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西昌市应急管理局2023)



一、项目编号:N5134012023000250

二、项目名称: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西昌市领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兴盛路21号
446,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西昌市领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西昌市应急管理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制定食堂餐饮服务卫生、食品安全、厨房安全、原材料验收与保管、厉行节约等管理制度和突发食品卫生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做好服务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工作,服务人员须持证上岗,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以营造一个环境舒适,健康安全,美味可口的高质量用餐服务为目标,切实保障职工的用餐需求,服务组织机构完整,管理运行机制健全,提供全天候的用餐服务,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满足《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达到本项目考核验收标准。
446,6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玉蓉、严想、沙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昌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西昌市河东大道一段99号
联系方式:0834-3238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城郊片区风情园路海河一号正大门口二楼201铺
联系方式:0834-23268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34-2326856

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0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2023090501).pdf
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2023090501).pdf

评审报告.pdf
评审报告.pdf

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34012023000250,项目编号:2023-09-19序序号号供应商名供应商名称称是否通是否通过资格过资格性审查性审查是否通是否通过符合过符合性审查性审查未未通通过过原原因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进行价格扣除价格价格环节环节(10分分)商务商务环节环节(38分分)技术技术环节环节(52分分)附加附加分环分环节节(0分分)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得分汇总得分汇总((100分)分)评审结果评审结果1西昌市领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是是/否103849097.000第一成交候选人:西昌市领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46600(元)(肆拾肆万陆仟陆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凉山醉鲜阁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448000(元)(肆拾肆万捌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凉山州腾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447000(元)(肆拾肆万柒仟元整)。2凉山醉鲜阁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是是/否9.97842059.970第一成交候选人:西昌市领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46600(元)(肆拾肆万陆仟陆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凉山醉鲜阁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448000(元)(肆拾肆万捌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凉山州腾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447000(元)(肆拾肆万柒仟元整)。3凉山州腾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是是/否9.99044.25054.240第一成交候选人:西昌市领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46600(元)(肆拾肆万陆仟陆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凉山醉鲜阁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448000(元)(肆拾肆万捌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凉山州腾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447000(元)(肆拾肆万柒仟元整)。-第1页-(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西昌市应急管理局(单位名称)的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承接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西昌市应急管理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承接企业为西昌市领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2人,营业收入为1799.079854万元,资产总额为2000.57160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西昌市领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市日期:2028年9月18日51340136堂1.力FA竞争性磋商文件GT馆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评审方法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拟对,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1.项目编号:2.采购项目名称:。3.采购人:。4.采购代理机构:。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450000元。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要求: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途径、方式: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9月05日至2023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获取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在线获取文件售价:0元2023年09月18日10:00时(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四川省西昌市城郊片区风情园路海河一号正大门口二楼201铺)。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邮寄的响应文件。2023年09月18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四川省西昌市城郊片区风情园路海河一号正大门口二楼201铺。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3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4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45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5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45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8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竞标。9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10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的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3、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在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供应商作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注:1.本项目供应商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由评标委员会现场确定。2.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说明、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若在项目评标后等发现其项目成本明显高于其说明、证明的,供应商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等行为情形的相关法律责任。3.项目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要求。1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不再予以扣除)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如未提供,则不享受对应政策。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1、对按照《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12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如涉及)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响应无效。(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节能: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4/t20190403_11849836.htm环保: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3/t20190330_11833800.htm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13磋商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1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四、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磋商(响应)保证金。”相关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5履约保证金金额:签订合同总金额的5%。履约担保的形式:采购合同签订前由采购人确定。交款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前由采购人确定。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特别注意:1、银行转款的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采购文件项目编号”履约保证金;16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具体要求如下: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17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834-232685618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834-232685619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成交公告公示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834-23268569(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服务人员、项目方案、业绩等。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备注1报价10%10分在价格评分时,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共同评分因素2服务人员30%30分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中具有中级厨师证1人得3分,具有高级厨师证的1人得5分,本小项最多得15分。(需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厨师证复印件加盖鲜章,还需提供在职证明加盖鲜章)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中具有食品安全员证书或营养师证书的1人得5分,本小项最多得15分。(需提供身份证、健康证、食品安全员证或营养师证复印件加盖鲜章,还需提供在职证明加盖鲜章)共同评分因素3项目方案52%食品安全保障方案10分根据磋商文件提供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食材、消耗品质量安全管理;②食材、消耗品质量控制方案。对项目实施内容的完整性、全面性进行综合比较评分:同时满足以上各项且内容完整、完全技术类评分因素应急预案10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食材准备方案,②因食品原料质量或卫生安全引发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③应急赔付方案,④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下的应急方案。对项目实施内容的完整性、全面性进行综合比较评分:同时满足以上各项且内容完整、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每缺一项扣2.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陷的扣1.25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项目实施方案不得分。内容缺陷是指:方案阐述的内容不符合磋商(招标)文件第五章的项目相关要求;阐述内容仅罗列了上述要点,没有进行相应的说明、缺少具体的实施措施;方案内容有明显缺失、描述内容不规范、不清晰、不具备可行性等情况。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每缺一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陷的扣2.5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项目实施方案不得分。内容缺陷是指:方案阐述的内容不符合磋商(招标)文件第五章的项目相关要求;阐述内容仅罗列了上述要点,没有进行相应的说明、缺少具体的实施措施;方案内容有明显缺失、描述内容不规范、不清晰、不具备可行性等情况。卫生管理制度12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卫生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卫生目标,②垃圾处理,③服务人员个人卫生。对项目实施内容的完整性、全面性进行综合比较评分:同时满足以上各项且内容完整、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每缺一项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陷的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项目实施方案不得分。内容缺陷是指:方案阐述的内容不符合磋商(招标)文件第五章的项目相关要求;阐述内容仅罗列了上述要点,没有进行相应的说明、缺少具体的实施措施;方案内容有明显缺失、描述内容不规范、不清晰、不具备可行性等情况。注:1、有效最低报价指通过资质、资格、符合性审查且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2、作为评审资料的,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复印件应清晰,真实,模糊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带来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总分汇总后按四舍五入法只保留两位小数。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服务方案20分根据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②日常人员管理制度,③节约能耗及控制物资成本方案,④工作流程,⑤原材料存放分类方案对项目实施内容的完整性、全面性进行综合比较评分:同时满足以上各项且内容完整、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0分,每缺一项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陷的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项目实施方案不得分。内容缺陷是指:方案阐述的内容不符合磋商(招标)文件第五章的项目相关要求;阐述内容仅罗列了上述要点,没有进行相应的说明、缺少具体的实施措施;方案内容有明显缺失、描述内容不规范、不清晰、不具备可行性等情况。4业绩8%8分1、供应商2020年1月1日(含1日)以来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4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加4分,本项最多得8分。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加盖鲜章。共同评分因素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T,(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一、针对本章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二、合同草案条款如下:(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和,(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1成交后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包括服务方案、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等)1.2买方针对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3卖方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相关承诺;1.4成交通知书。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合同期限4.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4.14.24.34.44.5…5.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5.1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5.1.1万元;5.1.2万元;5.1.3万元。5.2服务费支付方式:6.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7.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8.1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8.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9.甲方的权利和义务9.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9.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9.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9.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9.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10.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0.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10.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10.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10.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10.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11.违约责任11.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11.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3.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3.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西昌仲裁委员会仲裁。13.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13.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13.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14.合同生效及其他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4.3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份,乙方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单位公章),乙方:(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及格式进行协商并作出双方一致同意的调整后再签订。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项目名称: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34012023000250评审报告中国·西昌市西昌市应急管理局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09月18日中、采购活动基本情况介绍(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我公司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昌市应急管理局委托,代理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碳商文件。(二)采购过程基本情况介绍1、需求论证公示情况:!2、采购公告公示情况:采购公告:2023年09月05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3、更正公告:无刊登媒体名称:四川政府采购网4、开标日期:2023年09月18日10:00时5、出售碳商文件时间为:2023年09月05日至2023年09月12日6、开标地点: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西昌市城郊片区风情园路海河一号正大门口二楼201铺)二、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序号供应商名称凉山醉鲜阁餐饮有限责任公司12西昌市领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3凉山州腾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三、碳商小组的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竞争性碳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修订)及其他有关子规定,依法成立了由地蒙等_3_人组成的碳商小组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评审专家2人,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人代表1人)共3人2序号供应商名称凉山醉鲜阁餐饮有限责任公司1西昌市领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凉山州腾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3四、评审方法和标准序评审方法本次采购活动采概念号名称用的评审方法响应文件满足碳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综合评分法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1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五、开标记录(一)开标时间及地点按照《碳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3年09月18日10:00时在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进行了开标,截止开标截止时间共收到3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二)开标工作人员情况开标会议由陈佳众主持,陈佳欣负责记录,业主方飞现场全程监督。X(三)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情况开标过程中,由供应商和现场监督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性进行了检查,现场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密封性无异议,并在其后进行了签字确认。3序评审方法概念本次采购活动采号名称响应文件满足碳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用的评审方法1综合评分法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六、评审情况及说明(一)评审过程情况1、评审过程程序执行情况:碳商小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碳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每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并作出“客观、公正、审慎”的评价。2、评审过程是否存在应当拒绝评审的情形:否3、评审过程是否存在可以拒绝评审的情形:(二)采购执行机构解释情况无(三)供应商澄清、说明及补正情况无(四)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序号供应商名称凉山醉鲜阁餐饮有限责任公司2西昌市领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凉山州腾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3(五)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序号供应商名称(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碳商小组成员是否变更、重新组建碳商小组的情况记录否?是口•情况说明:2、评审过程中根据碳商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供应商名单序号供应商名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七、评审结果(一)评审结果序号供应商名称总得分1凉山醉鲜阁餐饮有限责任公司5912西昌市领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9%3凉山州腾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二)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表排序供应商名称总得分第一名97第一名第二名西市领鸟西店管理有限公司宝山醉鲜阁餐的有限专再台多5991第三名富州腾省贸有限专作公54245八、碳商小组授标建议碳商小组受业主委托_直接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人成交人名称报价成交人446600.00粮台秀九、商小组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本成员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无子碳商小组成员(签字)…1碳商小组组长(签字):现场监督(签字)工作人员(签字):陈佳欣.6资格审查表项目名称: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34012023000250凉山州腾宇商贸供供应商名称凉山醉鲜阁餐饮西昌市领智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有限公司评审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有限责任公司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有限责任公司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投标人经审计的2021年度以来任意一年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报告本身以及报告中提及的财务报表),②也可提供供应商2021年度以来任意一年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成立不足一年的法人或者组织以及非盈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内部财务制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1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原件)9、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10、授权参加本次碳商活动的授权代表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碳商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填“通过”或“”,审查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填“不通过”;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响应文件只有通过以上全部条件才能通过审查。碳商小组成员(签字):现场监督(签字):2023年09月18日资格审查报告项目名称: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34012023000250资格审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碳商文件资格审查供应商名单凉山醉鲜阁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市领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凉山州腾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凉山醉鲜阁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市领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凉山州腾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三家: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碳商小组成员(签字):由签S方现场监督(签字):2023年09月18日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34012023000250供应商名称评审内容凉山醉鲜阁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市领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凉山州腾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是否满足碳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签署、密封、盖章是否按照碳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组成是否满足碳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碳商有效期等是否满足碳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报价是否满足碳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价格标的和其他报价规定响应文件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是否完全响应碳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碳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通过碰商小组成员(签字):十考2.现场监督(签字)2023年09月18日符合性审查报告项目名称: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34012023000250符合性审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碳商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凉山醉鲜阁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市领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凉山州腾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凉山醉鲜阁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市领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凉山州腾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是否达到三家:是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碳商小组成员(签字):35现场监督(签字):2023年09月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