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食堂劳 食堂劳务外包 食堂员工劳务外包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南京市高淳区滨湖小学2023)
湖滨小学食堂劳务外包成交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118-NJDD-C2023-0009
二、项目名称:滨湖小学食堂员工劳务外包服务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南京智慧大?墓芾矸?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北岭路229号11幢1单元101含跃层室
成交金额:44.7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滨湖小学食堂员工劳务外包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一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海清、黄震、邢建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标准计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高淳区滨湖小学
地 址:南京市高淳区祥瑞路1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汇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固城湖南路51号固城湖花园40号
联系方式:025-57885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912918998
湖滨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文件.doc湖滨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18-NJDD-C2023-0009项目名称:滨湖小学食堂员工劳务外包服务南京市高淳区滨湖小学南京汇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九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滨湖小学食堂员工劳务外包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汇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高淳区固城湖南路51号固城湖花园4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在2023年9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滨湖小学食堂员工劳务外包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汇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高淳区固城湖南路51号固城湖花园4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在2023年9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JSZC-320118-NJDD-C2023-00091.2项目名称:滨湖小学食堂员工劳务外包服务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预算金额:451000元1.5最高限价:451000元1.6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3.1获取时间:2022年9月15日-2022年9月2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供应商携带下述资料到南京汇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高淳区固城湖南路51号固城湖花园40号)进行投标报名、接受审查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每份售价100元(现金),售后不退。(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和接受审查的投标单位,不予参与本次投标。四、响应文件提交:4.1开始时间:2022年9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4.2截止时间:2022年9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4.3地点:南京市高淳区固城湖南路51号固城湖花园40号4.4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五、开启;5.1时间:2022年9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5.2地点:南京市高淳区固城湖南路51号固城湖花园40号六、公告期限;6.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7.1公告媒体:本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7.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7.3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7.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7.5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8.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高淳区滨湖小学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祥瑞路1号联系人:黄校长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京汇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固城湖南路51号固城湖花园40号联系方式:1305755957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电话:025-5788567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产品”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审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审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审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3.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3.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3.6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单位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相应的标准计取;该项费用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在磋商报价中,后期采购人不单独列支,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4.3评委费由代理机构先行垫付,最终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该项费用请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后期采购人不单独列支。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二、响应文件编制5、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5.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5.3供应商所使用的币种位应为人民币,单位为“元”。投标产品如果属于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5.4供应商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应遵循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5.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5.6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5.7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6、响应文件的组成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6.2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第一章磋商邀请中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在线打印)(5)★《商务条款偏离表》;(6)合同草案条款;(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6.3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提供的服务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技术条款偏离表》;(2)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3)项目集成(实施)方案;(4)★服务承诺;(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6.4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包括代理服务费及评委费、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费率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6.5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7、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7.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另请提供电子标书盘一份,U盘中含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7.2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8、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8.1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拒收:(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9、诚实信用9.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供应商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9.2供应商不得以向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四、磋商10、磋商组织10.1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10.2磋商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1、磋商程序11.1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1.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11.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11.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1.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1.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1.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仅审查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2)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1.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无成交供应商:(1)所有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且供应商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供应商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1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的商务和技术要求。13、评分方法和标准。13.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分方法。13.2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14、确定成交供应商14.1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14.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供应商质疑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4.3成交通知书对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照预算金额2%向采购人缴纳罚金,并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属第十一条第8款情形,作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供应商诚信档案记录。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4.5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4.6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15、编写磋商(评审)报告15.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五、签订合同16、签订合同1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6.2供应商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6.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供应商改变成交结果或拒绝签订合同的,应至少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补偿金,以及供应商为参加竞争性磋商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16.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供应商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17、询问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公司或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或招标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8、质疑18.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公告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招标代理(传真件与快递件不予受理)。采购信息公告期限自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之日起算,期限5个工作日。采购结果公告期限自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之日起算,期限1个工作日。18.2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代理或采购人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18.3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18.4招标代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招标代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19、投诉质疑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如投诉查无实据,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属第十一条第13款情形,作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供应商诚信档案记录。20、诚实信用20.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0.2供应商不得以向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0.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代理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0.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20.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价格(20分)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20(小数点保留两位)。专家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专家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02.1服务方案(49分)人事管理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周到全面,服务起点高,针对性强,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1-15分;方案较全面,有一定的操作性,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6-10分;方案不全面的得1-5分,没有针对性的不得分。152.2服务方案(49分)卫生管理制度: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是否严格执行学校卫生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并有较强的制度保障,同时针对本项目措施进行评分。制度明确,针对性强,有不同于其他投标人新颖思路的得8-10分;制度明确,操作性强,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7分;制度较明确,有一定操作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3分;制度不全面或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102.3服务方案(49分)质量管理制度:针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制度,投标单位的内部员工奖惩激励机制,与各方的交接、协调沟通方案进行评分,制度明确,针对性强,有不同于其他投标人新颖思路,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8分;制度明确,操作性强,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5分;制度较明确,有一定操作性,基本满足需求的得1-2分;制度不全面或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82.4服务方案(49分)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完备健全,对本服务项目针对性强,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的得4-8分,方案较全面,有一定操作性且的得1-3分,没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或不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不得分。82.5服务方案(49分)安全防范措施:涉及各类安全制度科学、有效、且有针对性,同时是否能够做好安全、防盗、防火等并保障有力。对本服务项目针对性强,具有实际可操作性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8分,方案较全面,有一定操作性且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3分,没有安全措施方案或不具有实际操作性的不得分。83企业实力(12分)供应商管理体系认证状况:(提供证书复印件及认监委官网截图加盖公章)1.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分;2.供应商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分;3.供应商通过职业健康体系认证3分;4.供应商通过AAA级信用企业认证3分;没有不得分;原件备查。124业绩(15分)供应商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5分,本项最多15分。时间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155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程度(4分)根据投标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评分,做到内容齐全、详实,评委评分导览清晰,装订整齐的,得3-4分;做到内容基本齐全、详实,评委评分导览基本清晰,装订整齐的,得1-2分;做到内容不齐全、不详实,评委评分导览不清晰,装订不整齐的,不得分。4合计100说明:1、在满足采购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对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5%、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2、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投标价的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4、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年检或换证须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对相关资质向相关监督部门进行核实,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作无效文件处理。5、计分时,取各评委打分后的平均值为汇总值。(得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四章项目说明及招标项目的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一、采购人简介1.1南京市高淳区滨湖小学。二、项目概况2.1南京市高淳区滨湖小学食堂位于高淳区祥瑞路1号。校区食堂主要提供学校师生中餐。目前校区有学生餐厅、教师餐厅各一个。2.3.有关说明2.3.1就餐时间:中餐11:20-12:10。2.3.2基本餐食要求a、标准:包含1大荤、1小荤、2蔬菜、1汤、1主食。b、所有食材均由校方提供,服务人员只要提供劳务。三、服务内容及要求3.1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6153)等国家和江苏省的法律法规规定、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2按合同标准提供餐饮服务。3.3所有服务人员均持身份证、健康证,服务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3.4按时为所有人员参保。3.5服务时间:一年。3.6付款方式:双方协商付款,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应做好记录工资按实际结算。甲方支付款前,乙方按要求开具有效发票。3.7需采购人配合的工作和条件: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说明,如能中标,在餐饮服务企业介入时需采购人配合的工作和需采购人提供的条件。3.8每周四向采购人上报下周食谱(一周内食谱不得重复),经采购人同意后执行。3.9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饮食卫生和水、电、气的使用安全,严格执行国家食品生产和加工的卫生标准,并接受相关部门检查;工作人员服装统一,保持卫生整洁:服务过程中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杜绝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等不良行为。3.10中标供应商各类服务人员应爱护和正确使用采购人配备的厨具、设施设备等公物,若因人为原因损坏,中标供应商照价赔偿。3.11中标供应商应该制定有效的节约措施和成本控制措施。包括对采购人人员违反餐厅餐饮要求的行为进行有效管理。3.12中标供应商服务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积极响应采购人要求。在确保各类饮食卫生、安全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菜肴质量,确保菜肴质量的稳定,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增收节支,把好菜肴质量关。3.13做好厨房与就餐区域内的清洁工作,虫鼠害控制工作。3.14人员配备见下附表:最低人员配置项目岗位配置人数备注南京市高淳区滨湖小学主厨1人1、所有服务人员均持身份证、健康证,服务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2、所有上岗人员需经采购人认可,人员调换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上岗。南京市高淳区滨湖小学副主厨1人1、所有服务人员均持身份证、健康证,服务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2、所有上岗人员需经采购人认可,人员调换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上岗。南京市高淳区滨湖小学勤杂工9人1、所有服务人员均持身份证、健康证,服务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2、所有上岗人员需经采购人认可,人员调换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上岗。南京市高淳区滨湖小学合计111、所有服务人员均持身份证、健康证,服务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2、所有上岗人员需经采购人认可,人员调换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上岗。四、★管理要求:a.由中标方负责与外包服务人员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b.由中标方负责按照分项报价表按时、足额支付和缴纳外包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等,不得拖欠外包服务人员工资薪酬;c.由中标方负责外包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维护、有关证件代办及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等;d.由中标方负责处理外包服务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e.由中标方负责外包服务人员的档案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管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申报、评定等工作,所有外包服务人员的档案手册由中标方管理并在招标方备案;f.根据招标方的用工需求,中标方每月的到岗率要达到98%以上,到岗率如果达不到由招标方负责进行处罚;g.中标方负责对外包服务人员进行一次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中标方负责。五、★服务质量需求:a.招标方确定外包服务人员的数量及名单后,中标方确保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劳动合同签订手续并及时到岗;b.中标方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负责外包服务人员的矛盾协调,避免发生劳动仲裁、诉讼事件;c.中标方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外包服务人员的档案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管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定等工作,避免发生人事仲裁事件;d.中标方应确保和谐、稳妥的处理外包服务人员的工伤理赔、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及人事仲裁事件,避免妨碍招标方的正常工作或给招标方带来不利的社会影响;e.中标方应及时安排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到招标方驻地办公,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应勤勉尽责,妥善处理员工的各项事务,协助招标方的相关工作;f.服务的时效性:中标方负责人应保持24h开机,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在2h内进行响应。六、★服务需求:a.中标方代表甲方完成外包服务项目的各项业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及甲方制订的相关规章制度、服务规范、考核办法,规范履行职责,并接受甲方的季度考核;b.中标方应按照甲方服务需求和标准提供外包服务人员,外包服务人员必须通过中标方的岗前公共职业培训及试用,且具备甲方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技能素质和体能素质。中标方可要求甲方协助对新上岗的外包服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以及服务资格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中标方应予以更换;c.中标方负责为外包服务人员依法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在外包服务人员的聘用、辞退、奖惩升降、劳动保护等事项上依法保证其外包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d.中标方在向甲方派出人员时应按照甲方实际需要安排;e.外包服务人员须经南京市高淳区滨湖小学政审通过后方可录用。f.管理费用不得超过为员工支付费用的15%,超过按无效投标处理。七、其他需求:a.中标方与外包服务人员发生劳动纠纷时,中标方应积极与外包服务人员交涉解决,处理好纠纷,以免影响甲方的外包服务工作;b.外包服务人员因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中标方按《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非因工发生的伤亡事故,中标方负责伤亡事故的处理,对发生的事故处理费用和对外包服务人员的经济补偿等由责任方承担;c.中标方应教育、督促外包服务人员在甲方提供服务期间按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完成相应服务工作,服从甲方人员与服务相关的管理和安排,接受甲方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以保障甲方业务的正常进行;d.中标方应教育、督促外包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方的行业秘密,保证甲方业务利益不受损失,对甲方各类业务中涉及的客户资料、业务数据等应按照甲方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执行保密工作;e.中标方管理人员应经常到外包服务工作现场,协调及处理甲乙双方与外包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中标方应当及时处理和协调甲方与外包服务人员之间的工作管理纠纷;f.中标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外包服务人员的相关资料,包括劳务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明等;g.中标方向甲方提供人员需要适合甲方岗位素质要求。特别说明:1、本章带★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报价。2、如有疑问请与采购人联系。八、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对供应商一年内服务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有权决定是否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或另行采购,续签不超过三年。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使用单位:供货单位:签订日期:南京市财政局监制第五章合同条款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序号名称数量单位1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1、本合同总价款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2、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号标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2)技术规格响应表;(3)乙方承诺/服务承诺;(4)中标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履行合同期限、地点1.履行合同期限:2.履行合同地点:第五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质量保证1.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约定,以及乙方的承诺。2.除特别说明外,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后,在此期间,乙方提供免费服务。第七条验收1.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甲方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2.甲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第八条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缴纳。(1)无需缴纳(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免费维护期满时止。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第九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条件: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按月支付,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出具有效票据。第十条违约责任1.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而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0.3‰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2.乙方违约,甲方可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在双方协定期限内达到甲方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的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其他违约责任约定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四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五条补充条款合同期间,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视情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传播安全责任事故造成后果的;(2)被相关职能部门查出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等,限期整改不到位的;(3)弄虚作假,擅自转包餐厅,经甲方要求整改无效的;(4)3次及以上不服从甲方正常管理,情节严重的;(5)因违反食材保管、加工等相关制度,或因管理不力,导致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6)被新闻媒体或网络媒介曝光,严重影响甲方形象的。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盖章)(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磋商文件主要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件1.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竞争性磋商报价表4.资格证明文件5.分项报价表6.技术条款偏离表7.商务条款偏离表8.服务与承诺9.竞争性磋商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10.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或证明材料附件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目录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致:南京市高淳区滨湖小学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我们的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为元人民币。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4、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5、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供应商、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供应商、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6、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7、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账号为:开户银行:帐号: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南京市高淳区滨湖小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目录三、报价表格式报价表序号名称报价(元)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其中,小、微型企业报价(元)总价(人民币,大写)元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1、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栏里填“是”或“否”。目录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目录五、分项报价表格式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总价小计: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目录六、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要求规格供应商响应偏离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1、供应商应逐一说明磋商产品和服务响应,直接拷贝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的按照不响应处理;2、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目录七、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要求规格供应商响应偏离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目录八、竞争性磋商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竞争性磋商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目录九、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磋商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23....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磋商文件中的页码位置..........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南京市高淳区滨湖小学: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南京市高淳区滨湖小学: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话)附件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网站在线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2023年月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虛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原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二三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劳 食堂劳务外包 食堂员工劳务外包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