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规划修编 停车设施规划修编中标结果公示(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
[成交公告]连云港市中心城区停车规划修编成交公告
连云港市中心城区停车规划修编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20701-F-ZC3207000002023000216-1
二、项目名称:连云港市中心城区停车规划修编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鼓楼新村1号
中标金额:壹佰肆拾万元(¥14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连云港市中心城区停车规划修编
服务范围:从战略规划层面入手,以国土空间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为上位依据,启动新一轮停车设施规划修编,区分不同区域的功能要求,按照差异化供给策略和集约紧凑发展模式,统筹城市地上地下空间利用,科学制定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推动由设施性规划向治理性规划转变。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国强、瞿世涛、武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壹万叁仟玖佰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连云港市朝阳中路21号
联系方式:0518- 854081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观筑大厦A座10楼
联系方式:范工 0518-85522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江涛
电 话:0518- 85408104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
连云港市中心城区停车规划修编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doc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段名称:连云港市中心城区停车规划修编标段编号:320701-F-ZC3207000002023000216-1采购人: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10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3第二章磋商须知8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9第四章项目需求34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8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2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项目概况【连云港市中心城区停车规划修编】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0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完成签到。一、项目基本情况标段编号:320701-F-ZC3207000002023000216-1标段名称:连云港市中心城区停车规划修编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60万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从战略规划层面入手,以国土空间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为上位依据,启动新一轮停车设施规划修编,区分不同区域的功能要求,按照差异化供给策略和集约紧凑发展模式,统筹城市地上地下空间利用,科学制定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推动由设施性规划向治理性规划转变。注: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环节。供应商须在采购会议结束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供应商系统,在澄清/磋商/谈判模块中等候磋商;磋商环节结束后,须在多轮报价模块中等候报价,评审过程中不再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造成非实质性响应,责任自负。对项目需求、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6日18:00:00止(北京时间)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9:00:00(北京时间)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五、开启时间:2023年10月20日9:00:00(北京时间)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大厅网址:http://218.92.36.85:818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保证金。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中路21号联系方式:0518-8540810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观筑大厦10楼联系方式:范工0518-8552232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江涛电话:0518-85408104九、电子采购说明1、本项目采购采用电子化方式,请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注册、CA办理、激活、诚信库信息完善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无效,参加采购时响应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系统操作咨询:400-998-0000;0518-85861319。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十、不见面交易,供应商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音响等)完成远程解密、现场疑义及回复、开启等交互环节。注意事项说明如下:1、不见面交易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采购当日,供应商可在任意地点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如自主决定抵达采购现场,请自备笔记本电脑、热点网络等(现场不提供),并提前做好调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因供应商自身准备原因造成的损失。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人员提前进入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参加多个标段磋商采购的须分别完成),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采购)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系统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供应商将无法收到解密指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和放弃对开标(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注:供应商在签到时,须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在整个招标采购过程中,该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否则澄清、说明、答疑等联系不到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网]。4、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配置的软硬件环境无法满足系统正常使用、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错用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无效,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开评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不见面开标大厅运行无故障。5、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环境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数字证书、音视频设备(耳麦、高清摄像头)等;软件环境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建议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硬件、软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10月9日2.第二章磋商须知(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1.2本项目采购采用电子化方式,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开启、评审和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2、项目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3.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4、参加磋商费用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此次磋商不收取磋商文件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4.3此次磋商的招标代理费为13900元,供应商须将该费用综合考虑在磋商报价中,不单列。上述费用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依法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以发布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五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或答疑会。7、磋商文件的解释7.1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1、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资格证明文件2.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或授权书)。2.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2.3供应商委托代理时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请按磋商文件第六章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3、磋商首次报价表3.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首次磋商报价表”(开标一览表)与“首次磋商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3.2标的物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3.3有关费用处理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3.4其它费用处理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3.5报价采用的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项目需求响应方案4.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4.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4.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5、磋商保证金5.1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6、响应文件制作工具6.1供应商必须使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可接受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请及时关注版本更新。7、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评审因素所需材料和其他材料等内容,相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可提供扫描件。特别提醒供应商,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7.1响应文件格式:填写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等内容。7.2商务文件:(政府采购政策有关材料可选提交;委托代理时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他文件必须提交,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响应函:请按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2)开标一览表(首次磋商报价表):请按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3)报价明细表(首次磋商报价明细表):请按磋商文件第六章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4)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填报要求详见七、政策功能。(5)资格审查材料: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财务状况报告可以通过同步诚信库后挑选;税收证明、社保证明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请按磋商文件第六章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其他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财务状况报告、税收证明、社保证明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请按磋商文件第六章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函》的无需重复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6)授权委托书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若响应文件中全部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请按磋商文件第六章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7)商务条款偏离表:请按磋商文件第六章给定格式及要求,并根据供应商响应承诺的商务条件与“合同条款”“项目需求”等的差异填写。7.3技术文件:(以下文件必须提交,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技术标: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等,格式自定。(2)项目需求响应:格式自定。7.4评审因素所需材料:如有,请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7.5其他材料:如有,请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特别说明: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所附文本格式与磋商文件给定格式不一致的,以磋商文件提供的为准。8、生成响应文件8.1响应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相关内容可以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件或使用电子签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8.2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8.3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内容相同、加密与未加密两个版本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版本用于提交上传,未加密版本用于特殊情况处理。三、响应文件及样品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和撤回1.1供应商应当使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迟于截止时间的不予接收。1.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对其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或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1.3如需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供应商可以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撤回文件,并提交新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以最终完成提交的为准。1.4供应商不得在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文件,也不得在截止时间起至磋商有效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2、磋商响应有效期2.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3、提交样品截止时间和地点3.1采购项目需要供应商提交样品的,供应商应当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达指定地点并登记完毕,否则不予接收。3.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保管,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在成交结果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四、磋商与评审1、磋商仪式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或方式)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人员准备身份证件和用于生成、加密和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参加。线下交易的,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开启)会场,按现场工作人员要求准备CA数字证书。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和放弃对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供应商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不见面交易的,供应商须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如未按时加入开启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系统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供应商将无法收到解密指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磋商和放弃对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供应商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未参加磋商采购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1.2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每份电子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首次磋商报价表)的各项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宣读顺序按开标系统供应商先后顺序进行。1.3响应文件现场开启特殊情况处理(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采购的本条款不适用)因“开评标系统”自身故障,开标(开启)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将使用响应文件备份U盘继续进行响应文件开启。“开评标系统”自身故障是指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对于不同载体的响应文件,开启、评审及认定顺序为电子响应文件、备份U盘,前项不能读取的可按后项评审。2、磋商小组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磋商。2.2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通过评标系统发起)。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出,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后提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作出,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信用信息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2信用信息查询(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存档。(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组成联合体的成员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3在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且其余非实质性技术及商务条款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或重要的商务条款或除上述以外的多项指标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保留或给予纠正这些偏离的机会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磋商小组2/3及以上成员的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5)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或者电子响应文件未能解密(指供应商自身原因)且按照磋商文件明确的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后补救方案(仅响应文件现场开启适用)补救不成功的;(6)供应商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备份U盘(仅响应文件现场开启适用)均因其自身原因出现问题导致无法电子评审的;(7)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于未实质性响应的情形。5.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6.1磋商程序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过评标系统发起)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后提交。6.1.2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磋商响应的视为放弃磋商,按无效响应处理。6.1.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6.1.4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出,并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后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6.1.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通过评标系统发起),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出),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1.6本项目各分项最终结算价按照首次磋商报价与最后报价同比例变动(不含超时、超里程价格)。6.2评审方法和标准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6.2.3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2根据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胶装文件,须封面、骑缝加盖公章。2、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6)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属于成交无效的情形。六、合同签订与履约验收1、签订合同1.l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履约保证金2.1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2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2.3成交供应商违约的,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2.4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2.5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3、履约验收3.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3.2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3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同级财政部门。七、政策功能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最后磋商报价以扣除优惠比率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不作为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最后磋商报价为准。1.2根据《办法》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根据《通知》规定,该划型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依据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企业,也不适用《办法》。1.3本项目对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价格扣除计算方法如下:参与报价得分计算的价格=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后磋商报价×10%。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应当提供的材料:(1)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支持绿色发展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八、询问、质疑和投诉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2、质疑的提出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2.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供应商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2.4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为供应商书面原件提交。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2.5质疑函应当使用范本(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监管信息/意见反馈)。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必要的证明材料;(8)采购文件(交易文件)下载回执函;(9)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3、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3.1质疑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提出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原件形式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必要的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搜集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工作。3.2对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并登记《质疑函登记表》。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供应商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答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3.3对不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其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未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3.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及相关材料提供给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并将答复意见回复质疑供应商。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供应商转发《质疑函》及相关材料。被质疑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材料。4、质疑处理4.1质疑供应商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4.2质疑供应商不配合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4.3质疑供应商投诉受理期间,就同一事项多头举报,干扰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4.4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质疑查无实据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4.5质疑供应商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4.6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5、投诉投诉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3.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甲方: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见证方: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连云港市中心城区停车规划修编】项目(标段编号:)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订本合同。一、本合同签订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项目管理法规、规章二、规划范围及内容1、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连云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中心城区范围。2、规划年限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基准年为2021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3、规划内容本次规划以《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等部省文件为依据,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编制要求,形成《连云港市中心城区停车规划》报告。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1、项目任务书2、项目基础资料注:未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乙方提交的成果1、研究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2、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纸及相应的电子文件。3、成果内容应准确、完整地阐述规划意图和内容。评审阶段需提供纸质成果文件10套;报批阶段需提供纸质成果文件2套,电子光盘1套;成果阶段需要提供纸质成果文件5套,电子光盘2套。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价款为: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交通费、差旅费、文本打印费、资料增加成本费、项目调研考察费、规划论证会务费及专家评审费等直至提交最终成果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作为预付款;乙方完成初步成果并向甲方确认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成果通过专家论证后1年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最终成果通过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复后,支付剩余价款(无息)。(2)每次申请付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由于乙方未能及时提供发票而导致付款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六、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七、双方的责任1、甲方责任(1)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项目任务书及相关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2)甲方变更委托规划项目的规模、条件、主要内容、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发生较大变化,以致造成乙方规划工作需要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3)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2、乙方责任(1)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容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规划成果文件;提交的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条例等要求,并对提交的成果文件完整性、准确性负责。(2)乙方对委托方所提供的涉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编制的规划设计方案及各种成果资料,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提供和转让。(3)在规划编制期间,乙方组织的重要调研、座谈会等活动,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安排有关人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作规划编制进展情况介绍。(4)乙方交付的规划成果须通过有关部门专家的论证和审查,如审查结论有调整补充要求,应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和完善。并配合甲方完成规划的政府申报审批。八、成果权属和保密条款1、本项目的规划编制成果(包括过程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能对外发布或向第三方提供。乙方所提交的最终成果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乙方承诺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要求,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乙方保证规划编制过程中有关信息、文件等对第三方保密,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九、违约责任1、规划编制最终成果未通过上级有关部门的审查验收的,甲方不再支付合同价款;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修改规划编制成果,直至符合甲方要求。2、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交付规划成果文件,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0.5%的违约金。延误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公开发表规划编制成果的,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4、乙方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未遵守保密规定,致使甲方有关秘密泄露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5、乙方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出现剽窃、抄袭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关责任。十、争议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连云港市。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需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签书面补充修改协议后方可生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或部分转让本合同。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一式拾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财政监管部门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订日期:年月日备案方: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备案日期:年月日4.第四章项目需求4.14.2.一、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项目属性为服务,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二、项目背景停车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对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影响深远。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停车问题特别是老城区停车难、停车乱、停车不便捷越来越成为民生痛点,亟需对市区停车规划进行修编以指导城市停车发展。《连云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获得省政府批复,为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急需加快推进停车等专项规划编制,以指导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2022年,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加大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力度,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扎实做好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我市2016年组织编制了《连云港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2016-2030年)》,对指导城市停车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面对新形势,急需开展修编工作,落实国家及省的停车治理新要求,切实缓解停车矛盾,促进停车设施与城市协调发展。三、范围与年限1、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连云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中心城区范围。2、规划年限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基准年为2021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四、服务要求1、现状问题分析开展停车设施调查,分析现状停车特征,包括停车设施数量及分布、停车设施使用特征、停车缺口分布及现有停车管理机制、政策等,总结停车供需矛盾及症结。2、发展目标与策略结合现状的停车需求,分析未来停车发展所面临的挑战,研究停车发展趋势。根据相关上位规划的发展要求,结合城市发展实际,合理确定停车发展目标,提出量化指标和切实可行的停车设施发展战略。3、停车需求预测在分析城市交通发展的基础上,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合理预测未来停车需求总量、分布与结构等,为停车设施规划提供数据支撑。4、停车设施布局规划针对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在需求预测基础上,加强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强化规划方案的落地研究,针对重点停车设施分析建设的可行性、建设模式、建设类型等。针对路内停车设施,结合道路的特点和停车特性,确定设置标准和时限要求,并提出路内停车空间布局规划方案。5、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分析现有停车配建标准存在的问题,细化建筑物分类,并结合城市与机动化发展态势,制定适合城市发展的停车配建标准。6、停车管理政策研究根据停车相关职能部门的日常职责,理顺停车管理机制。同时,在停车共享、停车收费、停车产业化、智能化等方面提出可实施性的政策建议。7、重点片区停车综合整治以精细化和以人为本为设计理念,选取停车问题突出区域,在全面梳理停车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协调各类停车设施供应、挖掘停车潜力、规范停车设置、优化交通组织等措施,切实有效改善重点片区停车综合环境。五、服务标准满足行业及国家规范要求,最终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六、成果要求1、交付条款(1)交付方式:项目需求单位指定方式。(2)交付地点:项目需求单位指定地点。2、成果形式(1)研究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2)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纸及相应的电子文件。(3)成果内容应准确、完整地阐述规划意图和内容。评审阶段需提供纸质成果文件10套;报批阶段需提供纸质成果文件2套,电子光盘1套;成果阶段需要提供纸质成果文件5套,电子光盘2套。七、其他1、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作为预付款;乙方完成初步成果并向甲方确认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成果通过专家论证后1年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最终成果通过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复后,支付剩余价款(无息)。(2)每次申请付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由于乙方未能及时提供发票而导致付款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人员配备本项目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组人员不少于3人。4、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交通费、差旅费、文本打印费、资料增加成本费、项目调研考察费、规划论证会务费及专家评审费等直至提交最终成果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特别提醒磋商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实际进行报价,总价包干。5.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磋商小组:本采购项目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三、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客观、公正、审慎,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四、评审标准:(一)评审时,磋商小组以磋商文件为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本项目评分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评分法1、价格分:1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商务技术分:90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业绩(12分)供应商于2020年1月至今承担过地级市及以上城市停车设施规划或停车系统规划项目,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人员配备(12分)1、项目负责人(4分)(1)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得2分。(2)具有正高级职称,得2分;具有高级职称,得1分。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8分)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1)必须提供上述人员2023年1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2)上述人员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获奖(12分)供应商于2020年1月至今承担过城市停车类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有一个得4分,获得省级奖项的,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注:(1)奖项的认定以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时间以发证时间或发文时间为准。单个项目多次获奖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计取。(2)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企业信誉(6分)1、供应商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缺一项不得分。2、供应商具有“AAA”资信等级证书的得3分,具有“AA”资信等级证书的得2分,具有“A”资信等级证书的得1分。注: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项目认知及现状分析(5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现状分析、规划背景掌握是否充分,提出的目标任务和研究内容是否全面等方面进行对比打分。前期调研准备工作充分,对现状了解清晰,能够结合实际情况明确目标任务和研究内容,得3.1-5分;前期调研准备工作较为充分,对现状了解较为清晰,目标任务和研究内容明确,得2.1-3分;前期调研准备工作不够充分,对现状了解不清晰,目标任务和研究内容不明确,得0-2分;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8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工作的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针对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对比打分。对本项目工作提出的研究方法与工作技术路线科学合理、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得6.1-8分;对本项目工作提出的研究方法与工作技术路线较为科学合理、较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得3.1-6分;对本项目工作提出的研究方法与工作技术路线不够科学合理、不够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得0-3分;项目规划方案(15分)根据供应商对项目规划的实施方案的进行打分。对项目规划方案目标明确、计划合理、可操作性强,有完善的措施,能保证项目目标准确实现,得10.1-15分;对项目规划工作方案及规划目标基本上能够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得5.1-10分;一对项目规划工作方案及规划目标不明确,不能够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得0-5分。重难点分析(10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等把握是否准确进行对比打分。对本项目工作的任务重点与难点把握准确,且提出明确针对性方案,得7.1-10分;对本项目工作的任务重点与难点把握较准确,且提出较明确针对性方案,得4.1-7分;对本项目工作的任务重点与难点把握不准确,且提出的方案针对性一般,得0-4分;项目进度与成果内容安排(6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时间进度计划及成果内容安排进行对比打分。对本项目工作进度安排合理,成果内容完整丰富,得4.1-6分;对本项目工作进度安排合理性尚可,成果内容较完整,得2.1-4分;对本项目工作进度安排合理性欠佳,成果内容不够完整,得0-2分。质量与服务保障(4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质量与服务保障措施进行对比打分。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服务保障及时到位,得3.1-4分;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可行,服务保障基本到位,得2.1-3分;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一般,服务保障一般,得0-2分。6.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或副)本标段名称:【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标段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磋商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时填写)日期:格式1、响应文件主要目录响应文件主要目录(格式自定,请标记页码)磋商响应函磋商首次报价表磋商首次报价明细表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等(可选)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需求响应方案……格式2、评分索引表评分索引表评分项目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格式3、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致: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贵方连云港市中心城区停车规划修编(标段编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8.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格式4、磋商首次报价表磋商首次报价表标段名称及编号标段名称:连云港市中心城区停车规划修编标段编号: 响应报价(人民币)大写: (¥: 元)服务期限磋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5、磋商首次报价明细表磋商首次报价明细表标段名称:【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标段编号】序号产品、服务名称分项单位数量单价(元)单项合计价(元)总计(元)磋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价格构成或报价要求:1、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磋商中的最后报价。2、项目如有分包,请各磋商供应商按投报的分包分别列表。格式6、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致:【采购单位】我方【供应商名称】参加【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标段编号】)采购,根据《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连财购〔2023〕4号),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具体包括:(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责任,同时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标段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填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告。格式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成交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告。格式9、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磋商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序号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是或否)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23456...请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格式10、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磋商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序号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是或否)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23456...请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格式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注:须附证明材料。声明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磋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委托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和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标段名称】项目(标段编号:【标段编号】)的磋商采购及合同签订、执行、完成,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发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说明:1、委托书内容填写应当明确、文字工整清楚,涂改无效。2、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买卖。3、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对方作为合同附件。格式14、项目需求响应方案项目需求响应方案(格式自定)标段名称:【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标段编号】磋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5、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姓 名本项目拟任职 务技术职称年龄学历主要资历及担任过的职务项目负责人……磋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6、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建设单位合同金额磋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7、其它材料其它材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或评分标准中需要提供的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停车规划修编 停车设施规划修编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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