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2023)


一、项目编号:ZJWS2023-ZJSC23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398000(元)
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7幢1854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项目
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谢海生,姚馨博(采购人代表),张杭钢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
79.0
79.0
82.0
80.0
15.0
95.0

1
杭州思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1.0
62.0
64.0
62.33
14.95
77.28

1
杭州微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2.0
56.0
59.0
55.67
15.0
70.67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582.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 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苏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761303
质疑联系人:李阳彦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761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白石路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51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剑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334203
质疑联系人:罗秦
质疑联系方式:13957144873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9.18开标磋商文件-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项目发布稿.docx215.8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283.7K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ZJWS2023-ZJSC23项目名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2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本级及杭州市数据加工处理服务,其他数据处理服务,2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项目编号项目编号ZJWS2023-ZJSC2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项目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3-09-1814:0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元)1杭州思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99300(叁拾玖万玖仟叁佰元整)2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398000(叁拾玖万捌仟元整)3杭州微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98100(叁拾玖万捌仟壹佰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编项目编号号ZJWS2023-ZJSC2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项目采购方采购方式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3-09-1814:00:00开标地开标地点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序号供应商供应商资格审查情资格审查情况况情况说明情况说明1杭州思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符合2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符合3杭州微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编号项目编号ZJWS2023-ZJSC2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项目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3-09-1814:00:00符合性审查人符合性审查人员员评审小组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序号供应商供应商符合性情符合性情况况情况说明情况说明1杭州思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符合2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符合3杭州微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技术技术商务商务评分明细评分明细(专家(专家1))项目名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项目(ZJWS2023-ZJSC23)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思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微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技术考察供应商对项目现状和需求分析情况:充分理解采购人需求,符合本项目业务特点,能够结合本项目业务和需求的整体性进行理解和分析。根据理解程度和分析深入透彻度打分:能够结合本项目业务和系统需求的整体性进行理解和分析且分析透彻的得5分;能够结合本项目业务和系统需求的整体性进行理解和分析但分析不够透彻的得3分;未能够结合本项目业务和系统需求的整体性进行理解和分析的得0分0-55.05.03.02技术服务架构设计:按照磋商文件提出的服务内容进行服务架构设计,服务架构设计合理且思路清晰符合项目需求的得5分,有欠缺或不合理的扣3分,缺项的得0分。0-53.03.03.03商务服务要求响应:根据磋商响应的服务要求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及符合程度,所有服务要求响应采购需求的得20分,有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0-2020.020.020.04技术供应商提供①项目实施方案;②质量保障方案;③实施进度计划;④项目组织管理及人员安排等内容,根据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打分,每项内容详尽且合理的得5分,有欠缺或不合理的得3分,缺项的得0分,最高得20分。0-2012.016.012.05技术培训方案:提出完整的项目培训方案,包括①培训内容;②培训人员;③课时安排进行,每项内容详尽合理的得3分,有欠缺或不合理的得1分,缺项的不得分,最高得9分。0-96.09.06.06技术根据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包括①本地化服务方案;②专业化人员配备;③响应时间;④服务质量保证)的完整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价,每项承诺完整可行且合理的得2分,有欠缺或不合理的得1分,缺项得不得分,最高得8分。0-88.08.08.07商务供应商需派项目经理1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软考)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社保缴纳材料,不提供不得分。0-20.02.00.08商务供应商承诺派2名数据分析服务人员,承诺满足需求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项目团队(除项目经理外),具有软件设计师证书的得3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的得3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社保缴纳材料,不提供不得分。0-90.09.00.09商务供应商体系认证:具有有效的ISO20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每份证书得3分,最高得6分。0-66.06.00.010商务类似业绩: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1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0-11.01.00.0合计合计合计0-8561.079.052.0专家(签名):1/4技术技术商务商务评分明细评分明细(专家(专家2))项目名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项目(ZJWS2023-ZJSC23)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思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微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技术考察供应商对项目现状和需求分析情况:充分理解采购人需求,符合本项目业务特点,能够结合本项目业务和需求的整体性进行理解和分析。根据理解程度和分析深入透彻度打分:能够结合本项目业务和系统需求的整体性进行理解和分析且分析透彻的得5分;能够结合本项目业务和系统需求的整体性进行理解和分析但分析不够透彻的得3分;未能够结合本项目业务和系统需求的整体性进行理解和分析的得0分0-53.05.03.02技术服务架构设计:按照磋商文件提出的服务内容进行服务架构设计,服务架构设计合理且思路清晰符合项目需求的得5分,有欠缺或不合理的扣3分,缺项的得0分。0-55.05.05.03商务服务要求响应:根据磋商响应的服务要求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及符合程度,所有服务要求响应采购需求的得20分,有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0-2020.020.020.04技术供应商提供①项目实施方案;②质量保障方案;③实施进度计划;④项目组织管理及人员安排等内容,根据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打分,每项内容详尽且合理的得5分,有欠缺或不合理的得3分,缺项的得0分,最高得20分。0-2016.018.016.05技术培训方案:提出完整的项目培训方案,包括①培训内容;②培训人员;③课时安排进行,每项内容详尽合理的得3分,有欠缺或不合理的得1分,缺项的不得分,最高得9分。0-95.06.06.06技术根据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包括①本地化服务方案;②专业化人员配备;③响应时间;④服务质量保证)的完整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价,每项承诺完整可行且合理的得2分,有欠缺或不合理的得1分,缺项得不得分,最高得8分。0-86.07.06.07商务供应商需派项目经理1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软考)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社保缴纳材料,不提供不得分。0-20.02.00.08商务供应商承诺派2名数据分析服务人员,承诺满足需求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项目团队(除项目经理外),具有软件设计师证书的得3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的得3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社保缴纳材料,不提供不得分。0-90.09.00.09商务供应商体系认证:具有有效的ISO20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每份证书得3分,最高得6分。0-66.06.00.010商务类似业绩: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1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0-11.01.00.0合计合计合计0-8562.079.056.0专家(签名):2/4技术技术商务商务评分明细评分明细(专家(专家3))项目名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项目(ZJWS2023-ZJSC23)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思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微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技术考察供应商对项目现状和需求分析情况:充分理解采购人需求,符合本项目业务特点,能够结合本项目业务和需求的整体性进行理解和分析。根据理解程度和分析深入透彻度打分:能够结合本项目业务和系统需求的整体性进行理解和分析且分析透彻的得5分;能够结合本项目业务和系统需求的整体性进行理解和分析但分析不够透彻的得3分;未能够结合本项目业务和系统需求的整体性进行理解和分析的得0分0-55.05.05.02技术服务架构设计:按照磋商文件提出的服务内容进行服务架构设计,服务架构设计合理且思路清晰符合项目需求的得5分,有欠缺或不合理的扣3分,缺项的得0分。0-55.05.05.03商务服务要求响应:根据磋商响应的服务要求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及符合程度,所有服务要求响应采购需求的得20分,有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0-2020.020.020.04技术供应商提供①项目实施方案;②质量保障方案;③实施进度计划;④项目组织管理及人员安排等内容,根据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打分,每项内容详尽且合理的得5分,有欠缺或不合理的得3分,缺项的得0分,最高得20分。0-2016.018.016.05技术培训方案:提出完整的项目培训方案,包括①培训内容;②培训人员;③课时安排进行,每项内容详尽合理的得3分,有欠缺或不合理的得1分,缺项的不得分,最高得9分。0-95.09.07.06技术根据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包括①本地化服务方案;②专业化人员配备;③响应时间;④服务质量保证)的完整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价,每项承诺完整可行且合理的得2分,有欠缺或不合理的得1分,缺项得不得分,最高得8分。0-86.07.06.07商务供应商需派项目经理1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软考)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社保缴纳材料,不提供不得分。0-20.02.00.08商务供应商承诺派2名数据分析服务人员,承诺满足需求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项目团队(除项目经理外),具有软件设计师证书的得3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的得3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社保缴纳材料,不提供不得分。0-90.09.00.09商务供应商体系认证:具有有效的ISO20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每份证书得3分,最高得6分。0-66.06.00.010商务类似业绩: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1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0-11.01.00.0合计合计合计0-8564.082.059.0专家(签名):3/44/4得分汇总表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项目(ZJWS2023-ZJSC23)序号供应商报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2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398000元(叁拾玖万捌仟元整)80.015.095.01√1杭州思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99300元(叁拾玖万玖仟叁佰元整)62.3314.9577.282√3杭州微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98100元(叁拾玖万捌仟壹佰元整)55.6715.070.673√评审专家(签名):2023年09月19日1/1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交易)项目编号:ZJWS2023-ZJSC2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目录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八部分最后报价格式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项目概况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18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WS2023-ZJSC23项目名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4000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项目主要内容:本次服务是对中央、省政府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意见的贯彻落实,通过对全省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的采集、处理、统计、分析,可帮助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动态掌握本省个体工商户真实经营情况,有效分析出本省个体工商户的发展现状和难点堵点,为后期针对性帮扶个体工商户指明方向,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数据采集服务,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数据治理及监测服务,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监测分析数据应用统计服务三部分。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响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3年9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9月18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电子交易的说明: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传真:0571-89766072项目联系人(询问):苏蕾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761303质疑联系人:李阳彦质疑联系方式:0571-897613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318号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楼512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剑强、高琳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56017212、13588304654质疑联系人:罗秦质疑联系方式:1395714487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电话:0571-85252453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1.征集供应商1.1邀请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磋商公告,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用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格式见附件1.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1.3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有)。1.4发布更正(延期)公告,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如果有)。1.5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开启与信用信息查询2.1供应商依据“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2.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日的信用记录。3.磋商与评审3.1磋商小组签到。3.2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有关纪律以及磋商、评审工作程序。3.3磋商小组审查确认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3.5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3.6对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无效,并告知该供应商。3.7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8磋商小组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响应文件解密次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磋商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利用政采云平台发起磋商邀请,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在线评审室”进行远程视频磋商。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收到视频评审邀请——点击“视频评审”进入“视频评审系统”——开始远程磋商活动;对于要求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进行磋商的供应商,可在采购代理机构讲标室通过视频会议系统或自备CA数字证书、笔记本电脑等开展磋商活动。3.9经磋商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10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及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并使用电子签名(如果有)。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3.11磋商小组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3.12确定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13采购代理机构唱价。3.14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1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4.成交4.1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4.2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对评审报告的确认意见和对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结果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合同及履约验收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2成交供应商按照政策要求及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5.3合同履约。5.4采购人组织验收。6.竞争性磋商流程图验收立项验收立项履约立项履约立项签订合同立项签订合同立项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立项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立项编写评审报告立项编写评审报告立项评审打分立项评审打分立项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立项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立项磋商磋商资格审查立项资格审查立项编制磋商文件编制磋商文件开启响应文件立项开启响应文件立项邀请供应商立项邀请供应商立项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审标准;(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5)提供样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成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成交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无效。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最后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一览表(报价表)》是最后报价的唯一载体。磋商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最后报价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318号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楼512室;备份响应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何工,0571-560172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3特别说明☐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6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不足1500元按1500元计取。2、代理服务费支付: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潮王路支行账 号:1202003209900014176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财务电话:0571-88271625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邀请、响应、开启响应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资格性审查、评审、成交、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磋商邀请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磋商邀请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本次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成交人”系指经评审确定的成交供应商。2.6“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响应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9“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响应有效期▲3.1响应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响应无效。3.2响应文件合格提交后,自响应截止日期起,在响应有效期内有效。3.3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4.响应费用供应商需自行承担涉及响应的一切费用。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要求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2.支持绿色发展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响应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无效。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服务类项目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3)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支持创新发展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四、询问、质疑与投诉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3.供应商质疑3.1质疑提出时效3.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1.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1.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3.2质疑答复3.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2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3质疑函3.3.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1。4.供应商投诉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5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收件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0571-8525245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五、磋商文件构成、修改、解释1.磋商文件的构成1.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第一部分供应商邀请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八部分最后报价格式1.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2.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2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无效。六、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2.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响应函(2)资格文件A、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交该承诺函);C、联合协议(如果有);D、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E、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果有)。(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4)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5)所有资信文件(如果有);(6)响应截止时间近三年以来供应商的主要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以分包方式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还需提供其项目采购人同意分包的证明材料。);(7)关于对磋商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8)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如果有);(9)技术解决方案。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和实施方案;详细阐述项目方案的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符合本项目对当前和未来发展的要求;以及对功能设计和实施计划的建议;(10)组织实施方案。本项目详细工作实施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11)售后服务方案。项目验收之后的维护方案;针对本项目的维护方案,包括本地(杭州)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情况等。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完整准确地表述售后服务承诺(范围、标准及期限等)、供应商可能增加的服务承诺等。并明示服务承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否则将被认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承诺质保期内均提供免费上门服务;(12)项目小组人员名单。每个专业人员的情况和人员数应该明确表示,明确各阶段投入人数;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安排的人员,须为公司的固定职员;每个参加项目人员的履历表应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主要内容包括学历、技术职称、工作特长、经验与业绩(包括从事相关项目的经验,该人员参与的时间以及在项目中的责任),资质情况等;(13)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14)培训计划(如果有);(15)随机特殊工具和备品备件清单(含随机自带的备品备件和质保期后供采购人选择的备品备件及配套零部件,明细备品备件及价格,且供货价格不高于成交价格;成交货物设备应提供易损部件的备件和整机备品)(如果有);(1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如果有);(1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3.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3.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3.2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3.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4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3.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3.6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七、响应文件的提交和备份1.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2在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1.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磋商。1.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5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2.备份响应文件2.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2.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不可修改的电子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响应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响应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响应,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2.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开启响应文件的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2.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八、开启响应文件与信用信息查询1.开启响应文件1.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1.2开启响应文件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3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如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解密成功的供应商,其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信用信息查询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2.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存档。2.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九、提交最后报价1.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使用电子签名):1.1最后报价一览表;1.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十、评审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价格分计算方法:低价优先法。3.评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十一、成交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政部门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确定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和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3.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3.1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成交通知。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成交情况说明、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十二、合同1.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合同的签订2.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5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6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3.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4.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十三、验收1.验收1.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1.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1.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1.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四、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1.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二)项目维护服务的内容、预期目标1、服务内容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数据采集服务,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数据治理及监测服务,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监测分析数据应用统计服务三部分。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监测分析数据采集服务介绍对浙江省个体工商户样本库数据提供新增、删除维护服务,对个体工商户的经济监测数据、分型数据、分类数据开展采集,采集功能包含个体户自主填报、数据对接、数据导入等。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监测分析数据治理及监测服务介绍针对采集的个体工商户数据提供数据治理服务,通过清洗、比对、转换、整合等一系列操作使数据具有可用性。同时,依托个体户发展情况数据模型,实现样本内个体工商户的类型、类别区分,并利用标签进行标记,为后期个体工商户数据统计分析夯实基础,支持调整现有模型及标签;开展个体工商户数据资源定期巡检、异常处理、质量监测,针对异常情况快速处理并上报。(3)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监测分析数据应用统计服务介绍提供个体工商户数据统计、分析等服务,支持对现有个体工商户数据进行多维统计,并以统计报表等方式进行呈现。同时,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实际需求,输出个体工商户主题化统计数据。2、预期目标本次服务是对中央、省政府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意见的贯彻落实,通过对全省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数据的采集、处理、统计、分析,可帮助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动态掌握本省个体工商户真实经营情况,有效分析出本省个体工商户的发展现状和难点堵点,为后期针对性帮扶个体工商户指明方向。二、服务的主要内容(一)服务内容总览服务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序号名称内容描述1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监测分析数据采集服务对浙江省个体工商户样本库数据提供新增、删除等服务,对个体工商户需采集的经济监测数据、分型数据、分类数据不定期调整采集维度和采集方式,当前暂定的采集方式包含个体户自主填报、数据对接、数据导入。本服务将为后期数据治理提供支撑。2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监测分析数据治理及监测服务介绍针对采集的个体工商户数据提供数据治理服务,通过清洗、比对、转换、整合等一系列操作使数据具有可用性。同时,依托个体户发展情况数据模型,实现样本内个体工商户的类型、类别区分,并利用标签进行标记,为后期个体工商户数据统计分析夯实基础,支持调整现有模型及标签;同时,提供个体工商户数据资源定期巡检、异常处理、质量监测服务,可针对异常情况快速处理并上报。3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监测分析数据应用统计服务介绍提供个体工商户数据统计、分析等服务,支持按省市场监管局要求的维度对现有个体工商户数据进行多维统计,并以统计报表、可视化大屏方式进行呈现。同时,根据阶段性汇报要求,不定期输出个体工商户主题化统计数据。(二)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监测分析数据采集服务1、个体工商户样本库服务根据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对个体工商户样本库进行技术服务,包含样本数据的增加、删除。为确保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监测分析得以顺利进行,各区级管辖员将提前录入部分个体工商户作为样本,省、市、区级市场监管局人员将按权限查看管辖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样本及对应采集数据,本年度采集维度包含个体经济数据、分型数据(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分类数据(“名特优新”),后续年度采集维度将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具体要求调整。2、个体经济监测分析入口服务个体经济监测分析入口主要是完成个体工商户经济监测数据的采集,面向个体工商户开放,支持以自主填报方式由样本企业工作人员完成主体基本数据、经营数据、“名特优新”数据上报。个体经济监测分析入口数据采集维度支持根据省市场监管局要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调整,本年度采集指标暂定如下,后续年度将根据省市场监管局意见进行调整:基本情况:包含个体工商户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有无网上经营及网上经营平台和网点名称、有无其他市场主体、吸纳就业人数及高校毕业生人数/退役士兵人数/残疾人人数/失业再就业人数等信息。经营情况:包含经营状态(正常经营/暂未经营/停止经营/歇业备案)、产业类型(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行业类型(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建筑业/...)、年度和季度生产经营情况(营业额、原材料成本、房租、水电气费、雇工总人数、雇工工资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社保情况(缴纳社保人数、缴纳社保金额)、面临主要困难(招工难/用工贵/成本上涨过快/市场预期不稳/资金需求难满足/帮扶政策知晓度不高获得感不强/平台扩张挤压生存空间)、其他意见建议等信息。“名特优新”情况:是否为“知名”类、“特色”类、“优质”类、“新兴”类个体工商户。“知名”类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2012年以来经营者或经营产品曾获省、市级及以上荣誉/拥有行业辨识度、认可度较高的商标或专利权/经营3家以上门店/被评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次及以上/为10户以上经营者提供物流仓储、营销拓展、品牌运营、门店零售全链条服务/金华区域本行业市场占有率前十名的个体工商户/金华区域制造业个体工商户参与亩均绩效评价,亩均评价结果为B以上/椒江区域在当地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前列/椒江区域纳入“政采云”采购名单,且上一年度销售额高于100万等指标评定;“特色”类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从事本地人民政府重点打造的传统特色产业、农业品牌、商贸进出口等行业/经营者是县级以上地理标志授权使用人,且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授权的地理标志相关/经营县级及以上星级农家乐或经营“百县千碗”的餐饮店/宁波区域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宁波区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曾获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市级及以上技能荣誉,或入选市级及以上技能人才培养项目等指标评定;“优质”类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经营者为县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经营项目属于民间传统艺术或少数民族文化的,或属于本地传统手工艺、祖传手艺等有一定知名度/属于县级及以上老字号或百年老店/经营者曾获市级以上“工匠”称号/平湖区域内成立时间超过10年且正常经营的餐饮店/平湖区域内成立时间超过30年且有销售额的个体工商户/椒江区域在区级以上机构组织的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上获得奖项等指标评定;“新兴”类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主营行业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或“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且经营者或主要管理人员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生及以上(或职称为中级以上)/依托电商平台提供产品或服务(如直播带货、网络创作等),在主要网络电商平台上销售量或口碑评价较为突出,且有纳税记录/经营者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用于高技术研发的专业设备/椒江区域为本地人民政府重点打造的支柱产业、新兴产业提供优质配套服务等指标评定。3、数据采集服务实现市场监管局及税务、人社等外部门数据采集,获取个体工商户分型所需数据,为后期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提供数据支撑。本年度对接数据项如下,后续年度根据省市场监管局意见调整: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系统:企业年报数据、企业列异数据;浙江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企业登记数据等;税务部门:企业财报数据、非正常户数据等;人社部门:个体户缴纳社保数据。4、数据导入服务提供区县数据导入服务,支持配合全省11个地市90个区县将样本个体工商户的分类所需数据导入样本库并进行数据维护,为后期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提供数据支撑,后续年度将根据省市场监管局意见调整。(三)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监测分析数据治理及监测服务1、数据治理服务将采集的样本个体工商户数据,按照指定规则清洗、比对、转换、整合、入库,为后期业务分析夯实基础。数据治理标准后续年度可根据省市场监管局意见进行调整。2、模型算法调优服务依托入库后的个体工商户经营年限、年报、社保、纳税、异常经营等正负面数据,利用发展情况数据模型算法,对个体户进行类型和类别区分。发展情况数据模型算法后续年度支持根据省市场监管局意见进行调整。2.1分类标准本分类标准为省级统筹标准,各县(市、区)可依据本地特色产业发展实际,针对特定行业或产业在此基础上制定细化分类标准。分类基于分型结果,原则上从“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中选拔,但在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允许针对特殊重点人群(如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残疾人等)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适当放宽分类来源。对同属多类的个体工商户根据其培育意愿或符合程度认定为其中一类。同一自然人设立多个个体工商户的,最多只能有一个个体工商户入库。2.1.1“知名”类个体工商户指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深受居民喜爱的知名个体经营户。具体界定中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A.经营者或经营产品曾获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行业协会评选的荣誉;B.拥有行业辨识度、认可度较高的商标或专利权;C.获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三次及以上;D.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县级以上荣誉的。2.1.2“特色”类个体工商户指依托国内外区域特产资源、地理标志产品等特色优势,从事属于或与区域特色行业、块状产业范围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从事特定行业、具有特殊价值、存在特别贡献的个体工商户。具体界定中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A.从事县(市、区)政府重点打造的传统特色产业、农业品牌、商贸进出口等行业;B.经营者是县级以上地理标志授权使用人,且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授权的地理标志相关;C.经营县级及以上星级农家乐或“诗画浙江·百县千碗”认定的特色餐饮名店。2.1.3“优质”类个体工商户指以弘扬民间传统技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己任的“老工匠”、“老艺人”,或者呈现小而美、小而精、小而专、小而优特色的个体工商户。具体界定中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A.从事行业列入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或经营者为县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B.经营项目属于民间传统艺术或少数民族文化的,属于本地传统手工艺、祖传手艺等且有一定知名度的;C.属于县级及以上老字号或百年老店的;(此处百年老店是指成立时间悠久、诚信经营、产品服务独有特色、在周边有口皆碑的个体工商户,并不专指经营时间满百年的)D.经营者曾获市级以上“工匠”称号的(含青年工匠);E.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的;F.执着坚守,本区域成立超过30年且有销售额的。2.1.4“新兴”类个体工商户指参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形态,加快数字化发展,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具体界定中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A.主营行业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或“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且经营者或主要管理人员拥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B.依托电商平台提供产品或服务,如从事直播带货、网络创作等,且在主要网络电商平台上销售量、粉丝量、用户量或口碑评价较为突出的;C.经营者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用于高技术研发的专业设备。注: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评选的“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推荐、表彰的优秀个体工商户,且满足基础标准的,优先入库。2.1.5名特优新类个体工商户负面清单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个体工商户,一律不进行分类培育、暂停或终止分类培育。A.上一年度曾受到过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B.上一年度曾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C.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3、标签库维护服务提供标签库维护服务,支持面向个体工商户提供“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知名类”、“特色类”、“优质类”、“新兴类”等标签,标签可根据市场监管局要求每年进行调整,支持根据模型判定结果将个体工商户标记对应标签。4、数据监测服务制定定期监测、处理计划,每日监测数据处理各环节,发现异常情况后,及时向市场监管局进行反馈处理。(四)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监测分析数据应用统计服务1、个体工商户数据统计分析服务根据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将个体工商户数据进行多维度统计分析,并以多种形式呈现,省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可自主查看或查询个体户信息。支持按省市场监管局最新意见对展示方式或数据维度调整,当前统计分析维度及展示方式暂定如下:个体工商户服务分析展示、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发展服务分析展示、个体经济监测分析统计报表、个体工商户贷款码获贷统计报表、各行业(大类)个体户正常经营率等。2、个体工商户数据个性化服务根据领导的阶段性汇报要求,对已有的个体工商户数据和最新的发展情况数据数据,统计分析得出汇报所需的数据,个性化服务每年不超过5次。三、服务标准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作为预付款,剩余的30%待项目结束并经验收通过后支付。履约保证金无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前附表序号评审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磋商文件中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1考察供应商对项目现状和需求分析情况:充分理解采购人需求,符合本项目业务特点,能够结合本项目业务和需求的整体性进行理解和分析。根据理解程度和分析深入透彻度打分:能够结合本项目业务和系统需求的整体性进行理解和分析且分析透彻的得5分;能够结合本项目业务和系统需求的整体性进行理解和分析但分析不够透彻的得3分;未能够结合本项目业务和系统需求的整体性进行理解和分析的得0分5分主观分一、考察供应商对项目现状和需求分析情况2服务架构设计:按照磋商文件提出的服务内容进行服务架构设计,服务架构设计合理且思路清晰符合项目需求的得5分,有欠缺或不合理的扣3分,缺项的得0分。5分主观分二、服务架构设计3服务要求响应:根据磋商响应的服务要求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及符合程度,所有服务要求响应采购需求的得20分,有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20分客观分三、服务要求响应4供应商提供①项目实施方案;②质量保障方案;③实施进度计划;④项目组织管理及人员安排等内容,根据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打分,每项内容详尽且合理的得5分,有欠缺或不合理的得3分,缺项的得0分,最高得20分。20分主观分四、实施方案5培训方案:提出完整的项目培训方案,包括①培训内容;②培训人员;③课时安排进行,每项内容详尽合理的得3分,有欠缺或不合理的得1分,缺项的不得分,最高得9分。9分主观分五、培训方案6根据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包括①本地化服务方案;②专业化人员配备;③响应时间;④服务质量保证)的完整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价,每项承诺完整可行且合理的得2分,有欠缺或不合理的得1分,缺项得不得分,最高得8分。8分主观分六、服务承诺7供应商需派项目经理1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软考)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社保缴纳材料,不提供不得分。2分客观分七、服务人员8供应商承诺派2名数据分析服务人员,承诺满足需求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项目团队(除项目经理外),具有软件设计师证书的得3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的得3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社保缴纳材料,不提供不得分。9分客观分七、服务人员9具有有效的ISO20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每份证书得3分,最高得6分。6分客观分八、供应商体系认证10类似业绩: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1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1分客观分九、类似业绩11有效最后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15]的计算公式计算。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15分客观分/“*”备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审方法1.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二、磋商小组的组成1.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三、磋商小组的职责1.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1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1.2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3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4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5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并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1.6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分;1.7编制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1.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9法律、法规、规章、磋商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2.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2.1确定参与本项目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2.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2.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2.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2.1-2.5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四、评审程序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五、评审须知1.响应文件的澄清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最后报价的修正原则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最后报价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2.1《最后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响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为准;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以修正后的总价作为最后报价。▲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不确认的,响应无效。3.响应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4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联合协议要求的;3.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3.6响应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3.7响应文件中法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3.8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9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响应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3.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11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3.12供应商所投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3.13所提交的《最后报价一览表》中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报价的;3.14最后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3.15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16《最后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3.17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不确认的;3.18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19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20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3.21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5.终止采购活动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6.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评分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如发现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磋商小组成员应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磋商小组成员拒不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予以处理。六、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1.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成交人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说明:合同将由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与经评审最终确定的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本合同为样稿。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甲、乙双方根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服务内容: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数据采集服务,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数据治理及监测服务,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监测分析数据应用统计服务三部分。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透漏本项目资料。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乙方服务过程中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五、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服务质量保证期服务质量保证期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履行方式:3.履行地点:八、款项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作为预付款,剩余的30%待项目结束并经验收通过后支付。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中标通知书;②乙方的投标文件;③乙方在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④采购文件及其附件;⑤合同附件。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副本份,(用途)。甲方:乙方:地址:地址:帐号:帐号:开户行:开户行:电话:电话:邮编:邮编: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日期: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供应商按照以下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目录(1)响应函………………………………………………………………………(页码)(2)资格文件……………………………………………………………………(页码)(3)法人授权书…………………………………………………………………(页码)(4)分包意向协议…………………………………………………………………………(页码)(5)所有资信文件(复印件)…………………………………………………(页码)(6)主要业绩证明………………………………………………………………(页码)(7)关于对磋商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页码)(8)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页码)(9)技术解决方案………………………………………………………………(页码)(10)组织实施方案………………………………………………………………(页码)(11)售后服务方案………………………………………………………………(页码)(12)项目小组人员名单…………………………………………………………(页码)(13)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页码)(14)培训计划……………………………………………………………………(页码)(15)随机特殊工具和备品备件清单……………………………………………(页码)(16)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页码)(1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注:以上目录是编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一、响应函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WS2023-ZJSC23】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我方承诺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响应文件在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提供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我方承诺除响应文件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更正(延期)公告”(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4.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资格文件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WS2023-ZJSC23】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C、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WS2023-ZJSC23】响应。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采购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体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响应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如果有)。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成交,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响应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D、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的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E、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文件(复印件)(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中“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编制;如果本项目没有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则不需要提供)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三、法人授权书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兹委派我公司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联系电话:手机:传真:),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WS2023-ZJSC23】政府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若成交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联合体响应授权书(扫描件加盖上传单位电子签名)(适用于联合体响应)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WS2023-ZJSC23】政府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四、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成交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成交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供应商名称)若成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WS2023-ZJSC23】的成交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2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如果有)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五、所有资信文件(复印件)(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六、主要业绩证明附表: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简要描述项目预算(万元)实施日期项目地址与委托人联系电话所在页码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合同复印件注明所在文件页码。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七、关于对磋商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八、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九、技术解决方案(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响应产品规格配置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响应品牌及型号规格配置详细说明数量备注12345注:如果本项目涉及硬件设备采购,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此配置清单。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电子签名)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电子签名)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组织实施方案(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磋商文件要求编制)附表: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以生效日算起)工作日工作日工作日工作日内容123456789101112131415…注:供应商可按上述时间表的格式自行编制切合实际的具体时间表。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一、售后服务方案(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二、项目小组人员名单(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磋商文件要求编制)附表A: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情况表姓名响应截止时间近3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应列明细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资质证书其他资质情况联系电话注: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响应文件页码。附表B:本项目的项目小组人员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页码)专业(页码)职称(页码)本项目中的职责项目经历参与本项目的到位情况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响应文件页码。附表C: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小组人员交纳社保记录情况表(以社保局缴纳凭证作附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三、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四、培训计划(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附表:培训日程及费用课程名称提供的资料持续时间授课教师培训对象培训地点课程费用费用总计注解:A课程清单按时间顺序排列,并提供以下详细资料:课程概要课程目的教学方式先决条件教材目录B按照附表A提供授课教师的简历注: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响应文件页码。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五、随机特殊工具和备品备件清单名称品牌制造厂/原产地规格型号数 量注:随机特殊工具和备品备件是指供应商在供货时免费赠送给采购人的工具及零配件,以备用。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六、认为需求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七、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采购要求参加响应。在这次响应过程中和成交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响应、成交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本级财政监管部门。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第八部分最后报价格式(一)最后报价一览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你方磋商文件要求,我们即本响应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响应,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最后报价一览表的价格完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WS2023-ZJSC23】的实施。最后报价一览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构成服务费名称内容描述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说明: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总价(人民币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最后报价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最后报价一览表》名称栏中,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4、符合磋商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附件附件1: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供应商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贵方组织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WS2023-ZJSC23】采购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法定名称章(印模)供应商“XX专用章”(印模)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3)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第二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承建(承接)企业为,(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74人,营业收入为14268万元,资产总额为10336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9月18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