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楼工程 场地硬化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南丹县教育局2023)
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丹县第四小学1号学生宿舍楼(一期)工程(项目编号:HCZC2023-C2-210123-GXJR)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丹县第四小学1号学生宿舍楼(一期)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登录、注册后下载磋商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资料,并于2023年11月1日09时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C2023-C2-210123-GXJR
项目名称:南丹县第四小学1号学生宿舍楼(一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叁佰玖拾贰万玖仟叁佰柒拾贰元肆角捌分(¥3929372.48)
采购需求:本工程为南丹县第四小学1号学生宿舍楼(一期)工程,工程地址位于南丹县城关镇锡都南路,本工程包括新建宿舍楼、场地平整、场地硬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工期为:18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标前,逾期无效。
地点: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资料逾期无效。(注①政采云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售价:免费获取
注:(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当填写完整准确的单位名称;(2)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入驻正式供应商的,可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入驻,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09时00分
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申请人需要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必须用数字证书CA锁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日09时00分截标后
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在线竞标响应(电子竞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竞标响应(电子竞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
DownloadArea/2455918.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最新指南”下载;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竞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
(2)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后立即办理);
(3)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4)如果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项目归属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通过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文件;
注:能够异常解密的前提是供应商已上传了电子响应文件且未按时解密标书;系统生成电子响应文件时,生成两份,一个是投标用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个是备份电子响应文件;提供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要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是同一份,否则系统也不支持进行异常解密。
6、 网上查询地址: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www. gxzfcg.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监督部门:南丹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8-7211971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丹县教育局
地址:南丹县城关镇民生路25号
联系人:石帅 联系电话:0778-7235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城西大道西城铭苑一栋一单元4楼
3、项目联系人:罗丹 联系电话:0778-2112888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0日
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丹县第四小学1号学生宿舍楼(一期)工程
一、项目编号:HCZC2023-C2-210123-GXJR
二、项目名称:南丹县第四小学1号学生宿舍楼(一期)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恒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丹县城关镇丹城大道幸福城 A 区 12 栋 601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叁佰玖拾贰万贰仟叁佰肆拾肆元零肆分(¥3922344.0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南丹县第四小学1号学生宿舍楼(一期)工程 施工范围:本工程为南丹县第四小学1号学生宿舍楼(一期)工程,工程地址位于南丹县城关镇锡都南路,本工程包括新建宿舍楼、场地平整、场地硬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自治区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黄玲玲 执业证书信息:桂245171865332
五、评审专家名单:韦康(组长) 、莫缮羽 、覃日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工程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及采购文件要求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3.045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公告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
8.2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丹县教育局
地址:南丹县城关镇民生路25号
联系人:石帅 联系电话:0778-7235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城西大道西城铭苑一栋一单元4楼
3、项目联系人:罗丹 联系电话:0778-2112888
十、 附件
1. 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日
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丹县第四小学1号学生宿舍楼(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HCZC2023-C2-210123-GXJR)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CZC2023-C2-210123-GXJR
二、项目名称:南丹县第四小学1号学生宿舍楼(一期)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3922344.04(元)
广西恒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南丹县城关镇丹城大道幸福城A区12栋601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南丹县第四小学1号学生宿舍楼(一期)工程
南丹县第四小学1号学生宿舍楼(一期)工程
本工程为南丹县第四小学1号学生宿舍楼(一期)工程,工程地址位于南丹县城关镇锡都南路,本工程包括新建宿舍楼、场地平整、场地硬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180日历天
黄玲玲
桂24517186533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韦康,莫缮羽,覃日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工程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及采购文件要求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45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公告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8.2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丹县教育局
地 址:南丹县城关镇民生路25号
联系方式:0778-7235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城西大道西城铭苑一栋一单元4楼
联系方式:0778-2112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丹
电 话:0778-2112888
附件信息:
(上传稿)南丹县第四小学1号学生宿舍楼(一期)工程.doc733.8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63.1K
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南丹县第四小学1号学生宿舍楼(一期)工程项目编号:HCZC2023-C2-210123-GXJR采购单位:南丹县教育局代理机构: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0月目录一、磋商公告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6第二章合同条款23第三章采购需求58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9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部分67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丹县第四小学1号学生宿舍楼(一期)工程(项目编号:HCZC2023-C2-210123-GXJR)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南丹县第四小学1号学生宿舍楼(一期)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登录、注册后下载磋商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资料,并于2023年11月1日09时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CZC2023-C2-210123-GXJR项目名称:南丹县第四小学1号学生宿舍楼(一期)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叁佰玖拾贰万玖仟叁佰柒拾贰元肆角捌分(¥3929372.48)采购需求:本工程为南丹县第四小学1号学生宿舍楼(一期)工程,工程地址位于南丹县城关镇锡都南路,本工程包括新建宿舍楼、场地平整、场地硬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工期为:18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标前,逾期无效。地点: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资料逾期无效。(注①政采云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售价:免费获取注:(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当填写完整准确的单位名称;(2)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入驻正式供应商的,可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入驻,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09时00分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申请人需要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必须用数字证书CA锁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五、开启时间:2023年11月1日09时00分截标后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在线竞标响应(电子竞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竞标响应(电子竞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2455918.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最新指南”下载;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竞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后立即办理);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4)如果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项目归属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通过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文件;注:能够异常解密的前提是供应商已上传了电子响应文件且未按时解密标书;系统生成电子响应文件时,生成两份,一个是投标用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个是备份电子响应文件;提供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要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是同一份,否则系统也不支持进行异常解密。6.网上查询地址: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7、监督部门:南丹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778-7211971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丹县教育局地址:南丹县城关镇民生路25号联系人:石帅联系电话:0778-72358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城西大道西城铭苑一栋一单元4楼3、项目联系人:罗丹联系电话:0778-2112888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0月20日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南丹县第四小学1号学生宿舍楼(一期)工程项目编号:HCZC2023-C2-210123-GXJR建设地点:南丹县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开工时间:签订合同后,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要求工期:180日历天。磋商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10.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叁佰玖拾贰万玖仟叁佰柒拾贰元肆角捌分(¥3929372.48)513.1磋商有效期为:磋商截止日期后180日历天614.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15.3补遗文件(如有)领取地点:在与采购公告相同的媒体登陆网址后自行下载816.1响应文件的要求: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要求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未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竞标无效。 1.注:供应商如遇解密不成功时,请与代理机构联系,由代理机构向项目归属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通过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文件;注:能够异常解密的前提是有供应商已上传了电子响应文件且未按时解密标书;系统生成电子响应文件时,生成两份,一个是投标用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个是备份电子响应文件;提供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要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是同一份,否则系统也不支持进行异常解密。917.4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详见公告1018.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详见公告1123.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224.2评标结果将在与采购公告相同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1328.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可以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缴纳;1430.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工程类)向中标(成交)人收取。签订合同前,中标(成交)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相关费用。2.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开户名: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池惠文支行银行账号:4505 0169 0909 0000 014915一般计税法1633.1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733.2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 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 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 CA签章上关于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 的格式】或【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使用 CA 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亦可。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未按要求签字的,提供的材料视为无效)4.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5.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6.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工程的说明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1.2工程概况: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本工程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并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3.供应商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有资格获得本合同的供应商,至少应满足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列的最低资格标准。4.磋商范围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要求。5.磋商费用5.1.供应商承担其参与磋商,包括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5.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详见磋商公告。6.现场考察6.1供应商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6.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6.3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二、竞争性磋商文件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7.1本合同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15条所述的补遗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1.供应商须知及须知前附表2.合同条款3.采购需求4.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磋商响应文件部分格式7.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磋商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或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如果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不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报等,下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9.1在磋商截止日期前,采购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通知将在发布磋商公告的相同网络平台发布,补充通知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9.2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把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磋商截止三日前,将补充通知在发布磋商公告的相同网站发布,不再以其它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供应商自行在网站上查询公告,并视为供应商已经收到更改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9.3如果竞争性磋商文件原定的编制响应文件的时间没有考虑因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而引起响应文件修改必须的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三、磋商报价说明10.磋商报价10.1竞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竞标报价表”格式填写。10.2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报价,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有施工项目的内容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10.3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0.4磋商货币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10.5采购预算价:详见前附表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1.磋商前准备:11.1本项目实行网上竞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竞标,自行承担竞标的一切费用。11.2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网站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竞标或竞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2455918.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12.响应文件的组成本项目实行电子竞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两类: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要求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最新指南”下载。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系上传政采云平台的响应文件电子版,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12.1资格证明文件12.1.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已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财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明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出具时间至竞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5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2.6信用声明(格式后附):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2.1.7特定资质要求提供的材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8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9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响应文件(包含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竞标系统中作出竞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12.2.1磋商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2.2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2.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2.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2.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2.6项目经理简历表(格式附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2.7专职安全员简历表(格式附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2.8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2.9项目技术方案(根据项目需求、施工图纸等,按照实际情况自行编制切实可行的项目技术方案);(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2.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如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正在施工的和新建的项目情况表及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等)。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响应文件(包含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竞标系统中作出竞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2.3供应商必须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和顺序自行编制响应文件,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磋商保证金按本须知第14条规定办。13.磋商有效期13.l响应文件有效期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13.2在原定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也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5.勘察现场和磋商答疑15.1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5.2供应商提出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施工图纸后2天内,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补遗文件”的形式予以答复。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问题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答的,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否则,将视为提出的问题不再需要答复。15.3采购补遗文件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将提供给所有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须在前附表第7项所列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采购补遗文件。16.响应文件份数和编制要求16.1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1.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按政采云平台要求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2.▲未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竞标无效。16.2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2.响应文件电子版:具体材料见“供应商须知”。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6.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CA签章上关于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或【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使用CA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均可。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未按要求签字的,提供的材料视为无效。8.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应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18.响应文件的提交18.1所有响应文件应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18.2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说明18.2.1供应商进行电子竞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8.2.2如有特殊情况,本项目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18.3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期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并原封退给供应商。19.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9.1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六、评审及磋商20.开标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在采购人代表及监督人员监督下,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确认它们是否完整以及是否按本须知要求编制、提交。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磋商的供应商名称、磋商保证金(如有)以及采购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21.磋商小组成立21.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1.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2.响应文件的解密22.1采购代理机构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与项目归属监督部门备案后告知供应商可通过邮件传输递交电子备份文件,通过邮件传输递交电子备份文件也必须在发起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完成,逾期未完成传输的,拒收其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必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若竞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供应商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22.2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采购活动组织人员在线开启响应文件。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3.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3.1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3.2磋商小组按照“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3.3磋商小组按照首次响应文件的解密顺序(如出现某供应商不能按时参加磋商的情形,则该供应商的磋商次序往后延,具体由磋商小组确定)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当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磋商通知(开启新一轮报价)后在政采云平台设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否则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4.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4.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4.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监督。24.3供应商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采购人投诉。24.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4.5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七、授予合同25.合同授予标准采购人将把本项目合同授予其响应文件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第六条规定评选出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实施本工程合同的能力和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6.成交通知书26.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公示期满后,如无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可向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26.2成交通知书中应给出采购人对成交的供应商按本合同施工、竣工和保修工程的成交标价(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26.3成交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6.4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未成交的结果通知其他供应商。27.合同协议书的签署27.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采购人进行签订合同。27.2如果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第27.1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27.3如供应商成交后不按时、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指定账户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28.履约保证金28.1履约保证金金额及交纳方式:详见前附表。1.1.1.八、询问、质疑与投诉1.1.1.1.29.询问、质疑与投诉29.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29.2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条件书、竞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29.3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照相关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9.4如不按相关规定要求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1.1.2.十、其他事项1.1.2.1.30.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工程类)向中标(成交)人收取。签订合同前,中标(成交)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相关费用。1.1.2.2.31.所有与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条件书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1)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城西大道西城铭苑一栋一单元4楼联系电话:0778-2112888传真:0778-2112888(2)服务费缴费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池惠文支行银行帐号:45050169090900000149附:成交服务费计费标准 费率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 1.5% 1.5%1.0% 100~500万元1.1% 0.8%0.7% 500~1000万元 0.8% 0.45%0.55%1000~5000万元0.5% 0.25%0.35% 5000万元~1亿元0.25% 0.1%0.2%1~5亿元0.05% 0.05% 0.05%5~10亿元0.035% 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 0.006%0.006%0.006%100亿以上 0.004%0.004%0.004%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2.1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3.特别说明33.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33.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3.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33.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3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33.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合同条款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南丹县教育局承包人(全称):成交后填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南丹县第四小学1号学生宿舍楼(一期)工程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南丹县第四小学1号学生宿舍楼(一期)工程。2.工程地点:南丹县。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6.工程承包范围:经审查合格备案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8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七、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成交后填写。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磋商函;(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图纸;(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磋商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南丹县教育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1.1.3.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1.3.3.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中标后填写;资质类别和等级:中标后填写;联系电话:中标后填写;电子信箱:中标后填写;通信地址:中标后填写。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地**府规章、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本合同签订时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5.1编制依据:1、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GB5085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3、GB50856-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4、GB50854~50862-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5、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6、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7、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8、《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文)。9、《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23]7号文)。10、《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造价[2019]10号文)。11、《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2019]12号文)。12、本工程的施工图纸。13、编制期间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14、现行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1.5.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材料设备基准价格计算说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中各材料设备的基准价格参考2023年第8期《河池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南丹县建筑安装材料市场价格信息计算,《河池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未刊载信息价格的部分参考相邻县市的建筑安装材料信息价格计算或参考其市场预算价格计算。1.5.3其他说明问题1、本工程土方类别暂按三类土计算。2、本工程部分混凝土采用泵送商品砼。3、光伏发电系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暂不计算。4、本招标控制价含5%暂列金额。5、若实际施工与以上项目考虑不同,在工程进度款支付和工程结算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审计单位等部门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审核确定。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生效后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四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经审图单位盖章认定的全套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必要的大图样、加工图及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构件开始施工前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四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提交;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应当收到之日起14天内审批完毕。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代表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建设单位现场代表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承包人项目经理本人或者项目经理的授权代表。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10.1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约定工程所在地块红线范围内为场内。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无。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已计价的,由承包人;未计价的,由发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因施工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能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1.11.4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可调。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GB50500-2013)计价规范要求执行。1.1.3.4.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在施工过程中,监督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工地现场的安全管理并代表发包人签署与此相关的文件。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于开工前7天,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将施工所需用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七天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承包人的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保证水电供应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施工水电的使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工程开工前七天开通,施工中出现非承包方原因的阻障,由承包方告知发包方,由发包方负责协调解决,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3)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7天,随施工图一起配套提供给承包人,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尽快办好施工许可证及环保、消防等其它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报建手续、投资许可证、用地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意见表等,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7天发包人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通知承包人,双方在现场进行交验,同时做好交验记录。(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7天,由发包人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通用条款执行。若因地下管线,障碍物影响造成的费用增加及施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8)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在施工期间,负责理顺施工现场周围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土地纠纷、财产纠纷等关系,并承担相关费用。因征地造成的纠纷由发包人负责处理,因征地纠纷引起的工期延误双方均不承担责任,施工时间顺延。(9)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配合、协助办理项目施工所需相关手续,各付相关费用。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1.1.3.5.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15天。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提交。(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应负责提供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中标后填写;身份证号:中标后填写;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中标后填写;建造师注册证书号:中标后填写;建造师执业印章号:中标后填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中标后填写;联系电话:中标后填写;电子信箱:中标后填写;通信地址:中标后填写;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负责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个月再工地现场工作时间不得低于20天/每人。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施工时间80%的,少在岗带班一天,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元/日(人民币)。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竞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开工日期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明材料名称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处1000元/人•次(人民币)。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竞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开工日期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明材料名称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处1000元/人•次(人民币)。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后7日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缴纳处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1500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1000元/人▪次(人民币)。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需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可以离开,并在规定时间回到施工现场。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承诺的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处5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专职安全员处5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其它在场管理人员处2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职安全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500元/人•次(人民币);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元/人•次(人民币)。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得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本工程所有施工内容不得分包。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不允许分包。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1)除前款约定的分包内容外,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本项目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详见合同附件4。(2)在相关分包合同签订并报送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将一份副本提交给监理人,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3)未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承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4)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①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②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④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因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直接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而影响承包人工作的,所造成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之日止。3.7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可以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如书后,须在1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格式见合同附件8)。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县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上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1.1.3.6.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约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约定。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监理办公室、资料室各一间,每间面积约12㎡。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中标后填写;职务:中标后填写;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中标后填写;联系电话:中标后填写;电子信箱:中标后填写;通信地址:中标后填写;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中标后填写。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最好是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6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8小时。1.1.3.7.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6.1.1执行。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6.1.4执行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文明施工规范要求施工。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1)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2)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和相关规定执行。(3)支付约定:在工程开工后28天内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1.1.3.8.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7.1.1执行。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7.1.2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后7天。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7.3.1执行。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7.3.1执行。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7.3.1执行。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向承包人提供。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因发包人未能提供施工场地而影响工期的;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要求配合施工造成停工的。②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溶洞、岩石或地下管线的。③其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7.5.1条(1)~(6)规定执行。④因征地拆迁的原因无法提供施工作业面的。⑤因发包人未能及时确认材料单价或人工费、机械费等及影响工期的。⑥非承包人责任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工程师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况的。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或因征地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万分之四处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相应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5%。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7.6执行。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日降雨量大于200㎜的雨日超过1天;(2)10级以上的持续1日的大风(以气象部门鉴定为准)(3)日气温超过40℃的高温大于2天;(4)日气温低于-10℃的严寒大于2天。(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6)6级以上的地震;(7)5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8)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1.1.3.9.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按通用条款8.4执行。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材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准备合格的材料样品送发包人选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①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竞标报价中综合考虑。②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③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1.1.3.10.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无。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无。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无。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无。1.1.3.11.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10.1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因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按合同该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成交价/经审定的工程招标控制价)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2023年第8期《河池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南丹县建筑安装材料市场价格信息计算,《河池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未刊载信息价格的部分参考相邻县市的建筑安装材料信息价格计算或参考其市场预算价格计算;对于国有资产投资的项目,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10.5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10.5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按通用合同条款10.5执行。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无。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3.12.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价格波动在±5%(含±5%)内不予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1.3.13.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政策性调整、《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约定的材料、设备价格变动风险以外因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①工程变更:按10.4.1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②政策性调整: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执行。③材料价格风险:按11.1的约定调整。④其它:/。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的60%。预付款支付期限:无。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的计量均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及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本工程补充项目清单为准。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计量周期按月计。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告的每月25日前。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2)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款,承包人应得到该价款扣除保留金后的金额。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除工程变更外,原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不得按实计量。进度款按支付分解表支付,按通用条款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但合同价款按照支付分解表进行支付。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无。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可预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通过验收后,支付到合同总价90%,通过审计结算,支付到100%。(2)工程结算总价的3%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转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量缺陷期满后返还(无息)。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监理人应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3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收到监理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5天内完成审批并发进度支付证书。(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进度付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万分之四。进度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总价项目不采用支付分解表的方式计算,而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1.1.3.14.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6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万分之四。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赔偿费按逾期竣工的单个工程罚款,每延误一天,按该单个工程结算造价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万分之四。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万分之四。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1.1.3.15.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发包人审查时间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2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3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或承包人不按时对账耽误时间时,审查时间应相应顺延。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双方确认审计总额后28天。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复核。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4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双方确认审计总额后28天。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双方确认审计总额后28天。(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双方确认完成验收后2年。1.1.3.16.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工程结算总价的3%;(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3)其他方式:无。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内。16.施工水电16.1施工水电的使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7.违约17.1发包人违约17.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1条执行。17.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万分之四。(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万分之四。(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万分之四。(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万分之四。(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万分之四。(7)其他:/。17.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7.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7.2承包人违约17.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第16.2执行。17.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2)、(3)条内容完成的,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处理,修复至工程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否则发包人有权扣罚该分项工程10%的工程款作为处罚。(2)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6)条情形的,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的,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全部质量保修金。(3)承包人有本专用合同条款3.2、3.3条违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均在承包人的计量支付款内扣除。监理人预先下发含有罚款意向的指令,如承包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十五天下发罚款通知书(不再陈述罚款理由)。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罚款后由发包人从最后一次计量支付时扣除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且质量合格,在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可申请返还全部或部分罚款,返还金额由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罚款金额返还时不包括银行利息。17.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全部质量保证金。(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的;(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5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的;(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响应文件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的;(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的;(5)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义务的;(6)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响应文件的承诺进场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全部人员和机械的。(7)承包人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未按桂劳社发[2009]50号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帐户的。(8)承包人未按现行相关文件要求为在建工程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费的。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无。1.1.3.17.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特大山洪灾害、泥石流等。18.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1.3.18.19.保险19.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9.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必须按现行相关文件要求为在建工程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费。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本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9.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本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3.19.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4: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6:履约担保格式附件7: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桥梁工程为年(建议桥梁隧道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道路工程为年(建议路基、路面、桥面为2年);3.排水(雨水)工程为年(建议道路工程中的排水工程为3年);4.绿化工程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年;5.地下防水工程为年(建议为5年);6.其他附属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3: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4: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附件6: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7: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第三章采购需求1.工程名称:南丹县第四小学1号学生宿舍楼(一期)工程2.建设地点:南丹县;3.质量标准:合格;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采购总预算控制价(元):人民币叁佰玖拾贰万玖仟叁佰柒拾贰元肆角捌分(¥3929372.48);8、招标概况、范围、建设规模及内容及要求:南丹县第四小学1号学生宿舍楼(一期)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名称采购上限控制价(元)数量南丹县第四小学1号学生宿舍楼(一期)工程人民币叁佰玖拾贰万玖仟叁佰柒拾贰元肆角捌分(¥3929372.48)11.施工图纸(另册提供,自行登陆政采云平台下载)三、施工技术规范本项目采用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1.资格审查1.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由磋商小组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1.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符合性审查2.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政采云平台发出在线询标(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代理人为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无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25.1商务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3.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如有);4.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无效。5.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磋商报价的;6.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增值税不按我区费用定额及造价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报价的;7.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计量单位、工程量任何一处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8.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特征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但供应商拒绝澄清、说明或补正的;9.设有暂估价、暂列金额的,竞标时未按采购人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总价、暂列金额总价计入竞标总报价中的;10.竞标总价超过采购人公布的最高限价或者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每个综合单价(含暂估价除外)超过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11.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12.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3.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5.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33.5条情形;16.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规定项数;17.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8.磋商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项目实施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项目实施方案时,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项目实施方案的;19.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20.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21.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5.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每个综合单价(含暂估价除外)超过最高限价中相应综合单价。7.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2.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7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磋商程序3.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当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磋商通知(开启新一轮报价)后在政采云平台设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否则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3.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6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3.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3.8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最后报价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4.3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后报价。4.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如有)。4.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4.6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本章规定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4.7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的规定修正。4.8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4.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4.10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4.11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5.比较与评价5.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5.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4评标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5.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评审标准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本评标定标办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招标评标暂行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本项目的磋商小组分别由评标专家、采购人代表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对磋商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磋商响应文件应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应与磋商文件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无明显差异或保留。磋商小组会对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予以拒绝。竞争性磋商的主要产品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材料);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的主要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明显低于预算控制价,有理由怀疑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其响应文件应作无效处理。1、价格分(满分30分)(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2)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30分。最低竞标人评标报价金额投标人价格分=×30分竞标人评标报价金额2、技术分(满分65分)(1)主要施工方法(满分10分)优(10分):对项目施工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采用了已论证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良(6.0分):对项目施工总体有一定认识,表述清晰、完整,措施具体有效;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符合规范要求。差(3.0):对项目施工认识不足,表述不清晰,措施不具体;施工段划分不合理。(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满分10分)优(10.0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良(6.0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满足施工的组织计划,在材料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上有安排,较好满足施工需要。差(3.0):投入的施工材料组织计划不合理,表述不清晰,不能满足施工需要。(3)劳动力安排计划(满分10分)优(10.0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祥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良(6.0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差(3.0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没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没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10分)优(10.0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良(6.0分):有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保证技术质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差(3.0分):工程质量技术组织措施不可行,没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10分)优(10.0分):有专门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建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良(6.0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合理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且具体、完整,采用规范正确。差(3.0):安全文明措施不得力,采用规范不正确。(6)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10分)优(10.0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良(6.0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可行措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可行计划。有完整的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安排合理。差(3.0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没有措施。没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没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7)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满分5分)优(5.0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工程的重点和难点,有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切实可行方案且措施得力。良(3.0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工程的重点和难点,有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案。差(1.0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有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建议,但解决方案不可行。3.项目班子分(满分5分)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得1.5分;技术负责人为中级工程师的得1.5分,助理工程师的得1分;四大管理人员齐全且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持有有效证书的,每个得0.5分,满分5分。4、总得分=1+2+3(四)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部分(磋商响应文件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南丹县第四小学1号学生宿舍楼(一期)工程响应文件(资格/报价商务技术文件)竞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地址:竞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竞标日期:年月日1.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12.1.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已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财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明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出具时间至竞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数营业执照号技术力量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技术力量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技术力量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术力量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小企业声明函技术职称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且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12.1.5竞标声明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开户银行:帐号: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12.1.6信用声明函(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服务成果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经查询,在规定的查询时间内,“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我方最近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说明:1.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章):年月日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响应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磋商小组))12.1.7特定资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12.1.8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附1:投标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及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1.3.19.1.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1.1.3.19.1.2.附件2(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提供):1.1.3.19.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12.1.9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二、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格式:报价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12.2.1磋商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2.2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2.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2.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2.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2.6项目经理简历表(格式附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2.7专职安全员简历表(格式附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2.8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2.9项目技术方案(根据项目需求、施工图纸等,按照实际情况自行编制切实可行的项目技术方案);(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2.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如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正在施工的和新建的项目情况表及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等)。12.2.1磋商函1、根据你方项目招标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等级。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书中规定的工期日历日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在招标采购文件的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本投标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盖单位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1.1.4.12.2.2竞标报价表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币种:人民币投标总报价元备注其中 元其中元其中N...元注:投标报价含建筑安装劳动保险费(即建安劳保费,包含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12.2.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2.2.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竞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2.2.5磋商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工程的磋商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12.2.6拟担任本项目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简历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宿舍楼工程 场地硬化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