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 施工监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南京市江宁区交通运输局2023)


一、项目编号:NJCG-2023ZC-0053
二、项目名称:江宁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苏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9楼911、915、916
中标金额:873000.00 元
服务期:自2023年10月07日至2023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
四、项目信息
名称:江宁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
项目概况:江宁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益、刘学晨、魏厚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下浮20%计取,不足4000元按照4000元计取。由中标人承担,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并不单独计算,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服务费:105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江宁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
联系方式:韩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68号生命科技小镇融创科研中心21幢101
联系方式:025-52289866

江宁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NJCG-2023ZC-0053项目名称:江宁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项目编号:NJCG-2023ZC-0053项目名称:江宁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采购人:南京市江宁区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九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2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6第三章成交标准14第四章招标项目情况及主要任务16第五章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格式16第六章附件17附件一、磋商文件密封档案袋及封面格式20附件二、磋商申请及声明21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22附件四、报价表23附件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24附件六、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25附件七、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25附件八、类似业绩情况26附件九、项目组成员一览表28附件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7附件十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27附件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8附件十二、监理大纲28附件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8附件十四、★资格证明文件28附件十五、★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29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江宁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68号生命科技小镇融创科研中心21幢101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JCG-2023ZC-0053项目名称:江宁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0万元最高限价:90万元采购需求:江宁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施工,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服务期:自2023年10月07日至2023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质量标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半年(至少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1.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提出的特定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或住建部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供应商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每天0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68号生命科技小镇融创科研中心21幢101二楼)①现场获取: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且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68号生命科技小镇融创科研中心21幢101二楼)获取纸质磋商文件(所有提交的文件均须加盖公章)。②邮寄方式:磋商申请人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且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加盖公章邮寄至(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自行考虑邮寄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磋商申请人应电话联系代理公司经办人予以确认且联系邮寄招标文件事宜。另:请以邮寄或发送邮件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在开标时携带获取采购文件所需的纸质资料。磋商文件费用:100元/份,售后不退。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10:00(北京时间)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68号生命科技小镇融创科研中心21幢101四楼)会议室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磋商报价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一份单独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磋商报价表”字样。所有响应文件应密封且加盖企业公章;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未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予以否决。五、开启时间:2023年9月27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68号生命科技小镇融创科研中心21幢101四楼)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2、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3、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7、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交通运输局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联系方式:韩主任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68号生命科技小镇融创科研中心21幢101二楼联系方式:龚林电话025-522898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龚林电话:025-52289866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江宁区交通运输局(采购人)委托,对江宁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相关信息如下: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编号NJCG-2023ZC-00532项目名称江宁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3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4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68号生命科技小镇融创科研中心21幢1015磋商文件获取方法①现场获取: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且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前往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68号生命科技小镇融创科研中心21幢101二楼)获取纸质磋商文件(所有提交的文件均须加盖公章)。②邮寄方式:磋商申请人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且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加盖公章邮寄至(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自行考虑邮寄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磋商申请人应电话联系代理公司经办人予以确认且联系邮寄招标文件事宜。另:请以邮寄或发送邮件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在开标时携带获取采购文件所需的纸质资料。磋商文件费用:100元/份,售后不退。6项目采购限价人民币大写:玖拾万圆整(¥900000元)超过此限价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处理;7服务期自2023年10月07日至2023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8磋商有效期磋商之日起30天9响应性文件递交信息时间2023年9月27日9:30—10:009响应性文件递交信息地点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68号生命科技小镇融创科研中心21幢101四楼会议室)9响应性文件递交信息要求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指定地点提交磋商响应性文件。10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贰份 ;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壹份11磋商 信息时间2023年9月27日10:0011磋商 信息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68号生命科技小镇融创科研中心21幢101四楼会议室)12联系 事项采购单位联系人南京市江宁区交通运输局12联系 事项采购单位联系电话韩主任12联系 事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龚林12联系 事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52289866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中小企业政策(1)中小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一条的规定。(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六条的规定。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5)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3.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3)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3进口产品政策(1)除招标公告载明接受进口产品参加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4投标人诚信档案注册登记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①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链接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http://222.190.243.84:8280/hodeframe2018_cxda),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③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2)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响应)截至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二、响应文件编制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5、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5.1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南京市江宁区交通运输局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5.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5.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5.5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5.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6、响应文件的组成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6.2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磋商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第一章5.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第一章5.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提出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6)★商务条款偏离表;(7)★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和近三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8)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6.3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监理大纲;(2)★《技术条款偏离表》;(3)★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4)拟投入项目的监理人员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6.4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项目维护费、管养费、材料费(含备品备件、零部件、新换设备等)、采购费、更换安装费、施工费、调试费、交通费、管理费以及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等。本项目为江宁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维护实施范围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5)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下浮20%计取,不足4000元按照4000元计取。由中标人承担,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并不单独计算,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6)开标过程中专家评委费由中标人支付。6.5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7.1磋商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照招标文件执行,但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如果磋商文件要求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的。8、磋商有效期8.1自磋商之日起60天内投标有效。8.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这种要求。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9、响应文件签署9.1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9.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9.3有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将拒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四、磋商10、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磋商组织11.1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11.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单位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2、磋商程序12.1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2.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12.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用“★”加注或特别说明“须”、“必须”、“一定要”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1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2.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2.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2)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3)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2.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13、评定成交标准13.1成交标准,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后综合评分。13.2评定方法,详见第三章。14、确定成交供应商14.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评分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14.2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综合排名第一名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14.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媒体公告,成交供应商及时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14.4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5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14.6采购代理单位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4.7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单位均不退回。15、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16、签订合同1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6.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6.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4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通报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16.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6.6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17、询问17.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8、质疑1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代理单位。18.2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18.3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提交响应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18.4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19、投诉19.1质疑供应商对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0、诚实信用20.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0.2供应商不得以向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0.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0.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20.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审纪律,扰乱磋商、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第三章成交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评分标准1磋商报价(10 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作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磋商报价得分=10×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综合实力(24分)人员配备(16分)总监理工程师:供应商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3分。综合实力(24分)人员配备(16分)项目组成员(总监除外)从供应商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历及人员配备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分。1、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3 分配备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名,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得 3 分2、试验专业监理师3 分配备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 1名,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得3分。3、安全监理工程师3分配备安全监理工程师 1 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或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得 3分。4、试验员2分配备试验员1名,具有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员或见证员证书,得2分。5、监理员:2分配备监理员2名,具有监理培训证或监理员及以上证书,每提供1人得1分。综合实力(24分)设备配备(8分)现场配备: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混凝土回弹仪、激光测距仪、游标卡尺、卷尺、电脑、打印机,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以承诺书为准)(满分8分)3监理大纲(54 分)1、监理大纲内容:评委根据投标人内容的完整性、全面性、规范性、针对性、科学性、前瞻性、合理和可行性等方面评分,思路清晰、定位准确、理解透彻、全面者得12分,整体内容较完整,思路较清晰得9分,整体内容基本完整,思路基本清晰得6分,方案简单,勉强合理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3监理大纲(54 分)2、质量控制管理方案措施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方案内容完整,优秀合理针对性强得6分,方案良好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方案分析概述较好,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方案分析表述一般、基本合理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3监理大纲(54 分)3、进度控制管理方案措施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方案内容完整,优秀合理针对性强得6分,方案良好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方案分析概述较好,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方案分析表述一般、基本合理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3监理大纲(54 分)4、投资控制管理方案措施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方案内容完整,优秀合理针对性强得6分,方案良好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方案分析概述较好,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方案分析表述一般、基本合理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3监理大纲(54 分)5、安全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方案内容完整,优秀合理针对性强得6分,方案良好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方案分析概述较好,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方案分析表述一般、基本合理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3监理大纲(54 分)6、合同与信息管理方案措施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方案内容完整,优秀合理针对性强得6分,方案良好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方案分析概述较好,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方案分析表述一般、基本合理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3监理大纲(54 分)7、施工现场组织协调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方案优秀合理且具有针对性得6分,方案良好、合理可行但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方案概述较好,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方案表述一般、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3监理大纲(54 分)8、针对本工程的监理工作特点、重点、难点提出相应措施和合理化建议:方案优秀合理且针对性强得6分,方案良好、合理可行但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方案概述较好,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方案表述一般、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企业业绩(12分)供应商自2020年09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监理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每提供一个,得4分,满分为12分。说明: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5%、5%价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对监狱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5、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需提供有效的复印件(扫描件),原件备查。9、如果评审分数畸高、畸低的,应详细说明理由。第四章招标项目情况及主要任务一、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江宁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作的通知》(苏交公路〔2021〕12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宁交道路〔2022〕86号)、《关于加快推进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作的通知》(宁交道路〔2022〕491号)等文件要求,拟对江宁区辖区内的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分带护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完善。涉及G104、G205、G235、S002、S122、S126、S204、S340、S243等9条公路,总里程约229.927公里,以上监理服务。2.服务期自2023年10月07日至2023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3.服务工作内容本工程为江宁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①对中分带未设置护栏的一级公路路段按照规范增设护栏,长度21.889公里;②对现状已设置护栏需要提升的路段进行升级,长度27.772公里;③对97.072公里路段交叉口、桥梁、障碍物等中央分隔带护栏有提升需求及条件的进行完善提升;④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以上实施监理工作,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相关检查、考核和资料台账。4.付款周期本项目按工程计量款的80%对应的监理服务费,余款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第五章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南京市江宁区交通运输局(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为实施江宁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项目名称),已接受(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监理的投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江宁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作的通知》(苏交公路〔2021〕12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宁交道路〔2022〕86号)、《关于加快推进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作的通知》(宁交道路〔2022〕491号)等文件要求,拟对江宁区辖区内的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分带护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完善。涉及G104、G205、G235、S002、S122、S126、S204、S340、S243等9条公路,总里程约229.927公里,以上监理服务。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委托人要求;(8)监理服务费用清单;(9)监理人有关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投入的承诺;(10)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4、总监理工程师:。5、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安全目标:杜绝质量、安全责任事故。6、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监理。7、委托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按工程计量款的80%对应的监理服务费,余款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8、监理服务期:9、履约保证金金额:10%签约合同价,形式:现金、银行本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形式。10、本协议书在监理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失效。1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委托人:南京市江宁区交通运输局(盖单位章)监理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六章附件磋商响应文件相应材料请按附件样式进行填写,如附件无明确规定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制。附件一、磋商文件密封档案袋及封面格式江宁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磋商时间:江宁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磋商时间:附件二、磋商申请及声明致:南京市江宁区交通运输局根据贵方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申报(磋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性文件正本一式壹份,副本一式贰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按磋商需求的磋商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5、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后,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人员到岗、调配等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7、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8、与本申报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电话:传真:8、与本申报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开户银行:帐号: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供应商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南京市江宁区交通运输局: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附件四、报价表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 服务时间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填写“是”或“否)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2、“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供应商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未按要求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3、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响应(或补充)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4、如磋商文件未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不再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将作为最终报价。附件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六、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要求规格磋商响应偏离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供应商名称:(盖章)附件七、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磋商响应偏离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供应商名称:(盖章)附件八、类似业绩情况(如有)(证明材料附后)类似业绩一览表(年月至年月)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地点项目法人服务规模备注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九、项目组成员一览表1.1项目组成员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姓名本项目担任的职务职称身份证号码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附件十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南京市江宁区交通运输局: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年月日附件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三、★监理大纲附件十四、★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由供应商自定,据实提交,含公司各类资质及获奖情况)附件十五、★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20年月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 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二 O 年 月日★注:本表打印时间必须在发布采购公告之日(含)至开标当天(含)内打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 施工监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