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中标结果公示(故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



故城县新征收“两公一住”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B2023094230010006
二、项目名称:故城县新征收“两公一住”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河北中天环保有限公司
涿州市清凉寺办事处长空路龙马人才家园6号楼1202室
91130681MA0CXTMJ2E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河北中天环保有限公司
故城县新征收“两公一住”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新征收“两公一住”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程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程要求
45日历天
15563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文会(磋商小组组长)、陈国辉、贾兰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19450.4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故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址:故城县广交西路
联系方式:0318-56219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28号中恒大厦北楼23层
联系方式:0311-85110581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玮玮
电 话:0311-85110581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承诺函-1
DG---竞争性磋商文件---故城县新征收“两公一住”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承诺函-3
承诺函-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故城县新征收“两公一住”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故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行政区域
故城县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08日 10:55

评审专家名单
曹文会(磋商小组组长)、陈国辉、贾兰杰

总中标金额
¥155.63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玮玮

项目联系电话
0311-85110581

采购单位
故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故城县广交西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8-5621907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28号中恒大厦北楼2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1-85110581

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故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名称)的故城县新征收“两公一住”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故城县新征收“两公一住”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河北中天环保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3人,营业收入为239.55万元,资产总额为143.3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河北中天环保有限公司A日期:2023年10月6日-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故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人):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二)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如采购人在本采购活动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采购各方损失,并接受相关部门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河北中天环保有限公司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碳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3年10月6日-12-故城县新征收“两公一住”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BAT02112309178-CG采购人:故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九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第四章磋商办法及评审细则第五章响应性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条款故城县新征收“两公一住”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故城县新征收“两公一住”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AT02112309178-CG项目名称:故城县新征收“两公一住”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预算金额:1580000.00元最高限价:1580000.00元;采购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土地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涉及土地征收、收回以及转让、改变土地用途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作为规划调整和供地审查的要素。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限):45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行下载方式:自行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0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提交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2023年10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办理河北CA后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hebeieb.com),进行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CA的供应商/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2-可联系4007073355。4.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若供应商/投标人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0311-66187855/66187858。5.潜在供应商点击“投标管理-报名/文件下载”进行下载招标文件,进入“上传投标文件”内点击项目列表后的相应操作即可进行投标文件的递交。具体流程详见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6.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故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故城县广交西路联系方式:薛波0318-56219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28号中恒大厦北楼23层联系方式:吴玮0311-8511058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玮电话:0311-85110581-3-第一章磋商须知前附表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并提请注意与本项目有关的以下事项和要求:序号项目具体内容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故城县新征收“两公一住”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项目编号:HBAT02112309178-CG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采购人名称:故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薛波电话:0318-5621907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吴玮电话:0311-851105815.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为必备资格要求,第1、2项资格证明文件所需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5.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查询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6.磋商保证金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涉及保证金的相关条款均不适用)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规定要求,全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行下载8.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地点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023年10月7日9点00分),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9.响应性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时间:2023年10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10.响应性文件数量电子投标文件:一份。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必须使用惠招标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按后缀名为hzb的招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时,需使用投标人的河北CA电子证书进行加密。2.电子开标过程中,在开标大厅唱标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按无效投标处理。3.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版文件。11.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60天12.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580000.00元高于此价格的报价按无效标处理。13.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限)45日历天1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程要求14.响应文件加密要求供应商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CA数字证书为电子投标文件加密15.解密截止时间解密截止时间: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进行解密。注:供应商需在开标时间以后,解密截止时间之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供应商需在开标时间以后,解密截止时间以前登录惠招标开标大厅,使用河北CA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解密。2.供应商自行解密,用于解密的电脑必须安装:Win7或Win10、IE11、河北CA数字证书助手。3.无论供应商在哪里解密,都必须使用导出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锁。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不能解密且采取补救措施仍无法正常开启的、供应商未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前解密的,则视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16.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17.澄清截止时间及说明①潜在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惠招标”提出。②供应商需及时关注“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查看招标文件有无澄清和修改,因查看不及时影响投标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18.开标程序按照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程序。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19.开标补救措施1.供应商无法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解密响应文件时,可以通过密码信封解密。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暂时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继续开标活动:(1)因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系统原因,造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2)开标现场出现断电断网等影响招标代理正常开标的事故。20.电子签章(盖章及签字)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封面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封面盖章即视为全本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已在指定位置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在指定位置签字。21.中标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该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2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协商(具体付款节点遵循当地财政部门要求)23.确定成交人方式采购人根据评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人。24.是否面向中小企业、微型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5.标的名称故城县新征收“两公一住”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26.本项目所采购标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一、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团体组织、事业单位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分范畴。2、适用情形:(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关于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执行方式:(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2)适用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3)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办法》规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政策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二、关于节能、环保的政策要求根据财库[2019]9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注: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号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2019第16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三、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品。四、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的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参考包装需求标准。28.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1.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信用考核评价为基础,依据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融资价格,向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的融资贷款业务。2.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3.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所有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承诺函应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4.破产企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且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5.采购人依法依内控开展采购活动,针对因政策变化、规范调整而不履行合同约定,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建立补偿救济机制,应当在采购合同中明确相应条款。-9-最终磋商书面报价表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报价小写:人民币元大写: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限)服务要求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磋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费用。2、本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无需附在响应文件中。3、最终报价采用此表格式,名称为“最终磋商书面报价表”,请将最终磋商书面报价表加盖公章,磋商时用于最终报价的填报表。(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提供最终分项报价明细表并加盖单位公章)-39-磋商单位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注册地址经营地址单位性质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营业期限营业期限营业期限年月-年月资质情况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职称学历备注-40-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要求自行编制-41-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年龄性别专业学历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1项目负责人2345678…说明:1、序号1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人员要求应满足本项目技术条款最低要求。-42-同类项目业绩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合同金额签约时间123…………附:业绩证明合同协议书。-43-技术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本项目的理解和认识、项目实施方案、成果质量保证措施、项目进度保证措施、项目组织机构、保密措施、服务承诺等内容-44-第六章合同条款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政府采购合同书(服务类)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供应商:-45-签订地点:项目编号:,签订时间:年月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1、协议书条款;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5、其他。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二、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2.......3.......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6-五、项目服务期限六、付款方式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甲方依法依内控开展采购活动,针对甲方因政策变化、规范调整而不履行合同约定,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甲方视情况给予乙方合同款总额%的经济补偿。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八、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其它1、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47-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二、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采购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采购单位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合同签订后2日内将合同上传至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在7日内将合同等备案资料到财政局采购办备案。2、本合同一式七份,采购人、供应商各执两份,县财政局采购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各一份。采购人(章):,供应商(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48-采购人(章):供应商(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7.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条件的承诺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条件的承诺书致:故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人):我单位河北中天环保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条件,特此声明若采购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条件,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公章):河北中天环保有限公司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碳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3年10月6日-14-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致:故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人):我单位河北中天环保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声明。若采购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公章):河北中天环保有限公司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碳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3年10月6日-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