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中标结果公示(普格县自然资源局2023)
一、项目编号:N5134282023000080
二、项目名称:温泉二期详细规划设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同济秋华建筑规划设计(成都)有限公司
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号2栋12楼1212号
1,75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同济秋华建筑规划设计(成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1)总规划面积约 17.2 公顷,拟建总建筑面积约 45000 平米。(最终以实际面积为准)。 (2)设计深度为详细规划设计(含建筑概念规划设计)。
(1)本项目具体规划范围为北起原造纸厂,南至彝风园,西至西环线,东至油坊沟。 (2)本项目需根据项目场地和周边实际情况,规划打造温泉度假、疗愈为一体的经济片区。 (3)本项目规划应合理利用土地、结合项目自身发展规划,进行平面布局和功能布局。 (4)本项目需结合彝风文化与温泉文化,规划具有地方特色的温泉度假地。 (5)本项目规划设计应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项目自身条件,因地制宜,完成规划设计文本。
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
文本3套、电子文档(PDF)1套(超出约定成果数量的,采购人自行打印)。
1,754,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永红(采购人代表)、李光奎、陈月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收取12800元,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普格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四川省普格县普基镇新建北路步行街108号
联系方式:0834-47734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晟众信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西昌市长安乡富民路31号(易安居茶楼6楼)
联系方式:028-870428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女士
电话:028-87042859
中晟众信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6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同济秋华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温泉二期详细规划设计项目磋商文件(2023102301).rar
温泉二期详细规划设计项目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342820230000802023-11-03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技术环节(58分)商务环节(32分)价格环节(10分)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评审结果1同济秋华建筑规划设计(成都)有限公司是是/否56.5261092.500第一成交候选人:同济秋华建筑规划设计(成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754000(元)(壹佰柒拾伍万肆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中匠民大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777000(元)(壹佰柒拾柒万柒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上海新空间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760000(元)(壹佰柒拾陆万元整)。2中匠民大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是是/否57.25149.8781.120第一成交候选人:同济秋华建筑规划设计(成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754000(元)(壹佰柒拾伍万肆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中匠民大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777000(元)(壹佰柒拾柒万柒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上海新空间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760000(元)(壹佰柒拾陆万元整)。3上海新空间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是是/否55.25119.9776.220第一成交候选人:同济秋华建筑规划设计(成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754000(元)(壹佰柒拾伍万肆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中匠民大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777000(元)(壹佰柒拾柒万柒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上海新空间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760000(元)(壹佰柒拾陆万元整)。-第1页-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将县自然资观后的(温果期社细理划设社发)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行合政实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传况如下:1.温泉二期详组规划设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生中明确的所医行业)行业,承建(项技)企业为国济秋华建筑规划设计(成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25万元,资产地额为27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同济秋华建筑规划设计(成都)有限公司印日期:2023年11月3日西0B6实业中业人的,营业收入、资产总张上一个发数规,无上一下提达进的99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项目编号:N5134282023000080温泉二期详细规划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普格县自然资源局中晟众信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中国·四川二0二三年十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2第二章磋商须知5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7第四章服务要求、商务条件说明19第五章磋商程序21第六章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34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37第八章报价表(第次)5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中晟众信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普格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对温泉二期详细规划设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1.项目编号:N51342820230000802.项目名称:温泉二期详细规划设计项目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一个包,采购普格县温泉二期详细规划设计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4.供应商“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6.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可根据相关延期文件予以认可)。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七、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八、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免费获取(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九、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11: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应在开标当日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本次磋商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十、磋商时间、地点:2023年11月3日11:00(北京时间),西昌市长安乡富民路31号(易安居茶楼6楼)。十一、本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普格县自然资源局地址:四川省普格县普基镇新建北路步行街108号联系人:博基老师联系电话:0834-4773462采购代理机构:中晟众信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西昌市长安乡富民路31号(易安居茶楼6楼)联系人:钟女士电话:028-87042859十三、“政采贷”信用融资渠道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银行名单1.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2.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3.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4.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5.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6.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7.华夏银行成都分行8.民生银行成都分行9.四川天府银行10.兴业银行成都分行11.成都银行12.成都农村商业银行1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14.渤海银行成都分行15.雅安农村商业银行16.雅安市商业银行17.眉山农村商业银行18.乐山市商业银行19.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20.绵阳市商业银行21.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2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24.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25.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6.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7.南部县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8.犍为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9.南充嘉陵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长宁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1.自贡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2.筠连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3.峨眉山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35.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6.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3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38.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9.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1.西昌金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4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4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44.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45.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6.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7.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8.内江兴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普格县自然资源局2采购代理机构中晟众信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温泉二期详细规划设计项目4项目编号N5134282023000080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6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人民币179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6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人民币17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质性要求)是7采购类别服务7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8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磋商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9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0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因此不再对小微企业进行价格扣除。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11监狱企业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因此不再对监狱企业进行价格扣除。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因此不再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进行价格扣除。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12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3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14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严格按国家和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15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6磋商有效期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1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8磋商文件、评审工作咨询联系人:钟女士。 联系电话:028-87042859。1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20成交通知书领取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钟女士。联系电话:028-87042859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的要求,符合通知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的需向代理机构进行登记。21供应商询问、质疑供应商询问、质疑由中晟众信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质疑时应一次性提出全部质疑事项,并附质疑书WORD电子文档U盘一份,以当面提交或者快递邮寄形式且收到为准,以其他形式提出的质疑均不接受和回复。联系人:钟女士。 联系电话:028-87042859。备注:供应商按要求报名成功并购买磋商文件的,为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普格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4-4775337地址:普格县普基镇中心街3号邮编:6153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3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4备选磋商方案和报价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磋商方案和多个报价。25政策法规(如适用)1、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根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3、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按现行有效政策执行。供应商为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条件的,在同等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享有优先采购的机会。26国家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27其他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与磋商文件其他描述不一致时,以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为准。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书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或“甲方”系普格县自然资源局。2.2“供应商”或“乙方”系指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中晟众信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3、本项目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1供应商应具备第一章第五节所述的资格条件;3.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4.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4.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施工建设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4.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竞争性磋商采购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6、竞争性磋商文件6.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采购人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程序和评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的文件。6.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1)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2)磋商须知(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4)服务要求、商务条件说明(5)磋商程序(6)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7)响应文件格式(8)磋商过程中形成的书面变更通知6.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6.4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响应文件7.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7.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7.1.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7.1.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7.1.4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响应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7.2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文件一:资格性响应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3)供应商的承诺函;(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5)中小企业声明函;(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监狱企业证明材料;(8)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文件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1)响应函;(2)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3)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4)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5)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6)服务计划及承诺;(7)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8、报价8.1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8.2供应商报价应为完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服务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格。9、响应文件的递交9.1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册密封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磋商小组资格审查,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磋商小组磋商。9.2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为一式三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为正本加盖公章后的PDF扫描件,U盘或光盘)。响应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中文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并在响应文件封面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电子文档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9.3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9.4本次采购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9.5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将被拒绝。9.6所有资格性响应文件(1正2副)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所有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1正2副)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递交。9.7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封条上加盖密封章(供应商公章或密封专用章)。9.8若有分包,需分包密封。10、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0.1供应商应提交一笔不少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人民币金额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未成交者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0.4条的规定不予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0.2未按规定时间和数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应视为非响应性响应予以拒绝。10.3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退还时请返还采购合同(原件)1份及经采购方盖章确认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要求)后,到本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办理。10.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10.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0.4.2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10.4.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10.4.4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10.4.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0.4.6成交供应商未交纳成交服务费的。注: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1、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12、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2.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2.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2.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2.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3、确定成交候选人1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4、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5、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力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6、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适用)16.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16.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6.3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17、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8、签订合同18.1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18.2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内容。18.3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收取15000元,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收款单位:中晟众信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红星中路支行银行账号:440225900900669997619、验收方式①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②履约验收时间: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③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④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⑤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服务内容及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⑥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中“商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⑦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0、其他20.1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20.2本磋商文件中未引用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规章的规定执行。20.3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实质性要求)20.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的要求,符合通知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的需向代理机构进行登记。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⑤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提供企业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企业分支机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签署和授权可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和授权。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9)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0)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11)供应商“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磋商时不需要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1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代表参与磋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外籍人员的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14)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可根据相关延期文件予以认可)。(提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第四章服务要求、商务条件说明一、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述为进一步为温泉产业发展提供可持续发展规划,挖掘后续潜力,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打造温泉度假、疗愈圣地,提高经济效益。普格县自然资源局特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普格县温泉二期详细设计项目服务单位。(二)规划设计范围及内容(实质性要求)(1)总规划面积约17.2公顷,拟建总建筑面积约45000平米。(最终以实际面积为准)。(2)设计深度为详细规划设计(含建筑概念规划设计)。(三)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具体规划范围为北起原造纸厂,南至彝风园,西至西环线,东至油坊沟。(2)本项目需根据项目场地和周边实际情况,规划打造温泉度假、疗愈为一体的经济片区。(3)本项目规划应合理利用土地、结合项目自身发展规划,进行平面布局和功能布局。(4)本项目需结合彝风文化与温泉文化,规划具有地方特色的温泉度假地。(5)本项目规划设计应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项目自身条件,因地制宜,完成规划设计文本。(四)成果要求(实质性要求)文本3套、电子文档(PDF)1套(超出约定成果数量的,采购人自行打印)。二、方案要求1、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前期分析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区位分析;②现状资源分析;③现状交通分析;④现状用地分析;⑤现状地形地貌分析;⑥现状水系分析;⑦案例分析。2、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总体规划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项目愿景定位分析;②总体规划总平面图;③交通流线规划分析;④水系规划分析;⑤服务设施规划分析。3、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分区规划方案,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至少提供6个分区规划方案,每个分区规划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分区规划总平面图;②至少提供3张透视效果图。注:以上内容将根据综合评分明细表进行评分。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1、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2、服务地点:普格县,具体地点以采购人指定为准。3、付款方式和条件:①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②提交初步方案电子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③提交成果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应提交等额合规税务发票,否则采购人付款时间顺延,且不因此顺延供应商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成果的时间。采购人每次付款,自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日内支付。4.验收方式和标准:①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②履约验收时间: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③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④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⑤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服务内容及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⑥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中“商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⑦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5、保密承诺: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结清规划费用后,本项目的一切成果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应对成果进行保密不向外泄露。(提供承诺函)6、安全承诺: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一切财产安全、人身安全与采购人无关,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提供承诺函)7、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需现场踏勘,自行前往并费用自理。第五章磋商程序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1.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3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磋商程序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2.1.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2资格性审查。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章2.3.1的情况除外),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3.1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要求:“磋商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且采购人要求继续进行的,评审委员会应当遵照相关要求进行评审。2.4磋商。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注:仅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供应商可以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6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2)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判的;(3)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影响磋商小组评判的;(4)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仍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5)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6)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无效响应情形的。但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1)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2)响应文件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3)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确定继续磋商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4.7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8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4.9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5报价。2.5.1本次磋商采购采用现场报价,响应文件中不用首次报价,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合采购文件其他的报价规定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5.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本章2.3.1和2.5.3的情况除外)。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本章2.3.1和2.5.3的情况除外)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3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5.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在磋商小组发出质询函后供应商未能提供合理的成本分析和价格构成的或对质函询的解释未被磋商小组采信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5.5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6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本章2.3.1和2.5.3的情况除外)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本章2.3.1和2.5.3的情况除外)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服务方案分项得分均相同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推荐顺序在非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之前;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服务方案分项得分均相同的,且均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服务方案分项得分均相同的,且不能判定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章2.3.1和2.5.3的情况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3.2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参与价格分评审。3.3.3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 明1报价10%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0%×100;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因此不再对中小企业进行价格扣除。共同评分因素2服务方案58%58分1、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前期分析方案(7分)。包含但不限于:①区位分析;②现状资源分析;③现状交通分析;④现状用地分析;⑤现状地形地貌分析;⑥现状水系分析;⑦案例分析。进行综合评审:供应商提供的前期分析方案包含以上内容且内容描述详细合理、图文兼备得7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每有一处有错误或不足的扣0.5分(错误或不足是指分析内容与实际不符或存在偏差或存在无关的内容或分析内容不满足要求等情形),扣完为止。2、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总体规划方案(15分)包含但不限于:①项目愿景定位分析;②总体规划总平面图;③交通流线规划分析;④水系规划分析;⑤服务设施规划分析。进行综合评审:供应商提供的总体规划方案包含以上内容且内容描述详细合理、图文兼备得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有错误或不足的扣1.5分(错误或不足是指分析内容与实际不符或存在偏差或存在无关的内容或分析内容不满足要求等情形),扣完为止。3、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分区规划方案(36分)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至少提供6个分区规划方案,每个分区规划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分区规划总平面图;②至少提供3张透视效果图。进行综合评审:供应商提供的每个分区规划方案包含以上内容且内容描述详细合理、图文兼备得6分,6个分区规划方案共得36分。每个分区规划方案中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缺少一张透视效果图扣1分;每有一处有错误或不足的扣1.5分(错误或不足是指分析内容与实际不符或存在偏差或存在无关的内容或分析内容不满足要求等情形),扣完为止。技术评分因素3人员配置30%30分1、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的得3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加3分。本项最多得6分。2、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2.1每有一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12分。2.2建筑专业2人:每有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2.3结构专业2人:每有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上述涉及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共同评分因素4业绩2%2分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含)至今类似本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注: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共同评分因素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3.4评审得分=(A1+A2+……+An)/NA+(B1+B2+……+Bn)/NB+(C1+C2+……+Cn)/NC+(D1+D2+……+Dn)/NDA1、A2……An分别为每个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的打分,NA为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人数;B1、B2+……Bn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的打分,NB为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人数;C1、C2……Cn分别为每个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的打分,NC为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人数;D1、D2……Dn分别为评审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打分(共同评分类),ND为评审委员会人数。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六章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合同编号: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普格县自然资源局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温泉二期详细规划设计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第二条服务期限: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完善对供应商的利益损害赔偿和补偿机制。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对于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凉山仲裁委员会仲裁。2.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二条合同生效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十三条附件1.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其他第十四条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注:本合同是采购人提供的基本格式,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本磋商文件具体要求及成交供应商承诺的原则上协商签订。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响应文件(封面)(资格性/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正本/副本)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网址:电子邮箱:响应代表:签字:手机:日期:202年月日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册装订密封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中晟众信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说明:1.授权书在响应文件中必须装订一份原件(附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在磋商签到时还须提供授权书原件一份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2.授权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3.授权书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买卖。4.授权代理人根据授权范围,以授权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对方作为合同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XX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性别/职务)系XXXX(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注:该项仅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磋商时提供。三、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本单位(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编号)的磋商活动,现承诺: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同时也满足本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性条件,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全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注:1.本承诺函可自行提供具有有效签字或盖章的格式。2.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四、供应商的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本单位(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编号)的磋商活动,现本单位做出如下承诺:(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注:此承诺函为参考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提供此声明八、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监狱企业提供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说明:非监狱企业不提供此证明材料。九、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格式自拟)第二部分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项目编号为的磋商邀请,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们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3)本报价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5)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与本报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响应说明响应/偏离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如与磋商文件所列服务要求相关条款无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籍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报价日期:三、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商务条款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响应/偏离本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响应文件中商务响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报价日期:四、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编号:年份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备注年份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备注注:以上业绩需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五、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服务人员服务人员注:1.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该表格内容,对不涉及的内容可填写“/或无”;1.2.以上人员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六、服务计划及承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七、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格式不限)第八章报价表(第次)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报价(万元)备注1温泉二期详细规划设计项目合计小写(万元): 大写(元):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注:1.报价是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资料、管理、税金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报价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印章。3.请供应商将此页打印出来盖章签字,方便资格审核后进行现场报价。不得在响应文件中报价。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川财采[2018]12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金融机构,各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供应商: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精神,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8]14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融资概念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二、基本原则(一)财政引导,市场运行财政部门推进“政采贷”,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政采贷”,银行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融资,自担风险。(三)建立机制,服务银企财政部门与银行建立“政采贷”工作机制,推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资源的有机结合,拓宽银行的融资业务,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三)优质优惠,加强扶持银行按优于同期一般企业的贷款利率,向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信用贷款,贷款额度由银行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2-不要求申请融资的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不收取融资利息之外的额外费用。三、基本条件(一)银行暨“政采贷”金融产品1、征集。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可以于2018年12月21日前,直接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四川省财政厅可以根据情况每年征集一次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银行基本情况、“政采贷”产品名称、申请贷款条件、申请贷款方式、申请贷款程序、贷款审查流程、贷款额度、发放贷款时间、收款方式及其他优质服务和优惠承诺等。银行提供的“政采贷”产品应当满足“无抵押担保、程序简便、利率优惠、放款及时”的基本条件以及本通知其他相关规定。银行申请材料中应当载明其自愿提供“政采贷”产品,自担风险,不得要求或者变相要求财政部门和采购人为其提供风险担保、承诺。2、公示。四川省财政厅收到银行提交的书面申请后,对满足本通知要求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具体信息,及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示。银行申请材料中提供的“政采贷”产品不满足本通知要求的,四川省财政厅将退回申请,并告知理由。(二)供应商-3政府采购供应商向银行申请“政采贷”,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能力;3、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未被财政部门依法暂停、责令重新开展或者认定中标、成交无效;4、无《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5、未被法院、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单位纳入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6、在一定期限内的(银行可以具体确定)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或者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不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或者产生法律纠纷被法院、仲裁机构判决、裁决败诉的;7、其他银行要求的不属于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的条件。四、构建平台四川省财政厅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统一构建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推进四川省“政采贷”工作信息化建设。五、财金互动-4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号)等有关规定,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政采贷”贷款产生的损失,纳入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范围给予风险补贴。六、基本流程(一)意向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二)正式申请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当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对拟用于“政采贷”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在合同中注明贷款银行名称及账号,作为供应商本次采购的唯一收款账号。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在还款前变更收款账号的,供应商应当事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并获得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后,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就该条款重新签订政府采-5-购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原政府采购合同的一部分,并在签订后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三)贷款审查银行按规定对申请“政采贷”的供应商及其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银行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财政部门对该政府采购合同的书面信息与备案信息进行核实,有关单位应当配合。银行审查通过后,应当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及时放款。(四)信息报送银行完成放款后,应当通过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填写《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每季度终了5个工作日内,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报送,以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和分析“政采贷”信息,不断推进“政采贷”工作。(五)资金支付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采购人必须将采购资金支付到政府采购合同中注明的贷款银行名称及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采购人不得将采购资金支付在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以外的收款账号。-6-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过程中,银行需要查询采购资金支付进程有关信息的,财政部门和采购人应当支持。七、职责要求(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政采贷”工作,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政采贷”采购项目的跟踪监督,对于银行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或者获取合法范围内的相关政府采购信息有困难的,可以积极进行协调。财政部门不得为“政采贷”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二)银行应当切实转变注重抵押担保的传统信贷理念,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不断完善“政采贷”产品,优化贷款审查流程,简化贷款审查手续,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同时做好风险防控工作。银行对于供应商是否如期还款情况及未如期还款的主要原因等信息,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三)采购人应当积极支持“政采贷”工作,对于银行、供应商提出的合理需求,应当支持。对于已融资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要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工作,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四)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采取有效方式,向供应商宣传“政采贷”政策。银行需要借用采购代理机构的场所直接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采购代理-7机构应当支持。(五)供应商应当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偿还债务。(六)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也不得违规于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七)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开展“政采贷”工作过程中,发现新问题、新情况或者有意见建议的,请及时向四川省财政厅反馈。八、违规处理(一)银行违规处理银行不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办理供应商信用融资贷款申请的,由四川省财政厅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撤销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的公示信息,取消其资格,并在1-3年内拒绝接收其再次申请。(二)供应商违规处理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造假或者其他造假方式违规申请信用融资的,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或者约定,导致无法偿还信用融资贷款的,或者拒绝或无故拖延还款付息的,由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处理,纳入“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在-8-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三)其他违规处理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支持银行借用场所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的,由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附件: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省财208年11月9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2018年11月16日印发-10-附件: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银行名称:日期:信息列表贷款序号采购项日名称及编号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所有制形式供应商所有制形式供应商所有制形式供应商企业类型供应商企业类型供应商企业类型供应商企业类型采购方式采购方式采购方式采购方式采购方式采购形式采购形式采购项月所属行业“政采贷产品名称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信息列表贷款序号采购项日名称及编号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公开邀请充争性竞争性询企业招标招标|谈判碳商价单·来源采购集中采购分散采购采购项月所属行业“政采贷产品名称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123··合计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项目编号:N5134282023000080温泉二期详细规划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普格县自然资源局中晟众信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中国·四川二0二三年十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第四章服务要求、商务条件说明第五章磋商程序第六章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报价表(第次)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中晟众信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普格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对温泉二期详细规划设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项目编号:N5134282023000080二、项目名称:温泉二期详细规划设计项目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一个包,采购普格县温泉二期详细规划设计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4.供应商“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6.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可根据相关延期文件予以认可)。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七、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八、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免费获取(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九、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11: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应在开标当日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本次磋商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十、磋商时间、地点:2023年11月3日11:00(北京时间),西昌市长安乡富民路31号(易安居茶楼6楼)。十一、本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普格县自然资源局地址:四川省普格县普基镇新建北路步行街108号联系人:博基老师联系电话:0834-4773462采购代理机构:中晟众信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西昌市长安乡富民路31号(易安居茶楼6楼)联系人:钟女士电话:028-87042859十三、“政采贷”信用融资渠道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银行名单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银行名单1.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2.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3.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4.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5.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6.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7.华夏银行成都分行8.民生银行成都分行9.四川天府银行10.兴业银行成都分行11.成都银行12.成都农村商业银行1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14.渤海银行成都分行15.雅安农村商业银行16.雅安市商业银行17.眉山农村商业银行18.乐山市商业银行19.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20.绵阳市商业银行21.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2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24.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25.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6.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7.南部县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8.犍为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9.南充嘉陵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长宁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1.自贡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2.筠连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3.峨眉山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35.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6.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3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38.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9.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1.西昌金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4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4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44.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45.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6.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7.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8.内江兴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普格县自然资源局2采购代理机构中晟众信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温泉二期详细规划设计项目4项目编号N5134282023000080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人民币17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6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人民币179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质性要求)是7采购类别服务7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8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磋商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9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0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监狱企业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因此不再对监狱企业进行价格扣除。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因此不再对小微企业进行价格扣除。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因此不再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进行价格扣除。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12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3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14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严格按国家和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15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6磋商有效期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1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8磋商文件、评审工作咨询联系人:钟女士。联系电话:028-87042859。1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20成交通知书领取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钟女士。联系电话:028-87042859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的要求,符合通知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的需向代理机构进行登记。21供应商询问、质疑供应商询问、质疑由中晟众信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质疑时应一次性提出全部质疑事项,并附质疑书WORD电子文档U盘一份,以当面提交或者快递邮寄形式且收到为准,以其他形式提出的质疑均不接受和回复。联系人:钟女士。联系电话:028-87042859。备注:供应商按要求报名成功并购买磋商文件的,为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普格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4-4775337地址:普格县普基镇中心街3号邮编:6153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3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4备选磋商方案和报价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磋商方案和多个报价。25政策法规(如适用)1、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根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3、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按现行有效政策执行。供应商为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条件的,在同等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享有优先采购的机会。26国家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27其他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与磋商文件其他描述不一致时,以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为准。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书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或“甲方”系普格县自然资源局。2.2“供应商”或“乙方”系指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中晟众信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3、本项目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1供应商应具备第一章第五节所述的资格条件;3.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4、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4.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施工建设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原政府采购合同的一部分,并在签订后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三)贷款审查银行按规定对申请“政采贷”的供应商及其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银行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财政部门对该政府采购合同的书面信息与备案信息进行核实,有关单位应当配合。银行审查通过后,应当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及时放款。(四)信息报送银行完成放款后,应当通过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填写《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每季度终了5个工作日内,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报送,以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和分析“政采贷”信息,不断推进“政采贷”工作。(五)资金支付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采购人必须将采购资金支付到政府采购合同中注明的贷款银行名称及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采购人不得将采购资金支付在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以外的收款账号。-6-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过程中,银行需要查询采购资金支付进程有关信息的,财政部门和采购人应当支持。七、职责要求(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政采贷”工作,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政采贷”采购项目的跟踪监督,对于银行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或者获取合法范围内的相关政府采购信息有困难的,可以积极进行协调。财政部门不得为“政采贷”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二)银行应当切实转变注重抵押担保的传统信贷理念,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不断完善“政采贷”产品,优化贷款审查流程,简化贷款审查手续,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同时做好风险防控工作。银行对于供应商是否如期还款情况及未如期还款的主要原因等信息,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三)采购人应当积极支持“政采贷”工作,对于银行、供应商提出的合理需求,应当支持。对于已融资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要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工作,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四)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采取有效方式,向供应商宣传“政采贷”政策。银行需要借用采购代理机构的场所直接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采购代理-7-机构应当支持。(五)供应商应当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偿还债务。(六)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也不得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七)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开展“政采贷”工作过程中,发现新问题、新情况或者有意见建议的,请及时向四川省财政厅反馈。八、违规处理(一)银行违规处理银行不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办理供应商信用融资贷款申请的,由四川省财政厅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撤销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的公示信息,取消其资格,并在1-3年内拒绝接收其再次申请。(二)供应商违规处理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造假或者其他造假方式违规申请信用融资的,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或者约定,导致无法偿还信用融资贷款的,或者拒绝或无故拖延还款付息的,由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处理,纳入“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在-8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三)其他违规处理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支持银行借用场所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的,由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附件: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省财20%8年11月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2018年11月16日印发-10-附件: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银行名称:日期:信息列表贷款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所有制形式供应商所有制形式供应商所有制形式供应商企业类型供应商企业类型供应商企业类型供应商企业类型采购方式采购方式采购方式采购方式采购方式采购形式采购形式采购项“政采贷”产品名称贷款金新贷款期限贷款利率信息列表贷款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公开招标邀请|竞争性竞争性询招标|谈判碳商单来源采购集中采购分散采购H所行业“政采贷”产品名称贷款金新贷款期限贷款利率123...合计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