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 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工作方案编制工作中标结果公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2023)



宁波中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仑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11-08 09:51:41     阅读:次

一、项目编号:ZXZB2023-186
二、项目名称:北仑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总价:493800(元)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1501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仑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北仑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对辖区内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聚区大榭开发区化工园区及北仑区表面处理中心3个涉及化学品生产及使用园区开展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工作方案编制工作,具体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勇,叶孝娥,王沙毅,王趁义,郑泽凯(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63.5
65.0
63.8
64.2
63.0
63.9
29.16
93.06

1
宁波市甬环苑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58.3
57.0
62.5
62.0
62.0
60.36
30.0
90.36

1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56.0
52.0
62.5
59.0
59.0
57.7
29.88
87.58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相关标准收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407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南路29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784464
质疑联系人:俞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781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宝山路65号凤凰国际商务广场2幢7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雪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58862433
质疑联系人:张萍
质疑联系方式:1586938199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北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6楼
传 真:
联系人:田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10.12发布稿)-北仑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项目.doc404.5K

中小企业声明函2.pdf156.7K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ZXZB2023-186项目名称:北仑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抽取条件宁波市本级其他环境治理服务,2年龄:-职称:级别:意愿评标区划:常驻地址:海曙区,江北区,北仑区,镇海区,鄞州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钱湖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开发区所属单位性质:宁波市本级社会服务,2年龄:-职称:级别:意愿评标区划:常驻地址:海曙区,江北区,北仑区,镇海区,鄞州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钱湖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开发区所属单位性质: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22/2开标记录表项目编号ZXZB2023-186ZXZB2023-186项目名称北仑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北仑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3-11-0714:00:002023-11-0714:00:00开标地点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总价(元)1宁波市甬环苑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甬环苑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甬环苑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480000(肆拾捌万元整)2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482000(肆拾捌万贰仟元整)3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493800(肆拾玖万叁仟捌佰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编号ZXZB2023-186项目名称北仑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3-11-0714:00:00开标地点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宁波市甬环苑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符合2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符合3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编号ZXZB2023-186项目名称北仑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3-11-0714:00:00符合性审查人员开标地点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宁波市甬环苑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符合2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符合3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北仑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项目(ZXZB2023-186)序号供应商投标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3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493800元(肆拾玖万叁仟捌佰元整)63.929.1693.061√1宁波市甬环苑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480000元(肆拾捌万元整)60.3630.090.3622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482000元(肆拾捌万贰仟元整)57.729.8887.583评审专家(签名):2023年11月08日1/11.1.1. ZHONGXIANG北仑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XZB2023-186采购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资料表6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8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标准22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25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0第七部分格式与表格32第一部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北仑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XZB2023-186项目名称:北仑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项目预算金额(元):500000最高限价(元):5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北仑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5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辖区内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聚区大榭开发区化工园区及北仑区表面处理中心3个涉及化学品生产及使用园区开展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工作方案编制工作,具体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1.1供应商不得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07日。2、获取方式:供应商在政采云后台“获取采购文件”点击下载,未点击“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如未注册,请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点击“获取采购文件”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没有点击“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采购文件免费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提交;(2)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3、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三)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投标文件制作:3.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4、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需提供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并确保开标期间该联系方式的畅通。5、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6、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四)重要提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http://beilun.nbggzy.cn/)”和“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竞标人。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74-86784464质疑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0574-8678155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蒋雪梅联系电话:0574-86831173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凤凰国际商务广场2幢701室质疑联系人:张萍联系电话:158693819927.3.监管单位信息监管部门:北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0574-89383756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6楼第二部分投标资料表序号内容1采购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784464 1代理机构名称:宁波中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宝山路65号凤凰国际2幢7楼701室联系人:蒋雪梅 电话:0574-868311732经批准的本次招标方式:公开招标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第一部分4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5本次采购的商务条款1、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凭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及预付款等额保函预付合同总价的40%,待项目服务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后支付剩余款项;(说明:预付款保函应由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出具且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大型企业或供应商承诺放弃预付款或降低预付款支付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是;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履约保证金。6投标报价:1、本项目最高限价:超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其中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宁波市政府相关部门最新发布的宁波市最低劳动工资。供应商应考虑潜在的市场风险及政策风险,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法定基本工资上调等政策性因素的情况,合同价均不作调整;3、其中服务期内包含配套设施日常维护巡检费用,不包含应急发电保障服务费用,除此之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4、不论中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8投标文件组成与份数:(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1份。(3)注: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补交纸质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3份,并加盖公章。9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0采购公告与中标公告发布网站: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同时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http://beilun.nbggzy.cn/)”和“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发布。11招标服务费:招标代理费取费参照如下“服务招标”,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中标总金额计算,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服费务类率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款项都汇入以下账户: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北仑支行账 号: 76820188000199385户 名: 宁波中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5、因预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本次采购失败的,预成交供应商依旧按本条约定向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2.一、说明2.0.1.1、项目概况1.1采购人的项目(载明在《投标资料表》中)已经招标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采购人委托宁波中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次招标工作。有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等信息载明在《投标资料表》中。1.2经批准的本次招标方式载明在《投标资料表》中。3.二、供应商3.0.1.2、合格的供应商2.1供应商应该是符合《投标资料表》的报名条件,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企业或组织。2.2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并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之前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纪录;(5)满足采购人为获得满意服务供应而提出的其他要求。(见《投标资料表》中要求)(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3.0.2.3、供应商代表若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企业或组织必须为该企业或组织的人员,若供应商为自然人必须为中国合法公民。3.0.3.4、投标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0.4.5、特别说明(针对货物招标):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三、采购文件6、采购文件的构成采购文件含有以下部分,文本条款装订成册。内容如下: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二部分投标资料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格式与表格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7、质疑与投诉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注: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潜在供应商的书面质疑或澄清要求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署明日期。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7.2对于受理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方式进行答疑,必要时将书面答复发送所有取得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若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答疑不引起采购文件相应条款的实质性改变,则不应视作对采购文件的修正或更正。7.3采购代理机构发送的答疑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7.4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8、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招标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8.3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8.4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9、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铁塔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法人身份参加。10、关于知识产权10.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双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10.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10.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双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5.四、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三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供应商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或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5)合格供应商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7)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查询,如成交供应商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报价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分项报价表(如有、格式见附件);技术商务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3)实施方案(供应商自制,参考采购文件提出的评分办法及采购要求);(4)拟派项目实施人员情况表(主要人员一览表);(5)类似业绩表,附业绩合同复印件(如有,格式见附件);(6)评分标准或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商务材料。11.2本次招标对投标文件组成要求,表述在《投标资料表》中。12、投标报价12.1供应商应全面充分了解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以及服务现场的基本条件,按照《投标资料表》规定与要求报价,并包含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所有费用。12.2投标报价只有一个,而且一经开标,投标价不得变更。如果出现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又未声明以哪一报价方案为主,则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声明应载明在“开标一览表”中,供开标时唱出。未经唱出的投标声明在评标时不作考虑。12.3投标报价中有关单价在中标后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作无效投标处理。12.4除非采购文件在《投标资料表》中对授予合同的数量增减有约定,投标报价在开标以后直至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作无效投标处理。13、投标文件编写13.1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晰,表述准确、完整、详细,并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开标一览表系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应按格式完整填写。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3.2投标语言: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供应商在响应采购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时应作详细叙述。13.3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非本采购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有特殊要求,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4.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将导致投标无效而被拒绝。14.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应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的提出和供应商的答复都应以书面(含传真)的形式进行。供应商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撤回其投标,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也不会被要求或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4.3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6.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装订15.1对本采购文件相关部分提供的各种文件、表格、格式,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签署和加盖公章。15.2投标文件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章)、投标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章)。15.3投标文件应按各组成部分内容进行整理、编排、立目、索引、注明页码,以有利阅读评审。15.4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1份。15.5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15.6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保证同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一致。15.7纸质版投标文件(中标单位提供3份)投标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由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三部分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16、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送16.1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分带密封后递交。16.3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6.4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6.5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16.6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7、投标在采购文件《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必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档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指定的投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投标文件递交以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以要求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档投标文件。18.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7.六、开标19、开标准备19.1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如有)分别登记、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9.2采购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并登记,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如有)对投标文件的递交记录情况进行签字确认。19.3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如有)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20、开标程序:20.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4)开标会议结束。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3.未开启的备份投标文件可以退还。4.供应商上传政采云平台的pdf版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内容与政采云系统中供应商填写的内容不一致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应以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为准。8.七、评标和定标21、评标委员会21.1受采购人的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将在开标日之前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1.2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廉洁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并且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供应商在开标后提交的任何的补充声明、修正方案。21.3评标委员会将核对投标价格和服务内容,对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1.4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评标办法》及在《投标资料表》和《招标内容和要求》中所列的具体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22、澄清问题的形式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评标办法23.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具体说明载明在采购文件“评标办法”部分中。23.2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4、评标程序和原则24.1评标程序:遵循初步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的程序依次进行。24.2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初步审查不合格者不进入澄清有关问题及后续的评标程序。(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资格证明文件齐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24.3澄清有关问题:按第22条规定进行。24.4比较与评价:24.4.1技术商务评价: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对照投标文件的响应进行技术商务评价,评定其偏差程度,并计算其相应的技术商务评分分值。24.4.2综合评价:对经过技术商务评价的投标,按《评标标准》规定的评价办法进行综合评价,并按以下原则进行评审计算:综合评分法的最终得分计算:综合得分=报价得分+技术商务评审得分综合评价结束,按照上述第23条规定,列出进入最终评审各供应商排序次序。24.5推荐中标候选人:按25条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25、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有效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定顺序,推荐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26、招标方式转换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招标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26.1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6.2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招标方式招标的,采购人依法报监管部门批准。27、评标过程的监控与保密27.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2开标后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评标委员会名单以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28、确定成交供应商、评标结果公示与质疑28.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8.2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3供应商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按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质疑书应该有质疑人名称、地址、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盖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被质疑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招标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提出质疑的日期,否则视为无效质疑。本采购代理机构将受采购人委托在收到质疑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不受理无效的任何质疑。9.八、无效投标认定29、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9.1在资格审查时,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者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9.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签章的;(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3)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4)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委托人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6)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提供资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9)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9.3在技术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29.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采用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4)如果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或被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9.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投标的。29.6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10.九、授予合同30、数量变更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具有变更数量的权力,可以在采购文件《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合同金额变更范围内,变更招标的数量和服务内容,但不能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31、中标通知31.1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本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向其他供应商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1.2成交供应商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2、签订合同32.1成交供应商在本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的30日内,应与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约定内容签订书面合同。否则,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25条的规定处理,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按本须知规定另选成交供应商或重新招标。32.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在评标过程中提交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3、履约保证金/11.十、履约验收34、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12.十一、招标服务费用35、招标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的收费依据及相关规定载明在采购文件《投标资料表》中。13.十二、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3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6.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6.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6.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7、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8、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9、《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40、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标准本评标办法是对《供应商须知》中的七、评标和定标的具体补充,如有不一致,以本办法为准。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中关于评标委员会、评标办法、评标程序和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等规定和本标准开展评标工作。13.1.●评标细则1.对初步审查(含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者进行评分。1.1资格条件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1.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审查类别审查内容符合性审查1、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符合性审查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性审查3、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符合性审查4、没有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文件要求的符合性审查5.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符合性审查6.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符合性审查7.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2、每位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独立逐栏打分,每栏分值不得超出规定的分值范围;各评分因素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二位。3、价格评审基准价格与价格评审:有效投标中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格,其投标价格分得满分。其余投标价格分得分计算按照“评分标准”中评审得分公式计算,以四舍五入方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两位。4、最终得分:各评委技术商务分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价格分=最终得分,以四舍五入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二位。5、评价排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的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13.2.●其他说明有效投标:通过初步审查且投标报价符合评审范围。1、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采购人有权利调查其真实性,若提供的相关证明存在造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评分标准技术商务70分1. 技术条款响应程度(20分):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定,根据响应情况,完全符合招标要求的得2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技术商务70分2.服务方案(10分): 2.1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的完善性进行综合评议(5分);2.2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的科学性进行综合评议(5分)。技术商务70分3.重点难点分析(5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所提出解决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等综合比较进行打分。 技术商务70分4.进度安排(5分):制定的保证措施内容完整、项目工期进度计划、工期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打分。技术商务70分5. 安全应急措施(5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保证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打分。技术商务70分6.质量保证措施(5分):根据投标人配备的质量管理机构、管理制度情况是否健全,主要工作流程的质量保证措施和手段是否到位且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比较进行打分。 技术商务70分7.保密制度(5分):根据对本项目数据保密制度、措施是否完善,安全、保密等保障措施的完整性、规范性、严密性进行综合打分。技术商务70分8.综合实力(4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系统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4分。技术商务70分9.项目团队(3分):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环保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得3分,中级工程师得2分,助理工程师得1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及2022年7.8.9月任1月社保证明,未提供不得分)技术商务70分10.合理化建议(5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建设时序安排、规划衔接、以及实施保障建议,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评分。技术商务70分11.类似业绩(3分):投标人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方案编制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价格30分参与评审价格=投标报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得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30%×100总 分 (100分)注:1、小数点后保留2位数。2、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3、重大事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14.1项目背景化工园区是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的最主要聚集地,危害极大,难于防范,稍有不慎,会造成重大损失。近年来,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时有发生,而化工园区环境风险底数不清、风险防控能力不足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造成了环境应急工作的被动局面。为全面提升浙江省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推动化工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及浙江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根据该通知要求,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决定对辖区内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聚区,大榭开发区化工园区及北仑区表面处理中心3个涉及化学品生产及使用园区开展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工作方案编制工作。15.2工作目标通过本项目实施,全面调查北仑区青峙化工园区、大榭开发区及北仑区表面处理中心内企业、园区及附近流域环境应急设施设置现状,梳理区域在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方面的不足,形成区域“企业级”防控体系数建设调查报告及“一园一策”建设提升方案,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区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提出全方位水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提升工程与措施建议,为全面提升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提供支撑。16.3工作范围1、北仑区青峙化工园区2、大榭开发区3、北仑区表面处理中心17.4总体思路通过收集环境风险源、环境敏感目标、应急资源等基础资料,并对重点环境风险源进行现场调查,掌握北仑区青峙化工园区、大榭开发区及北仑区表面处理中心环境风险基础信息,摸清区域内可用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底数,提升“企业级”防控体系,编制完成完成“一园一策”建设提升方案,在此基础上,明确应急空间与设施建设或使用方法、运转方式,结合园区水环境风险情况,确定突发水污染事件背景,以水系为单位编制“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最终在全省化工园区建成比较完备的企业级-企间级-园区级-流域级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齐全,长效管理制度健全,各园区环境应急能力全面提升。18.5主要工作内容18.1.5.1现场调查18.2.5.1.1调查内容1、对青峙化工园区、大榭开发区及表面处理中心内需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1)雨污管道(沟渠)、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截流设施建设情况。2)企业风险单元车间、车间级事故污水收集系统、应急物资及可调用的应急救援队伍。3)企业事故应急池及应配套建设连接污水处理单元的管线、泵和应急电源等设施建设情况。4)企业在雨水排放口、清下水排口等所有可能外溢事故废水的外排口闸建设情况。5)企业雨水排放口排放方式及监测装置建设情况。6)企业应急物资配备情况。7)企业事故废水可能溢出(泄漏)的隐患点。2、对企业至园区边界:1)相邻企业应急空间互连互通情况。2)园区公共雨水排口截流闸阀建设情况或堵漏气囊、沙包等应急装备配备情况。闸阀设置方式及水质在线监测建设情况。3)应急回流池、配套专用管线、回抽泵等设施布设情况。4)公共事故应急池或事故临时应急池建设情况。5)进出园区、与外界水系相通的河道和排水渠永久性闸坝设置情况,包括河网发达地区分区加密闸坝及上游清水引流设施。3、对园区附近水系1)水系流域内重点环境风险企业(除本次工作范围内的三个工业园区企业)。2)水系流域化学品运输路线。3)水系流域内环境敏感目标,主要为重点风景名胜区、水功能区划等。4)水系流域内的水文资料。5)水系流域内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包括闸坝、临时筑坝点、桥梁、应急物资库(含名称、类型、经纬度等信息)。6)水系流域内政府建设的环境应急物资库等数据;河流断面自动站等信息。4、园区应急体系主要为园区环境机构设置、环境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配备、园区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和数字化平台建设情况18.2.1.5.1.2调查方式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方式开展调查,并将相关现场照片留档。18.3.5.2报告编制一、工作方案根据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浙江省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工作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省工作方案”)的要求,分别编制北仑区青峙化工园区、大榭开发区及北仑区表面处理中心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工作方案。内容主要包括1、“企业级”防控体系建设提升任务对青峙化工园区、大榭开发区及表面处理中心内需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开展现状调查,并根据企业环评及批复文件、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等要求,并提出相应不足及整改措施,全面规范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体系。2、“一园一策”建设提升方案根据省工作方案要求,并结合现场调查结果,对青峙化工园区、大榭开发区及表面处理中心分别制定“一园一策”建设提升方案,确保各园区“企业间”和“园区级”防控体系浙江省要求。3、“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以青峙化工园区、大榭开发区及表面处理中心附近水系为单位,绘制标注流域内主要环境风险源、敏感受体及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分布图,明确应急空间与设施建设或使用方法、运转方式,结合各园区水环境风险情况,确定突发水污染事件背景,明确如何隔离拦截污染团、如何控制上游清水等问题。方案主要包括流域水系及敏感点分布图、流域重点环境风险源分布图、流域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分布图、流域环境应急空间及设施使用说明等内容。二、验收报告待企业、园区按工作方案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后,根据省工作方案中浙江省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提评估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分别整理编制北仑区青峙化工园区、大榭开发区及北仑区表面处理中心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工作验收自查报告等验收材料,主要内容包括:1、建设成果现状调查根据指标体系中的评分标准及建设提升工作方案要求,逐一调查企业、园区各项风险防控设施和应急求救援体系建设的的落实情况,落实情况采用现场照片留档,并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自查得分。2、整改完善根据调查结果及评分标准,提出企业、园区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工作任务,助力企业、园区不断提升完善。3、其他根据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收集整理验收工作需要的其他材料。19.6预期成果一、工作方案1、北仑区青峙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工作方案。2、大榭开发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工作方案。3、北仑区表面处理中心大榭开发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工作方案二、验收报告1、北仑区青峙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工作验收自查报告。2、大榭开发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工作验收自查报告。3、北仑区表面处理中心大榭开发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工作验收自查报告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文本为参考文本,实际以签订为准;如本章与采购文件前款有出入之处以采购文件前款约定为准)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根据北仑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项目招标结果和采购文件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范围1、服务项目:北仑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项目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4、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第二条:合同价1、合同价:元(大写:);2、合同形式:;3、合同履行期间,不因政策性调整、物价涨跌等任何因素调整合同价格。第三条:资料的保密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样品或资料、技术咨询服务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项目技术成果提交给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第四条:付款方式第五条:甲方工作第六条:乙方责任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须按采购文件采购需求要求及相关规定提供;2、乙方服务进度逾期的,乙方应按逾期每日暂定合同价的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个工作日不能提交服务结果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交服务结果或或服务结果准确度达不到业主要求的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安全措施:1、服务期间乙方须按相关国家规范要求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各类事故。2、作业时需按有关部门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和警示标志。3、项目完成过程中,乙方应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项目完成期间所引起的工伤、第三者事故,其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第八条、违约责任:1、工期结束时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完成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工期延误的,按500元/日扣除合同款项;非乙方原因引起调查不能进行的,需告知甲方,否则视为调查未进行,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再支付余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应责任,相应责任由甲方承担。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十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双方执份,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协商解决。4、合同附件、相关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采购需求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七部分格式与表格1.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可选用)投标文件项目名称:北仑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XZB2023-186投标文件名称: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电子档备份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开标时启封年月日2.封面格式:(可选用)投标文件项目名称:北仑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XZB2023-186投标文件名称: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9.1.格式一投标函20.投标函致: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供应商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在此:1、提供采购文件中“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资料。2、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1)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已经了解对于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3)保证遵守采购文件有关条款规定。(4)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5)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1.格式二开标一览表21.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总价(人民币/元)北仑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项目注:投标总价限额(采购预算)为500000元。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1.1.格式三分项报价表(如有)分项报价表(如有)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名称规格参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总计(元)注:表格内容根据采购需求内容自行编辑。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四合格供应商的承诺函合格供应商的承诺函致: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我方郑重承诺:(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符合以下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五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22.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文件》服务要求《投标文件》服务响应说明1合同履约期限2服务地点3付款方式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5履约保证金6合同主要条款7技术参数……备注:1、列明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与投标文件对应响应,并说明偏离状况;2、无偏离应在本表说明处注明无条款偏离字样。3、本表格供参考,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拟(增减)。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六拟派项目实施人员情况表(主要人员一览表)拟派项目实施人员情况表(主要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姓名专业学历性别年龄职称、学位从事同类工作时间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岗位说明:1、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2.1.格式七类似项目业绩表23.类似项目业绩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服务名称业主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联系人/电话1234567891011附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附:被授权代表姓名(印刷体):职务: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传真:电话:2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5.1.格式九中小企业声明函26.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万元,属于_______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盖章):日期:风险提示:1)对于非面向联合体的项目,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2)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办法》规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中小微企业(或)中型企业(且)中型企业(且)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农、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下工业(包括柔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下6000万及以上5000万及以下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及以上300万及以下300万及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20人及以上5000万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及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10人以下50万元及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及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8000万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26.126.2.格式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选用)2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的北仑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北仑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80人,营业收入为26144.5738万元,资产总额为51304.421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盖章):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1月7日风险提示:1)对于非面向联合体的项目,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2)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办法》规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第20页,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 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工作方案编制工作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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