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登记 自然中标结果公示(邯郸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丛台分局2023)



 

支漳河、沁河确权登记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0-18

一、项目编号: CTQCGBDL2023060 二、项目名称: 支漳河、沁河确权登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河北探宝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邯郸市邯山区陵园路92号
91130400105523158B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河北探宝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支漳河、沁河确权登记项目
支漳河、沁河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包括前期准备、编制工作底图、预划登记单元、发布通告、自然资源地籍调查、建立数据库、成果编制等工作
满足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
满足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日历天内完成
5032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新国、赵跃景、曹一东(采购单位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548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邯郸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丛台分局本级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联纺东路 358 号 联系方式: 张懿娜 0310-7118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英才路2号 联系方式 : 于莹莹 0310-3157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莹莹 电话: 0310-3157605 十、附件 二十二条承诺函终板—支漳河、沁河确权登记项目_20231014173156中小企业声明函

 

  发布时间:
2023-10-18       地域:
邯郸市丛台区联纺东路 358 号      采购人:
邯郸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丛台分局本级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承诺书致: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丛台区分局为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和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政府采购秩序,我单位在参与本次的政府采购过程中作如下承诺: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河北探宝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0日期:1017日2023年1017日支漳河、沁河确权登记项目竞争性碳商文件项目编号:CTQCGBDL2023060采购人: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丛台区分局(邯郸市国土资源局丛台分局代章)采购代理机构: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0二三年九月支漳河、沁河确权登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CTQCGBDL2023060采购人: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丛台区分局(邯郸市国土资源局丛台分局代章)采购代理机构: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三年九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服务内容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评标办法.说明:本磋商文件共46页,投标人在领取磋商文件时请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错装等情况,请于购领磋商文件之日起三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未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支漳河、沁河确权登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邯郸市丛台区英才路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TQCGBDL2023060项目名称:支漳河、沁河确权登记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507300元最高限价:507300元服务内容:丛台区支漳河、沁河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包括前期准备、编制工作底图、预划登记单元、自然资源地籍调查、建立数据库、成果编制等工作。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邯郸市丛台区英才路2号方式:其他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丛台区人和街122号国际会展中心西北角开标一室五、开启时间:2023年10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丛台区人和街122号国际会展中心西北角开标一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丛台区分局地址:邯郸市丛台区联纺东路358号联系方式:张懿娜0310-71181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邯郸市丛台区英才路2号联系方式:0310-315760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于莹电话:0310-3157605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支漳河、沁河确权登记项目2项目编号CTQCGBDL20230603采购人名称: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丛台区分局地址:邯郸市丛台区联纺东路358号联系人:张懿娜0310-7118115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邯郸市丛台区英才路2号联系人:于莹0310-31576055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分为1个标段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8服务标准满足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9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0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2磋商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3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507300元(大写伍拾万零柒仟叁佰元整)磋商报价应不高于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1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5响应文件份数纸质响应文件:一份正本、2份副本(共3份,书式胶装);电子版一份(PDF格式和WORD格式各一份)。16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共3人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8付款方式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19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丛台区人和街122号国际会展中心西北角开标一室20投标截止及磋商地点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丛台区人和街122号国际会展中心西北角开标一室21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方式计算,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22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23答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选、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文件应加盖全称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形式联系部门: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部联系电话:0310-3157605通讯地址:邯郸市丛台区英才路2号注:供应商质疑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文件执行。24投标人须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5特别说明(1)磋商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前附表冲突的,以前附表为准。(2)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本磋商文件凡是用“加粗”字体标志的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文件存在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情况的,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定后,按无效投标处理。(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文件要求: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加大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持续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和磋商公告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承诺函应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磋商须知1、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项目的采购。2.项目概况2.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有程序均按国家有关法律进行,磋商小组评审后,由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并签订合同。采购人为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丛台区分局。3.定义3.1“采购人”系指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组织本次采购的法人或组织。3.2“业主单位”系指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需求单位的法人或组织。3.3“采购代理人”系指磋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述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3.4“供应商”系指接受磋商文件的要求,具备相应资格要求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3.5“供应商代表”系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合格供应商的条件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4.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有承担该本项目的能力及资质要求,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4.3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采购方式5.1本次采购实行竞争性磋商的方式。6.投标费用6.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投标委托7.1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磋商文件说明8.磋商文件构成8.1“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服务内容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评标办法第七部分二次报价单8.2除9.1内容外,采购人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天,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8.3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3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磋商文件的澄清9.1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人将以磋商补充文件形式进行统一解答和澄清。9.2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均以书面补充文件为准。供应商应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补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10.磋商文件的修改10.1磋商文件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天,采购人可主动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10.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磋商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0.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0.4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可能会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3、响应文件的编制11.投标要求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没有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有效理由。12.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2.1响应文件和与磋商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印制的资料,但与投标实质性内容有关的段落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2.2除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响应文件的构成13.1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一、响应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磋商报价表四、资格证明文件五、技术服务方案六、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所需的各种资质、证书、证明材料若系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盖上有效的公章。14.响应文件格式14.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所提出的格式、内容编写并按顺序胶状装订成册。供应商可以根据需要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支漳河、沁河确权登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附表:1:资格审查表序号项目内容评标办法通过(√)不通过(×)1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有且合法有效的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且合法有效的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3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有且合法有效的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4具备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有且合法有效的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有且合法有效的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6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有且合法有效的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7中小企业声明函有且合法有效的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结论结论结论备注:①以上要求证件,开标现场核验原件,响应文件中放复印件且加盖公章。②如果有关证件因正在办理年检等原因无法取回,需由原发证机关出具相应的证明。③投标人应未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现场进行核查,被列入上述任何一项得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④以上各项必须全部通过,方可通过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进入符合性评标。审查人签字:支漳河、沁河确权登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因素评标办法是否通过通过(√)不通(×)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2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格式满足磋商文件要求4总报价唯一只有一个有效总报价且未超过总拦标价5服务周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8其他响应文件的其他方面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结论(投标单位全部通过“√”视其为通过符合性评审)结论(投标单位全部通过“√”视其为通过符合性评审)结论(投标单位全部通过“√”视其为通过符合性评审)备注:①磋商小组应对有效供应商的上述检查因素查验是否合格,合格者划√,不合格者划×。②对符合性检查未通过者,不应进入最后评审。支漳河、沁河确权登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附表3:综合评分表项目评分标准磋商报价(1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磋商后的最终磋商报价最低的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服务方案(25分)项目实施方案制定详细完善、可行有效、科学全面、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能够结合釆购方的实际情况,并满足釆购方的工作需求;1.服务方案合理、内容详细、措施完善,完全满足或优于项目需求的得25分;2.服务方案较合理、内容较详细、措施合理,达到项目要求的得15分;3.实施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操作性一般得8分;4.实施方案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缺项得0分。组织机构和分工情况(15分)提供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拟派人员配备:包括拟派人员汇总表、工作人员岗位要求、组织管理体系:1.每符合一项,人员配置丰富,岗位要求明确,绩效考核方法干练有效,组织管理体系设计先进、合理得5分,全部符合得15分;2.每符合一项,人员配置和岗位要求能够满足项目基本需求,绩效考核和组织管理体系实施方法基本有效得3分,全部符合的9分;3.每符合一项,人员配置和岗位要求尚能满足项目基本需求,绩效考核和组织管理体系实施方法不完善得1分,全部符合的3分;4.每缺一项或该项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0分。仪器设备配备(15分)提供完成本项目需要的仪器设备:1.主要仪器设备各阶段配置合理,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15分;2.主要仪器设备各阶段配置较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8分;3.主要仪器设备配置不合理,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4.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缺项得0分。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10分)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根据需求做出深入分析,思路清晰,能够提供具有建设性独到见解,实施步骤明晰等方面进行描述:1.进度保证措施科学、完善、可操作性强,得10分;2.进度保证措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进度保证措施较完善、可操作性较强,得6分;3.进度保证措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进度保证措施一般,得2分;4.缺项不得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5分)1.措施细致全面、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5分;2.措施满足项目需求,可行性一般得8分;3.措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欠合理得4分;4.缺项不得分。服务承诺(10分)完全承诺并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对合同履行期限内质量、人员到位情况、后期服务等做出实质性承诺:1.承诺内容可操作性强、细节描述详细、完整优越承诺及保障措施内容有相对的操作性、承诺内容良好,得10分;2.承诺内容一般,针对性弱,得6分3.承诺内容不全面,无针对性,得2分4.缺项不得分。说明:3.1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不再给予10%的价格扣除。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3本项目为线下开标项目,投标人须现场进行二次报价,并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报价。支漳河、沁河确权登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4.2.2报价部分评审报价部分的得分权重占总得分权重的10%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有效最终磋商报价中,最终报价为最低价者为评标基准价得标准分,其他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0.10×1004.2.3商务和技术部分评审(1)商务和技术部分的得分权重占总得分权重的90%。(2)评标委员会根据磋商文件中的要求及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3)通过阅审,根据具体的评分标准对各子项进行评分,记入评分计分表的相应栏目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就以上各项评分的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之和即为该供应商的技术标得分。4.2.4汇总评分结果供应商总得分=报价得分+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序。5.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5.1评标报告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或盖章。5.2磋商小组应遵照以下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5.3磋商小组按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排名次序位于前三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4如果磋商小组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无效投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家时,此次招标失败。5.5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三家时,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6.确定成交供应商6.1由磋商小组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确认的评标结果,在国家规定的相关媒体上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支漳河、沁河确权登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在服务内容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优先待遇。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服务内容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3﹞46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A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B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C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享受扶持政策,只需要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中小支漳河、沁河确权登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企业身份证明文件,见附件。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证明文件,或事先获得认定及进入名录库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评审时工程项目给予小微企业报价10%的价格扣除优惠。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10%的价格扣除优惠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公告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无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于评审现场进行查询。①、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2)支漳河、沁河确权登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3﹞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采购单位在开标现场对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视为声明函无效;(★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采购人和专家开评标现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3.以上证明文件以上传的扫描件为准,如以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自负法律责任。4.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相关要求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如未按要求上传,造成响应文件制作错误,投标单位自负全部责任。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部分互为补充,如有阐述不尽之处以国家最新有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准。附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承诺书致:为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和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政府采购秩序,我单位在参与本次的政府采购过程中作如下承诺: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丛台区分局:根据磋商会议上明确的各项要求,本人经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并代表本公司对竞争性磋商项目做出最终报价:最终磋商报价表项目名称磋商总价(元人民币)大写:磋商总价(元人民币)小写:服务周期服务标准其他说明供应商名称:(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印鉴)年月日说明:本表不装订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供应商可按以上格式填写“竞争性磋商第二次报价单”,并加盖全称并加盖公章后单独携带到投标现场,用于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此页为最后一页)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丛台区分局丛台区分局的支漳河、沁河确权登记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支漳河、沁河确权登记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北探宝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66人,营业收入为_2115.258982万元,资产总额为4296.27110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北探宝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3年10月1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确权登记 自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