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 铝合金门窗及百叶、护窗栏杆 雨棚施工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广州创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3)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工程类型
项目类别
招标方式
联系方式
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A2标段铝合金门窗及百叶、护窗栏杆、雨棚施工工程
房屋建筑
施工
公开招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A2标段铝合金门窗及百叶、护窗栏杆、雨棚施工工程
项目编号
JG2023-6418
招标单位
广州创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
施工
建设单位
广州创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监督部门
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内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备案方式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日程安排
活动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场地
招标公告发布
2023-11-08 0:00:00
2023-11-28 10:00:00
投标登记
2023-11-08 0:00:00
2023-11-28 10:00:00
发放招标文件
2023-11-08 0:00:00
2023-11-28 10:00:00
递交投标文件
2023-11-08 0:00:00
2023-11-28 10:00:00
招标答疑提问
2023-11-08 0:00:00
2023-11-09 23:59:59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2023-11-28 9:45:00
2023-11-28 10:00:00
综合业务厅(天润路333号)
一阶段开标
2023-11-28 10:00:00
2023-11-28 11:00:00
综合业务厅(天润路333号)
投标文件解密
2023-11-28 10:00:00
2023-11-28 10:30:00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操作
没相对应数据!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
中标单位
状态
操作
没相对应数据!
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A2标段铝合金门窗及百叶、护窗栏杆、雨棚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A2标段铝合金门窗及百叶、护窗栏杆、雨棚施工工程
项目编号:JG2023-6418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1月8日 0时0分~2023年11月28日 10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174.914771
投标人资格条件: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两项资质之一: ①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一)》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 10时0分 - 2023年11月28日 11时0分
开标地点:综合业务厅(天润路333号)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8日 0时0分 - 2023年11月28日 10时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 9时45分 - 2023年11月28日 10时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综合业务厅(天润路333号)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8日
招标人:广州创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
代理联系人:吴工、刘工
联系方式:020-32838807
代理联系方式:020-3786074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32821156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招标图纸--A2门窗.rar
招标合同--A2门窗.rar
01招标公告-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A2标段铝合金门窗及百叶、护窗栏杆、雨棚施工工程(挂网稿).pdf
01招标公告-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A2标段铝合金门窗及百叶、护窗栏杆、雨棚施工工程(挂网稿).doc
02招标文件-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A2标段铝合金门窗及百叶、护窗栏杆、雨棚施工工程(挂网稿).docx
02招标文件-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A2标段铝合金门窗及百叶、护窗栏杆、雨棚施工工程(挂网稿).pdf
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A2标段铝合金门窗及百叶、护窗栏杆、雨棚施工工程招标清单编制说明.doc
最高限价公布函--A2门窗.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图纸和技术资料已满足施工需要的说明.pdf
招标代理合同(双方已签章)--门窗栏杆工程.pdf
招标人声明.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招标申请函.pdf
资金证明.pdf
?东省投资备案证--广州创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新).jpg
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A2标段铝合金门窗及百叶、护窗栏杆、雨棚施工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单位:广州创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1月440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A2标段铝合金门窗及百叶、护窗栏杆、雨棚施工工程招标公告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105-440118-04-01-444048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A2标段铝合金门窗及百叶、护窗栏杆、雨棚施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A2标段铝合金门窗及百叶、护窗栏杆、雨棚施工程项目代码:2105-440118-04-01-444048二、招标单位:广州创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13632811195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石化大厦B塔45楼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工、刘工,联系电话:020-37860745、756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20-32821156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建设局4楼三、建设地点:广州增城荔湖街增城大道三联路段北侧四、项目概况:广州国贸学原项目位于广州增城区荔湖街增城大道三联路段北侧,总建筑面积664956㎡,占地面积129479.59㎡。共计28栋楼,其中1栋4F集中商业区及25层公寓、24栋高层住宅。本次招标内容为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A2标段铝合金门窗及百叶、护窗栏杆、雨棚施工程。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2、招标内容、规模:1)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4-9#、13#楼首层架空层(含商铺,其中9#楼底商范围为9-1/1~10-1)至屋面层、风井、门窗(含防火窗)以及护窗栏杆、玻璃栏杆、百叶、铝板工程,范围不限于外窗、推拉门、生活阳台栏杆、景观阳台栏杆、飘窗百叶、检修口百叶、商业地弹门、商业铝合金门、铝板、干挂陶板、铝合金雨棚、格栅、五金配件等施工内容,包含3#底商轴号3S-1~3S-4中的物业用房、附属商业及3/4#物业低压房(不含4#双公变综合房、4#双公变低压房、3#双公变综合房、3#双公变低压房)、园区中下地下室楼梯及排风井等外门窗栏杆百叶铝板采购施工程,以及为完成此工作所必需进行的不可或缺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指定零星工程。2)施工范围图纸深化设计(不限于门、窗、装饰格栅、幕墙等)。3、【最高投标限价】:31,749,147.71元。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月日时分;截止时间:2023年月日时分。3、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月日时分。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两项资质之一:①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一)》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2、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定执行。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创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20-32838807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石化大厦B塔45楼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5、存在行贿情形的;6、拖欠农民工资的;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8、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招标人:广州创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1月附件一:投标人声明(一)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十五)法律法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特此声明!声明企业(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投标申请人声明(二)关于投标过程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的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本公司保证在投标过程中不出现以下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处以上错漏一致的;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人编制的;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八、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九、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十、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用技术的除外;十一、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如果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愿意接受评标委员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围标串标行为的认定,并自愿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1、取消投标、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资格;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特此声明声明企业(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申请人声明(三)关于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若成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下列要求:1、订立合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招标人订立施工承包合同。2、施工现场技术和管理人员:(1)投标承诺及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架构中全部技术和管理人员均为我公司员工;(2)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适当设置的项目管理架构,委派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资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均满足本工程建设实施要求;(3)在收到发包人进场通知的3天内,所有技术和管理人员全部到位,进入现场办公,不得兼职或者擅自离岗;(4)若因技术或管理人员未按投标承诺的人员和时间到位、或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我公司愿按发包人要求撤换不合格人员,并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及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水平。3、工期:保证尽一切力量确保投标承诺的工期。本公司充分了解和预计在施工过程中,本项目可能会存在比正常项目更多的阻碍工期的情况出现,保证不因自身原因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竣工时间。4、材料、设备:保证准备并供应充足的材料设备,按投标承诺的时间全部按时到位。不因任何材料、设备因素阻碍工期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5、质量、安全:保证实现本工程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质量、安全目标计划,且按增城区有关文件及本工程招标文件文明施工管理方案中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管理。6、不发生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7、不拖欠或克扣劳务人员工资,不拖欠材料、设备价款、分包合同工程款(如有分包工程)。二、如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1、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解除合同;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特此声明声明企业(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二: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序号姓名岗位职称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1技术负责人2质量员3施工员4资料员...备注: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指挥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电气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装饰装修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备注: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指挥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电气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装饰装修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备注: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指挥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电气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装饰装修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备注: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指挥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电气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装饰装修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备注: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指挥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电气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装饰装修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A2标段铝合金门窗及百叶、护窗栏杆、雨棚施工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单位:广州创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1月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A2标段铝合金门窗及百叶、护窗栏杆、雨棚施工工程招标公告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105-440118-04-01-444048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A2标段铝合金门窗及百叶、护窗栏杆、雨棚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A2标段铝合金门窗及百叶、护窗栏杆、雨棚施工工程项目代码:2105-440118-04-01-444048二、招标单位:广州创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13632811195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石化大厦B塔45楼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工、刘工联系电话:020-37860745、756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20-32821156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建设局4楼三、建设地点:广州增城荔湖街增城大道三联路段北侧四、项目概况:广州国贸学原项目位于广州增城区荔湖街增城大道三联路段北侧,总建筑面积664956㎡,占地面积129479.59㎡。共计28栋楼,其中1栋4F集中商业区及25层公寓、24栋高层住宅。本次招标内容为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A2标段铝合金门窗及百叶、护窗栏杆、雨棚施工工程。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2.招标内容、规模:1.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4-9#、13#楼首层架空层(含商铺,其中9#楼底商范围为9-1/1~10-1)至屋面层、风井、门窗(含防火窗)以及护窗栏杆、玻璃栏杆、百叶、铝板工程,范围不限于外窗、推拉门、生活阳台栏杆、景观阳台栏杆、飘窗百叶、检修口百叶、商业地弹门、商业铝合金门、铝板、干挂陶板、铝合金雨棚、格栅、五金配件等施工内容,包含3#底商轴号3S-1~3S-4中的物业用房、附属商业及3/4#物业低压房(不含4#双公变综合房、4#双公变低压房、3#双公变综合房、3#双公变低压房)、园区中下地下室楼梯及排风井等外门窗栏杆百叶铝板采购施工工程,以及为完成此工作所必需进行的不可或缺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指定零星工程。2)施工范围图纸深化设计(不限于门、窗、装饰格栅、幕墙等)。3.【最高投标限价】:31,749,147.71元。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月日时分;截止时间:2023年月日时分。3、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月日时分。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两项资质之一:①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一)》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2、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创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20-32838807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石化大厦B塔45楼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5、存在行贿情形的;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8、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招标人:广州创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1月附件一:投标人声明(一)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1.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2.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特此声明!声明企业(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投标申请人声明(二)关于投标过程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的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本公司保证在投标过程中不出现以下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处以上错漏一致的;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人编制的;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八、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九、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十、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用技术的除外;十一、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如果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愿意接受评标委员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围标串标行为的认定,并自愿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1、取消投标、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资格;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特此声明声明企业(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申请人声明(三)关于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若成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下列要求:1、订立合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招标人订立施工承包合同。2、施工现场技术和管理人员:(1)投标承诺及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架构中全部技术和管理人员均为我公司员工;(2)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适当设置的项目管理架构,委派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资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均满足本工程建设实施要求;(3)在收到发包人进场通知的3天内,所有技术和管理人员全部到位,进入现场办公,不得兼职或者擅自离岗;(4)若因技术或管理人员未按投标承诺的人员和时间到位、或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我公司愿按发包人要求撤换不合格人员,并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及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水平。3、工期:保证尽一切力量确保投标承诺的工期。本公司充分了解和预计在施工过程中,本项目可能会存在比正常项目更多的阻碍工期的情况出现,保证不因自身原因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竣工时间。4、材料、设备:保证准备并供应充足的材料设备,按投标承诺的时间全部按时到位。不因任何材料、设备因素阻碍工期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5、质量、安全:保证实现本工程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质量、安全目标计划,且按增城区有关文件及本工程招标文件文明施工管理方案中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管理。6、不发生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7、不拖欠或克扣劳务人员工资,不拖欠材料、设备价款、分包合同工程款(如有分包工程)。二、如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1、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解除合同;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特此声明声明企业(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二: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序号姓名岗位职称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1技术负责人2质量员3施工员4资料员...备注: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指挥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电气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装饰装修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A2标段铝合金门窗及百叶、护窗栏杆、雨棚施工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广州创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1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2一、投标须知前附表2二、投标须知修改表7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19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31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31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40(一)总则40(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42第三章合同条款62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63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88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88第七章工程量清单88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88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定义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创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创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福建省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鸿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2.2工程名称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A2标段铝合金门窗及百叶、护窗栏杆、雨棚施工工程32.2建设地点广州增城荔湖街增城大道三联路段北侧42.2建设规模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52.2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包干承包方式,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工程质量、包施工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成品保护、包整理资料等,详见合同专用条款。62.2质量标准材料规格及施工质量满足甲方要求及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72.2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82.2工期要求合同工期为458个日历天,暂定开工日期为2024年2月28日,暂定竣工日期:2025年3月30日(13栋)、2025年5月30日(4-9栋),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93.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104.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13.1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要求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规定范围内自行报价。1315.1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1416.1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汇票、信用证、保函、保险等能够实现保证目的的方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2、投标保证金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汇票或信用证或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保证担保的形式提交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如果在开标前递交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同时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其扫描件需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格式可自定,该证明文件应包含载明的内容:本招标项目的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抬头为招标人名称。3、如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指引。155踏勘现场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68投标答疑疑问提交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建设工程”专栏中的“网上答疑”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进入到提问区域→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1720.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1820.1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标)1.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注:投标文件解密问题。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3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含评标部分文件和定标部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含评标部分文件和定标部分文件)。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1935.10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评标办法:通过制评审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将通过有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1935.10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记名投票+撰写评语)。2029.1履约担保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款的10%。21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1,749,147.71元。22非竞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561,300.32元,暂列金额为 / 元,暂估价为 /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23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24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本款不适用。25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家数本款不适用。26工程成本警戒价工程成本警戒价为25,399,318.17元。(最高投标限价的80%)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27第一阶段各分值的权重本款不适用。2847进入定标阶段通过技术标和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且进入定标阶段。2937.1评标委员会人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2942.3定标委员会人数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30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本款不适用。31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一、办法二)本款不适用。32经济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三、办法四)本款不适用。33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五、办法六)本款不适用。3413.4、13.5.2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按合同条款相关约定调整。35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36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37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1、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 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38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技术标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定标部分投标文件组成。39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费。交易服务费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执行,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执行:按“铝合金门窗”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价*合同载明的费率二、投标须知修改表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zfcj.gz.gov.cn/)下载查阅。条款号:2.5修改类型:增加现文:2.5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条款号:5.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现文: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投标单位自行勘察并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准确性进行复核,如有误差必须在答疑中提出,否则视为已认可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有内容。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条款号:7.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第七章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现文: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另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第七章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另册)条款号:8.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现文: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合同条款)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建设工程→网上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进入到提问区域→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条款号:8.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现文:8.2招标答疑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条款号:8.4修改类型:修改原文: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现文: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条款号:9.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现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条款号:9.4修改类型:修改原文: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现文: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条款号:1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11.2.2资格审查文件:(1)投标人声明;(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10)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15)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提供沥青摊铺机自有发票或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11.2.4投标人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11.2.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11.3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3.1经济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11.3.2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其中包括如下:(1)投标总价封面、扉页;(2)总说明(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6)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7)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9)综合单价分析表;(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11)暂列金额明细表;(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明细表;(13)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14)计日工表;(15)总承包服务计价表;(16)规费和税金项目计价表;(17)人工、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11.3.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11.3.4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现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由技术标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定标部分投标文件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11.2.2资格审查文件:(1)投标人声明(一、二、三)(须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一格式);(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6)项目负责人及建造师证书(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交原件扫描件);(9)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10)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取自平台内上传件);(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11.2.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11.2.4施工组织架构图(如有)11.2.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投入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11.2.6《投标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11.2.7《承诺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11.2.8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11.2.9投标保证金(格式可自定)11.2.10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11.3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3.1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等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自动生成)。11.3.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11.3.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11.3.4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1.3.5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含拟选用的《材料、设备品牌一览表》,格式自定)。11.4定标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4.1投标人企业单位规模及综合实力介绍;11.4.2价格因素;11.4.3方案因素;11.4.4资信因素;11.4.5团队因素。11.4.6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资料。条款号:12.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2.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现文:12.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其中由广州投标文件管理软件系统生成的“工程量清单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页和扉页可以仅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处理即可。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条款号:12.3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2.3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现文:12.3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条款号:13.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现文: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条款号:13.4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因应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措施项目费,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现文: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条款执行。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因应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合同条款相关约定调整。条款号:13.5,13.5.1-13.5.4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3.5.4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现文:13.5变更结算方式按施工合同相关规定执行。条款号:16.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现文: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条款号:16.5.3、注修改类型:删除原文: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注:16.5.3款由招标人二选一,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条款号:17.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现文:17.1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其中由广州投标文件管理软件系统生成的“工程量清单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页和扉页可以仅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处理即可。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条款号:18.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8.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现文:18.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条款号:18.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8.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现文:18.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条款号:19.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9.1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现文:19.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条款号:19.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9.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现文:19.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条款号:19.3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9.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现文:19.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条款号:19.5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9.5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分别开启技术标和经济标。现文:19.5技术标、经济标和定标文件同时开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同时开启技术标、经济标和定标文件。条款号:19.6修改类型:增加现文:投标人如不提交定标文件,不被认定为不通过资格审查或有效性审查,但如该投标人成为定标阶段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将影响其定标阶段评审。条款号:21.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21.1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现文:21.1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条款号:24.修改类型:修改原文:24.1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现文:24.1开标后,直至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及定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定标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和定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条款号:27、27.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27.中标通知书27.1招标人将在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现文:27.定标及中标通知书27.1在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工作后,招标人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定标工作,在定标委员会完成定标工作后,招标人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因质疑或投诉生效导致中标人不符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可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采用原定标办法,由原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条款号:27.4修改类型:修改原文: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现文: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条款号:29.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现文: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条款号:29.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29.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现文:29.2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有权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各方对此有异议的,可以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条款号:30.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现文: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条款号:34修改类型:增加现文:34.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费。交易服务费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执行,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执行:按“铝合金门窗”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价*合同载明的费率。条款号:35修改类型:增加现文:35.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后,须提供与所递交投标电子标书内容一致且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投标文件(不用生成投标书;包括用MicrosoftExcel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给招标人(具体提交份数、提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一)总则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6)“书面形式”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2、招标说明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4.1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5.踏勘现场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6.投标费用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另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第七章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另册)注:招标人应在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中明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7.3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8.招标答疑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8.3答疑会会议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8.4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9.3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11.2.2资格审查文件:(1)投标人声明;(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10)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15)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提供沥青摊铺机自有发票或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11.2.4投标人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11.2.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按照招标人提出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提供相应措施。)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11.3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3.1经济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11.3.2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其中包括如下:(1)投标总价封面、扉页;(2)总说明(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6)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7)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9)综合单价分析表;(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11)暂列金额明细表;(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明细表;(13)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14)计日工表;(15)总承包服务计价表;(16)规费和税金项目计价表;(17)人工、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11.3.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11.3.4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2.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12.3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3.投标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13.2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招标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在实施后,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招标人将不予支付。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因应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措施项目费,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3.5.4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13.6暂列金额、暂估价13.6.1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13.6.3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但适用政府采购规定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13.6.5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既无法定的承包资格又无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招标人另行发包。13.6.6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本项目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本项目承包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本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报价中。招标人将视为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3.8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3.9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本着实事求是、风险共担的原则,充分考虑施工合同履行期间人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价格因素的影响。对于各类钢筋、混凝土等主要材料以及人工、机械设备等,应结合合同工期、各价格因素对工程总造价的影响等,合理约定调价机制。调价机制应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内容包括调价范围(含材料、机械的具体名称、工种等)、价格变动时限、幅度以及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14.投标货币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影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16.1.1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16.1.2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应将纸质原件提交给招标人。16.1.3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电子递交途径。16.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免予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16.3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16.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16.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6.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16.5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拒绝时限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16.5.1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16.5.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注:16.5.3款由招标人二选一,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17.投标文件的签署17.1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18.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19.1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19.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19.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9.4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投诉。19.5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分别开启技术标和经济标。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述的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22.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修改或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22.3修改后再次递交的,按19点的规定执行。22.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23、开标。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4.评标过程的保密24.1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5.投标文件的澄清,计算错误的修正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7.中标通知书27.1招标人将在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7.2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27.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2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28.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8.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8.3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28.4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按规定开具发票。29.履约担保29.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29.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30.合同生效30.1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31.其它费用32.腐败与欺诈行为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32.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招标人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32.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32.3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的投标。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声明:本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zfcj.gz.gov.cn/)下载GZZB2018-3范本查阅。条款号:35.10修改类型:增加现文:35.10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其中:评标采用通过制评审法,定标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记名投票+撰写评语)。条款号:36.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6.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现文:36.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若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的投标人或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及交易中心代表见证下公开开启、解密、公布,并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条款号:36.3修改类型:删除原文:36.3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如需抽取某一种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的,应在开标前抽取。首先对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若干种评标方法进行编号,再随机抽取某一编号,该编号所对应的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条款号:36.5.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6.5.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现文:36.5.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条款号:36.5.3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现文: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若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或不签字确认的,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条款号:37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7.评标3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37.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守则:37.2.1根据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37.2.2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7.2.3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37.2.4全体参与评标人员:37.2.4.1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37.2.4.2必须公正、不得循私;37.2.4.3必须科学、不得草率;37.2.4.4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37.2.4.5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37.2.4.6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37.3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现文:37.评标3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37.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守则:37.2.1根据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37.2.2向招标人报告资格审查和评标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37.2.3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37.2.4全体参与评标人员:37.2.4.1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37.2.4.2必须公正、不得循私;37.2.4.3必须科学、不得草率;37.2.4.4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37.2.4.5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37.2.4.6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37.3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进入定标阶段。条款号:38.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两人以上(含两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现文:3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两人以上(含两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细微偏差的内容作出澄清。原文:38.5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该投标不改变本项目评标结果排序,其中标无效。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现文:38.5投标人如在本标段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或定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该投标不改变本标段评标结果排序,若在定标过程中被确定为中标人,其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采用原定标办法,由原定标委员会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条款号:39修改类型:删除原文:39.定标39.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39.2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9.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9.4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39.5重新评标的,评标信息(含业绩、奖项等)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仍参与评标,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条款号:可选办法、40修改类型:修改原文:可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40.开标和评标程序40.1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与经济标投标文件同时公开开标;40.2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40.3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40.4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40.5经济标详细审查评分;40.6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序;40.7经济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40.8评标委员会按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及评标报告。现文:通过制评审法开标、评标及定标程序40.1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与经济标投标文件同时公开开标;40.2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40.3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40.4经济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40.5评标委员会按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及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向招标人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并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及评标报告;40.6定标委员会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决出中标人,并推荐得票数最高的为中标人。定标结束后,定标委员会向招标人递交定标报告。条款号:41.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41.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现文:41.1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条款号:41.2.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41.2.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至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现文:41.2.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定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条款号:4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42.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42.1资格审查及评标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42.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方式二:评标委员会由技术评审组和经济评审组组成。其中:资格审查及技术评审由技术评标组负责,经济评审由经济评审组负责。现文:42.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42.1资格审查及评标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42.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一。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评标工作。42.3定标委员会的组成: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条款号:43.3修改类型:修改原文:43.3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加下一阶段的评标,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现文:43.3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与下一阶段的评审。条款号:44修改类型:修改原文:44.技术标评审44.1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被否决的投标人不参与下一阶段评审,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如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投标人不足N+2名),则本项目招标失败。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44.2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的标准,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详细审查,评出技术分,得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现文:44.1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被否决的投标人不参与下一阶段评审。如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4名,则对应的该标段招标失败。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条款号:45修改类型:删除原文:45.经济标评审和得分汇总45.1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主确定)的(具体金额为: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45.2按方法计算评标参考价:方法一:加权平均法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具体由招标人自定)前N名(N≥5,具体由招标人自定)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公式如下: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N名投标人按技术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NWNnNWNn),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N-1nN-1n),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1n1n)。方法二:区间抽取法设立入围合格分数线(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达到或超过及格线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评标参考价=(Q高-Q低)/100*X+Q低Q低:为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较高值;Q高:为(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定)X:为等分点值,在开标前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45.3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45.4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技术得分权重+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1-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条款号:47、48修改类型:修改原文:47.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根据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排序,其余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出3名投标人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结束。48.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步骤45.4确定的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推荐前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现文:47.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原则,根据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余全部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且进入定标阶段。若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则招标失败。48.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确定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并编制评标报告。条款号:50.修改类型:增加现文:50.定标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按以下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1.定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地产开发 铝合金门窗及百叶、护窗栏杆 雨棚施工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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