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郫筒街道办事处2023)
一、项目编号:N5101172023000159
二、项目名称:郫都区清江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楠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中信 大道一段107号
1,681,112.4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楠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郫筒街道清江三街29号(清江家园二期)、30号(清江家园一期)住宅
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
1,681,112.4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谷雨、曾煦宗、王泽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 地 址:成都市郫都区望丛中路998号机关第一办公区1号楼635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788297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郫筒街道办事处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望丛中路398号
联系方式:吴老师 15882144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郫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红旗大道北段221号
联系方式:028-87913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老师
电话:028-87913018
成都市郫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9月27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楠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楠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pdf
评审结果(公告用).zip
评审结果(公告用).zip
郫筒街道清江小区物业谈判文件(第二次).pdf
郫筒街道清江小区物业谈判文件(第二次).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郫筒街道办事处的郫都区清江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物业管理服务,属于物业管理;承接企业为四川楠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41人,营业收入为224.184851万元(大写:贰佰贰拾肆万壹仟捌佰肆拾捌元伍角壹分),资产总额为240.975687万元(大写:贰佰肆拾万零玖仟柒佰伍拾陆元捌角柒分),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四川楠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9月25日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采购项目名称:郫都区清江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01172023000159采购项目符合审查表(小组)采购包号:1评审日期:2023-09-26序号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是否通过审查是否通过审查序号供应商名称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对第二章及第三章实质性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内容的响应供应商对第二章及第三章实质性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内容的响应是否1四川楠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成都星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成都质洁佳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4四川仟首佰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四川新立鑫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评审意见:无评委签章:制表时间:2023年09月26日13时00分-第1页-采购项目名称:郫都区清江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01172023000159采购项目资格审查表(小组)采购包号:1评审日期:2023-09-26序号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是否通过审查是否通过审查序号供应商名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1四川楠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成都星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成都质洁佳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4四川仟首佰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四川新立鑫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评审意见:无评委签章:-第1页-制表时间:2023年09月26日11时16分-第2页-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成都质洁佳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分项报价明细响应表中“社保”未按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按全员全额缴纳计算“进行报价,不满足谈判文件第三章3.2.2服务要求中★(七)分项报价响应表和★填表说明要求:报价未按全员全额交纳计算。四川新立鑫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设施设备维护主管未按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提供工程师职称证,不满足谈判文件第三章3.2.2服务要求中★二、物业人员配置要求采购项目评审报告(谈判)一、项目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郫都区清江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01172023000159采购包号:1二、公告刊登招标公告刊登媒体: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刊登日期:2023年07月28日三、谈判日期及地点谈判日期:2023年09月26日-2023年09月26日谈判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四、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开启日期:2023年09月26日10时00分开启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五、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公告征集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共有6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六、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四川楠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48家供应商(见《获取文件记录表》)七、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四川楠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供应商(详见《采购项目开启记录表》)。八、谈判文件内容是否修改:否九、修改部分是否取得采购人同意:否修改内容:1:无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变更情况十一、谈判轮次:1十二、报价轮次:1十三、谈判小组成员名单:专家:曾煦宗王谷雨采购人代表:王泽东十四、响应文件评审情况通过资格检查5家,未通过资格检查0家(详见《资格审查报告》)通过符合性检查3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2家(详见《符合性审查报告》)十五、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供应商名称最后报价(元)四川仟首佰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749,906.20四川楠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681,112.40成都星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727,184.20十六、未允许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供应商名称原因成都质洁佳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分项报价明细响应表中“社保”未按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按全员全额缴纳计算“进行报价,不满足谈判文件第三章3.2.2服务要求中★(七)分项报价响应表和★填表说明要求。四川新立鑫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设施设备维护主管未按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提供工程师职称证,不满足谈判文件第三章3.2.2服务要求中★二、物业人员配置要求。十七、最后报价审查情况通过最后报价审查3家,未通过最后报价审查0家(详见《采购项目最后报价审查表》)十八、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否十九、评审结果和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项目的谈判小组推选王谷雨同志为组长,主要负责协调谈判小组成员之间的事物性工作、牵头与采购组织单位交涉相关事宜、执笔撰写评审报告等。-第1页-谈判小组成员阅读领会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根据载明的评审办法、评分方法和标准对各参加最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独立进行评审打分。按照供应商最后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名单列下表成交候选人顺序投标人名称最后报价(元)1四川楠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681112.402成都星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727184.203四川仟首佰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749906.20二十、最后报价是否修正否二十一、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无二十二、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无谈判小组:制表时间:2023-09-2613:48:31-第2页-竞争性谈判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郫都区清江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01172023000159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郫筒街道办事处成都市郫都区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3年09月14日1/155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成都市郫都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郫筒街道办事处委托,拟对郫都区清江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一、项目编号:N5101172023000159二、项目名称:郫都区清江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三、谈判项目简介:本项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小区位于郫筒街道清江三街29号(清江家园二期)、30号(清江家园一期)住宅类型为多层,物业服务建筑面积为188873.79平方米,占地面积127712平方米。公共区域能耗2022年每月不低于用电10000度,每月用水不低于120吨。四、邀请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谈判的供应商。公告征集: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合同包一):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2/155(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七、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谈判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谈判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谈判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谈判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谈判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谈判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谈判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3/155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九、谈判方式本项目谈判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谈判。谈判会议由谈判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谈判。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谈判小组进行在线谈判、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郫筒街道办事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望丛中路398号邮编:611730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5882144601代理机构:成都市郫都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红旗大道北段221号邮编:611730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028-879130184/15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813,188.38元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采购包1:1,813,188.38元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审方法采购包1:最低评标价法(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书,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有效报价环节提供核心产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谈判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9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1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120天。12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13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4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6进口产品不允许17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8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19报价/分值精确度报价/分值精确度仅保留“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2总则(一)适用范围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郫筒街道办事处和成都市郫都区政府采购中心享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技术清单、参数、商务及其他要求由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郫筒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除上述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成都市郫都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二)有关定义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郫筒街道办事处。2.“供应商”是指在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谈判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代理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成都市郫都区政府采购中心4.“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5.“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谈判小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出具谈判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竞争性谈判文件2.3.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一、竞争性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清单、参数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谈判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谈判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8/155(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谈判小组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9/155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包括响应函、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文件(若有)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响应文件格式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谈判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谈判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逾时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4.8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谈判通知书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谈判文件的每项资格、符合性要求,逐一对应进行响应;未逐一对应进行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谈判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实质性要求)10/155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后,由谈判小组对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谈判小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财务状况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复印件;注:新成立的法人或组织需提供自成立以来任意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响应文件封面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无无无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3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本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的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谈判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谈判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谈判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上传说明材料,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分项报价表报价表2供应商对第二章及第三章实质性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内容的响应供应商对第二章及第三章实质性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内容的响应其他资料商务应答表3供应商对第二章及第三章实质性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内容的响应供应商对第二章及第三章实质性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内容的响应其他资料商务应答表5.3.4谈判一、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顺序由谈判小组确定。二、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三、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通过“承诺”功能,将变动情况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148/155五、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谈判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谈判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一)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谈判文件可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要求的;(二)响应文件中仍有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七、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谈判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5最后报价一、方案评审采购包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二、谈判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三、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四、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五、供应商未按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其退出谈判。六、最后报价一旦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七、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1)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2)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4)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八、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1)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49/155(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最后报价无效。5.3.6价格扣除采购包1:序号情形适用对象比例说明关联格式无无无无无无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1.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2.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谈判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谈判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3.8复核1.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2.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会同采购监督人员,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竞争性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在线复核,出具复核报告。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3.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3.9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候选供应商数量3名。“本项目”按供应商经评审的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最终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最终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150/155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评审的最终报价是指对供应商最后报价完成价格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报价。5.3.10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审情况,生成谈判报告。谈判报告是谈判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2、谈判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4、变动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5、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6、谈判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谈判情况等;7、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5.3.11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谈判报告中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终止采购活动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终止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四)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六)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151/155(七)通过最后报价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注:公开招标转竞争性谈判只有两家供应商参与的情形除外。5.5、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二、采购人在收到谈判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谈判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三、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五、采购人、代理机构不解释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5.6、谈判小组成员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7、谈判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152/155(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153/15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其他资料154/155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合同内容.docx15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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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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