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大米封闭式框架协议中标结果公示(浙江省司法厅20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开征集2024-2025年度省属监所单位大米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供应商,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ZZCG2023J-ZJ-005
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三、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限价
1.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名称
1
大米框架协议北片(杭州、湖州地区)供应商
2
大米框架协议南片(金华、衢州、台州、丽水)供应商
2.最高限价
第一阶段最低优惠率10%。
本次响应报价以浙江粮油交易网(http://www.zjlyjy.com/)上公布的晚籼米、晚粳米的批发价为基准,以此优惠N%(具体数值由供应商自行考虑,但必须包括货款、运费、包装、装卸、检测、管理、人工、保险等一切费用和税金)。
若响应产品在浙江粮油交易网中没有批发价的,以浙江粮油交易网中同一等级晚籼米、晚粳米的最低价作为基准价。
本次大米品种以开启响应文件前浙江粮油交易网最近一日公布的批发价清单中大米为准。
四、框架协议适用范围
浙江省省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
五、协议有效期
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六、合格响应方的资格要求
(一)响应方基本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响应方特定条件
1.必须是大米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由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响应的,须提供由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内容应包含且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唯一授权事项(响应、签约等具体事务、签署相关文件和政采云系统网上操作等),且必须由生产厂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相应经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属于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属于加工生产商的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根据亲清政商关系有关文件精神,浙江省司法行政干警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所在的市场主体(包括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股人或参股人或项目负责人等)不得与省属司法行政系统单位有直接经济关系,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在响应时需出具承诺函)。
4.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七、获取征集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 2023年12月5日。
2.获取方式:本项目征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征集文件。
3.征集文件免费获取。
八、保证金:本项目无需交纳保证金。
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和形式
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
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响应文件应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应当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在规定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传输递交,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
如认为需要,响应方可以选择递交备份响应文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以U盘或DVD光盘形式存储,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
备份响应文件收件人:陶老师,联系方式:0571-88901836,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收件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以邮寄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推荐使用中国邮政速递和顺丰快递)
本项目拒绝接受纸质响应文件。
十、开启响应时间及地点:
本次征集将于2023年12月5日 9:00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3开标室开标。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审”,响应方无须派人员到现场出席开标会议。
开标现场咨询电话:0571-88901873
十一、电子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登录方法
(一)网络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二)登录方法:响应方须先完成供应商注册并申请CA,再下载客户端编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最后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登录窗口登录,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传输递交(具体详见第二章 响应方须知前附表)。
十二、其他:
(一)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可进入电子卖场服务中心采云学院
(https://edu.zcygov.cn/live?utm=a0018.2ef5001f.0.0.1939d340e5db11ea867fb57c149ddb61)自行提前学习。
(二)框架协议模块相关操作,供应商可进入(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etail?siteCode=beijing&manualId=251&topicId=1447)学习。
十三、业务咨询
机 构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
网 站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文件下载、公告查询)
咨询事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传真
备注
项目联系人(A岗)
蒋文菲
0571-88907796
/
采购一部
项目联系人(B岗)
杜鹃鸣
0571-88901837
/
部门负责人
高媛沁
0571-88907717
/
项目监督
邵玲芳
0571-88907750
/
财务监督部
电子交易平台问题
/
95763
/
供应商注册、采购文件获取、CA数字证书办理、电子投标系统咨询等
十四、采购需求咨询
采购单位
浙江省司法厅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政府十号楼
咨询事项
采购需求等
联系人
蒋先生
联系方式
0571-88256877
十五、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附件信息:
司法厅大米框架协议征集文件.docx96.7K
司法厅大米框架协议征集文件.docx
2024-2025年度省属监所单位大米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ZCG2023J-ZJ-005征集文件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目录第一章征集公告3第二章响应方须知9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24第四章采购需求25第五章框架协议及第二阶段合同3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46第一章征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开征集2024-2025年度省属监所单位大米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供应商,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响应:一、项目编号:ZZCG2023J-ZJ-005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三、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限价1.采购内容序号采购包名称1大米框架协议北片(杭州、湖州地区)供应商2大米框架协议南片(金华、衢州、台州、丽水)供应商2.最高限价第一阶段最低优惠率10%。本次响应报价以浙江粮油交易网(http://www.zjlyjy.com/)上公布的晚籼米、晚粳米的批发价为基准,以此优惠N%(具体数值由供应商自行考虑,但必须包括货款、运费、包装、装卸、检测、管理、人工、保险等一切费用和税金)。若响应产品在浙江粮油交易网中没有批发价的,以浙江粮油交易网中同一等级晚籼米、晚粳米的最低价作为基准价。本次大米品种以开启响应文件前浙江粮油交易网最近一日公布的批发价清单中大米为准。四、框架协议适用范围浙江省省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五、协议有效期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六、合格响应方的资格要求(一)响应方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响应方特定条件1.必须是大米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由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响应的,须提供由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内容应包含且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唯一授权事项(响应、签约等具体事务、签署相关文件和政采云系统网上操作等),且必须由生产厂家加盖单位公章】。2.具有相应经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属于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属于加工生产商的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根据亲清政商关系有关文件精神,浙江省司法行政干警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所在的市场主体(包括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股人或参股人或项目负责人等)不得与省属司法行政系统单位有直接经济关系,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在响应时需出具承诺函)。4.不允许联合体响应。七、获取征集文件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2月5日。2.获取方式:本项目征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征集文件。3.征集文件免费获取。八、保证金:本项目无需交纳保证金。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和形式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响应文件应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应当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在规定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传输递交,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如认为需要,响应方可以选择递交备份响应文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以U盘或DVD光盘形式存储,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备份响应文件收件人:陶老师,联系方式:0571-88901836,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收件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以邮寄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推荐使用中国邮政速递和顺丰快递)本项目拒绝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十、开启响应时间及地点:本次征集将于2023年12月5日9:00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3开标室开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审”,响应方无须派人员到现场出席开标会议。开标现场咨询电话:0571-88901873十一、电子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登录方法(一)网络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二)登录方法:响应方须先完成供应商注册并申请CA,再下载客户端编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最后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登录窗口登录,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传输递交(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方须知前附表)。十二、其他:(一)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可进入电子卖场服务中心采云学院(https://edu.zcygov.cn/live?utm=a0018.2ef5001f.0.0.1939d340e5db11ea867fb57c149ddb61)自行提前学习。(二)框架协议模块相关操作,供应商可进入(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etail?siteCode=beijing&manualId=251&topicId=1447)学习。十三、业务咨询机 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网 站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文件下载、公告查询)咨询事项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备注项目联系人(A岗)蒋文菲0571-88907796/采购一部项目联系人(B岗)杜鹃鸣0571-88901837/部门负责人高媛沁0571-88907717/项目监督 邵玲芳0571-88907750/财务监督部电子交易平台问题/95763/供应商注册、采购文件获取、CA数字证书办理、电子投标系统咨询等十四、采购需求咨询采购单位浙江省司法厅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政府十号楼咨询事项采购需求等联系人蒋先生联系方式0571-88256877十五、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第二章响应方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要 求1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征集公告》二2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启响应文件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将作无效处理。3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4中小企业优惠措施1.项目属性:货物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大米 ,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此最终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5.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5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响应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响应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响应方须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响应方未提供节能产品的,其响应将作无效处理;本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另有规定的除外。6质疑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具体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总则(五)质疑。7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8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转包:否分包:不允许分包。9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联合体响应。10是否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11是否提供演示否12是否提供样品否13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均由资质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组成。响应方提供备份响应文件(正本)的,数量为1份。14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方法第一步:供应商注册响应方应在响应前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的正式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第二步:申请CA响应方应在响应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响应方抓紧时间办理;第三步:下载客户端响应方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第四步:具体流程详见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提醒:请各响应方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完成第一、二、三步骤,避免影响响应。15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响应方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响应文件的接收以本项目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和“第二章”的“响应文件的编制”等要求为准。响应方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3、超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送达的。16入围结果公告入围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入围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其声明函将随入围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7履约保证金框架协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第二阶段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18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自行支付)详见各采购包的商务要求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等规范要求,采购人认为符合条件的,在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付款条件中,明确对相关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19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20框架协议签订时间入围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21征集人代理费用0元22解释权本征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总则(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征集文件中采购项目的征集、响应、评审、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征集人:指组织本项目征集的浙江省司法厅与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响应方:指响应征集、参加响应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采购人:指根据本次征集结果采购相应货物、服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4.货物:指征集文件规定响应方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5.服务:指征集文件规定响应方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指响应方按征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7.电子交易平台: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即政采云平台。8.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三)响应方及委托有关说明1.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响应方响应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响应方响应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响应方员工(或响应方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响应方应仔细阅读征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四)响应费用不论响应结果如何,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征集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五)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征集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浙江省司法厅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征集过程或征集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征集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资格审查”等由浙江省司法厅负责的环节的以书面形式向浙江省司法厅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3.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征集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征集人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六)征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响应方应认真阅读本征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响应方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征集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征集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征集人将不予受理。2.征集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征集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征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等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3.征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征集文件与征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二、响应文件的编制(一)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响应文件编制工具为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请自行下载并安装。(二)响应文件的组成本项目所称响应文件系指电子响应文件或备份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按照本征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每个标项由资质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具体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备份响应文件的组成和内容等同电子响应文件。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声明书、报价明细表必须按征集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三)响应文件的效力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响应方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四)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响应方与征集人就有关征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响应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2.响应计量单位,征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征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征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五)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响应截止日起90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响应文件的签署和包装1.电子响应文件部分:(1)响应方应根据本征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关联错误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响应方的责任。(2)响应文件须由响应方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响应方应写全称。(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响应方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响应方负责。2.响应方选择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备份响应文件另须满足以下条件:(1)储存形式:U盘、DVD(2)密封要求: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响应方名称、响应方地址、响应方联系方式(授权代表手机)、响应文件名称(备份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响应方公章。(七)响应报价1.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响应报价应按征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响应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按无效标处理)。2.响应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产品、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费用)。3.响应报价金额到元为止,如响应报价总价出现角、分,将被抹除。(八)串通投标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方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1.不同响应方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响应方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响应方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响应方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响应方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九)响应无效的情形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响应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响应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4.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5.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虽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但是备份响应文件无法导入或者无法读取或者不符合本征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要求的;6.响应文件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7.与征集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响应文件;8.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响应方未提供该清单内产品的;9.投标报价超出征集文件中规定的价格区间范围或者最高限价的;10.标项以赠送方式响应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响应方案或两个报价的;11.评审小组认为响应方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方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响应方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13.未按本章“二、响应文件的编制”第七点投标报价要求报价的;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5.响应方被视为串通投标的;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十)错误修正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信息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征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经响应方加盖公章后产生约束力,响应方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十一)采购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征集人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征集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三、开、评审程序及评审小组的评审程序(一)组织开标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将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响应方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响应方如未准时在线参加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落实工作场地、设施,检查录音录像采集设备运行情况,验证电子交易平台是否能正常登录。2.开标由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方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3.响应截止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电子响应文件。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点击[开始解密]按钮后,响应方可以在线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4.响应方应当在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如所有响应方的电子响应文件都已经解密完成的,则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结束解密。如有任一响应方未解密,电子交易平台会在解密时限截止时自动结束解密。解密时限内未完成解密且按规定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将拆封其备份响应文件,并导入电子交易平台。5.评审小组在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宣告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响应方名称及理由,有效响应方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6.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在电子交易平台开启响应方的报价文件信息,响应方对报价信息进行确认。响应方对报价信息不予确认的不影响后续评审过程。7.评审小组经商议认为需要响应方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评审小组给予响应方提交澄清或说明的时间为半小时,响应方已经明确表示澄清或说明完毕的除外。8.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二)组织评审程序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将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审,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1、开启开标场地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2、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评审现场相关人员通讯工具。3、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审小组组长。4、宣读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审小组各位成员签订纸质形式的《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5、浙江省司法厅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征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6、根据需要简要介绍征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审小组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审人员提出的有关征集文件、响应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7、浙江省司法厅对响应方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并以开标当日为准对响应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响应方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8、评审小组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审小组对拟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应组织相关响应方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可协助评审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9、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审小组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审小组各成员签字确认。10、评审结束后,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应对评审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三)评审程序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征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评审人员对各响应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征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4、评审人员按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响应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5、评审人员对各响应方响应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审小组组长提出。经评审小组商议认为需要响应方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响应方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授权代表未按时确认或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审小组有权对该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响应方的评判。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6、评审人员需对征集人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7、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征集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四、评审原则1.评审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评审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响应方接触。2.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响应方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3.评审人员对有关征集文件、响应文件、样品或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征集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响应方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对因征集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响应方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4.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五、确定入围供应商的原则1.项目由评审小组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规定,在评审报告中确定入围供应商。2.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将于评审结果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入围结果公告,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统一签发《入围通知书》。六、协议签订(一)浙江省司法厅与入围供应商应当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并在7个工作日内报省财政厅备案。(二)入围供应商拖延、拒签协议的,将视为无正当理由放弃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资格。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评审采用价格优先法。价格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服务,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入围供应商的确定1.每个采购包入围供应商淘汰率最低为20%且数量上限为12家(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对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优惠率不低于10%的供应商,按照响应优惠率从高到低排序,取排序前80%的供应商确定为入围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的80%为非整数时,采用去尾法取整数)。若出现排序前80%中末位供应商折扣率均相同且同时入围将导致淘汰率不足20%的,按解密时间从早到晚排序,时间早的供应商确定为入围供应商。若出现优惠率与解密时间均相同的情况,并列供应商均不确定为入围供应商。例:10家有效供应商,A、B两家供应商并列第8名,则A、B均不入围,入围供应商为1至7名。2.在评审时对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此扣除后报价仅用于价格排序。3.每个采购包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2家,否则该标项作废标处理。第四章采购需求特别说明:需求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如响应方未响应的,将被视为无效。采购包1-2:一、采购内容序号采购包名称1大米框架协议北片(杭州、湖州地区)供应商2大米框架协议南片(金华、衢州、台州、丽水)供应商▲供应商每个采购包只能用一个品牌的一个产品进行响应,且应当是市场上已有销售的品牌规格。▲二、对响应报价规则的要求本次征集报价以浙江粮油交易网(http://www.zjlyjy.com/)上公布的晚籼米、晚粳米的批发价为基准,以此优惠N%(具体数值由供应商自行考虑,但必须包括货款、运费、包装、装卸、检测、管理、人工、保险等一切费用和税金)。若所投大米品种在浙江粮油交易网中没有批发价的,以浙江粮油交易网中同一等级大米的最低价作为基准价。本次大米品种以响应前浙江粮油交易网最近一日公布的批发价清单大米为准。▲三、对大米的要求1.大米品种为浙江粮油交易网上公布的一级、二级晚籼米或一级、二级晚粳米。2.符合大米国家标准GB/T1354-2018,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16,GB2761-2017、GB2762-2021、GB2763-2021,具体如下:不完善粒≤3%,杂质总量≤0.25%,糠粉≤0.15%、矿物质≤0.02%、带壳稗粒≤3粒/㎏、稻谷粒≤4粒/㎏,碎米总量≤15%(其中小碎米≤1%),水分≤14.5%,色泽气味口味正常。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有关标准调整,则本协议执行标准也相应调整。3.大米按每包25㎏的标准包装,包装物(编织袋)应无毒无异味,不含人体有害物质,包装物不计重不计价(供货方免费提供)。4.外包装上要清晰标明“浙江省政府采购物资”字样(统一在外包装正面右上角竖排标识)、生产厂家、品牌、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QS或SC标志等信息,其中品牌商标必须带有R标志,大米供货时剩余的保质期应距其保质期满二分之一以上。▲四、需提供所供货物距离响应截止时间半年内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质量指标(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包含碎米含量、水分含量、杂质含量、黄米含量)和卫生指标(包含但不限于有机磷、菊酯等农药指标,黄曲霉毒素B1等毒素指标和铅、镉、汞等重金属指标三项)。五、对结算方式的要求1.结算价格以浙江粮油交易网(http://www.zjlyjy.com/)上公布的相应晚籼米、晚粳米的批发价为基准。计算公式:结算价=网上订货当日该品种大米的批发价格*(1-优惠率)。若当日无网价按最近一日有效网价。结算价已包括货款、运费、包装、装卸、检测、管理、人工、保险等一切费用和税金(即:运送至各使用单位食品仓库内的包干价格)。若浙江粮油交易网(http://www.zjlyjy.com/)关闭,由采购人指定第三方网站公布的粮油交易价格,计算价格增长率,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指定网站无异议。结算价格调整为:在浙江粮油交易网(http://www.zjlyjy.com/)关闭前最后公布的该品种大米的批发价基础上,乘以第三方网站公布的自浙江粮油交易网关闭前最后公布价格日至订货当日的该品种大米的价格增长率为基准。计算公式:结算价=浙江粮油交易网(http://www.zjlyjy.com/)关闭前最后公布的该品种大米的批发价*[1+(第三方网站公布的供货当日的该品种大米的价格-第三方网站公布的浙江粮油交易网关闭前最后公布价格日的该品种大米的价格)/第三方网站公布的浙江粮油交易网关闭前最后公布价格日的该品种大米的价格]*(1-优惠率)。若有多个价格,由采购人指定其中一个价格,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指定价格无异议。若当日第三方网站无网价,按第三方网站最近一日有效网价。结算价已包括货款、运费、包装、装卸、检测、管理、人工、保险等一切费用和税金(即:运送至各使用单位食品仓库内的包干价格)。2.实行月结。本月使用,下月结算,每月20日为结算日,金额为验收合格大米数量与二次竞价确定的结算价的乘积数。由成交供应商凭采购人的验收单及正式的税务发票,向采购人申请结算。采购人在次月20日前将货款转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银行账户。结算日(含)前未及时开具发票的则顺延到下个月一起结算。六、对供货期限的要求供应商入围后与省司法厅按照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报价签订供货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自供货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供货时间由供需双方签订的正式供货合同约定。浙江省司法厅有权在政策变化或执行出现重大缺陷时,作延长或缩短协议期限的调整。▲七、对服务的要求1.采购人原则上提前一周通过政采云平台订货;成交供应商收到订货通知单后应在约定时间免费送货上门,将货物送到并卸放在指定地点,过秤验收。每次送货能提供大米检测报告。网价价格信息单、送货单、合格证等索证资料随货同行;在结算日提供加盖公章的月销货清单。如遇加单、补货或特殊情况应在4小时内送达。不论以何种形式进行供货,成交供应商都必须按照其在响应文件中做出的服务承诺履行相关义务。2.成交供应商随货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单复印件;采购人可按需将成交供应商的产品送国家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全项检测),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采购人的验收标准,如验收后采购人接受的数量不符合要求,须及时补足。如拒不补足的,每次予以扣除履约保证金10%的处罚;质量不符合要求,出现质量问题负责退货,问题严重的将终止供货,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监所区内公共性食品安全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3.成交供应商因送货出入监所区内的过程中,必须无条件遵守监管安全规定,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配送人员必须体检合格,送货车辆必须为成交供应商自用车辆且卫生清洁,对车辆进行消毒,保证卫生质量达标,且提供相应的《车辆消毒证明》。4.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进监所驾驶员、装卸工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监管安全相关规定。5.供货合同签订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预计成交价的1%计收。合同履行完毕无未了事项的,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若违反采购人《外来人员进监所须知》和《外来车辆进监所须知》等监管安全规定的,按每人每项500元扣除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期间,成交供应商因价格因素而放弃履行合同的,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采购人可视情解除与该供应商的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放弃履行合同时,应提前告知采购人,并在采购人签订新的成交供应商有物资保障的基础上再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若无故拒绝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报至财政部门处理。成交供应商其他未严格履行合同行为由采购人视情处理。具体条款由双方在供货合同中共同约定。6.其他服务承诺以上为最低服务承诺要求,响应方必须满足,在此基础上响应方提供其他更多的服务承诺(如送货方式、应急保障措施等),并提供详细的服务计划书。八、其他1.采购人根据相关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在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库中进行二次竞价确定本批次供应商,并签订供货合同;同时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供货交易。政采云操作具体业务培训由政采云公司负责指导。2.供货合同签订时须随附样品,在样包装上注明供应商名称、盖供应商公章并封存,正式供货时供采购人验货比对。3.附省属监狱戒毒单位地区分布,如有变化以更新的为准。(见附件)九、履约方式及程序1.协议签订:浙江省司法厅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2.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本次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为二次竞价。入围供应商以框架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采购合同文本等为依据,以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采购人明确第二阶段竞价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所有符合竞价需求的供应商参与二次竞价,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入围供应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接受合同授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3.成交价格:供应商入围后,第一阶段响应报价(即协议价格)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如采购人在采购服务时还需供应商提供其他服务内容的,服务费也不得超过该最高限价。采购人还可在该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与供应商二次竞价,以获得更优惠的价格。十、履约监督(一)本框架协议由浙江省司法厅对入围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管理,管理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易纠纷申诉等,相关检查及处理情况将在框架协议模块中公布。(二)在协议履约过程中发现入围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可视情对其作出约谈整改、暂停入围供应商接受框架协议合同资格。(三)浙江省司法厅发现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入围产品因停产等原因无法供货,且超过2周无法更新产品的;7.入围供应商超过2周无法保证框架协议全部适用范围或地域范围内供货的;8.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入围供应商有上述1、2、3情形之一,以及无正当理由放弃本框架协议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本框架协议的,由征集人移送省财政厅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追究法律责任。(四)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浙江省司法厅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五)入围供应商如发生实质性变动(营业执照注销、不再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等)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六)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框架协议的补充征集。十一、其他事项(一)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模块参与框架协议,相关系统操作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网上办事指南”模块下载操作手册。(二)浙江省司法厅将通过框架协议模块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二次竞价成交供应商的参考。附件省属监狱戒毒系统单位地区分布地区单位单位地址杭州浙江省第二监狱杭州市临平区安平路2号浙江省第四监狱杭州市临平区邱山大街1号浙江省第六监狱杭州市钱塘新区下沙街道二号坝路600号浙江省女子监狱杭州市育新路16号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杭州市钱塘新区光明路1号浙江省乔司监狱杭州市钱塘新区下沙街道星野花苑浙江省监狱中心医院杭州市钱塘新区下沙街道五一路59号浙江省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杭州市莫干山路1411号浙江省良渚强制隔离戒毒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观山路1号浙江省余杭强制隔离戒毒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雄山湾路1号湖州浙江省长湖监狱湖州市西凤路1500号浙江省南湖监狱安吉县天子湖镇北林场浙江省莫干山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德清县武康镇群益街835号金华浙江省第五监狱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浙江省金华监狱金华市婺城区蒋堂镇北浙江省第二女子监狱金华市婺城区蒋堂镇衢州浙江省第一监狱衢州市闹桥浙江省第三监狱常山县球川镇浙江省十里丰监狱衢江区十里丰浙江省十里坪监狱龙游县湖镇镇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龙游县湖镇镇十里坪台州浙江省临海监狱临海市城北大道1号丽水浙江省之江监狱丽水市括苍路北端第五章2024-2025年度省属监所单位大米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框架协议(封闭式)协议编号:甲方:乙方:1.乙双方根据2024-2025年度省属监所单位大米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征集结果,签署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期内,乙方、甲方双方签署《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定义本协议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协议”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载明甲方与乙方协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需求、附录和其他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甲方”系指浙江司法厅。甲方不作为协议一方具体参加合同的实际履行。在实际履行中由采购人与乙方另行签订具体合同。3.“乙方”系指本次入围供应商,乙方为浙江省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提供产品及附属服务。4.“采购人”系指浙江省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与甲方享有同等权力。本协议下述各处所指甲方同时包含采购人。5.“征集文件”是指“2024-2025年度省属监所单位大米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文件。二、有效期限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三、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浙江省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浙江省内。五、采购需求详见征集文件。六、最高限制单价详见征集文件。七、入围产品及协议价格商品名称品牌产地规格优惠率……注:1.以上入围价格包含项目达到预期使用效果所需的一切费用。入围产品详细技术规格:服务内容及标准:八、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九、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十、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十一、质量要求、价格及优惠率1.大米品种为浙江粮油交易网上公布的一级、二级晚籼米或一级、二级晚粳米。2.符合大米国家标准GB/T1354-2018,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16,GB2761-2017、GB2762-2021、GB2763-2021,具体如下:不完善粒≤3%,杂质总量≤0.25%,糠粉≤0.15%、矿物质≤0.02%、带壳稗粒≤3粒/㎏、稻谷粒≤4粒/㎏,碎米总量≤15%(其中小碎米≤1%),水分≤14.5%,色泽气味口味正常。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有关标准调整,则本协议执行标准也相应调整。3.大米按每包25㎏的标准包装,包装物(编织袋)应无毒无异味,不含人体有害物质,包装物不计重不计价(供货方免费提供)。4.外包装上要清晰标明“浙江省政府采购物资”字样(统一在外包装正面右上角竖排标识)、生产厂家、品牌、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QS或SC标志等信息,其中品牌商标必须带有R标志,大米供货时剩余的保质期应距其保质期满二分之一以上。十二、乙方服务要求1.甲方根据需求,原则上提前一周通过政采云平台订货;乙方收到订货通知单后应在约定时间免费送货上门,将货物送到并卸放在指定地点,过秤验收。网价价格信息单、送货单、合格证等索证资料随货同行;在结算日提供加盖公章的月销货清单。如遇加单、补货或特殊情况应在4小时内送达。不论以何种形式进行供货,乙方都必须按照其在响应文件中做出的服务承诺履行相关义务。2.乙方随货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单复印件;甲方可按需将供应商的产品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检测(全项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甲方的验收标准,如验收后甲方接受的数量不符合要求,须及时补足,如拒不补足的,每次扣罚该批次订货金额10%的违约金,在结算款中直接扣除,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质量不符合要求,出现质量问题负责退货,问题严重的将终止供货,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监所区内公共性食品安全事故的,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3.乙方因送货出入监所区内的过程中,必须无条件遵守甲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配送人员必须体检合格,定期对车辆进行消毒,保证卫生质量达标,且提供相应的《车辆消毒证明》。4.乙方须提供进监所驾驶员、装卸工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监管安全相关规定。若违反甲方《外来人员进监所须知》和《外来车辆进监所须知》规定的,按每人每项500元扣罚履约保证金。5.供货合同签订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预计成交价的1%计收。合同履行完毕无未了事项的,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连本带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利率计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因价格因素而放弃履行合同的,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可视情况解除与该供应商的合同,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若无故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报至甲方、财政部门处理。乙方其他未严格履行合同行为由甲方视情处理。具体条款由双方在供货合同中共同约定。6.其他服务承诺十三、付款方式1.结算价格以浙江粮油交易网(http://www.zjlyjy.com/)上公布的相应晚籼米、晚粳米的批发价为基准。计算公式:结算价=网上订货当日该品种大米的批发价格*(1-优惠率)。若当日无网价按最近一日有效网价。结算价已包括货款、运费、包装、装卸、检测、管理、人工、保险等一切费用和税金(即:运送至各使用单位食品仓库内的包干价格)。若浙江粮油交易网(http://www.zjlyjy.com/)关闭,由甲方指定第三方网站公布的粮油交易价格,计算价格增长率,乙方对甲方指定网站无异议。结算价格调整为:在浙江粮油交易网(http://www.zjlyjy.com/)关闭前最后公布的该品种大米的批发价基础上,乘以第三方网站公布的自浙江粮油交易网关闭前最后公布价格日至订货当日的该品种大米的价格增长率为基准。计算公式:结算价=浙江粮油交易网(http://www.zjlyjy.com/)关闭前最后公布的该品种大米的批发价*[1+(第三方网站公布的供货当日的该品种大米的价格-第三方网站公布的浙江粮油交易网关闭前最后公布价格日的该品种大米的价格)/第三方网站公布的浙江粮油交易网关闭前最后公布价格日的该品种大米的价格]*(1-优惠率)。若有多个价格,由甲方指定其中一个价格,乙方对甲方指定价格无异议。若当日第三方网站无网价,按第三方网站最近一日有效网价。结算价已包括货款、运费、包装、装卸、检测、管理、人工、保险等一切费用和税金(即:运送至各使用单位食品仓库内的包干价格)。2.实行月结。本月使用,下月结算,每月20日为结算日,金额为验收合格大米数量与二次竞价确定的优惠率的乘积数。由乙方凭甲方的验收单及正式的税务发票,向甲方申请结算。采购人在次月20日前将货款转入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结算日(含)前未及时开具发票的则顺延到下个月一起结算。十四、履约延误1.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乙方承诺根据采购人意见,确定是否延长交货时间或取消本次采购。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采购人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如甲方需求错误或者无故不签收、不验收,乙方将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书面申请协调。十五、验收1.交付时,甲方根据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提货单》上签署验收意见。2.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采购人要求退货等处理措施;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3.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十六、产品包装详见征集文件十七、违约处理(一)在协议履约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依据框架协议管理办法、征集文件及框架协议等相关规定约定,可视情对其作出约谈整改、暂停乙方框架协议合同资格。1.未按框架协议入围结果签订合同,或与甲方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2.第二阶段合同授予后与甲方再次议价的;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甲方协商变更合同主要条款的。4.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二次竞价响应的;5.违反采购人监管安全规定的;6.未及时更新维护产品,影响甲方采购的;7.各级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二)甲方发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甲方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入围产品因停产等原因无法供货,且超过2周无法更新产品的;7.乙方超过2周无法保证框架协议全部适用范围或地域范围内供货的;8.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上述1、2、3情形之一,以及无正当理由放弃本框架协议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本框架协议的,由甲方移送省财政厅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追究法律责任。十八、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协议期有效内,如产品及价格发生变更、产品升级换代或替代的,乙方应当通过系统向浙江省司法厅发起变更申请,经浙江省司法厅审核通过后生效。1.申请产品信息变更、升级换代或用新产品替代的,变更后的产品配置参数、服务内容等不得低于原入围产品。2.申请价格变更的,变更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原入围价格。十九、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本次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为二次竞价。以框架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采购合同文本等为依据,以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采购人明确第二阶段竞价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所有符合竞价需求的供应商参与二次竞价,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二十、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如出现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征集人将启动补充征集工作。1.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2.补充征集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3.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二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二十二、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二十三、协议生效及其他1.协议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解除协议应向省级财政部门备案3.如有最新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不再签订补充协议。4.征集文件、响应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签订日期:年月日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采购单位):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2024-2025年度省属监所单位大米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采购项目内容1.主要采购内容及数量(内容较多的可另附明细附件):。2.供应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二、转包与分包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三、质量标准和要求等(详见合同附件1)。四、合同金额及报价明细1.本合同预估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2.报价明细(优惠率):。3.乙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5.价格结算及货款支付1.结算价格以浙江粮油交易网(http://www.zjlyjy.com/)上公布的相应晚籼米、晚粳米的批发价为基准。计算公式:结算价=网上订货当日该品种大米的批发价格*(1-优惠率)。若当日无网价按最近一日有效网价。结算价已包括货款、运费、包装、装卸、检测、管理、人工、保险等一切费用和税金(即:运送至各使用单位食品仓库内的包干价格)。2.若浙江粮油交易网(http://www.zjlyjy.com/)关闭,由甲方指定第三方网站公布的粮油交易价格,计算价格增长率,乙方对甲方指定网站无异议。结算价格调整为:在浙江粮油交易网(http://www.zjlyjy.com/)关闭前最后公布的该品种大米的批发价基础上,乘以第三方网站公布的自浙江粮油交易网关闭前最后公布价格日至订货当日的该品种大米的价格增长率为基准。计算公式:结算价=浙江粮油交易网(http://www.zjlyjy.com/)关闭前最后公布的该品种大米的批发价*[1+(第三方网站公布的供货当日的该品种大米的价格-第三方网站公布的浙江粮油交易网关闭前最后公布价格日的该品种大米的价格)/第三方网站公布的浙江粮油交易网关闭前最后公布价格日的该品种大米的价格]*(1-优惠率)。若有多个价格,由甲方指定其中一个价格,乙方对甲方指定价格无异议。若当日第三方网站无网价,按第三方网站最近一日有效网价。结算价已包括货款、运费、包装、装卸、检测、管理、人工、保险等一切费用和税金(即:运送至各使用单位食品仓库内的包干价格)。3.实行月结。本月使用,下月结算,每月20日为结算日,金额为验收合格大米数量与二次竞价确定的优惠率的乘积数。由成交供应商凭采购人的验收单及正式的税务发票,向采购人申请结算。采购人在次月20日前将货款转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银行账户。结算日(含)前未及时开具发票的则顺延到下个月一起结算。4.付款方式:。5.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6.甲方资金支付方式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方式执行。7.其他:。六、验收方及验收标准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6.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货款。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3.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到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6.乙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7.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等材料,并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乙方应保存与本合同相关的记录和账目,保存期限为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15年。经提前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权检查并复制上述记录和账目。9.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存。九、日常供货管理要求1.甲方根据需求,原则上提前一周通过政采云平台订货;乙方收到订货通知单后应在约定时间免费送货上门,将货物送到并卸放在指定地点,过秤验收。网价价格信息单、送货单、合格证等索证资料随货同行;在结算日提供加盖公章的月销货清单。如遇加单、补货或特殊情况应在24小时内送达。不论以何种形式进行供货,乙方都必须按照其在响应文件中做出的服务承诺履行相关义务。2.乙方随货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单复印件;乙方每年两次将甲方的产品送国家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全项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甲方的验收标准,如实际供货数量不符合要求,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补足。3.乙方因送货出入监所区内的过程中,必须无条件遵守甲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指挥。4.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因价格因素而放弃履行合同的,须以书面形式向购买方提出申请,甲方可视情解除与该乙方的合同,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若无故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报至财政部门处理。十、履约保证金缴纳1.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预估金额的1%计)。2.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违约责任追究的,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扣除相应数额的违约金,扣除的金额乙方应在每次扣款后10个工作日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暂缓结算货款。3.合同履行完毕无未了事项的,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连本带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利率计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十一、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到期拒付货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应付费用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二)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3000元,并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换货事宜。七日内仍然无法完成换货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追究乙方其他法律责任。(三)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内配送货物或者到货率低于订单约定数量95%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逾期七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追究乙方其他法律责任。(四)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每次扣除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1.特殊原因、特殊时段,乙方商品配送须按甲方要求执行,履行不到位的,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3000元;2.乙方工作人员携带照(录)相机、录音设备、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器材进入监管区的,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4000元;3.商品容器、包装等不符合监狱要求,对货物检查不仔细遗落各种危险工具,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4.乙方工作人员违反监狱保密协议,向第三方透露服务内容及相关数据等信息,在网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微博、抖音等)发布有关监狱内容,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0元;5.乙方工作人员违规为罪犯传带信息、信件、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6000元。(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还需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六)因乙方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监所食品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还需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七)因乙方供货不及时导致监所食物供应短缺等危机的,甲方有权向其他供应商进行紧急采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有权视情终止合同;造成后果的,乙方还需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八)其它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二、知识产权归属(有则按照采购要求填写,无则填“无”)。十三、保密条款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十四、不可抗力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其他:。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3.项目征集文件、响应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开户行:开户账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合同附件:1:服务项目质量标准和要求等2:报价明细3:(根据项目特点需要列明的材料,无则删除)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附件1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ZZCG2023J-ZJ-005(采购包)资质文件响应方全称:地址:时间:1.资质文件目录(1)声明书(格式见附件,含重大违法记录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格式自拟);(4)响应方为大米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由唯一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响应的,须提供由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采购包)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内容应包含且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唯一授权事项(响应、签约等具体事务、签署相关文件和政采云系统网上操作等),且必须由生产厂家加盖公司公章】。(格式自拟)(5)具有相应经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属于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属于加工生产商的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格式自拟)(6)根据亲清政商关系有关文件精神,浙江省司法行政干警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所在的市场主体(包括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股人或参股人或项目负责人等)不得与省属司法行政系统单位有直接经济关系,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7)提供征集公告中符合响应方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格式自拟);(8)承诺书(格式见附件)。附件2声明书致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响应方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响应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为ZZCG2023J-ZJ-005)的征集响应,为此,我方就本次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征集文件,同意征集文件的各项要求,对征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入围,我方将按征集文件规定履行框架协议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响应文件自开启响应文件日起有效期为90天。6.我方承诺已经具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响应方全称(公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我(姓名)系(响应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及采购包:项目名称:项目的响应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开启响应文件、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签名:职务:联系方式(手机号码):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职务:响应方全称(公章):日期:附件4承诺书根据2024-2025年度省属监所单位大米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包)要求,我公司在入围范围内郑重承诺如下:一、我公司为□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二、我公司保证对自身及在协议履行期间的行为(销售、结算、售后服务等)承担责任,保证如发现我公司因自身原因违反征集文件、响应文件、协议的有关规定或承诺,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可以根据上述文件材料规定作出处理,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对我公司、代理供应商进行处罚,直至取消我公司入围资格、代理商供货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供应商名单。三、我公司承诺按照征集文件、《2024-2025年度省属监所单位大米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要求执行。四、我公司承诺本协议中所供产品均可在中国境内合法销售,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五、我公司承诺所有产品价格不高于市场价。六、我公司24小时服务电话:,浙江省总协调人:,职务:,办公电话:,手机:。七、我公司同意为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贵方可以在有关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产品的品牌、价格、优惠率以及相关信息。八、贵方决定延长供货有效期,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公示,我公司及代表代理商承诺若未在七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的,即为接受贵方的要求。九、我公司承诺无条件满足征集文件的各项要求。十、我公司商承诺按照国家、地方最新政策标准执行。十一、我公司承诺对获知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我公司承诺按照采购人的需要签订保密协议。十三、我公司谨承诺,除上述内容外,响应文件中全部信息及承诺内容以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所填报的全部信息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承诺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为“√”打钩单选项,响应方不得删除和改动上述内容)附件5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ZZCG2023J-ZJ-005(采购包)技术商务文件响应方全称:地址:时间:1.技术商务文件目录(1)需提供所供货物距离响应截止时间半年内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质量指标(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包含碎米含量、水分含量、杂质含量、黄米含量)和卫生指标(包含但不限于有机磷、菊酯等农药指标,黄曲霉毒素B1等毒素指标和铅、镉、汞等重金属指标三项)(格式自拟)(2)详细的服务计划书(3)响应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格式自拟)。附件6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ZZCG2023J-ZJ-005(采购包)报价文件响应方全称:地址:时间:3、报价文件目录(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响应方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3)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4)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附件7报价一览表响应方全称(公章):项目编号及采购包:货物类商品名称品牌产地等级品种优惠率厂商情况是否小微企业企业全称此表应按项目的明细情况列项填报,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响应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报价要求:本次响应报价以浙江粮油交易网(http://www.zjlyjy.com/)上公布的晚籼米、晚粳米的批发价为基准,以此优惠N%(具体数值由供应商自行考虑,但必须包括货款、运费、包装、装卸、检测、管理、人工、保险等一切费用和税金)。日期:附件12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方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最终类型以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核定为准。若未提供声明函,视为大型企业。附件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米封闭式框架协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