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室内给排水安装工程 消防及喷淋系统改造安装工程及暖通设备安装工程中标结果公示(郎溪县郎川街道办事处2023)
郎溪县郎川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XX-CG-CS-2023130
二、项目名称:郎溪县郎川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市瀚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中港东路中房朗润园22栋门面房201室
成交金额:1004745.8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郎溪县郎川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项目 施工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给排水安装工程、消防及喷淋系统改造安装工程及暖通设备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建设单位要求。 施工工期:50日历天 项目经理:丁豪 执业证书信息:皖 234191911297
五、评审专家名单:晏永全(组长)、李来凤 、任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收费标准:1037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标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郎溪县建平镇北港绿园15-3商铺,联系电话:18756325656。
2、若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郎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事务服务中心提出投诉(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方式:0563-7015953 地址:郎溪县郎川大道北侧郎溪县财政局办公大楼2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郎溪县郎川街道办事处
地 址:郎溪县郎步路6号
联系方式:0563-7018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标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郎溪县建平镇北港绿园15-3商铺
邮 箱:383695022@qq.com
联系方式:胡工 1875632565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先生
电 话:0563-7018013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磋商文件.pdf磋商文件.pdf
2023年9月25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8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安徽标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交时间: 2023-09-25 15:03:24
中心审核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3-09-25 15:11:12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8分
附件:郎溪县郎川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示.pdf郎溪县郎川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示.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宣城市瀚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加郎溪县郎川街道办事处(单位名称)的郎溪县郎川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郎溪县郎川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项目,属于建筑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宣城市瀚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100)万元,资产总额为(10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企业名称(盖章):宣城市瀚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3-9-25五、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我公司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成交标的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成交标的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执业编号备注1郎溪县郎川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项目工程实施地点位于郎溪县郎川街道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给排水安装工程、消防及喷淋系统改造安装工程及暖通设备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建设单位要求。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丁豪皖234191911297234备注: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成交标的;2、以上承诺情况(名称、施工范围、施工期、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执业信息,如有服务内容,在备注中填写),将按约定随成交公告公示。3、本页《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由供应商准确填写。供应商公章:项目编号:LXX-CG-CS-2023130郎溪县郎川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郎溪县郎川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标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一、竞争性磋商公告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供应商须知四、采购需求五、磋商与评审六、采购合同七、响应文件格式八、质疑函范本一、郎溪县郎川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郎溪县郎川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网上不见面开标。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XX-CG-CS-2023130项目名称:郎溪县郎川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128927.95元最高限价:1128927.95元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郎溪县郎川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项目,工程实施地点位于郎溪县郎川街道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给排水安装工程、消防及喷淋系统改造安装工程及暖通设备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建设单位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及400万以下的工程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之响应文件格式之十四)。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09月14日至2023年09月2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下不再赘述)3.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2616639。4.售价:免费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2.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五、开启1.时间:2023年09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代理机构开标场地: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六、公告期限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它补充事宜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响应保证金。2.本项目需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采购项目的项目介绍、数量、规格描述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4.供应商关于电子招投标的相关操作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服务规范-《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关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服务规范-《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5.本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或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郎溪县郎川街道办事处地址:郎溪县郎步路6号联系方式:0563-70180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标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郎溪县建平镇北港绿园15-3商铺邮箱:383695022@qq.com联系方式:胡工1875632565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苏先生电话:0563-7018013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采购人: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4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郎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事务服务中心地址:郎溪县郎川大道北侧郎溪县财政局办公大楼2楼联系方式:武主任0563-70159535标段(包别)划分: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6磋商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60天7磋商响应保证金:无8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包括电子保险)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鼓励以电子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退还条件、时间和不予退还的情形见采购需求。9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及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10项目预算: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超过项目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如项目无最高限价,则超出项目预算金额为无效响应)11联合体响应: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3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4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5质疑、答疑、澄清1、投标人质疑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2、接受质疑的方式: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电报等)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的,同时发送一份与书面质疑内容一致的质疑电子版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见磋商公告);为保证质疑的及时处理,请质疑人在发出质疑后及时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电话确认;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方式提出质疑的,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3、在线质疑回复: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对质疑人进行质疑回复,请质疑人及时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查看;4、接受采购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5、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将不予受理;6、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登陆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答疑变更栏目查询是否有更正公告,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网上公布的更正公告视同通知了所有投标人,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7、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邮箱详见公告。16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17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携带最终生成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供应商解密环节进行供应商解密。正常情形下,供应商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之内完成解密。如遇意外情形,按《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项目操作规程(试行)》中第三章“意外情形”中规定处理。18逾期送达情形1、供应商未按规定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的;2、上传了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完成解密;(供应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上传的加密响应文件将被退回)19对中小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3〕556号)有关规定:(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响应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行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服务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七)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备注:1、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文件详见采购需求、评审办法;2、请供应商自行将所要求的证明、证件资料按采购需求和评审办法的评审顺序依次制作,并制作目录、标明页码。3、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文件索引目录格式:序号对应本章节页码范围(注:不在本章节体现的证明陈述、说明、方案及证明资料名称应文件中所在章节位置,例如资格审查指标中“供应商声明函”,供应商应注明详见响应文件第十一章-供应商声明函,资料,须注明其证明材料在响磋商文件“评审办法”评审对应指标无需在本章节中重复提供)一审查指标12345„„供应商公章:,-62-(八)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标、评审、磋商、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63-(九)服务方案、人员配备(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64-(十)服务承诺(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65-(十一)供应商声明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郑重声明:1、我公司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我公司已按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进行了查询,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或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66-(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非中小企业产品投标,不需此件)(如有将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如有将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67-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8-(十四)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函(一)投标响应时,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负责人)岗位。(二)若投标供应商拟派本次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负责人)岗位,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负责人)岗位的,成交后被查处属实,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接受处罚,涉嫌挂靠及情节严重的报相关部门处理。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号:八、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69-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70-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1-郎溪县郎川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项目成交结果公告郎溪县郎川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项目成交结果公告、项目编号:LXX-CG-CS-2023130、项目名称:郎溪县郎川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项目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宣城市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中港东路中房朗润园22栋门面房201室成交金额:1004745.88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郎溪县郎川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项目施工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给排水安装工程、消防及喷淋系统改造安装工程及暖通设备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工期:50日历天项目经理:丁豪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91911297五、评审专家名单:晏永全(组长),李来凤、任锐(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商文件收费标准:10376.0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若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标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郎溪县建平镇北港绿园15-3商铺,联系电话:18756325656。2、若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郎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事务服务中心提出投诉(联系人:武先生联系方式:0563-7015953地址:郎溪县郎川大道北侧郎溪县财政局办公大楼2楼)。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郎溪县郎川街道办事处地址:郎溪县郎步路6号联系方式:0563-70180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标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郎溪县建平镇北港绿园15-3商铺邮箱:383695022@qq.com联系方式:胡工1875632565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苏先生电话:0563-7018013+、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区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区3、壁商文件.pdf区2023年9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室内给排水安装工程 消防及喷淋系统改造安装工程及暖通设备安装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