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 医疗卫生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2023)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BGL-DY(2023)077(招标文件编号:HBGL-DY(2023)077)
二、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恩施州蓝坤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头道水村
中标(成交)金额:11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恩施州蓝坤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医疗、教学、试验过程中产生的损伤性、感染性医疗废物交由承包方回收集中无害化处置,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书》
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书》
2年(2023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
承包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规范及要求进行转运、处置医疗废物,达到国家卫生环保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领、廖康明、牟霖(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与采购人签订的招标代理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3000元整(包干价)。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成交金额(单价)为:2.4元/床/天,据实结算。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
地址: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
联系方式:万老师(0718-8301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共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桂大道柑子槽小区1A栋二单元20楼2004室
联系方式:刘女士(18827559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老师
电 话: 0718-830102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采购单位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
行政区域
恩施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07日 15:5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领、廖康明、牟霖(业主评委)
总成交金额
¥1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万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718-8301021
采购单位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万老师(0718-8301021)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共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恩施市金桂大道柑子槽小区1A栋二单元20楼20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女士(18827559925)
附件:
附件1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11.1确定版).pdf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HBGL-DY(2023)077采购人: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共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月目录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一、项目概况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三、谈判时间及地址四、确认五、联系方式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单一来源程序六、签订合同附表一:资格审查表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第三章项目需求书一、项目概况二、功能及目标三、技术要求四、商务要求第四章合同协议格式合同协议书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1.报价函2.报价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供应商的相关资料5.1供应商基础资料表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5.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5.6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供应商信用承诺书6.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7.“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材料8.服务方案9.近年类似业绩表10.其他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于2023年10月24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湖北共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委托,对“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诚邀贵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洽谈。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HBGL-DY(2023)0773.项目预算:110万元/年4.服务内容: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医疗、教学、试验过程中产生的损伤性、感染性医疗废物交由承包方回收集中无害化处置,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书》。5.合同履行期限:2年(2023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供应商须响应《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的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三、谈判时间及地址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即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谈判地址:湖北共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金桂大道柑子槽小区1A栋二单元20楼2004室)。四、确认你单位收到本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后,请于谈判时间(即开标时间)前将“谈判确认(或放弃)函”签字盖章后以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邮箱1654315806@qq.com),予以确认贵单位是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地址: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联系人:万老师联系方式:0718-83010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共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恩施市金桂大道柑子槽小区1A栋二单元20楼2004室联系人:刘女士联系方式:18827559925谈判确认(或放弃)函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湖北共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已收到贵单位向我公司发出的“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BGL-DY(2023)077)”的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决定参与(或因为***原因放弃)本项目的报价,并已领取(或不领取)“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特此确认。项目负责人姓名(签字):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说明1采购人采购人: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地址: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联系人:万老师电话:0718-83010212采购代理机构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共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恩施市金桂大道柑子槽小区1A栋20楼2004室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88275599253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4采购内容服务采购,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书”5合同履行期限2年(2023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6项目预算110万元/年7报价要求单价最高限价:2.4元/床/天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据实结算。依据相关省州市卫生部门、物价部门相关文件,供应商的单价报价不得超过2.4元/床/天。供应商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保险费、税费等和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将不再承担除本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8响应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2份。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厚度超过4CM需要分册装订,方便采购人归档。此项要求不作为评审的实质性响应要求。9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算起)1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09时00分;地点:湖北共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金桂大道柑子槽小区1A栋二单元20楼2004室)。11付款条件每月根据质控部提供的相关数据根据比例支付。12履约保证金/13代理服务费根据与采购人签订的招标代理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3000元整(包干价)。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户名:湖北共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开发区支行账号:1817002509200121773其他事项:成交供应商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需提供以下开票信息:1)开票单位全称、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营业执照地址、4)单位联系电话、5)开户行及账号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所叙述的项目。1.2本采购文件有关条款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2.采购人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3.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并在截止时间前向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递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合格服务供应商为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服务。5.单一来源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有关的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6.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构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单一来源程序、合同条款及相关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书第四章合同协议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文件的构成(1)报价函;(2)报价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供应商的相关资料:1)供应商基础资料表;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供应商信用承诺书;(6)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7)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材料;(8)服务方案;(9)近年类似业绩;(10)其他资料。注:具体按采购文件第五章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编制。8.证明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8.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以及证明其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或服务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8.2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文件应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要求。8.3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即使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通过了审核,在项目成交后,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采购人仍可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9.响应文件有效期9.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6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算起)。9.2特殊情况下,在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9.3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采购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10.响应文件的签署及修改10.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数量准备响应文件,并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0.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须打印或用不褪色书写工具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的副本亦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0.3响应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之处,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0.4所有文件必须统一使用A4纸编写制作,并按顺序编上页码,响应文件采用不可拆卸式胶装成册。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在封套上标明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11.2封套上应注明“于年月日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骑缝章。11.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则采购人有权予以拒收,并退回给供应商。11.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12.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截止时间12.1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供应商应在不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12.3在推迟了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3.迟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承诺。5.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致:,采购人名称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其他重大违法记录。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5.6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如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本单位是合法经营的供应商,具备贵单位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法定资质和响应条件,在参与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三、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四、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五、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实事求是地提出质疑和投诉,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无三次及以上查无实据的采购投诉行为。六、本单位已认真审阅采购文件,全面知晓并明白采购需求及相关注意事项,编制的响应文件能够实质性响应,并依法依规参与贵单位的采购活动。七、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证属实的,本单位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的相应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同意列入贵单位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贵单位官网公示,自公示之日起2年内不再参与贵单位的所有采购活动。承诺单位(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日期:6.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类别序号发生时间情况简介证明材料索引诉讼情况仲裁情况注:近三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推36个月)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供应商败诉的,且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如有则如实填写,如没有则填无。7.“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材料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材料打印件或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供应商:,(盖章)8.服务方案根据采购文件内容要求提供,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书”内容,格式自拟。9.近年类似业绩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采购人电话合同价格服务时间服务描述备注注:如有类似业绩,应附近三年业绩合同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10.其他注:供应商根据需要自行补充的其他资料。附件:最终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最终报价(单价)(元/床/天)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履行期限备注对采购文件的确认和意见:我单位已认真阅读和理解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并予以全部确认。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及指印)日期:年月日注:本表不附在响应文件内,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携带或谈判当天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打印,最终报价表的日期为谈判当天。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 医疗卫生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