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中标结果公示(北林区司法局2023)


按照直接采购成交规则,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23940
采购编号:HLJGCYC2309010020231446606
预算金额:23940.0
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采购人:北林区司法局
联系人:刘欣
采购结果:成功评选
报价供应商数:1
允许中选家数:1家中选
公告日期:2023-09-28
中选供应商:

状态
供应商名称
评审结果
公告日期
成交金额
优惠率

现成交
绥化市雪华印务有限公司
中选
2023-09-27
23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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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_北林区司法局单位名称)的23940(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产品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3940(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绥化市雪华印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人,营业收入为40万元,资产总额为1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證草)纹化市雪华印务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9月27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小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本公司所属行业为服务业业,截至上一财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00万元,营业收入440万元,从业人员6人,本公司为小型(请填写:小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北林区司法局_单位的23940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绥化市雪华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_23940_-(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3940__(标的名称),属于建筑(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雪华印务_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6-人,营业收入为_40_万元,资产总额为_100-万元,属于小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23940(标的名称),属于建筑(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雪华印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6-人,营业收入为--40--万元,资产总额为_100_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證章):雪华印入有限公司日期:2023-9-2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