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脱氧核糖核酸实验室耗材中标结果公示(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2023)
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2023年脱氧核糖核酸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0820230001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脱氧核糖核酸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供应商对本项目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经核实,中标供应商四川易星跃安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因供应商对本项目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经核实,中标供应商四川易星跃安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单位: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4356267,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48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17号
联系方式:028-62691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310号
联系方式:028-855584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成祥
电话:028-63920874
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7日
相关附件:
成都瑞宏程华科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四川晟程前方科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四川易星跃安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西安宣迈科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的2023年脱氧核糖核酸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脱氧核糖核酸实验室耗材,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成都瑞宏程华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152.34万元(大写:壹佰伍拾贰万叁仟肆佰元),资产总额为1,116.24万元(大写:壹仟壹佰壹拾陆万贰仟肆佰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成都瑞宏程华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9月25日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的2023年脱氧核糖核酸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脱氧核糖核酸实验室耗材,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晟程前方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239.783万元(大写:贰佰叁拾玖万柒仟捌佰叁拾元),资产总额为177.057万元(大写:壹佰柒拾柒万零伍佰柒拾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四川晟程前方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9月25日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的2023年脱氧核糖核酸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脱氧核糖核酸实验室耗材,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易星跃安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78.29万元(大写:柒拾捌万贰仟玖佰元),资产总额为111.38万元(大写:壹佰壹拾壹万叁仟捌佰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四川易星跃安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3年9月25日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的2023年脱氧核糖核酸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脱氧核糖核酸实验室耗材,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西安宣迈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18.57万元(大写:壹拾捌万伍仟柒佰元),资产总额为62.35万元(大写:陆拾贰万叁仟伍佰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西安宣迈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9月25日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脱氧核糖核酸实验室耗材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