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门诊慢特病保险业务经办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黄冈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3)
黄冈市市直门诊慢特病保险业务经办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G2023C102号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00-2023-04607
三、项目名称
市直门诊慢特病保险业务经办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市直门诊慢特病保险业务经办服务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黄冈市黄州大道33号
中标(成交)金额:2.2(%)
服务类
名称:黄冈市市直门诊慢特病保险业务经办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黄冈市市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参保人员。 服务要求:详见文件 服务时间:本次保险服务期为1年,服务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文件
包名称:市直门诊慢特病保险业务经办服务
供应商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黄冈市黄州区东门路95号
中标(成交)金额:3(%)
服务类
名称:黄冈市市直门诊慢特病保险业务经办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黄冈市市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参保人员。 服务要求:详见文件 服务时间:本次保险服务期为1年,服务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志慧(组长),戴剑峰,周永波(采购人代表)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11-14
2、评审地点:保都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参照鄂建文〔2023〕35号文的规定,中标额在一百万以下的部分,支付成交金额1.5%的代理服务费;中标额在一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部分,支付0.8%的代理服务费;中标额在五百万以上、一千万以下的部分,支付0.45%的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1.66(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黄冈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黄冈市黄州区中环路46号
联系方式:0713-8360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保都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东门路39号
联系方式:0713-8382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珊
电话:0713-8382306
相关下载
2023-10-31(挂网版)定稿——黄冈市市直门诊慢特病保险业务经办服务采购项目.docx
相关合同
黄冈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G2023C102号项目名称:黄冈市市直门诊慢特病保险业务经办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黄冈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保都项目管理(集团团)有限公BaoduProjjectManageementGrourLTDBaoDuGroup中标(成交)供应商融资提示为进一步优化黄冈市本级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按照“政府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负、诚实信用”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凭政府采购合同,向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线上合作银行申请融资。附:黄冈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线上合作银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普惠金融部联系人:徐波,联系电话:13034466116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黄州支行联系人:贺林,联系电话:13476581567。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知音支行联系人:胡桂根,联系电话:18972759460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州支行联系人:杨浩,联系电话:189717090125、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营业部联系人:陈俊卿,联系电话:176717093726、湖北黄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微金融部联系人:甘清泉,联系电话:159713671897、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营业部联系人:刘冲,联系电话:13092735161供应商事前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采购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良好采购秩序;四、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本单位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监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六、本单位所有参与本次采购的相关人员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对以上各项条款无任何异议。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函5一、项目基本情况5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5三、获取采购文件6四、响应文件提交7五、响应文件开启7六、公告期限7七、其他补充事宜7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9一、总则9二、磋商文件10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及数量11四、磋商保证金13五、磋商有效期13六、磋商报价要求13七、磋商响应文件的加密14八、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4九、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14第三章磋商步骤及方法15一、磋商小组15二、磋商步骤及方法15三、视频磋商16四、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21五、签订合同24六、付款方式24七、公告、质疑24八、参照法律25九、磋商失败条件25十、其他注意事项26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27一、项目及依据27二、基本内容及要求27三、理赔流程要求28四、服务期限工作费用28五、承保期要求28六、其它要求28第五章合同书格式和基本条款29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1第一章磋商邀请函【项目概况】 黄冈市市直门诊慢特病保险业务经办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ncp.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G2023C102号2、采购计划备案文号:421100-2023-046073、项目名称:黄冈市市直门诊慢特病保险业务经办服务采购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120(万元)6、最高限价:120(万元)7、采购需求:(1)本项目选取两家承保机构承保黄冈市市直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保险经办服务;(2)医保经办服务费计费标准:最高限价:3%;以年度实际发生额为基数,按照成交价服务费比例列支,支出时据实结算。8、合同履行期限:本次保险服务期为1年,服务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保监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3)提供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4)应是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具有总公司批准同意开展慢特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同一保险公司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机构不超过一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11月01日至2023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ncp.com.cn);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1)本项目交易网站为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ncp.com.cn),供应商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2)供应商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磋商文件;(3)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027-88660911或咨询客服(QQ:800182906)。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3年11月08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3、地点: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ncp.com.cn);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3年11月1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2023年11月1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至09点00分进入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ncp.com.cn)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评审扣除优惠。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价格评审扣除优惠。投标人同时为前述两项及以上情形的,按最高的报价扣除幅度享受评审优惠,不重复享受政策。2、信息发布媒介及发布时间(1)发布媒介:http://www.ccgp-hubei.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bncp.com.cn/(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1日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黄冈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地址:黄冈市黄州区中环路46号联系方式:0713-83609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保都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东门路39号联系方式:0713-838230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龙珊电话:0713-838230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文件仅适用黄冈市市直门诊慢特病保险业务经办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属性:政府采购服务类。2.定义2.1“采购人”是黄冈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2“监管部门”是指黄冈市财政局。2.3“代理机构”是指保都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4“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2.5“服务”是指供应商须承担完成黄冈市市直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保险经办服务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2.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7“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函第二条。4.磋商费用4.1供应商自行承担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4.2代理服务费1.参照鄂建文〔2023〕35号文的规定,中标额在一百万以下的部分,支付成交金额1.5%的代理服务费;中标额在一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部分,支付0.8%的代理服务费;中标额在五百万以上、一千万以下的部分,支付0.45%的代理服务费;(2)代理机构账户:名称:保都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21100757023896U地址电话:黄冈市黄州区东门路39号0713-838230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黄冈赤壁支行账号:1814020209200003432开户行行号:1025330102744.3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交纳代理服务费。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5.1磋商邀请函5.2供应商须知5.3磋商步骤及方法5.4采购内容及要求5.5合同书格式5.6竞争性磋商的响应文件格式6.磋商文件的疑问、澄清与修改6.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2023年11月08日17:00时前提出。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疑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6.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6.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各供应商自行查阅,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4磋商修改文件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已经报名并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5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澄清(答疑)纪要、磋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书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6.6供应商如对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仍有疑问,应在磋商中向磋商小组提交书面文件,要求磋商小组予以解答。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供应商误读、误解修改文件而导致的不利后果,不负任何责任。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及数量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7.1响应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7.2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7.3如因磋商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7.4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编制电子版的磋商响应文件。并签署电子签章,用于投递。7.5页码标注:7.5.1文件中凡有文字的面即算作一页(如果页面有文字,或数字、或表格等,都算作一页),所以不论是单面打印还是双面打印,只须标注有文字的页面,完全空白页面不标注页码;7.5.2封面上有文字,也算作一页,但是封面上不标注页码;7.5.3封面后的首页标注为第2页,页码采用连续标注方式,不能间断;7.5.4编制方式如下:1)首选方式:封面不标注,从翻开后第一页开始,在每个非空白页面下面居中的位置标注“第m页,共n页”,比如:材料总页数100,则封面不标注,后面连续标注为“第2页,共100页”,“第3页,共100页”,……,“第99页,共100页”,“第100页,共100页”;2)次选方式:封面不标注,从翻开后第一页开始,在每个非空白页面下面居中的位置标注即可。比如:文字材料总页数100,则封面不标注,后面连续标注为“2”,“3”,……,“99”,“100”。7.6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从磋商响应文件中将“报价一览表”另行组成报价文件。7.7将磋商响应文件及单独的报价文件分别转换为两个PDF格式文件,按磋商文件中描述的电子签章要求,在平台上盖电子签章后依次上传。7.8供应商成交后需向采购人提供壹份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与通过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文件一致。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8.1资格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保监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扫描件;2.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4.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依法免税的相关材料)5.提供近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书面声明和承诺。(附件十)7)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批准同意开办慢特病保险业务的文件扫描件,且同一保险公司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机构不超过一家。8.2响应性证明材料1)磋商书(附件一)2)磋商报价一览表(附件二)3)服务(商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三)4)企业授权书(附件四)5)供应商的基本情况表(附件五)6)服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承保方案、理赔服务方案、服务系统、配备的承办和管理力量、宣传方案等内容);7)商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综合偿付能力、季度风险综合评级、承保经验、服务评价、管理制度、诚信记录等内容);8)提供2022-2023年承担过有医保慢特病保险合作经办业务的类似业绩(提供合作协议合同或保单扫描件)(附件六);9)中小企业声明(附件七)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八)或监狱企业声明函;(附件九)10)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议人员名单;(附件十一)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9.计量单位9.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四、磋商保证金无。五、磋商有效期10.磋商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共60个日历日。供应商自述的磋商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被拒绝磋商。六、磋商报价要求1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均以费率报价。11.1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11.2总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11.3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会将对其作无效磋商处理。11.4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如有选择性报价,磋商小组以最不利于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进行评审。七、磋商响应文件的加密12.1供应商应在本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一毂清风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后文件会自动加密。12.2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前,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将视为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八、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3.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并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磋商响应文件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重新递交。在磋商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九、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14.交易平台将在递交截止时间到达后,关闭递交文件的入口,届时将无法递交文件。第三章磋商步骤及方法一、磋商小组1.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分别是采购人代表和依法组建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1.2磋商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二、磋商步骤及方法2.1资格性检查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时,出现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条款,或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条款的,将被视作无效磋商。资格性检查标准是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保监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扫描件;资格性检查标准是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资格性检查标准是否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十);资格性检查标准是否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资格性检查标准是否提供近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资格性检查标准是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十);资格性检查标准是否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十);资格性检查标准是否提供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资格性检查标准是否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没有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十)资格性检查标准是否提供如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没有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十)资格性检查标准应是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具有总公司批准同意开展慢特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同一保险公司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机构不超过一家。(格式自拟)2.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审查的主要内容为:符合性检查标准报价未超过本项目医保经办服务费计费标准的最高限价;符合性检查标准响应内容与采购项目相符合、响应内容未存在重大负偏离;符合性检查标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及企业授权书有电子签章的;符合性检查标准竞争性磋商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检查标准合同履行期限满足竞争性磋商要求;符合性检查标准响应文件之间不存在异常雷同;符合性检查标准响应文件无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符合性检查标准没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它规定被视为无效竞争性磋商条款;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三、视频磋商根据财办库〔2020〕29号文件要求的要求,本次磋商采用网络远程视频的方式。为了磋商会议的顺利进行,各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前,准备视频系统。3.1视频准备本次使用的视频系统分为网页版“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www.hbncp.com.cn)和微信小程序“一毂清风”。供应商可以自行选择一种视频方式参与磋商。(注意:磋商时不要同时登录网页版和微信小程序,以免账号冲突导致视频失败)。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电话咨询:①代理机构:0713-8382306;②一毂清风交易平台的客服:400-112-9919/027-88660911。3.1.1网页版“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①登录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若使用网页版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视频,需要使用QQ浏览器或者谷歌浏览器,通过账号登录(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账号及密码)。台式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等扩音设备;笔记本电脑已配备视频通话功能的,则无需另配。②视频通知。磋商视频开始前,一毂清风平台会向供应商(一毂清风平台注册的手机号)拨出视频邀请电话(0713-8115800),通知视频准备,请供应商注意接听。(注意:平台注册的手机号应是磋商代表的手机号)③磋商视频邀请。供应商接听电话后,磋商代表需立即在电脑上登录报名此次项目的平台账号(即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账号及密码),等待视频磋商邀请。等待期间不能关闭网页,不能退出账号,否则无法接收到磋商视频邀请。④参与视频。磋商邀请发来时,电脑会持续发出铃声,同时一毂清风平台网页右上角会弹出接受视频的确认弹窗,供应商点击接收即可加入视频。3.1.2微信小程序“一毂清风”①登录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若使用微信小程序参加视频磋商,首先保证手机及微信程序的视频语音功能为开启状态。在微信中搜索“一毂清风”小程序(不是公众号)准备视频。(注意:视频通知的电话接听之前,供应商不要登录小程序或网页版账号,以免微信小程序无法响应,造成呼叫冲突。)②视频通知。磋商视频开始前,一毂清风平台会向供应商(一毂清风平台注册的手机号)拨出视频邀请电话(0713-8115800),通知视频准备,请供应商注意接听并等待。(注意:平台注册的手机号应是磋商代表的手机号)③磋商视频邀请。供应商接听电话后,磋商代表立即使用手机登录“一毂清风”微信小程序的平台账号(即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账号及密码),等待视频磋商。(注意:等待期间不能关闭小程序、不息屏、不能退出账号、不要接打电话,否则无法接收到视频磋商邀请。)④参与视频。磋商邀请发来时,手机会持续发出铃声,同时手机会弹出接受视频的确认弹窗,供应商点击接收即可加入视频。3.2磋商3.2.1参与磋商的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原件以供磋商小组线上核验身份,如在核验中发现实际参与的人员与响应文件中提供名单的信息不一致的,将拒绝其参加磋商。参与磋商的人员应包含商务、技术代表,参与磋商人员数量不超过3人。并按本文件(附件十三)的格式要求详细列明参会人员信息,如因供应商填写的信息错误或不完整而影响参与视频磋商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2.2供应商磋商顺序按照一毂清风平台自动生成的会议签到的顺序,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步骤及方法集体与单一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3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当服从会议安排,根据邀请的顺序及人员名单依次进入视频会场。3.2.4磋商会议开始后,供应商应及时响应磋商小组的邀请进入网络会议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经多次邀请未能及时进入视频会议的,代理机构将启用备选会议系统(钉钉)再次邀请其参加(各供应商可提前在手机或电脑上下载钉钉系统并完成实名注册),如因供应商的原因依然无法进入,将视同该供应商放弃磋商资格。磋商小组不再邀请其参加后续磋商。3.2.5磋商过程中,进入视频会场的代表不得接打电话。使用微信小程序视频时可能会被外部电话打断视频,应立即挂掉电话等待呼叫。3.2.6磋商中,参与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的信息。3.2.7如因不可抗力情况导致视频磋商障碍,经评审小组一致确认,磋商小组将通过网页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向供应商发送磋商书面确认函或随最后报价表一并书面确认。3.2.8代理机构采用视频录像记录磋商过程。3.3磋商文件修正及方案合议3.3.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与最后报价一起发送给各供应商确认。3.4最后报价3.4.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结果决定是否制定优化采购方案,并将优化方案(如有)和最后报价表提交给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的供应商。3.4.2在最后报价期间,各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协商、讨论。如发现供应商之间在最后报价过程中有协商、讨论的行为,将认定为恶意串通的违规行为,其报价无效。后果严重的将交由监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3.4.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4.4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上传最后报价的,将视为放弃磋商资格。3.5最后报价查看及投递3.5.1视频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立即使用电脑登陆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网页版。代理机构发出报价邀请后,电脑会有弹窗提示最后报价,如未弹出弹窗提示,供应商需点击平台网页右上角“铃铛”图标,该“铃铛”上会有一个小红点,移动鼠标即可显示。3.5.2最后报价递交流程与投递响应文件一致,且供应商需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文件的投递和解密。3.6价格评议3.6.1价格修正。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最后报价表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3.6.2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按修正后的价格进行计算。3.7政策支持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经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供应商提供的资料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供应商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经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将根据财库〔2020〕46号文和鄂财采发〔2022〕5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供应商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经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将根据财库〔2020〕46号文和鄂财采发〔2022〕5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供应商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同时具备上述两项及以上情形的,按最高的报价扣除幅度享受评审优惠,不重复享受政策。3.8磋商小组应当在磋商结果报告上签字,对自己出具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磋商结果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结果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否则视为同意该结果报告。四、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4.1本次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办法为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两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各承保机构承保的金额,由采购人根据各成交供应商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分配。如总分相同则先后以商务部分、服务部分、报价部分的得分依次进行排序。4.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履约诚信管理的通知》黄财采发[2023]9号文要求,本项目设置“诚信记录”商务评审因素:诚信记录:(1)供应商履约失信实行扣分、扣星。评分栏目打分和扣星处理结果,作为当事人的一般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供当年度该当事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评审依据,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扣分情况,统一对外披露(无扣分情况不公布)。(2)在评审活动开始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黄冈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渠道查询响应供应商诚信状况,提供给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3)评审扣分。分值占比5%,供应商该项目评审因素得分=诚信记录×5%。4.3磋商小组只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4.4磋商小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要求所有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或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将作为价格评比的最终依据。4.5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4.6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技术和商务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得分相同的供应商,按有效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名。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磋商按商务部分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4.7评分标准:评分项目分数评分标准报价部分10为保证服务质量及服务成效,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各投标人的有效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10分,其它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服务部分承保方案10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①对接方式;②时间进度;③流程和便利快捷的业务保障;④妥善处理投诉;四个方面的服务措施进行评分:以上四项内容服务措施合理完善且流程清晰,满足项目实施的每项得2.5分,基本满足要求,重点不突出内容较简单每项得1.5分;方案内容含糊不清或逻辑有明显漏洞或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服务部分理赔服务方案10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理赔服务方案,包含①受理;②审核;③赔付;④保障措施;⑤接案查勘;五个方面的理赔服务方案进行评分:以上五项内容全面完善且流程简便,满足项目实施每项得2分;重点不突出内容较简单每项得1.5分;方案内容含糊不清或逻辑有明显漏洞或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服务部分服务系统10供应商未建立且承诺在项目成交后1个月内建立完善的针对慢特病专用第三方经办系统并可投入使用的,得3分;已建立完善的针对慢特病专用第三方经办系统但未在黄冈市当地投入使用的,得5分;已建立完善的针对慢特病专用第三方经办系统且在黄冈市当地已经投入使用一个月以上的,得10分;(注:承诺建立系统的需提供系统开发可行性方案及操作流程;已建立完善的针对慢特病专用第三方经办系统的需提供系统登陆界面截图及链接、操作界面截图、操作流程图;如已在黄冈当地投入使用一个月以上的需另行提供申报通道、患者申报详情页面截图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经核实如提供虚假材料此项不得分)服务部分配备的承办和管理力量101、供应商拟在本项目所在地投入专职服务团队人员,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2、投入的专职服务团队人员中具备医学背景的每人再加0.5分,本项最多加2分。(注:提供相应医学背景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证书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服务部分宣传方案5供应商应协同采购人做好慢特病保险宣传工作,并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切实做到让参保人员了解保险政策、保障内容、理赔流程、投诉咨询方式等。从宣传形式、渠道、面向的群体、时间节点、可能产生的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分,方案能完全符合采购需求内容且达到采购人的宣传目标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仅满足基本需求有所欠缺得4分;重点不突出内容较简单得3分;方案内容含糊不清或逻辑有明显漏洞或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商务部分综合偿付能力10供应商2022年1-4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及以上得2.5分/季度;200%至250%(不含)的得2分/季度;150%至200%(不含)的得1.5分/季度;150%以下不得分。 (供应商提供所属总公司2022年经“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信息披露的1-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季度风险综合评级10供应商总公司2022年度每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评价得分,获得A级及以上得2.5分/季度,A级以下B级及以上得2分/季度,B级以下C级及以上得1分/季度,C级以下不得分。(提供供应商所属总公司2022年经“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信息披露的1-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披露的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商务部分承保经验10供应商及其分支机构2022年1月-2023年9月有类似医保慢特病保险合作经办业务的经历和经验,每提供一份类似本项目的经历和经验得2分,此项最多得10分。(提供合作协议合同或保单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商务部分服务评价5供应商及其分支机构2022年1月-2023年9月获得医疗民生保障类项目服务质量好评的,每提供一项相关证明得1分,此项最多得5分。(注:提供当地政府或合作部门、单位服务好评的盖章证明。)商务部分管理制度5供应商内部针对政保健康险业务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业务管理、服务管理制度的得5分,每缺1项扣2分,扣完为止。商务部分诚信记录5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那个履约诚信管理的通知》黄财采发[2023]9号文要求,本项目设置“诚信记录”商务评审因素,供应商该项目评审因素得分=诚信记录×5%。合计1004.8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与其磋商资料不相符,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4.9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五、签订合同5.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六、付款方式6.1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七、公告、质疑7.1代理机构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网上发布磋商公告、通知、磋商结果公告等采购程序中所有信息。磋商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7.2如果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的质疑,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成交结果的质疑,自公告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注:如未按上述程序规定进行质疑,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7.3公示期内如有质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给予答复。八、参照法律8.1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九、磋商失败条件9.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9.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9.3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实际参与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9.4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之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十、其他注意事项10.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0.2依据财库〔2020〕46号文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及依据依根据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0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异地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2〕50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统一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及名称的通知》(鄂医保发〔2022〕61号)、《黄冈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政策的通知》(黄医保发〔2022〕27号)等文件精神。如承保期内医保政策发生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二、基本内容及要求1、医保经办服务费计费标准:最高限价:3%;以年度实际发生额为基数,按照成交价服务费比例列支,支出时据实结算。项目采用政府兜底经办模式。2、主要目标: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切实提高慢特病人群服务可及性和获得感,加强制度协同形成合力,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整体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3、享受慢性病人数:①职工:约11522人;②城乡居民:约4842人。4、保险金额:按黄冈市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基本医疗门诊慢特病保险就医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执行。5、服务内容:黄冈市市直基本医疗门诊慢特病保险经办服务。6、合同履行期限:本次保险服务期为1年,服务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7、服务范围:黄冈市市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全体参保人员。8、责任范围: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参加黄冈市市直基本医疗保险且被认定为门诊慢特病,需长期门诊治疗或服药的,在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按照依据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保障病种及保障限额,由成交供应商在门诊慢特病项目中进行结算赔付。9、运营方式:本轮黄冈市市直基本医疗门诊慢特病保险采取政府兜底模式。(1)资金结算:每年一季度前,对上年度项目资金进行结算,最终按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统筹基金实际支出总额进行据实结算。(2)服务费结算:按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统筹基金实际支付总额乘以成交比例支付综合服务费。11、付款方式:按照签订的合同及有关政策标准执行。12、人员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接本项目后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配备专职服务团队,其中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中应具备医学背景和理赔查勘人员,并保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三、理赔流程要求对门诊慢特病提供核查管理,甄别不符合门诊慢特病报销规定的医疗行为及欺诈行为。每月对门诊慢特病申报费用明细进行核查,留存核查资料和证明材料。医保局对成交供应商核查过程负有监督权,核查有争议时,医保局作最终复核。每月向医保局提交门诊慢特病报销汇总明细表,各医疗机构的慢病资金按照次月结算上月予以兑现,按年度提交项目运行报告。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提交“不符合报销规定的案例清单”,清单中需列明“患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就诊医院、不予报销原因”等。成交供应商需要会同医保局制定门诊慢特病业务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模式,优化服务流程,确保安全、高效运行。四、服务期限工作费用工作人员、工作设备、设施、培训、宣传、网络建设、工作场地租金等全部费用的开支,由成交供应商自理。五、承保期要求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合同书格式和基本条款(仅供参考)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成交后,应当按照下述格式和基本条款签订合同。本格式和基本条款未计内容,采购人可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后自行添加。但不得改变采购时达成的实质性内容和条款,不得与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承诺书等磋商文书内容相抵触。二、格式和基本条款:合同编号:甲方:乙方:为保护政府采购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根据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0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异地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2〕50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统一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及名称的通知》(鄂医保发〔2022〕61号)、《黄冈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政策的通知》(黄医保发〔2022〕27号)等文件精神。为保护采购服务双方合法权益,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文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二)主要内容及要求(三)服务内容、期限、金额及付款方式:1、服务内容:黄冈市基本医疗门诊慢特病保险经办服务。2、保险周期:3、合同金额:4、付款方式:按照约定执行。三、服务方式:四、甲方权利义务:五、乙方权利义务:六、违约责任: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向黄冈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贰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九、其他约定事项: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封面:政府采购磋商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一:磋商书(代理机构):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采购的磋商邀请,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报价文件。1、2、3、……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承诺所提供的全部响应文件没有虚假,均真实、有效。2.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5.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共60个日历日;6.我方接受磋商文件所列合同履行期限和付款方式。7.与本磋商有关的往来信函:(1)开票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帐号:(2)邮寄□非邮寄□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邮寄地址:附件二: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总报价服务费比例:注:总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服务(商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具体响应响应/偏离说明1234…说明: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条文的偏离和例外。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粘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说明:本附件仅供参加磋商的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时填写。企业授权委托书(代理机构):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期限从磋商之日起不得少于60个日历日)。授权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代理人工作单位:职务: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箱: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说明:本附件仅供参加磋商代表的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时填写。附件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名称及基本情况:(1)供应商名称:(2)地址:邮编:电话:传真:(3)成立或注册日期:(4)公司性质:(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6)员工人数:(7)注册资本:(8)实收资本:(9)上一年资产负债表:1)固定资产原值:净值:2)流动资金:3)长期负债:4)短期负债:2、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代理机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电话:附件六:供应商及其分支机构2022年1月-2023年9月类似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合作单位项目金额签订时间备注注:供应商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保单扫描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需要提供该承诺。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附件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供应商应提供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评审专家不予认定。2.供应商不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不需要提供该承诺。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附件九:监狱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单位的证明资料(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评审专家不予认定。2、供应商不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不需要提供该承诺。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14年6月10日附件十:书面声明和承诺1、我公司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公司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3、我公司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没有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我公司声明如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没有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我公司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一: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议人员名单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钉钉账号(备用)代理机构行业道德自律承诺我司秉承“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执业原则,遵循“守法诚信为本、社会效益优先、服务质量第一”的经营宗旨,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竭诚为招标(采购)活动中各方提供公正、透明、高效的服务。为此我司郑重承诺,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廉洁自律、拒绝接受赠品、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如您发现我们的工作人员有上述行为,请您列举证据并联系我们的纪检人员,我们真诚欢迎并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对我们的监督。纪检联系电话:0713-8669680纪检联系邮箱:bdzbkp@163.co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直门诊慢特病保险业务经办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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