甲方施工场地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应在24小时内予以解决或处理;遵守有关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积极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如因此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6.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包括悬挂警示标牌、装设围栏、配备安全人员等,并承担事故的全部费用和责任。7.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工程竣工后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及竣工图肆套,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参加工程竣工验收。8.已完工的项目,在交工前乙方应负责保管,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9.乙方应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不定期检查与维护,并对不按安全规程操作的施工单位及时制止,并报甲方进行处理。10.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竣工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七、验收(一)本工程质量应至少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按乙方的实际支出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费用。(二)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的材料由乙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品牌规格负责采购供应。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由乙方负责更换,由此造成的返工,工期不予顺延,费用由乙方承担。主材到现场后,由甲方对其进行验收,确认材料的产地、规格、数量。(三)乙方工程完工后,进行自检,合格后准备验收文件,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15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验收不通过的,由乙方负责整改,工期不顺延。如甲方因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四)甲方确认乙方的自检内容,验收合格作为工程的最终认可。(五)验收依据:1、合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2、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等;3、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八、工程保修本项目保修期为一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保修期限内,对甲方提出的有关维修、维护要求,乙方应在24小时内予以解决。乙方未能按时予以维修、维护的,甲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给予赔偿。九、奖励和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天,乙方除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外,甲方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且合同解除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交付的等设施,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因自身原因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5.除本合同约定外,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责任一方按合同总价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6.施工中或竣工后,如因乙方拖欠工人工资、劳务分包商款项等致第三人向甲方追讨欠款的,均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合同款中代乙方向第三方支付,且甲方有权采取终止合同,向乙方索赔的措施。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一)实际签订合同时,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含保修书)》(GF-2017-0201)为基础,按采购监管部门相关要求确定施工承包合同最终文本和格式;其实质条款和内容须与本项目磋商及响应文件一致。(二)本合同未定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附则(一)本合同一式份,正本份,甲、乙方各执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二)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各条款执行完毕后终止。(三)乙方在磋商中关于磋商报价、磋商质量等级、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及补充意见等内容,将作为中标条件列入合同,磋商文件及答疑纪要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附件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甲方:乙方:为加强安全施工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项目签署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主要内容如下:一、甲方责任(一)及时传达和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督促乙方安全施工工作的落实。(二)定期组织安全会议,随时组织安全检查和现场监督管理。(三)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类管线的迁移和改造等问题。二、乙方责任(一)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妨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问题。(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订有效可行的安全与文明施工方案。(三)应当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建立由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完善紧急救援措施,保证安全施工,做到“组织有保证,任务有要求,工作有检查,预防有措施”。(四)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制订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预案。现场施工人员全面掌握安全文明施工的方法和要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人全过程进驻现场。(五)应建立严格的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制度和使用规范,配备充足的安全防护物品和器具。(六)应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施工前,乙方向职工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七)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并按规定验收后方可使用,严禁在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情况下投入使用。(八)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区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九)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和使用规范,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电焊、气焊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有肇事方负责。(十)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保护,甲方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和甲方联系,采取保护措施。(十一)配备充足的安全防护物品和器具,监督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三、本责任书未注明事项,必须符合磋商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四、本责任书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作完成后自动失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甲方经办人:乙方经办人:年月日年月日附件2:杜绝转包、违法分包和拖欠民工工资行为承诺书:鉴于(以下简称承包人)拟与(以下简称发包人)签订议书,承包人将承担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在此(承包人)的法人代表(承包人填写)(姓名)以合法地位郑重做出如下承诺:一、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诺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将工程转包或将主体工程违法分包,或以劳务协作名义将工程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或个体承包者;二、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诺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所雇佣劳务人员签署劳务合同并支付劳务费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如出现因承包人引起的任何劳务纠纷或诉讼,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三、承包人承诺出现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和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后,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对我们所采取的如下任何处理措施:1、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段的承包合同,或将本合同段工程中部分工作交由其他承包人或特殊承包人完成,(承包人)无条件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期限退场或接受调遣。在不解除本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由此引起的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2、同意发包人从正常支付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所欠工程款和劳务费用。3、同意承担合同段清场而引起的材料、供货、设备租用、民工工资和其他相关损失费用。4、承包人还承诺,愿意承担与之相应的连带法律责任和政府相关部门采取的任何规范建设市场管理的行政措施。5、本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交工证书之日起终止。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响应文件格式正本/副本采购项目编号:JHZB-202308165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办公区照明工程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磋商函二、磋商一次报价表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四、保证金缴纳凭证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六、磋商方案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八、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如有则提供)九、供应商承诺书一、磋商函(采购人名称):我单位收到贵公司(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一、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本项目采购内容,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二、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公司的首次磋商响应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工期为,保修期为,质量标准:,并对其后的磋商报价负法律责任。三、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两份。四、我方已详细阅读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易形成歧义的表述和资料。五、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六、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且尊重磋商小组的评审结论和结果。七、我方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90个日历天。若我方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八、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服务。(3)我方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要求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九、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2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否则,愿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十、我方承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十一:(其他补充说明)。有关于本响应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二、磋商一次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报价磋商内容磋商总报价(元)项目经理工期质量标准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办公区照明工程采购项目(二次)总报价:(大写) 元 ;(小写) 元备注:1.磋商报价应按总报价填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2.本表所列各项数据与响应文件其他地方表述不一致时,以本表为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注:1.报价时必须按工程量清单表格所列内容进行报价,不得更改,凡与清单不符的一律视为无效磋商。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还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清单编制相关专业中级以上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的资格印章,如没有则一律视为无效磋商。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注册于(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之(供应商全称)(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活动,全权办理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职务:职务:身份证号:身份证号: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本授权的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供应商:(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仅限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时提供。(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仅限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四、保证金缴纳凭证注:供应商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从单位对公账户转出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转账或电汇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担保机构保函正本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将保函正本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五、供应商资质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安全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四)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五)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六)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法人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七)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八)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九)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十一)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要求的证明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本次磋商所有内容和资料均真实、有效、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一、我单位在本项目磋商中(填“存在”或“不存在”)与其它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关联关系。(一)管理关系说明:我单位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下属单位:(没有填“无”)。我单位的上级管理单位(没有填“无”)。(二)股权关系说明:我单位控股的单位(没有填“无”)。我单位(填“有”或“没有”)被(有填写控股单位全称,没有填“/”)单位控股。二、我单位(填“有”或“没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三、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说明(没有填“无”)。我单位承诺以上说明真实有效,无虚假内容或隐瞒。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磋商方案由供应商参照第三部分磋商方法以及标准自行编写,无具体格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施工方案(二)拟派项目服务团队;(三)施工的质量承诺函;(四)质量实施方案;(五)事故应急预案(六)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措施;(七)保修方案(八)供应商业绩附件1项目经理简历姓 名年 龄学 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 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此表需附人员的执业证、职称证、类似项目业绩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附件2施工管理人员配备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专业资格证书编号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工作或岗位注:此表需附人员的执业证、职称证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附件3施工机械配备表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目前状况来源现存放地点备注备注:“目前状况”应说明已使用年限、是否完好以及目前是否正在使用,“来源”分为“自有”和“市场租赁”两种情况,正在使用中的设备应在“备注”中注明何时能够投入本项目。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八、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如有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可不提供;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视为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证明函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视为监狱企业。九、供应商承诺书(一)承诺书致: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本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磋商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本公司郑重申告并承诺:近三年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本公司郑重申告:近三年因服务质量问题的不法行为记录为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本公司承诺:本次采购标的物为正品行货。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本公司承诺:参加本次磋商活动提交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单位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技术标准和要求一、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采购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所涉及到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二、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除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设计要求和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要求。三、该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如无上述1、2条的标准,在材料、设备的定货采购和施工安装时,应出具生产厂家或施工安装企业在技术监督部门已备案企业标准,并经监理和采购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四、本工程的施工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或有关部门关于工程施工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陕西省关于工程施工方面的文件、规定。五、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六、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承包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施工。有关标准、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高(严)者为准。(本表单独提供,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磋商最终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报价磋商内容磋商总报价(元)项目经理工期质量标准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办公区照明工程采购项目(二次)总报价:(大写) 元 ;(小写) 元备注:1.磋商报价应按总报价填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2.本表所列各项数据与响应文件其他地方表述不一致时,以本表为准;注:本表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打印,并加盖公章后带至磋商现场,最终磋商报价时单独提交;2.磋商最终报价,在采购内容无实质性变更下,不得高于首次磋商报价,各供应商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有报价(与最终磋商报价比例一致)同比例下浮(不可竞争费除外)。最终支付价款以相关部门最终审计的为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照明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