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食堂外包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20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管竞争性磋商(2023)47号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0月2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管竞争性磋商(2023)47号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
郑州市阿正餐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郑州市管城区南关街293号6楼602室
29.50
元/人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
满足采购人要求
1年
符合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东萍、陈海英、宛开源(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3600元,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3,6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中标金额(单价):29.50元/人次 2.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维新街4号
联系人:宛开源
联系方式:0371-66283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刘世博、李硕
联系方式:0371-60992507、0371-866884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世博
联系方式:0371-60992507
招标文件正文.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doc
磋商文件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采购编号:管竞争性磋商(2023)47号采购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三年十月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总则2竞争性磋商文件3磋商响应文件编写4响应文件的递交5竞争性磋商6授予合同7纪律和监督8政府采购政策9信用记录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一、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响应承诺函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五、食谱六、管理服务方案七、服务承诺八、人员配备状况九、供应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清单十、供应商简介十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十五、其他资料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邀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管竞争性磋商(2023)47号2、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800000元最高限价:8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管竞争性磋商(2023)47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800000800000是8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3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为:30元/人次,其中早餐8元/人次、午餐22元/人次。5.4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5.5服务期限:1年。5.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7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餐饮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3.方式:供应商凭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所含格式(*.ZZZF)的采购文件及资料。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xaca.hnxaca.co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4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371-96596。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71-67188807,4009980000)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3年10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响应文件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3年10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2.各潜在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凭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点击“交易主体登陆”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所含格式(*.ZZZF格式)的采购文件及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供应商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竞争性磋商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所有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先进行签到,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大会、响应文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5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二轮报价等活动。5.各供应商可查看“关于实施在线磋商谈判的通知”中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磋商谈判)、供应商多轮报价操作手册、在线磋商(谈判、澄清)操作手册(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20323/df8813b9-2939-4c3a-9e5b-1204b7c55441.html)。6.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3600元,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道办事处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维新街4号联系人:宛开源电话:0371-6628333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联系人:刘世博、李硕联系方式:0371-60992507、0371-8668849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世博联系方式:0371-60992507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6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道办事处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维新街4号联系人:宛先生电话:0371-66283331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联系人:刘世博、李硕联系方式:0371-60992507、0371-866884911.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5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编号:管竞争性磋商(2023)47号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采购预算金额80万元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单价报价,即:报价单价=早餐单价+午餐单价1.2.3采购项目性质服务1.2.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范围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1.3.2服务期限1年1.3.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3.4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7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1.4.1供应商资质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时,1.2-1.5项内容仅需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餐饮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接受1.9.1现场考察√不组织1.9.5答疑会√不召开1.10分包√不允许1.11.1实质性偏差√不允许1.12是否接受选择性报价方案不接受:首次响应文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方案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为:30元/人次,其中早餐8元/人次、午餐22元/人次。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性文件无效。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形式: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平台系统提出,并上传可编辑的word版附件2.2.2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平台系统发放。(提醒:各供应商应在下载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平台系统中是否发布本项目磋商文件补充文件等资料,并自行下载,如由于供应商未看到并及时下载文件资料而带来的风险,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形式:供应商自行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平台系统查看,敬请获得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招标人)概不负责。2.3.2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形式: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平台系统中下载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9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2.3.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2.3.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形式:供应商自行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平台系统查看,敬请获得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招标人)概不负责。3.3.1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3.4.1磋商保证金不要求,根据豫财购[2019]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需提供响应承诺函。4.1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交易中心系统中提交方式: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一份4.1.1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及盖章(1)所有要求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地方均用供应商的CA锁进行电子签章。(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用法定代表人的CA锁进行电子签章。若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且委托代理人没有CA锁的,则响应文件需上传有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名的扫描件。4.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4.2.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第三开标室,供应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5.1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5.3.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0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六、管理服务方案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55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七、服务承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56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八、人员配备状况拟派主要人员汇总表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证书名称级别证号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57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九、供应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清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时间实施单位注:响应单位所列项目清单必须真实。时间要求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附合同原件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见。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58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十、供应商简介供应商提供但不限于提供以下内容:1.供应商简介:包括公司概况、组织机构、近三年经营情况、技术设备、人员状况等;2.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59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十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1.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3.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磋商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60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④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61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提醒:如果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因此导致虚假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2.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62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十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醒:如果投标人不是监狱企业,则不需要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6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十五、其他资料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64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响应文件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道办事处的(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餐饮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郑州市阿正餐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人,营业收入为432.44万元,资产总额为172.98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郑州市阿正餐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0月24日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④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磋商文件恒信信咨询?一一CHENGXINCONSULT磋商文件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采购编号:管竞争性磋商(2023)47号采购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三年十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1.总则142竞争性磋商文件163磋商响应文件编写174响应文件的递交185竞争性磋商196授予合同217纪律和监督228政府采购政策239信用记录24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第三章评审办法28第四章合同36第五章采购需求40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3一、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4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8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9三、响应承诺函50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51五、食谱54六、管理服务方案55七、服务承诺56八、人员配备状况57九、供应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清单58十、供应商简介59十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60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61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2十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63十五、其他资料641.采购邀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管竞争性磋商(2023)47号2、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800000元最高限价:8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管竞争性磋商(2023)47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800000800000是8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3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为:30元/人次,其中早餐8元/人次、午餐22元/人次。5.4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5.5服务期限:1年。5.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7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餐饮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3.方式:供应商凭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所含格式(*.ZZZF)的采购文件及资料。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371-96596。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71-67188807,4009980000)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3年10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响应文件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3年10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2.各潜在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凭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点击“交易主体登陆”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所含格式(*.ZZZF格式)的采购文件及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供应商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竞争性磋商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所有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先进行签到,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大会、响应文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二轮报价等活动。5.各供应商可查看“关于实施在线磋商谈判的通知”中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磋商谈判)、供应商多轮报价操作手册、在线磋商(谈判、澄清)操作手册(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20323/df8813b9-2939-4c3a-9e5b-1204b7c55441.html)。6.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3600元,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维新街4号联系人:宛开源电话:0371-6628333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联系人:刘世博、李硕联系方式:0371-60992507、0371-8668849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世博联系方式:0371-609925072.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维新街4号联系人:宛先生电 话:0371-66283331 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联系人:刘世博、李硕联系方式:0371-60992507、0371-866884911.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5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编号:管竞争性磋商(2023)47号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采购预算金额80万元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单价报价,即:报价单价=早餐单价+午餐单价1.2.3采购项目性质服务1.2.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范围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1.3.2服务期限1年1.3.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3.4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1.4.1供应商资质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时,1.2-1.5项内容仅需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餐饮业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接受1.9.1现场考察√不组织1.9.5答 疑 会√不召开1.10分包√不允许1.11.1实质性偏差√不允许1.12是否接受选择性报价方案不接受:首次响应文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方案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为:30元/人次,其中早餐8元/人次、午餐22元/人次。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性文件无效。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5 日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形式: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平台系统提出,并上传可编辑的word版附件2.2.2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平台系统发放。(提醒:各供应商应在下载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平台系统中是否发布本项目磋商文件补充文件等资料,并自行下载,如由于供应商未看到并及时下载文件资料而带来的风险,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形式:供应商自行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平台系统查看,敬请获得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招标人)概不负责。2.3.2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形式: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平台系统中下载2.3.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2.3.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形式:供应商自行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平台系统查看,敬请获得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招标人)概不负责。3.3.1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3.4.1磋商保证金不要求,根据豫财购[2019]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需提供响应承诺函。4.1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交易中心系统中提交方式: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一份4.1.1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及盖章1.所有要求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地方均用供应商的CA锁进行电子签章。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用法定代表人的CA锁进行电子签章。若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且委托代理人没有CA锁的,则响应文件需上传有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名的扫描件。4.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4.2.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第三开标室,供应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5.1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5.3.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5.3.3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5.9履约保证金不要求8.2是否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8.3是否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否8.5是否属于中国强制性认证(CCC)产品否8.7是否涉及信息安全产品否10.1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3600元,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10.2采购程序1.制定磋商文件2.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3.成立磋商小组4.磋商(供应商应及时关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上的二次报价倒计时的通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第二次磋商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磋商报价),未在交易平台系统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磋商报价或第二次磋商报价未提交成功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确定供应商6.在指定媒体公布结果10.3定标方式采购人将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评审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当确定成交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不按规定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因或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序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此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10.4磋商文件质疑供应商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收。接收质疑函联系部门: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71-60992507 0371-86688490通讯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10.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副本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2.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内容组织对本项目验收。3.付款方式:按月度据实结算。4.为落实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财购〔2020〕12号),中标人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具体详见附件。5.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规定。6.本项目属于“餐饮业”。7. 本项目不收取质量保证金。8. 加强防范供应商围标、串标、陪标行为,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七)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八)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9.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报单价,即投标报价= 早餐单价+午餐单价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1.1.2.采购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1.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活动,在采购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1.1.4.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采购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采购项目性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内容提交。4.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小型、微型企业在联合体磋商中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7.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8.若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若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2.与本磋商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磋商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磋商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为本磋商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6.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在投标中弄虚作假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使用语言文字应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标准单位。1.9.现场考察或答疑会1.9.4.现场考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考察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现场考察的,不影响现场考察的正常进行。1.9.5.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1.9.6.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7.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8.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分包1.10.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0.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10.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11.响应和偏差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2.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1.3.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1.12.选择性报价方案选择性报价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采购邀请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5.采购需求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澄清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完全认可。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变更公告。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3.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磋商响应文件编写3.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3.2.磋商价格构成及报价要求3.2.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报价表格式填写。3.2.2.磋商报价应完全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货物或服务分项。3.2.3.本项目的磋商报价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现场情况、承包范围,并充分考虑供货及服务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系数,由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自主考虑、优惠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3.3.磋商有效期3.3.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3.3.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3.4.磋商保证金根据豫财购[2019]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需提供响应承诺函。3.5.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3.5.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报价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5.2.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磋商报价、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磋商有效期、质量标准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3.磋商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或磋商小组不予受理。4.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2.供应商通过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首次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4.3.2.供应商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5.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修改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竞争性磋商5.1.开启时间和地点5.1.1.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竞争性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磋商程序5.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宣布磋商会议开始;5.2.2.宣布磋商会议纪律;5.2.3.供应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5.2.4.磋商(采购人将对磋商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5.3.磋商5.3.1.磋商小组1.磋商工作由磋商小组独立进行,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5.3.2.磋商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5.3.3.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4.磋商过程的保密性5.4.4.磋商期间,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与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推荐成交人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5.4.5.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如向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记录其不良行为。5.5.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6.确定成交人5.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人。5.6.2.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写明。5.7.成交结果公告5.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5.7.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5.8.成交通知书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磋商和签订合同的依据。5.9.履约保证金5.9.1.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5.9.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5.9.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成交人还应当予以赔偿。6.授予合同6.1.采购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最终报价即为成交价。6.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和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签约的合同文本的基础。6.3.政府采购合同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6.4.如成交人不按本章第6.1项约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报请取消其成交决定。采购人可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或者重新采购。7.纪律和监督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7.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7.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7.5.询问、质疑和投诉7.5.1.供应商或有关当事人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7.5.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7.5.3.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7.5.4.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联系部门、电话及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7.5.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5.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7.5.7.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8.政府采购政策8.1.磋商产品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标准,并载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具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文件等),将分别给予供应商在评审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分值进行加分评审。8.2.如磋商产品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要求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未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要求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认证证书的,则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8.3.供应商所投产品列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将给予供应商在评审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分值进行加分评审。8.4.关于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执行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等部门规定,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是国家信息部、版权局、商务部等部门认可的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8.5.采购货物为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否则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8.6.优先采购本国产品。采购进口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依法办理论证、审批手续。8.7.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8.8.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必须执行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磋商报价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在评审过程中不予认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在评审过程中不予认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可。8.9.开源节流,执行低价优先的采购政策规定。9.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郑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郑州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郑州市财政局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和《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郑财购〔2018〕4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入口”查询联系。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工业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交通运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信息传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3.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性评审标书雷同性分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不能一致2.1.1形式性评审响应文件签署、盖章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1.1形式性评审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如有)一致2.1.1形式性评审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审查标准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2.1.2资格审查标准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仅需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2.1.2资格审查标准纳税要求财务要求2.1.2资格审查标准社会保险要求纳税要求2.1.2资格审查标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社会保险要求2.1.2资格审查标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1.2资格审查标准资质证书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1.2资格审查标准信用记录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2.1.2资格审查标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形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2.1.2资格审查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符合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审查标准响应承诺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承诺函的2.1.3响应性审查标准磋商报价报价未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2.1.3响应性审查标准响应内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2.1.3响应性审查标准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2.1.3响应性审查标准服务地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2.1.3响应性审查标准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4项规定2.1.3响应性审查标准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详细磋商1.磋商小组根据本章第3.2款内容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供应商对所参加磋商项目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分二次报价(情况特殊,经磋商小组根据磋商现场情况,可以要求供应商适当进行多轮报价),一次报价须按照磋商文件的报价格式填报,第二次报价在磋商中填报(注: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供应商需做出合理说明,否则将承担不被接受的风险)。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按照本章第2.2款内容进行详细性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报价得分:30分技术部分:57分商务部分:13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2(1)报价得分(30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 早餐单价+午餐单价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302.2.2(2)技术部分(57分)食品安全、质量控制方案,食品保存、留样管理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食品安全、质量控制方案,食品保存、 留样管理方案进行打分:1.方案内容详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5分2.方案内容较详细、较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3分 3.方案内容合理、可行。得 1 分缺项得0分。2.2.2(2)技术部分(57分)食堂安全生产、设备管理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拟定的食堂安全生产、设备管理 方案进行打分:1、方案内容详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5分2、方案内容较详细、较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3分 3、方案内容合理、可行。得 1 分缺项得0分。2.2.2(2)技术部分(57分)卫生管理控制方案(包含餐具卫生,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拟定的卫生管理控制方案(包含 餐具卫生,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进行打分:1、方案内容详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5分2、方案内容较详细、较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3分 3、方案内容合理、可行。得 1 分缺项得0分。2.2.2(2)技术部分(57分)餐厅环境管理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拟定的餐厅环境管理方案进行 打分:1、方案内容详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5分2、方案内容较详细、较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3分 3、方案内容合理、可行。得 1 分缺项得0分。2.2.2(2)技术部分(57分)应急供餐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拟定的应急供餐方案进行打分:1、方案内容详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5分2、方案内容较详细、较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3分 3、方案内容合理、可行。得 1 分缺项得0分。2.2.2(2)技术部分(57分)建议、投诉处理方案,人身安全、劳动防护、消防、 治安及意外突发事件处理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建议、投诉处理方案,人身安全、劳动防护、 消防、治安及意外突发事件处理方案进行打分:1、方案内容详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5分2、方案内容较详细、较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3分 3、方案内容合理、可行。得 1 分缺项得0分。2.2.2(2)技术部分(57分)人员配备状况1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拟派驻的人员的专业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评分。1、厨师专业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得4分;专业能力、工作经验一般得2分。2、服务人员专业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得4分;专业能力、工作经验一般得2分。3、应急预备人员专业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得4分;专业能力、工作经验一般得2分。缺项得0分。2.2.2(2)技术部分(57分)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进行评分:1、方案内容完整、科学、规范、严谨、实用性强。得5分2、方案内容科学、规范、严谨,但不够全面。得3分 3、方案有漏项、逻辑混乱、语言不够科学准确。得 1分缺项得0分。2.2.2(2)技术部分(57分)食谱评分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谱品种、食物营养、食谱调整备选方案进行打分:1、食谱品种丰富多样、食物营养均衡、食谱调整备选方案内容详细、科学合理。得5分2、食谱品种相对丰富多样、食物营养相对均衡、食谱调整备选方案内容较详细、科学合理。得3分3、食谱品种单一、食物营养不均衡、食谱调整备选方案内容不详细。得1分注:食谱须满足采购人需求中的“用餐标准”,如有任意一项不满足,食谱评分为0分。2.2.2(2)技术部分(57分)项目整体实施方案5分服务方案内容完整全面、合理,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全面、合理,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得3分。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全面、合理性一般,勉强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缺项得0分。2.2.2(3)商务部分(13分)类似项目业绩8分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每提供1份得2分,最多得8分。响应文件中附合同的扫描件。类似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食堂承包类。2.2.2(3)商务部分(13分)服务承诺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服务承诺(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及他实质性优惠条件等方面)进行打分:1、承诺内容详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5分2、承诺内容较详细、较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3分 3、承诺内容合理、可行。得 1 分缺项得0分。说明:评分项如有缺项该项不得分。1.评审办法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终确定采购需求和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报价得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1.报价得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程序3.3.初步评审3.3.3.磋商小组依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3.3.4.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4.详细磋商3.4.5.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为系统顺序,在磋商中,磋商双方可以就磋商项目所涉及的价格、技术、服务、合同草案条款等进行实质性磋商,但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4.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4.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8.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4.9.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4.10.最后报价(二轮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注: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供应商需做出合理说明,否则将承担不被接受的风险】。3.4.11.情况特殊,经磋商小组根据磋商现场情况,可以要求供应商适当进行多轮报价。3.4.1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5.详细评审3.5.1.磋商小组按本章评审方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得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C。3.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3.供应商得分=A+B+C。3.5.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6.响应文件的澄清3.6.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6.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6.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7.评审结果3.7.1.除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3.7.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并编写评审报告。4.合同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合同甲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机关食堂实行管理服务及根据机关工作人员膳食需要,并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协议条款。一、基本情况坐落位置:维新街4号二、委托服务范围(一)服务内容:法定工作日(具体以******关于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为准)在食堂内提供早餐(7:30-8:20)、午餐(12:00-12:50)以及办事处办公室通知安排的加班期间早餐、午餐、晚餐及因工作需要的应急就餐服务。2.餐费标准:1.早餐:元/人次;2.午餐:元/人次;3.晚餐:10元/人次。(日常无晚餐,以甲方通知为准)3.食谱:根据乙方响应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食谱、用餐标准和甲方要求定期更新调整食谱。三、管理费用及结算方式(一)管理费:费用金额为每月壹万肆仟元整(小写:14000元/月)。(二)每月按实际发生伙食费及管理费(14000元/月)进行结算。乙方开具正规发票交于甲方,甲方以月结的形式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支付乙方伙食费及管理费。四、合同期限1、自2023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止。2、如合同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内提出终止合同,应需赔偿对方合同约定费用总额的50%(指本月总额)。五、场地使用及相关费用1.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厨房场地和用具的使用权。进场前甲方负责将基础设施装修完毕或破损部分及用品一次性维修保养完成后交付乙方使用,上述物品经清点(按清单双方签名)后交付乙方使用,若双方终止合同后,乙方应将上述物品交还甲方,如有遗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自然损耗除外)。2.承包期内,食堂内的用具维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区内外的设施维修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乙方需要添加或更新厨房设备用具,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添置费用由甲方负责(添入物品清单内)3.承包期内,甲方负责水、电、燃气费,乙方负责餐厅卫生费及其他费用。六、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管理费用,并履行以下义务:1、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同时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2、保洁所需要的清洁设备、工具、清洁剂由甲方负责承担。3、保洁所需要的垃圾袋、消毒药剂、灭蚊药剂由甲方负责承担。4、各类设施设备的维修、材料费由甲方支付。5、为乙方提供约定的设施、设备、灶具、餐具、厨具。6、负责食堂房屋、就餐区室内外水、电的维护及维修。7、食堂的开业停业时间由甲方根据工作、休息时间来确定。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就餐时间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8、甲方对乙方服务期间食堂存在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问题,有检查监督权利,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管理,并予以积极配合。9、甲方统一使用就餐卡,负责就餐卡的发放、充值、更换等,就餐卡机发生故障和维修,以及更换配件等费用由甲方承担。10、甲方每日由食堂管理人员监督检查食堂的管理情况。检查项目包括:清洗、烹任、留样、质量、卫生状况、服务态度等方面。并协调解决服务中遇到的问题。七、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人员配备、采购、制作、厨房、餐厅的环境等管理事项。1.建立员工档案,报甲方备案。2.乙方保证及时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3.乙方加强人员日常管理,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思想道德、礼貌礼节、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4.乙方切实履行职责,爱护建筑物及室内外各种设施、设备,对有第三人损坏致使设施设备受损的,承担经济责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及相关规定。6.负责管理就餐卡刷卡,禁止使用现金交易或其他变相的现金交易行为。7.食堂员工衣帽应一致、着装统一、保持整洁,费用由乙方自理。食堂内所有垃圾应倒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不得乱倒。乙方应认真履行《机关食堂考核办法》。8.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的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9.乙方从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讲究个人卫生,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必须穿上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服饰整洁。10.乙方应指定专人随时冲洗,保持餐厅、厨房、操作间的地面和灶台、工作台、柜台、货架、门窗、墙裙、包干区等环境卫生,并及时清扫转运拉圾,定期进行消毒,厨房及餐厅的垃圾要随手加盖,垃圾要随时清理。11.要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即每餐每种食品150克专用于留样冰箱内,48小时后如无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方可弃去),并有留样记录,严禁出售剩余的变质饭菜,被甲方查到每次罚款1000元。1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工作制度和门禁制度。13.乙方的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要求自费办理好《健康证》。14.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乱装闻刀开关和插座等。并努力做好防火、防毒、防盗、防意外事故的发生等工作,防患于未然。15.承包期间若产生食物中毒、卫生不合格等原因被罚款和由此产生的医疗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16.按协议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并承担乙方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17.承包期间严禁擅自退出、转包,不履行承包合同。18.为保证食品安全,乙方供餐所需原材料由乙方负责统一采购(米、面、油、肉、禽、蛋、肉类半成品、干调料等)。19.如市场物价上涨过高,造成乙方在连续两个月亏损的情况下,有权向甲方提出增加伙食费用,甲方应尽快进行市场调查,若情况属实,应适当增加伙食费用。八、违约责任及解决方法1、乙方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消防安全法》及甲方有关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2、合同期满后,乙方应负责将甲方所有资产完好交还甲方,否则甲方将按资产的实际损失收取修理费或赔偿费。3、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条款,甲方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予以处罚。九、合同附件1、超越合同规定以外范围的管理项目,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日期:5.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拟选择一家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餐饮业务需要和管理要求,负责运营采购人下设的现有职工食堂,提供的餐饮服务。(二)技术要求(1)、供餐时段法定工作日(具体以******关于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为准)在食堂内提供早餐(7:30-8:20)、午餐(12:00-12:50)以及办事处办公室通知安排的加班期间早餐、午餐、晚餐及因工作需要的应急就餐服务。(2)、用餐标准1、早餐:包含:粥2种,炒素菜2种,主食2种,咸菜2种,牛奶或酸奶一种。2、午餐:包含:汤2种,主食1种,主菜两荤两素,水果1种。注:每周三主菜两荤两素调整为牛肉面、泡馍、卤面等。3、晚餐:粥2种,主食2种,主菜一荤三素。说明:1.投标供应商根据以上用餐标准编制至少1份食谱,其中须包含周一至周五每天早、午餐及晚餐,格式自拟。2.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其响应文件中的食谱、用餐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对食谱进行更新调整。(3)、管理模式1.外包服务商责任:A.负责餐厅餐厨人员及设备维护人员的配置及管理,并承担餐厅食材费、人工费、卫生费等、易耗品等;B.负责原材料采购、加工、烹饪、售卖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餐厅整体布局优化、环境美化等相关工作;C.负责餐厅安全管理工作,含食品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相关工作;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及日常清洁维护,着重保障机械设施设备的正常、安全使用。2.外包服务商需具有稳定可靠的主副食品供应基地。承诺同意由采购人对其提供的食材进行监管,由外包服务商负责采购。外包服务商负责检查食材的卫生及质量,以确保原料质量。为保证食品原料的品质,供应商须按照国家及地方标准提供相应产品的所需合格证明,同时须接受和配合采购人对原物料质量的检查。3.采购人提供食堂场地、桌椅、大型厨具(如灶台、蒸箱等)等硬件设施,食堂运营中产生的水、电、燃气费由采购人承担。4.外包服务商依据采购人确定的供餐形式和服务需求,从专业营养角度针对性设计营养菜式和菜单制定,从管理规范角度合理规划现场服务流程。(4)、人员要求1、外包服务商派驻的人员(厨师、餐饮服务人员等)应经过采购人同意,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调整人员,派驻的人员不少于3人。2、厨师要求:A.基本素质:有责任心、事业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廉洁自律。B.自然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C.专业资格:具有健康证;D.相关知识要求:熟悉掌握各项餐饮制作工艺和流程,熟悉餐饮管理方面的卫生管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餐饮服务人员要求:A.基本素质:有责任心、事业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B.自然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C.专业资质:厨师长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和经历,持有健康证;D.相关知识要求:具有丰富的餐饮服务、成本控制、食品营养卫生等餐饮专业知识,熟悉餐饮管理方面的卫生管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5)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食品安全、质量控制方案,食品保存、留样管理方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食堂安全生产、设备管理方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卫生管理控制方案(包含餐具卫生,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餐厅环境管理方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应急供餐方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建议、投诉处理方案,人身安全、劳动防护、消防、治安及意外突发事件处理方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食谱品种、食物营养、食谱调整备选方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6)、其他要求1、本食堂为清真食堂,所有餐食须满足清真标准。采购的食材及烹饪加工须满足清真要求。2、日常无晚餐,以办事处办公室通知为准。晚餐无需报价,标准为10元/人次。3、投标报价为单价报价,即投标报价=早餐单价+午餐单价。单价最高限价为:30元/人次,其中早餐8元/人次、午餐22元/人次。(三)商务要求(1)、费用及支付方式1、费用构成:管理费、职工就餐费。2、管理费:每月14000元。说明:管理费由采购人支付,本次采购报价为餐费单价,不包含管理费。3、职工就餐费:职工就餐刷卡计次,按月度据实统计总费用。4、支付方式:采购人按月度结算管理费及职工就餐费。(2)、服务期限1、服务时间:1年。2、服务期内采购人定期组织职工就餐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低于85%采购人有权要求外包服务商整改及对其罚款,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3、外包服务商如有特殊原因需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至少需提前2个月通知采购人。(3)、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内容组织对本项目验收。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编号:管竞争性磋商(2023)47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1.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响应承诺函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五、食谱六、管理服务方案七、服务承诺八、人员配备状况九、供应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清单十、供应商简介十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十五、其他资料1.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1.1.1.(一)报价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元/人次(其中早餐元/人次、午餐元/人次)的磋商报价单价,服务期限年,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2.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签订并严格履行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磋商有效期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5.如果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地址:电话:邮政编码:邮箱: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2.(二)报价函附录(第一轮报价)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供应商采购内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采购编号管竞争性磋商(2023)47号 磋商报价(单价) 元/人次(其中早餐 元/人次、午餐 元/人次)(供应商应在此填列第一次报价,但以供应商最后一次的磋商报价为成交价)服务地点服务范围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期限 质量标准优惠与服务承诺(可另附页)备 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章)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年月日3.响应承诺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4.未能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7.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8.在履约过程中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生效的政府采购合同等约定,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9.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10)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我单位自愿接受被处以成交无效,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并赔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损失,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2.资质证书资格承诺声明函致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依法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声明如下:一、我单位全称为,注册地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联系方式为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我单位愿意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意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能证明响应人资格的其他资料1、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餐饮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5.食谱说明:1.投标供应商根据用餐标准编制至少1份食谱,其中须包含周一至周五每天早、午餐及加班晚餐,格式自拟。2.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其响应文件中的食谱、用餐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对食谱进行更新调整。6.管理服务方案7.服务承诺8.人员配备状况拟派主要人员汇总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证书名称级别证号9.供应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清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时间实施单位注:响应单位所列项目清单必须真实。时间要求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附合同原件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见。10.供应商简介供应商提供但不限于提供以下内容:1.供应商简介:包括公司概况、组织机构、近三年经营情况、技术设备、人员状况等;2.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11.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1.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3.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磋商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年月日1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④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提醒:如果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因此导致虚假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2.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14.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醒:如果投标人不是监狱企业,则不需要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15.其他资料磋商文件恒信信咨询?一一CHENGXINCONSULT磋商文件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编号:管竞争性磋商(2023)47号采购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三年九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1.总则142竞争性磋商文件163磋商响应文件编写174响应文件的递交185竞争性磋商196授予合同217纪律和监督228政府采购政策239信用记录24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第三章评审办法28第四章合同36第五章采购需求40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3一、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4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8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9三、响应承诺函50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51五、食谱54六、管理服务方案55七、服务承诺56八、人员配备状况57九、供应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清单58十、供应商简介59十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60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61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2十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63十五、其他资料641.采购邀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管竞争性磋商(2023)47号2、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800000元最高限价:8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管竞争性磋商(2023)47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800000800000是8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3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为:30元/人次,其中早餐8元/人次、午餐22元/人次。5.4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5.5服务期限:1年。5.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7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餐饮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3.方式:供应商凭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所含格式(*.ZZZF)的采购文件及资料。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371-96596。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71-67188807,4009980000)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3年10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响应文件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3年10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2.各潜在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凭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点击“交易主体登陆”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所含格式(*.ZZZF格式)的采购文件及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供应商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竞争性磋商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所有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先进行签到,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大会、响应文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二轮报价等活动。5.各供应商可查看“关于实施在线磋商谈判的通知”中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磋商谈判)、供应商多轮报价操作手册、在线磋商(谈判、澄清)操作手册(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20323/df8813b9-2939-4c3a-9e5b-1204b7c55441.html)。6.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3600元,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维新街4号联系人:宛先生电话:0371-6628333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联系人:刘世博、李硕联系方式:0371-60992507、0371-8668849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世博联系方式:0371-609925072.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维新街4号联系人:宛先生电 话:0371-66283331 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联系人:刘世博、李硕联系方式:0371-60992507、0371-866884911.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5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编号:管竞争性磋商(2023)47号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采购预算金额80万元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单价报价,即:报价单价=早餐单价+午餐单价1.2.3采购项目性质服务1.2.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范围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1.3.2服务期限1年1.3.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3.4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1.4.1供应商资质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时,1.2-1.5项内容按照规定提供相关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餐饮业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接受1.9.1现场考察√不组织1.9.5答 疑 会√不召开1.10分包√不允许1.11.1实质性偏差√不允许1.12是否接受选择性报价方案不接受:首次响应文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方案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为:30元/人次,其中早餐8元/人次、午餐22元/人次。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性文件无效。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5 日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形式: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平台系统提出,并上传可编辑的word版附件2.2.2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平台系统发放。(提醒:各供应商应在下载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平台系统中是否发布本项目磋商文件补充文件等资料,并自行下载,如由于供应商未看到并及时下载文件资料而带来的风险,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形式:供应商自行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平台系统查看,敬请获得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招标人)概不负责。2.3.2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形式: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平台系统中下载2.3.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2.3.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形式:供应商自行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平台系统查看,敬请获得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招标人)概不负责。3.3.1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3.4.1磋商保证金不要求,根据豫财购[2019]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需提供响应承诺函。4.1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交易中心系统中提交方式: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一份4.1.1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及盖章1.所有要求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地方均用供应商的CA锁进行电子签章。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用法定代表人的CA锁进行电子签章。若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且委托代理人没有CA锁的,则响应文件需上传有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名的扫描件。4.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4.2.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第三开标室,供应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5.1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5.3.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5.3.3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5.9履约保证金不要求8.2是否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8.3是否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否8.5是否属于中国强制性认证(CCC)产品否8.7是否涉及信息安全产品否10.1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3600元,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10.2采购程序1.制定磋商文件2.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3.成立磋商小组4.磋商(供应商应及时关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上的二次报价倒计时的通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第二次磋商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磋商报价),未在交易平台系统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磋商报价或第二次磋商报价未提交成功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确定供应商6.在指定媒体公布结果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外包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郑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