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线路策划推广中标结果公示(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



“清新福建”线路策划推广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清新福建”线路策划推广项目(招标文件编号:[350001]FJGC[GK]2023041)
二、项目名称:“清新福建”线路策划推广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厦门厦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西一路2号厦门旅游大厦10楼
中标(成交)金额:147.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厦门厦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全省精品旅游线路体系整合制作等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具体响应执行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具体响应执行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具体响应执行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具体响应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航 、 陈军妹 、 许玉榕 、 陈心、王啸(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1根据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 (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①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帐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76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备案编号:CGXM-2023-350001-12727[2023]09433。
4、中标日期:2023年10月18日(招标编号:[350001]FJGC[GK]2023041)。
5、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6、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汉铭、丁成宗、林水芳/0591-83393310)、负责人(吴晓君、游莲钦、李水清/0591-8339330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        
联系方式:18905936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83393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汉铭
电 话:  8339330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清新福建”线路策划推广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采购单位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19日 14:01

评审专家名单
肖航 、 陈军妹 、 许玉榕 、 陈心、王啸(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147.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汉铭

项目联系电话
83393301

采购单位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05936969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83393301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二-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清新福建”线路策划推广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全省精品旅游线路体系整合制作等,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厦门厦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69人,营业收入为1510.29万元,资产总额为5890.6万元1,属于小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整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厦门厦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期2023年10月8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线路策划推广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