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主副食品统一配送中标结果公示(张家界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
张家界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机关及疗养所食堂主副食品统一配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NFS-2023JS008(招标文件编号:HNFS-2023JS008)
二、项目名称:支队机关及疗养所食堂主副食品统一配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张家界心天悦超市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大庸桥办事处大庸桥居委会熙城春天小区5栋一楼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93.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张家界心天悦超市有限公司
支队机关及疗养所食堂主副食品统一配送采购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一年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中东(组长)、黎霄鹏、覃大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合同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家界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
联系方式:夏先生150744987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西溪坪办事处西溪美景3栋2单元502、602室; 慈利县广场花园1栋201、202室
联系方式:朱女士 137879515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先生
电 话: 1507449874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支队机关及疗养所食堂主副食品统一配送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张家界市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永定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08:42
评审专家名单
罗中东(组长)、黎霄鹏、覃大群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夏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5074498748
采购单位
张家界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张家界市永定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夏先生15074498748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张家界市西溪坪办事处西溪美景3栋2单元502、602室; 慈利县广场花园1栋201、2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朱女士 13787951532
附件:
附件1
中标公示附件.zip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支队机关及疗养所食堂主副食品统一配送采购项目采购人:张家界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代理编号:HNFS-2023JS008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0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1第二章磋商须知...............................................................................................5磋商须知前附表...........................................................................................5磋商须知正文.............................................................................................16一、说明.................................................................................................16二、磋商文件.........................................................................................18三、响应文件.........................................................................................19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1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1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25七、其他规定........................................................................................26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7第四章采购需求............................................................................................29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36第一章磋商邀请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张家界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人)的委托,对支队机关及疗养所食堂主副食品统一配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支队机关及疗养所食堂主副食品统一配送采购项目2、委托代理编号:HNFS-2023JS008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1支队机关及疗养所食堂主副食品统一配送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1项1412500.00元23000.00元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4、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3.1.1法人提交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3.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3.1.3.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3.1.3.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1.4投标人需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1.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3.1.6提供最近(一个月内)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3.1.7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3.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3.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6、本次磋商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3年10月25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到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慈利县广场花园1栋202室)购买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家界市西溪坪办事处西溪美景3栋2单元502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人:张家界市消防救援支队联系人:夏先生电话:15074498748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张家界市西溪坪办事处西溪美景3栋2单元502、602室慈利县广场花园1栋201、202室,联系人:朱女士邮编:427200电话:13787951532电子邮箱:928770583@qq.com七、其它补充事宜(1)保证金开户名称: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慈利专户开户行: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7440214000000003378(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字样)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手机号: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注: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相关材料。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支队机关及疗养所食堂主副食品统一配送采购项目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采 购 人:张家界市消防救援支队联 系 人:夏先生电 话:15074498748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女士电 话:13787951532地 址:张家界市西溪坪办事处西溪美景3栋2单元502、602室慈利县广场花园1栋201、202室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1、法人提交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3.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1.3.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1.4、投标人需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1.6、提供最近(一个月内)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1.7、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次磋商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不接受□ 接受第二章第6.2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 采购人不组织□ 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第二章第9.2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两型产品;4、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5、其他。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 期)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 期)内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和《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内的:(1)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2)对在本地设有生产基地和备品备件库、有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 /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1)给予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2)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第二章第9.6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第二章第9.6款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2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第二章第11.1款提供磋商文件期限2023年10 月 25 日至2023年 10 月 31 日(五个工作日)第二章第11.2款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 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1款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报出本项目折扣率,报价折扣率不得超过98%,结算价为实际采购的物资核定的单价×(1-折扣率)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1412500.00元第二章第17.3款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第二章第18.1款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 ,提交的时间: 、地点: 。第二章第19.1款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元)2、缴纳方式:保证金要求以银行电汇、转帐等非现金方式提交,要求在投标时间截止前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并到帐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在进账单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否则将被认定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3、保证金账号:开户名称: 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慈利专户开 户 行: 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7440 2140 0000 0003 378 (请在用途栏中注明“ 项目”字样)第二章第20.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第二章第21.1款响应文件副本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U盘一份,其内容必须完全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致,放入信封袋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2.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委托代理编号:HNFS-2023JS008 供应商名称: 在2023年 月 日 时00分之前不得启封第二章第24.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家界市西溪坪办事处西溪美景3栋2单元502室)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二章第31.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见附页4第二章第31.3款最后报价调整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中小微企业的条件):小型或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10%;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第二章第31.5款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符合第二章第9.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31.6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38.1项,下同)×(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3、两型产品: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第二章第31.6款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 。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7.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第二章第39.3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价款总额的/%。 形式:□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约定收取23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含税金),由采购人支付。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1)招标代理服务费,此项费用供应商应计算在其报价中,不格外列项。(2)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招标公告中所要求的资质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投标单位如有本文件中规定的加分或价格扣除因素,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依据,并将该部分产品单独列表且计算该部分产品的总投标报价的比重,否则不计分。(如整包某一品目为微小企业产品,则只对其品目微小企业产品报价折扣,合并其他产品报价计算评标价)(4)若有相同总分(并列第一名)的投标人时,则以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若总分相同且报价也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若总分相同、报价相同且技术也相同时则按抽签决定排名顺序。(5)如果非乙方原因和责任造成废标,则第一次开标费用全部计入成本,由投标人计入报价中。(6)质疑处理:本项目如果引起质疑,则由过错方承担质疑费用,如果是投标某方过错,则由投标人过错方承担相关费用。(7)本文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8)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或本级);所称的“不足”、“超过”,不包括本数。(9)成交供应商签订施工合同后凭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方可到代理机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附页1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1387499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13755192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1330846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13548982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13337316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18607310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13617319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13055167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0731-845822141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 嘉010-88822659/13718642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 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附页3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附页4:评审因素和标准评审因素及权值评审因素权值范围磋商报价A1=30技术部分A2=34商务部分A3=36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投标报价(30分)30分1、经评标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折扣率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折扣率,其价格得分计满分。2、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1-投标报价折扣率)/(1-评标基准折扣率)×权值3、备注: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投标无效处理。技术方案(34分)产品质量(10分)对产品的质量安全有合理的方案及产品新鲜度保证措施:在产品质量安全方面,从产品的感官质量、卫生质量、安全质量、技术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在产品新鲜度保证措施方面,从产品的质量标准、稳定性和可靠性、新鲜程度、保质期、运输时间及时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通过以上两方面的综合评比,优计10分,良计8分,一般计5分,差计2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技术方案(34分)配送服务方案(10分)投标人对本项目配有专人负责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按要求准时将食品送至指定地点,配送方案合理、具有依据、可操作性强、满足本项目总体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综合评价得优的计10分;配送方案较合理、可操作性一般的计6分;配送方案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差的计3分;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技术方案(34分)管理制度(6分)投标人提供企业的生产或经营管理制度、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制度、配送及回收等完善的管理制度方面进行综合评比,优计6分,良计4分,一般计2分,差计1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技术方案(34分)售后服务(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价,完整、合理、优秀的计8分,良好计6分,一般计4分,差计2分。未提供的不计分。商务(36分)企业信誉(3分)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1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1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1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不计分)商务(36分)类似业绩(15分)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相关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计3分,最多得15分。(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单 ,否则不计分)商务(36分)人员配备(6分)投标人提供的专业团队人员至少3人及以上,团队配备包括专职的项目负责人、操作人员、检验人员及配送人员的计6分。(提供团队中项目负责人提供食品安全员证、专职检验人员,食品检验员证,配送人员提供驾驶证、本项目团队人员健康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商务(36分)服务承诺(7分)1、提供“企业产品若发生质量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行赔偿承诺”的计1分,未承诺的不计分;投标人承诺对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计1分,未购买的不计分。商务(36分)服务承诺(7分)2、投标人有专人负责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按要求准时将产品送到至指定地点,对产品质量和新鲜度进行有效的跟踪并及时改进、完善,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召回和更换,能让用户吃上新鲜合格产品。完整提供上述内容承诺的计3分,未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完整的不计分。商务(36分)服务承诺(7分)3.承诺无条件接受支队授予的应急任务,并提供完整应急保障措施的得2分,未承诺的不计分。商务(36分)配送能力(5分)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专用配送车辆的计3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配送车辆行驶证影印件或扫描件及车辆的彩色照片,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商务(36分)配送能力(5分)如专用配送车辆中有1台为冷藏车或冷链车的则另再加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配送车辆行驶证影印件或扫描件及车辆的彩色照片,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合计100分说明:1、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制造商产品彩页、虚假业绩、虚假证书等)、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行政监管部门严肃查处。2、如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和《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和《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2)保证金(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4)施工组织设计(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9)最后报价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16.1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报价。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8.样品提供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9.磋商保证金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0.响应文件有效期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电子文件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响应文件正、副本应一起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5.磋商程序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6.响应文件审查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7.实质性响应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8.无效响应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29.澄清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30.磋商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1.响应文件评审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折扣率)/(1-投标报价折扣率)×权值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2.提出成交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3.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4.磋商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重新评审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保密及串通行为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成交信息的公布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8.询问及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成交通知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40.签订合同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41.1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2.其他规定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1、货款由合同签订单位自行支付,货款单价按采购人和供应商商定的动态价格执行。货到验收合格后,每月结算付款一次。供应商在结算时需提前提供正规、合法的税务发票。特别约定:合同结算价为实际采购的物资核定的单价×(1-折扣率)。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名称:支队机关及疗养所食堂主副食品统一配送采购项目2.采购项目预算:1412500.00元三、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为进一步规范食堂物资采购工作,切实提升队伍伙食保障水平,确保食堂物资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支队机关及疗养所食堂主副食品拟采用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统一进行配送采购,主要配送蔬菜类(含菌类)、瓜果类、豆制品类、鲜肉类、冻品类、水产类、禽类、蛋类、腊味类、干货类、米面类、调味材料类、食用油等食材。四、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壹年。2023年月日起至2024年月日;五、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一)采购清单本项目因食堂物资供应保障人数的不确定性,采购数量为预估值,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采购品种可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进行增减。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1干杂类据实袋/斤/包2调味料类据实袋/斤/包/盒/瓶3米面油类据实袋/斤/桶4蛋类据实斤/个5豆制品类据实袋/斤/包6饮品类据实袋/盒/瓶/件7猪肉类据实斤8水产品类据实斤/袋9牛/羊肉类据实斤10家禽类据实斤11动物内脏类据实斤/袋12蔬菜水果类据实斤13低值易耗品类据实个/件(二)限价定价规则1.采购人每个周期(通常为每10天)在张家界市大庸桥农贸市场、中商农贸市场、新峰农贸市场进行调价,最后以市场调价和实际送货的最低价为限价定价依据,供应商配送的货物价格折扣率不超过98%。2.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周期进行调整。(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1.食品安全要求(1)供应商所配送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确保能溯证溯源。货物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产品出厂标准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货真价实,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产品检验报告。(2)供应商对配送货物的质量安全负责,若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或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保质,或配送中污染、变质等原因造成食品安全事件,供应商负全部责任。(3)货物发生质量安全事件时,供应商负责人(或负责人全权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在1个小时内到现场妥善处理,负责做好入院就医、安抚等工作事项,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因质量问题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供应商负责赔偿。(4)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按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分类存储,分类包装,所有食材不得直接接触地面,要保持食材原有物理特性,保持车辆和人员清洁卫生。(5)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有效的从业人员健康证,能提供配送货物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2.验收要求供应商货物配送量应与需求计划量相符,同时须一并提供当批次产品的农药残留检验等质量合格证明材料。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采购人指定的收货人应当场验收,如果提供的货物与要求不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免费更换或退货,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退换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验收时,收货人、供应商双方在配送清单上签字确认,并在清单上注明配送的数量、重量、价格等情况。序号大类部分品类验收要求1干杂类干菌类(1)干爽体轻、色泽纯正自然。(2)无杂质,无虫蛀。(3)无掺杂施假现象。(4)气味正常,无硫磺等刺激性气味、苦涩味。(5)食品安全符合各项国家标准规定要求。1干杂类花椒、大料, 辣椒(1)花椒:干燥,形整,无杂质,无霉变。(2)大料:干燥,形整,味浓,色纯,无掺假。(3)干辣椒:干燥,形整,无霉变,无虫蛀,无 杂质,色红艳,光亮肉厚。(4)食品安全符合各项国家标准规定要求。2调味料 类酱、醋、料 酒、面酱等(1)标示清楚完整、在保质期内,有SC编码。(2)色味纯正。(3)浆液透明、无浑浊及絮状物、无杂质霉变、无虫蛆 。(4)包装完整、无破损,无涨袋、胖听、漏气现 象 。(5)食品安全符合各项国家标准规定要求。2调味料 类盐、糖、味 精等(1)选优质碘盐,严禁私盐。(2)干爽无杂质、无粘液外流。(3)颜色纯正、颗粒均匀。(4)须独立包装,包装上须带有注册商标、SC编码、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5)食品安全符合各项国家标准规定要求。2调味料 类淀粉(1)具有淀粉固有的形态和色泽。(2)不酸,不粘。(3)无发霉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4)包装完整,有SC编码。(5)食品安全符合各项国家标准规定要求。3米面油 类食用油(1)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玉米油等,非转 基因,色泽澄清透明、无杂物、浮渣、泡沫。(2)无酸败异味。(3)有合格检疫报告,须独立包装,包装上须带 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4)菜籽油质量符合:GB/T1536-2021《菜籽油) 要求;大豆油质量符合:GB/T1535-2017《大豆油》 要求;花生油质量符合:GB/T1534-2017《花生油》 要求:玉米油质量符合:GB/T19111-2017《玉米 油 》 。(5)食品安全符合各项国家标准规定要求。米(1)颗粒饱满,均匀完整,颜色纯正,有光泽。(2)干爽无杂质,无砂粒,无霉变、无异味,清 洁 。(3)无虫尸鼠粪,无染色,表面无油污。(4)须独立包装,包装上须带有品名、等级、数 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出厂名、厂家地址及国 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不得采购散装大米。(5)质量符合:GB/T1354-2018《大米》要求。(6)食品安全符合各项国家标准规定要求。面粉(1)粉质细腻干爽。(2)颜色纯正,无异物。(3)无霉变结块,无异味。(4)不搀假,无虫,无鼠粪。(5)须独立包装,包装上须带有注册商标、SC编码、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 产许可信息标识。(6)食品安全符合各项国家标准规定要求。4蛋类鲜蛋(1)蛋壳清洁完整,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 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2)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 透明、稀稠分明。(3)无异味。(4)食品安全符合各项国家标准规定要求。5豆制品 类豆制品(1)豆腐色泽洁白、形态完整、质地细腻、有弹 性,无酸味,无卤味,水分适度。(2)腐丝、豆腐干、豆腐泡表面清爽无粘液、无 酸味、无霉变。(3)包装运输清洁合理、无污染。(4)包装完整,在保质期内,有SC编码。(5)食品安全符合各项国家标准规定要求。6饮品类牛奶(1)色泽乳白,口味鲜香、无酸败异味.(2)浓度适当、不凝固、无沉淀、无絮状物、无 杂质、无污染、无霉变,摇晃无过多泡沫,无涨 包现象。(3)包装完整、无破损,在保质期内,有SC编码。(4)食品安全符合各项国家标准规定要求。7猪肉类鲜猪肉(1)供货携带检疫证,肉体印有检疫章。(2)肉质紧密,肌体结实,肉色淡红,肥肉洁白而细腻。(3)表皮干爽,指压反弹迅速,无粘液,切面无 渗出液、无异常斑点、无脓性物。(4)具有猪肉自然气味,无异味,无寄生虫。(5)运输设备及容器清洁,包装合理无污染。(6)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各项国家标准规定要求。8水产品类鲜鱼(1)鳞片完整,有光泽无脱落,鱼鳃鲜红,鳃口 紧闭,眼球光亮透明,鳍尾完整。(2)鱼体饱满结实,肉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 现象,腹无胀气,肛门凹陷、无异物流出。(3)鱼种熟悉,无毒无害。(4)逐条检验。(5)食品安全符合各项国家标准规定要求。9牛/羊 肉类牛羊肉(1)供货携带检疫证,肉体印有检疫章。(2)色泽鲜红,脂肪呈白色,质坚硬,肉弹性 足 。(3)无粘液,无渗出液,无寄生虫。(4)肉质柔软光滑,无腐臭变质异味。(5)运输设备、容器清洁、合理,无污染,有遮 盖 物 。(6)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各项国家标准规定要求。10家禽类鲜禽肉(1)供货携带检疫证。(2)肉质深红,质地紧密,肥肉纯白,质细腻。(3)肉体结实弹性足,无粘液、无渗出液.(4)无腐烂异味,具自然腥味。(5)运输包装合理,清洁卫生,无污染。(6)食品安全符合各项国家标准规定要求。10家禽类冻禽肉(1)皮肤于燥、白色或淡黄色、清洁而无斑点 有弹性,冠红色,眼不塌陷,(2)颈部与腿部肌肉色调较深,胸肌呈白色,肉 身异常坚硬,敲击有金属音。(3)肌肉切面平整,解冻后,各组织能恢复原有 的色调,皮肤表面在短时间内无变化。(4)包装完整,标识齐全,有SC编码(5)食品安全符合各项国家标准规定要求。11动物内脏类动物内脏(1)心:呈淡红色、脂肪乳白色或带微红色,组 织结实,具有韧性和弹性,气味正常。(2)肝:红褐色或棕红色,润滑而有光泽,组织 致密结实,具有弹性,切面整齐,略有血腥气味。(3)肚:呈乳白色或淡黄褐色,粘膜清晰,组织 结实且具有较强的韧性,内外均无血块及污物。(4)肾:呈淡褐色,具有光泽和弹性,组织结实 肾脏剖面略有尿臊味,(5)肠:呈乳白色,质稍软,具有韧性,有黏液 不带粪便及污物。(6)肺:呈粉红色,具有光泽和弹性,无寄生虫 及异味。(7)食品安全符合各项国家标准规定要求12蔬菜水果类叶菜类(1)茎叶鲜嫩肥厚,有光泽,形态完整,捆扎包 装整齐,茎部丰硕。(2)无冻伤、晒伤、压缩,脆性大。(3)叶面光滑,杂质少,枝叶有弹性,断口部水分充盈 。(4)无虫蛀虫卵,表皮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无 异 味 。(5)食品安全符合各项国家标准规定要求。12蔬菜水果类根茎类(1)原材料肥嫩丰满,光滑圆实,形态整齐,出 菜率高。(2)皮不干缩,无发霉,无泥沙。(3)无破裂腐烂,无虫鼠咬伤和霉斑。(4)土豆块茎完整,无青皮、无发芽。(5)食品安全符合各项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备注未列入品种的食材应符合国家对相关产品安全质量标准要求。货物验收 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表中条款。六、合同及结算方式和其它要求说明(一)合同及结算方法1.本次服务期限为一年,由中标供应商与张家界市消防救援支队签订采购合同。2.货款由合同签订单位自行支付,货款单价按采购人和供应商商定的动态价格执行。货到验收合格后,每月结算付款一次。供应商在结算时需提前提供正规、合法的税务发票。(二)评价与考核到了合同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将负责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与考核,评价与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合同期内配送数量、配送服务质量、生产或配送场地核查、产品品质的满意度、以及食堂(餐厅)投诉次数等,方式为现场走访、问卷调查(调查问卷见附件1),调查范围为从支队本级及疗养所实际用餐职工中随机选取10名代表。问卷调查综合满意度在90%以上,且投诉(经核实为实事求是的投诉)次数不高于3次的评为合格,综合评价结果合格及以上的供应商具有下一年度服务资格。(三)供应商所在地要求考虑到本项目配送产品的时效性,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企业注册地若为张家界市地区以外的,须承诺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的15天内完善货源及供应链,组织人员、场地,保证对采购人所要求的产品按时按质按量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采购合同,并按中标候选人公示顺序依次递补。(承诺函格式自拟)(四)验收过程中,供应商配送的主副食品有腐烂变质等不合格现象的,经采购人核查情况属实后,立即无偿退换并扣除相应货款,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收货验收并不免除供应商对合同货物质量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采购人在使用货物时发现因合同货物有变质、腐烂、异味等任何质量问题,供应商仍应承担责任。(五)本合同所采购的物资因其自身特点导致采购人无法在验收当时发现其质量问题,如采购人在使用期间内发现上述商品问题,则供应商应无条件为采购人提供换货或退货处理,在此种情况下供应商无权以采购人已签收作为已交付合格商品的抗辩。(六)供应商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及所产生的费用。配送工作人员在配送过程中遭受的任何伤害或造成的任何损害,由供应商负责。所派遣的工作人员应遵守消防救援队伍的各项管理规定。(七)供应商需提供应急配送及安全保障方案,如因不可抗力造成送货延误的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按指定时间送达,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送货延误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供应商承担一切损失和费用。(八)如采购人发现供应商价格过高、送货不及时、货物不新鲜、不能按清单配送等违约现象,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索取赔偿。(九)采购人将不定期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对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超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标准的,送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不合格的,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如产生严重后果的,需承担法律责任。(十)在供货过程中如出现因食用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导致食源性疾患或集体中毒事故等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且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索取赔偿。(十一)为了保障采购人食品安全,合同期间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遭受政府部门处罚或者造成任何食品安全事故(无论是否涉及采购人所购买的货物),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七、项目进度安排(一)形成项目需求任务书(二)立项审计(三)招标合适供应商,签署合同书(四)项目验收(五)按约定方式结算附件1调查问卷本次问卷调查为无记名调查;第1-3项、5项,评价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调查人员范围为从大队实际用餐职工中随机选取10名代表(10人中需包含本食堂伙食管理员、厨师各1人)。1、对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每次配送数量情况进行评价,主要包括配送物品的斤量、种类、品质等是否按需进行配送。2、对供应商在合同期内配送服务质量情况进行评价,主要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是否按时配送、问题整改是否及时高效、缺货物品是否提前沟通并提供替代建议等。3、对供应商在合同期内配送产品品质情况进行评价,主要包括产品品相是否良好、是否在保质期内、有无变质变色异味、有无检验合格证、生鲜蔬菜是否新鲜等。4、单位食堂对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提供的服务、货物的投诉情况,写明总次数,每次投诉时间、具体原因。5、服务总体评价,主要是对供应商在合同期内的配送服务进行综合评价。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保证金附件3: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三、投标人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6: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7:其他说明四、服务方案附件8:服务方案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附件9-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9-2:中小企业服务清单表七、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附件10-1:报价一览表附件10-2:分项价格表八、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后报价(不装订在响应文件内)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为一式二份,一份和响应文件装订,另随身携带一份,供开标时验证用;否则,未单独递交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4)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开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为一式二份,一份和响应文件装订,另随身携带一份,供开标时验证用;否则,未单独递交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2、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二、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1、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2、根据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上的账户信息,以转账或电汇方式退还至投标人(未中标)的原缴纳账户。附件3: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系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现申请按该项目磋商文件规定,退返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保证金请退还到以下原缴纳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开户行地址:省市如果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或因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一切后果均由本单位自行负责。投标人(盖单位章):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日期:年月日说明:《保证金退还申请书》需单独递交,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可在办理保证金交割手续时提交,也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补交,未交《保证金退还申请书》的投标人,将可能影响其保证金的正常退还。三、投标人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盖投标人单位章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主营)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按第二章3.1款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提供附件6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附件7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提供磋商文件或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四、施工组织设计附件8-1服务方案服务类项目投标人应根据第四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应包括:(1)服务方案;(2)组织机构设置;(3)工作流程;(4)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5)质量保证措施;(6)售后服务(7)其他。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8-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性 别职 务职 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职称证书职称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说明:项目负责人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42.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附件8-3:拟投入项目成员一览表格式自拟,需附项目成员职称证书复印件;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不符合条件的,不需要提供)附件9-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2中小企业服务清单表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78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价总额服务单位名称服务单位类型商标名称中型小计小型、微型小计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中小企业应享受的政策功能价格扣除。2、栏目7“服务单位类型”,填写:中型或小型、微型。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4、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未按上述要求填写,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对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监督管理部门可能以冒充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谋取中标,依法予以处理。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10-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服务周期报价大写:元人民币整小写:元人民币整项目负责人备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服务周期报价大写:元人民币整小写:元人民币整项目负责人备注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0-2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八、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后报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服务周期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项目负责人备 注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投标人必须在谈判当天用黑色签字笔进行填写,且为完整有效报价。此内容不放入投标人竞争文件中,待谈判小组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时单独提交张家界心天悦超市有限公司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小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1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小型(请填写:中型、小、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张家界市消防救援支队单位的支队机关及疗养所遣主副食品统一配送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请填写:中型、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有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张家界心天悦超市有限公司日期:22023年11月8日第34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主副食品统一配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