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取暖低压配电中标结果公示(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
昌吉州奇台县清洁取暖低压配电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监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HYJ-QTCG2023-103-01
二、项目名称: 昌吉州奇台县清洁取暖低压配电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昌吉州奇台县清洁取暖低压配电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监理)
新建0.4kV架空线路37.485千米、电缆线路54.395 千米、12米电杆169基、10米电杆1062基、一进四出电缆分接箱282个、一进六出电缆分接箱274个、400kVA柱上变压器36台、630kVA箱变29台、1回直埋33880米、2回直埋3605米、3回直埋815米、4回直埋230米、6回直埋40米、1回拉管665米、电缆井34座;恢复破坏的沥青路面3880平方米、混凝土路面390平方米,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不限
批
报价:286300(元)
新疆成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10号楼1706
91650105766849630Q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1
昌吉州奇台县清洁取暖低压配电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监理)
新建0.4kV架空线路37.485千米、电缆线路54.395 千米、12米电杆169基、10米电杆1062基、一进四出电缆分接箱282个、一进六出电缆分接箱274个、400kVA柱上变压器36台、630kVA箱变29台、1回直埋33880米、2回直埋3605米、3回直埋815米、4回直埋230米、6回直埋40米、1回拉管665米、电缆井34座;恢复破坏的沥青路面3880平方米、混凝土路面390平方米,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监理单位:应该提供施工全过程跟进、督促、规范、核查项目实施工作,协助业主单位组织验收,督促承建单位整改。协助按照进度计划,对实际进行分析,确定工期按照合同工期交付使用。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工期进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静,徐文超,柏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应缴纳代理服务费,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标准取费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代理服务费=中标价286300×1.5%=4294.5元) 实际缴费金额为:429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奇台县团结南路4574号
联系方式:188-90866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奇台县双创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0994-72296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工
电 话:0994-7229636
附件信息:
103-01(招标文件)昌吉州奇台县清洁取暖低压配电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监理).docx164.5K
新疆成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1135.5K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昌吉州奇台县清洁取暖低压配电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监理)采购人: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编号:XHYJ-QTCG2023-103-01招标机构: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第5部分项目采购需求第6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昌吉州奇台县清洁取暖低压配电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监理)采购公告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昌吉州奇台县清洁取暖低压配电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投标。1、项目名称:昌吉州奇台县清洁取暖低压配电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监理)二、项目编号:XHYJ-QTCG2023-103-01三、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四、预算价格:703300元五、付款方式:根据施工进度支付,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六、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招标范围;)(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投标单位需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4)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饰采购活动;七、采购内容:新建0.4kV架空线路37.485千米、电缆线路54.395千米、12米电杆169基、10米电杆1062基、一进四出电缆分接箱282个、一进六出电缆分接箱274个、400kVA柱上变压器36台、630kVA箱变29台、1回直埋33880米、2回直埋3605米、3回直埋815米、4回直埋230米、6回直埋40米、1回拉管665米、电缆井34座;恢复破坏的沥青路面3880平方米、混凝土路面390平方米,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八、服务要求:监理单位:应该提供施工全过程跟进、督促、规范、核查项目实施工作,协助业主单位组织验收,督促承建单位整改。协助按照进度计划,对实际进行分析,确定工期按照合同工期交付使用。九、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的项目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附件)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十、服务期限: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工期进行。十一、地点:奇台县十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7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十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0: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10: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奇台县双创大厦五楼十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5、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的项目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十六、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8890866111招标机构: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机构地址:奇台县双创大厦5楼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994-7229636十七、监督单位:监督单位:奇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奇台县联系电话:0994-7225817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一、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昌吉州奇台县清洁取暖低压配电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监理)2采购内容: 新建0.4kV架空线路37.485千米、电缆线路54.395 千米、12米电杆169基、10米电杆1062基、一进四出电缆分接箱282个、一进六出电缆分接箱274个、400kVA柱上变压器36台、630kVA箱变29台、1回直埋33880米、2回直埋3605米、3回直埋815米、4回直埋230米、6回直埋40米、1回拉管665米、电缆井34座;恢复破坏的沥青路面3880平方米、混凝土路面390平方米,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3文件编号:XHYJ-QTCG2023-103-0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技术质量要求)6采购人: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8908661117采购招标机构: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葛工 联 系 电 话:0994-72296368投标证金金额: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奇台县兵团支行营业部收款人: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奇台分公司开户行行号:103885507561账号:30075601040002508 投标保证金附注:昌吉州奇台县清洁取暖低压配电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监理)或XHYJ-QTCG2023-103-011、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2、保函形式:将保函制作到电子投标文件即可。注:(1)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超过时限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2)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自己用途和投标项目,以便查对核实。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的开户银行,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3)如中标后,中标单位不能响应招投标文件里面规定的完工期限或产品质量与招投标文件里面规定的产品质量存在差异的保,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9履约保证金: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10供应商资质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招标范围;)(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投标单位需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4)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饰采购活动;11响应文件份数:☑采用不见面开标: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12磋商有效期:30天13磋商实质性变动内容;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14服务期限: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工期进行。15地点: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6售后服务要求:监理单位:应该提供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全过程跟进、督促、规范、核查项目实施工作,协助业主单位组织验收,督促承建单位整改。协助按照进度计划,对实际进行分析,确定工期按照合同工期交付使用。17付款方式:根据施工进度支付,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1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0:30时(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至: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平台。19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10: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 关于能否延长解密时间的约定:开标现场若发现默认解密时长不足,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延长解密时长。20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21招标费用:注:1 、无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管招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 、成交供应商应缴纳代理服务费,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标准取费计取。无论供应商是否单独列项计算该费用,采购人均认为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3、 无论招标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22合同签订: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取消中标资格。23质疑须知:接受质疑单位采购人: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890866111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工 联系电话:0994-7229636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一章总则1.合格供应商范围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2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1.3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磋商能力;1.4供应商没有不良记录。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个货物招标中同时磋商。1.7供应商在本次磋商活动中,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定义2、定义2.1“采购人”系指实际购买使用本项目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简称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本项目采购事宜的采购代理公司。2.3“磋商供应商”系指向采购单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成交供应商”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的供应商。3.磋商费用3.1无论磋商过程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第二章竞争性磋商文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4.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4.2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磋商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4.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条件和要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5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对在“答疑接受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5.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主动或出于解答投标人疑问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重新发出通知。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澄清、修改文件后,征得投标人同意,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5.3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5.4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内进行披露,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并获取相关资料。因登记有误、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投标人未及时获取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且有关的招标活动继续有效地进行。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澄清、修改等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5.5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第三章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6.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6.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6.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6.2.1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6.2.2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投标人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6.2.3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3磋商的语言和计量单位6.3.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活动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6.3.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外,磋商响应文件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7.1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提供资料。磋商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资格审查资料)(3)投标廉政承诺书、中小企业声明函(4)开标一览表;(5)投标详细报价表(6)类似项目业绩表(7)人员组织及配备情况(8)企业财务状况(9)企业能力等级认证(10)投标人的资格声明(11)技术方案(12)售后及服务承诺8.磋商响应文件格式8.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8.2投标文件须由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8.3除投标人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沫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8.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9.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9.1自磋商日起30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9.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致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10.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0.1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10.2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10.3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10.4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0.5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签署人签字。11.磋商保证金11.1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见须知前附表。11.2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免受供应商的违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1.3未交纳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将被予以拒绝。11.4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日内退还。11.5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退还。11.6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开标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如果中标方未能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2.磋商响应文件标记12.1投标人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12.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提交。12.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3.投标文件的递交13.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网上投标。13.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3.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只需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传完成。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4.磋商截止时间采购人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5.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第五章磋商及评审16.磋商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是否采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16.6磋商程序磋商前开标时,将查验投标人以下资料:符合性审查的评审内容,有一项不通过者,视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未提供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附件:投标商资质审核表序号评审项目合格条件及标准供应商名称序号评审项目合格条件及标准12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招标范围);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函及近两年任意一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不到三个月的从成立之日起),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饰采购活动;开标查验。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函7特定资格投标单位需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8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的项目请根据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9投标保证金(保函)提供投标保证金(保函)缴纳凭证。结论(通过/不通过)备注:以上审查项目中,资格审查时以投标文件为准。资质审核人员签字:(5)磋商小组成员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行商务、技术部分评分。磋商组专家审阅文件后,各家供应商按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逆顺序逐一进入会场,进行背靠背谈判。技术、商务总分最高者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6)磋商磋商小组成员集中与单一的供应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17.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17.1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审。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1)规定的投标时间外递交的投标文件;(2)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和未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单位公章的;(3)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竞标的;(4)投标文件经符合性鉴定认为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5)未缴纳投标保证金;(6)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7)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8)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符合废标条件的,予以废标。17.2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按废标处理。重大偏离系指磋商货物的质量、数量明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磋商后修正。但采购人将允许修改磋商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17.3采购人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磋商后的任何外来证明。18.磋商的澄清18.1采购人有权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向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提出的问题答疑和澄清。18.2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供应商授权代表的签字,并将作为磋商内容的一部分。19.评审19.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19.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19.3磋商小组依法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0.评审原则20.1评标严格按照磋商响应文件中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综合评定。20.2成交条件:(1)磋商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2)综合评议最有利于采购人。(3)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20.3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评审和比较。20.4评分标准(1)评标因素及权重综合评分法,即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供应商的技术力量、机构、人力及资源配置先进性和可靠性,服务承诺项目等的因素综合评分,分别按综合评分结果确定中标人。附件:初步评审标准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核表项目评 审 内 容评审方法项目评 审 内 容是否符合性评审1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符合性评审2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标识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评审3磋商报价不得高于设定的预算金额;符合性评审4质量、工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符合性评审5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顺序和格式完整提供,并要盖供应商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章;符合性评审6响应文件不得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符合性评审7类似业绩是否提供( 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复印件)符合性评审8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备注:如果响应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磋商小组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不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无效处理,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附件2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及评分标准评分项目评审项目分值评 标 要 点 及 说 明报价部分(20分)投标报价2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审价格分数=(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重(20%)×100 商务部分(15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15分1、现场配置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承诺常驻、不更换且不缺勤的,符合项目需求的监理机构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提供10人得5分,每少一人减少0.5分。2、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每一人得1分,最多得5分。3、专业监理工程承担的工作内容划分清晰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以上须提供近半年社保证明、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65分)进度控制方案8分针对该项目的进度控制方案:(1)对项目总控制进度计划有明确目标;(2)进度控制程序合理可行;(3)进度控制方法、措施合理可行;(4)减少工程延期发生的防范对策合理可行;供应商提供的以上4项措施可行性进行评审,内容描述清晰、有针对性,有创新、全面、建议能充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每符合一项得2分,共计8分;每项存在不全面、不合理或没有针对性之处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65分)监理服务承诺4分针对该项目提供①监理服务计划内容、②服务保证措施、③人员配备、④应急管理措施等相关承诺或证明。结合项目实际每承诺内容清晰、完整、符合项目实际要求1项内容得1分,共计4分;承诺内容不够清晰完整或未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65分)变更控制方案8分建立变更控制管理流程,对项目中出现的采购需求、施工进度、成本、合同变更等制定合理的计划。供应商提供的以上4项变更控制方案可行性进行评审,内容描述清晰、有针对性,有创新、全面、建议能充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每符合一项得2分,共计8分;每项存在不全面、不合理或没有针对性之处的每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65分)企业设备仪器6分1、针对招标工程特点,配备的监理设备、仪器切合实际需求,满足招标工程要求且考虑全面,得6分;2、针对招标工程特点,配备的监理设备、仪器基本满足招标工程要求,考虑全面,得4分;3、针对招标工程特点,配备的监理设备、仪器基本满足招标工程要求,考虑不全面,得2分;4、针对招标工程特点,配备的监理设备、仪器不满足招标工程要求,不得分;技术部分(65分)工程概况15分1、工程的各项主要参数以及现场状况表述清晰、监理工程涉及专业阐述全面、准确监理范围、内容、目标及监理依据准确全面、监理工程实施难点分析合理有针对性,得11-15分;2、工程的各项主要参数以及现场状况表述基本准确、监理工程涉及专业阐述满足招标需求、准确监理范围、内容、目标及监理依据准确全面、监理工程实施难点分析合理,得6-10分;3.工程的各项主要参数以及现场状况表述基本准确、监理工程涉及专业阐述基本满足招标需求、准确监理范围、内容、目标及监理依据准确全面、监理工程实施难点分析基本合理,得1-5分;4、工程的各项主要参数以及现场状况表述不明确、监理工程涉及专业阐述不全面、准确监理范围、内容、目标及监理依据不够准确全面、监理工程实施难点分析不合理,不得分。技术部分(65分)质量控制8分针对该项目治理控制方案:(1)质量控制有总目标。(2)质量控制内容,基本程序(包括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及预控措施切实可行的。(3)材料、设备质量控制措施合理可行;(4)分部、分项质量控制措施合理可行;(5)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质量控制措施合理可行;(6)技术难点质量控制措施合理可行;供应商提供的以上6项质量控制方案可行性进行评审,内容描述清晰、合理可行、能充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全部符合得5-8分。存在不全面、不合理或没有针对性之处的得1-4分;未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65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方案:(1)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目标明确(2)工作制度合理、责任清晰(3)管理方法先进、切实可行(4)安全生产管理的供应商提供的以上4项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方案可行性进行评审,内容描述清晰、合理可行、能充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全部符合5-8;存在不全面、不合理或没有针对性之处的得1-4分;未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65分)组织协调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组装协调方案:(1)结合工程提出的组织协调的内容全面;(2)协调的方法可行;(3)协调的程序可行;(4)协调措施可行;供应商提供的以上4项组织协调方案可行性进行评审,内容描述清晰、合理可行、能充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全部符合得5-8;存在不全面、不合理或没有针对性之处的得1-4分;未提供不得分。共计:100分供应商最终得分(100分)总得分=价格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21评审过程保密及要求21.1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1.2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标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21.3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21.3.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21.3.2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均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开标现场直接导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21.4从磋商之日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方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确定成交供应商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1.5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章确定成交供应商22.磋商小组评定后按照投标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合同将授予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23.成交通知书中标结果将在开标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4.腐败和欺诈行为24.1本招标形成的合同项下的采购方和中标方在合同采购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商业道德标准,不得存在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1)“腐败行为”是指通过提供、给予、接受、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和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方利益和公共利益,包括投标方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的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了采购方从竞争中所获得的利益。24.2如果被推荐的中标方被认为在本招标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其授标建议将被拒绝。第七章质疑的提出及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25.质疑的提出25.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5.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5.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提出质疑时,必须按照“实事求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主观臆测。25.4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5.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25.6质疑必须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应当保证所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于须由相关部门调查、鉴定或者先行做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方。招标方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和义务。25.7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25.8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26、受理和处理26.1《质疑函》必须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参与本次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的形式送达招标方或采购单位。2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26.3对于不符合上述25项所述的相关条款要求的质疑,招标方将不予受理。26.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27.其他27.1质疑函和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和投诉书的范本,由财政部制定。27.2对在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盖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八章授予合同24.合同的签订24.1中标方按《中标通知书》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取消中标资格。24.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24.3中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方不得向他方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方转让。25.腐败和欺诈行为25.1本招标形成的合同项下的采购方和中标方在合同采购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商业道德标准,不得存在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1)“腐败行为”是指通过提供、给予、接受、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和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方利益和公共利益,包括投标方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的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了采购方从竞争中所获得的利益。25.2如果被推荐的中标方被认为在本招标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其授标建议将被拒绝。26.履约保证金26.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26.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包括:1.监理酬金:。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3暂停与解除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4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2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7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8著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首付款第二次付款第三次付款……最后付款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9.补充条款。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A-2设计阶段:。A-3保修阶段:。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3. 其他人员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3. 试验用房4. 样品用房5、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 工程立项文件2. 工程勘察文件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5. 施工许可文件6. 其他文件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 通讯设备2. 办公设备3. 交通工具4. 检测和试验设备第五部分项目采购需求采购项目预(概)算资金☑财政□自筹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批复文件□无☑有总预算:703300元最高限价:703300元(三)技术商务要求(1)商务要求序号名称内容1付款方式(付款的时间及比例)根据施工进度支付,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2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工期进行。3交货(实施)地点奇台县4履约验收(含验收内容、标准、程序等)□采购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相关专家或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货物类项目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其他要求:☑无 □有1、2、5服务要求自项目验收合格后 / (年或月)服务要求:监理单位:应该提供施工全过程跟进、督促、规范、核查项目实施工作,协助业主单位组织验收,督促承建单位整改。协助按照进度计划,对实际进行分析,确定工期按照合同工期交付使用。 6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1.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中国境内合法成立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其他特定资格(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不作为资格要求):无 有: 2.1投标单位需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2.2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因满足的条件要求:1、 2、 8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是 □否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九条 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9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10投标报价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技术要求序号项目名称技术参数要求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昌吉州奇台县清洁取暖低压配电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监理)新建0.4kV架空线路37.485千米、电缆线路54.395 千米、12米电杆169基、10米电杆1062基、一进四出电缆分接箱282个、一进六出电缆分接箱274个、400kVA柱上变压器36台、630kVA箱变29台、1回直埋33880米、2回直埋3605米、3回直埋815米、4回直埋230米、6回直埋40米、1回拉管665米、电缆井34座;恢复破坏的沥青路面3880平方米、混凝土路面390平方米,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1合计(小写): 大写:1.1价格扣除:(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依据《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件规定,对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1.1.1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1.2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1.3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说明:以下附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人依据该格式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编制格式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附件:正本或副本***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XHYJ-QTCG2023-103-01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电话: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正文编制顺序(投标人可按下列顺序排列和装订投标文件并在目录处标注详细页码)目录(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资格审查资料)。(3)投标廉政承诺书、中小企业声明函。(4)开标一览表;(5)报价明细。(6)类似项目业绩表(7)人员组织及配备情况(8)企业财务状况(9)企业能力等级认证(10)投标人的资格声明(11)技术方案(12)售后及服务承诺★标书正文统一用仿宋四号字体。★投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一、投标函致: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同时,签字代表承诺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并理解其实质内容,同意承担其规定的全部义务和相关责任。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如被确定中标后,全面履行合同。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30个日历日。4、我方己向贵方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若我方违反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贵方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5、投标人同意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致: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方法人代表授权书致: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参与磋商,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物。投标人全称(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资格审查资料)企业基本情况简介企业注册名称 建立日期 企业法人代表 职称 企业性质 企业法人代表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企业简历 备注:在本表后附以下复印件(1)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须包含本次招标范围)。(2)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单位需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4)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5)投标保证金凭证凭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三、(1)投标廉政承诺书致: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我单位报名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投标,为促进招投标工作的规范运行和公平竞争,有效制止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预防和遏制招标投标中的行贿受贿等违法犯罪活动,我单位特作以下承诺:在本投标活动中,我们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开展投标活动。本单位不以任何形式向招标方任何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金(礼券);不邀请招标方人员参与高档娱乐活动;不串通报名投标,不弄虚作假,不拉拢招评标人员影响评标工作的公正性。我们将认真履行以上承诺,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若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承诺单位名称:(盖章)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认为本企业属于中小企业的,可按照《办法,财库〔2021〕6号》的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相关规定。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附件)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附件:1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在参加(采购人名称)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本单位□是/□否属于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采购活动提供以下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或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监狱企业承接的服务),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1)□(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联合体一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分包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分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注: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附件2供应商根据情况自行选择,不享受相关政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四、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总价服务期限备注小写: 大写: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1.表中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2.投标人对项目的报价需结合企业自身实力,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为固定综合价形式,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双方不得任意改变合同总价。投标报价应是招标确定的服务范围内,服务期限内的全部工作的体现,并综合考虑了投标人的安装费、人工费、材料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保险、风险等所有因素。4、投标单位应填写报价表中所列所有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不管工作量是否表明,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价或总价的项目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报价表的其他单价和总价之中。五、投标详细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技术参数要求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昌吉州奇台县清洁取暖低压配电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监理)新建0.4kV架空线路37.485千米、电缆线路54.395 千米、12米电杆169基、10米电杆1062基、一进四出电缆分接箱282个、一进六出电缆分接箱274个、400kVA柱上变压器36台、630kVA箱变29台、1回直埋33880米、2回直埋3605米、3回直埋815米、4回直埋230米、6回直埋40米、1回拉管665米、电缆井34座;恢复破坏的沥青路面3880平方米、混凝土路面390平方米,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1合计(小写): 大写: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1、设备必须填写品牌、规格或型号、生厂商名称。(因填写不完整造成不响应招标要求的,后果自负)。2、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价格一致相符。报价表(最终报价承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技术参数要求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昌吉州奇台县清洁取暖低压配电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监理)新建0.4kV架空线路37.485千米、电缆线路54.395 千米、12米电杆169基、10米电杆1062基、一进四出电缆分接箱282个、一进六出电缆分接箱274个、400kVA柱上变压器36台、630kVA箱变29台、1回直埋33880米、2回直埋3605米、3回直埋815米、4回直埋230米、6回直埋40米、1回拉管665米、电缆井34座;恢复破坏的沥青路面3880平方米、混凝土路面390平方米,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1合计(小写): 大写: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本页报价表(最终报价承诺)由供应商在接到报价通知后依据磋商情况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后果自行承担)六、类似项目业绩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合同价格项目内容描述备注是否附用户评价报告 有( ) 无(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业绩项目。(按招标人要求的范围提供相关业绩)2、本表后须附真实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有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如未附证明材料,业绩将不予认定;七、(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情况一览表总监理工程师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务职 称学 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监理年限监理注册证书注册号注册专业近三年承担同类或相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竣工验收日期质量等级目 前 正 在 监 理 工 程 注:1、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项目负责人需附职称证、执业注册证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需盖投标人公章。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2)拟派本项目部人员配备表序号姓名职称或岗位证拟担任本项目职务证书编号备注12......注:随本表附项目管理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盖投标人公章。(3)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配备一览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职务数量姓名年龄注册号职称监理培训证书号正在承担监理工程名称现场监理员监理职务数量姓名年龄职称专业培训证号现场监理员其他支持人员监理职务数量姓名年龄职称专业备注注:1、附所有人员相关注册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4)主要检测设备仪器一览表序号仪器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自有或委托检测或租借1234567注:我方承诺上述填报内容真实。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八、企业财务状况备注:企业提供近两年任意一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九、投标企业能力等级认证备注:附企业能力等级认证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清晰可辨有效)。十、(1)投标人的资格声明:关于贵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招标文件,本报价方愿意参加报价,并证明资格文件中所要求的说明是真实和准确的。本报价方对可能要求的进一步资格资料表示理解和同意,并同意按贵方的要求提供任何有关资料。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传真:电话:(2)投标企业所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我保证在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中,所提供的所有资质证件全部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愿意接受任何处罚。承诺人: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法人授权代表:年月日(3)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本人作为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清楚知晓我单位本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我单位和我本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3、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投标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由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投标人没有被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承诺函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我公司(投标人名称)作为(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此郑重承诺。我公司承诺:我方没有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而被限制投标情形、没有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否则,投标行为将被纳入昌吉州采购行业诚信评价予以扣分,如中标也将被取消中标资格。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成交服务费承诺致:(招标人)针对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我方承诺:1.若我方成交,将严格遵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2.若我方成交后拒绝如数缴纳或未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缴纳成交服务费,则视为我方自动放弃该成交结果,贵方有权没收我方的保证金并重新确定成交结果,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一、技术方案说明:对本项目的工作实施方案思路清晰、层次明确,根据招标技术要求,并结合项目区域实际,能够对本项目的主要任务内容表述明晰准确等,内容格式自定。十二、售后及服务承诺书(含优惠条件)(详述)说明:承诺书格式由投标商自行确定,但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售后服务要求:监理单位:应该提供施工全过程跟进、督促、规范、核查项目实施工作,协助业主单位组织验收,督促承建单位整改。协助按照进度计划,对实际进行分析,确定工期按照合同工期交付使用。2、其他投标商认为必要的承诺内容及优惠条件。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同时废止。(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新疆成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参加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名称)的昌吉州奇台县清洁取暖低压配电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监理)(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昌吉州奇台县清洁取暖低压配电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监理)(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成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97人,营业收入为3253万元,资产总额为6898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疆成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3.11.9注:1、认为本企业属于中小企业的,可按照《办法,财库〔2021〕6号》的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相关规定。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附件)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清洁取暖低压配电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