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路灯智能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监理中标结果公示(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



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寿宁县城区市政路灯智能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监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DHTCG2023-034(招标文件编号:NDHTCG2023-034)
二、项目名称:寿宁县城区市政路灯智能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德市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豪门1幢303
中标(成交)金额:7.9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德市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寿宁县城区市政路灯智能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监理
详见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采购人的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采购人的采购内容及要求。
从工程开始至竣工验收结束全过程监理(120日历天)
项目须实现全部建设目标且验收合格为止,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以及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止。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珖、陈依松、范彦玲(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人民币6000元包干计取。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或现金方式提交,请各供应商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账户名: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505016861070000065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寿宁县胜利街335号        
联系方式:范女士/0593-2173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小张/0593-2508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女士
电 话:  0593-217333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寿宁县城区市政路灯智能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监理

品目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单位
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寿宁县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20日 16:3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珖、陈依松、范彦玲(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7.9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范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593-2173330

采购单位
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寿宁县胜利街3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范女士/0593-2173330

代理机构名称
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张/0593-2508879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2
前三年无违法记录声明函.jpg

附件7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附件7-1-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的话)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寿宁县城区市政路灯智能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监理)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工程监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宁德市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_40人,营业收入为661.804619万元,资产总额为1557.858397_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宁德市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09月23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询价通知书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73附件3-1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宁德市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全程并加盖公章日期:2023年10月17日※注意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4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路灯智能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监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