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北海涠洲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23)



一、项目编号:BHZC2023-C2-000051-CGZX
二、项目名称:涠洲岛盛塘小学教室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536022.78(元)
广西瑞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海市西南大道北侧、北京路东天和花园F幢商住楼F1号商铺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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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涠洲岛盛塘小学教室改造工程
涠洲岛盛塘小学教室改造工程
详见附件
30日历天
雷宗伟
桂24506080243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家晖,占益承(采购人代表),钟朝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海涠洲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海涠洲岛竹蔗寮小学       
联系方式:0779-601286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海市海城区陈文村北路7号市直机关第三办公区      
联系方式:0779-3038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紫涵
电 话:0779-3038787

附件信息:

最终报价.pdf49.6K

BHZC2023-C2-000051-CGZX涠洲岛盛塘小学教室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稿.doc540.3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108.3K

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全称(公章):广西瑞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编号及分标:涠洲岛盛塘小学教室改造工程(BHZC2023-C2-000051-CGZX)供应商名称报价(元)广西瑞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36022.781/1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涠洲岛盛塘小学教室改造工程项目编号:BHZC2023-C2-000051-CGZX采购单位:北海涠洲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11月3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19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2第五章合同格式50第六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60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95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北海涠洲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涠洲岛盛塘小学教室改造工程(BHZC2023-C2-000051-CGZX)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涠洲岛盛塘小学教室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HZC2023-C2-000051-CGZX项目名称:涠洲岛盛塘小学教室改造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总金额(元):540496.57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涠洲岛盛塘小学教室改造工程数量:1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涠洲岛盛塘小学原教室改造,建筑面积约312平方米,改造装修范围及主要内容:室内外改造装饰(含屋面防水保温层、室外新增化粪池等)、水电安装。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如有):/。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本标项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备注: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以上(含本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11月16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广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北海)、北海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4.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相关下载-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进行查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磋商文件。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海涠洲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北海涠洲岛竹蔗寮小学项目联系人:杨德联系电话:0779-6012868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北海市海城区陈文村北路7号市直机关第三办公区项目联系人:叶紫涵项目联系方式:0779-3038787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 容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涠洲岛盛塘小学教室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BHZC2023-C2-000051-CGZX  2磋商供应商资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以上(含本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3分包要求R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分包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质: 。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5报价要求供应商应就《采购需求》中所有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6磋商前准备1.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s://www.zcy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磋商无效。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6日9:00之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评审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8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六十日。9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磋商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磋商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磋商无效。10评审方法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细见第六章)11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及成交公告: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在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广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北海)、北海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发布成交公告。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北海市财政局与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措施的通知》,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措施的通知》,或登录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自助查询。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12签订合同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原则上要求25日内签订(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质疑或投诉的情形除外)。13签名本文件所涉及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的内容,可以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如果供应商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供应商也可以线下签名或盖姓名章后扫描上传。16质疑及投诉联系方式质疑联系部门及电话为: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79-3960826 投诉联系部门及电话为:北海市涠洲财政局(财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79-6010025。 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响应、评审、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2.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2.3“磋商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2.5“项目”系指磋商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2.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3.供应商的基本条件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以上(含本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注:特别说明:(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或分标下竞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为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磋商无效。(2)磋商响应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磋商响应供应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或必须为本单位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磋商响应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磋商响应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磋商或成交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5)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成交无效。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4联合体磋商本标项不接受联合体磋商。5.磋商费用、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本中心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5.2竞争性磋商公告:见2023年11月3日广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北海)、北海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5.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3.1供应商应认真审核《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如发现采购需求中服务要求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5.3.2任何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三日前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本中心,同时认定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本中心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5.3.3本中心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不足五日顺延),在广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北海)、北海市政府采购网、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5.3.4本中心可视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本中心至少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在广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北海)、北海市政府采购网、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5.1本项目实行电子磋商,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5.1.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要求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下载。▲5.1.3磋商响应文件解密: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磋商无效。5.2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更改、补充、答疑等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5.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更改、补充、答疑等内容及附件进行编制。5.5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磋商小组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6全面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后进一步精简评标事项和环节,梳理采购流程,取消原件审查、核对等环节。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授权书等材料均以电子采购文件为评审依据,供应商须对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5.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组成。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5.7.1资格文件▲(1)北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四章)▲(2)磋商供应商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同时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情况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必须提供)▲(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四章)(必须提供)5.7.2价格文件▲(1)竞标函及竞标函附录(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四章)。▲(2)竞标报价表(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四章)。▲(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四章)。(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5.7.3商务技术文件(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磋商响应文件)。▲(1)磋商书(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四章);▲(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第四章,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第四章,必须提供);▲(3)承诺函(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四章);▲(4)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提供,格式自拟);▲(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及主要人员简历表(内容可以是提供的切实可行服务实施方案及服务优惠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格式见第四章);(如有)▲(7)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四章)(8)供应商负责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成功案例和经验(如有,需提供合同复印件);(9)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的材料(格式自拟,如有要求则提供)(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1)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特别说明:(1)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磋商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各种复印件,必须加盖磋商供应商CA签章,否则其磋商无效。(3)磋商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证明等材料,磋商供应商必须全部提供,缺一不可,否则磋商无效。(4)磋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的部分必须签名,无签名的视为磋商无效。6.计量单位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三、报价要求7.1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7.2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服务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7.3供应商应用大写和小写分别详细填写基础指标报价表。大写和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除上述原因以外,如果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并在磋商时被接受,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7.4报价:供应商应就《采购项目需求》中所有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封装和递交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封装8.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时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2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9.1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电子磋商文件的相关说明(1)供应商进行电子磋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9.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六十日内有效。10.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0.1在本文件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本中心将拒收。1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五、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1.磋商程序1.1磋商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宣布磋商开始。1.2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小时内。1.2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1.3以政采云平台中“项目采购”应用模块获取磋商文件顺序确定各供应商磋商、顺序。1.4磋商小组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时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评审、磋商过程中保密)1.5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只公开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初次报价)。1.6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磋商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4.磋商内容4.1本次磋商内容为在磋商文件范围内就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在技术、价格、服务、合同等问题进行磋商,最终确定成交与否。4.2磋商应作书面记录,供应商并就磋商内容作出书面承诺,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后生效,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4.3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磋商5.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审活动。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5.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5.3磋商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资格的最终审定。5.4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5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5.6磋商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6.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鉴定6.1资格性审查6.1.1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磋商当日)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6.2符合性审查6.2.1磋商时,磋商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磋商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6.3如果磋商响应文件实质不响应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磋商。7.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修正原则7.1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7.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7.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7.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磋商响应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响应人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8.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8.1磋商小组将对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8.2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就磋商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8.3在磋商过程中,如发现与磋商文件要求相偏离的,磋商小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书面核实。8.4在评审过程中,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相关供应商,并允许其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对偏离条款撤回。8.5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8.6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8.7报价评审8.7.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7.2供应商存在以下报价情形的,磋商无效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报价表”的;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有要求并公布了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有要求并公布了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6)在单价合同工程中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竞标报价的;7)竞标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不一致的;8)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增值税不按广西区费用定额及造价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报价的(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除外);(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9)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12位)、计量单位、工程量任何一处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10)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特征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但供应商拒绝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11)设有暂估价、暂列金额的,竞标时未按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总价、暂列金额总价计入竞标总报价中的;12)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增减或对竞标范围进行调整的;13)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14)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8.8评标委员会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后,向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供书面磋商报告,并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9.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为有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议,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必要时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澄清的问题作出书面答复。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的数据电文必须进行电子签章。10.无效磋商的情形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磋商响应处理:10.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0.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10.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0.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其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10.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与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信息不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信息不符的;10.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盖章”和“签字”缺一不可)的;10.7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磋商响应函未加盖供应商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10.8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磋商响应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10.9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未详细应答磋商服务(或技术或产品等要求),经磋商后仍无法详细应答或应答不完整有缺失,致使磋商小组无法评审的;10.10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磋商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商务技术(资信)文件资料、报价文件资料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磋商小组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10.11《技术偏离说明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10.12磋商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0.13最后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上限价的;10.14磋商小组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10.15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10.16《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10.17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0.18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磋商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10.18.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10.18.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0.18.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0.18.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0.18.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0.1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10.19.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0.19.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0.19.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0.19.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19.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0.2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磋商无效:10.20.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磋商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0.20.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磋商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0.20.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磋商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0.20.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0.20.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10.20.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10.20.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10.2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11.磋商过程保密11.1磋商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磋商过程中凡是与磋商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推荐等磋商有关的情况和评审文件的,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11.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12.1根据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七、成交结果公告13.1本中心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公告将在广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北海)、北海市政府采购网、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站上发布,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八、履约保证金不收取。九、签订合同14.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否则,按政府采购采购相关规定处理。14.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采购。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14.3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按照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14.4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当日,将政府采购合同送本中心备案。14.5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4.6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14.7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14.8关于开展北海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各政府采购供应商: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中小微企业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北海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融资概念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或信用评估,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中小微企业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或由北海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一种融资模式。二、基本原则(一)协调推进,服务银企。北海市财政局、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同推进“政采贷”工作,促进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资源的有机结合,拓宽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中小微企业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二)银企自愿,互惠共赢。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中小微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申请“政采贷”,自愿选择金融机构、融资方式;金融机构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融资、融资额度等,并与供应商签订融资合同,自担风险。(三)优质优惠,加强扶持。金融机构按优于同期一般企业的贷款利率,向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贷款额度由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要求申请融资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不收取融资利息之外的额外费用。三、基本流程(一)融资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贷款金融机构递交融资申请表。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根据贷款需求等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需要北海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增信,如需要提供担保增信则同时向北海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递交融资申请表。(二)资料审查。贷款金融机构查看有融资需求供应商有关资料,进行贷前独立评审,决定是否提供融资或融资担保。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确定融资方案和回款账户,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将金融机构监管账户设定为合同收款账户。其中,需北海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增信的,还需北海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进行保前独立评审。(三)签订贷款协议。无需北海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增信的,贷款金融机构查看采购合同信息,确认账户无误后,与供应商签订贷款协议。需要北海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增信的,由其与贷款金融机构查看采购合同信息,确认账户无误后,贷款金融机构与供应商签订贷款协议、北海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四)贷款发放。贷款金融机构根据贷款协议向供应商发放贷款。(五)按期还款。供应商获得贷款后应自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和账户信息,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收款账户。(六)业务终止。贷款偿清后,贷款金融机构或北海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时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注销登记,业务终止。注:相关合作银行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首页“政采云”板块。10.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资质或者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者行政许可,如供应商不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者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资质或者行政许可。3.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十一、补充合同15.1政府采购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十二、合同公告16.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广西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十三、适用法律17.1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最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磋商。十四、询问、质疑和投诉1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18.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具体计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18.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明确的请求、必要的证明材料,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①质疑联系部门及电话: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0779-3960826;②投诉联系部门及电话:北海市涠洲财政局(财政监督部门)0779-6010025。。注:供应商可通过北海“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栏目向采购人、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在线提起询问、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收到答复的可以向监督部门在线提起投诉。十五、其他事项20.1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及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20.2有关事宜所有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单位名称: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邮政编码:536000。通讯地址:北海市海城区陈文村北路7号市直机关第三办公区。电话:0779-3038787。传真:0779-3038787。联系人:叶紫涵。3.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项目采购需求说明:1.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控制价为人民540496.57元,超过上述预算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2.采购需求中标注“★”的内容必须响应满足,否则磋商无效。3.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采购所有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涠洲岛盛塘小学教室改造工程2.建设规模及内容:涠洲岛盛塘小学原教室改造,建筑面积约312平方米,改造装修范围及主要内容:室内外改造装饰(含屋面防水保温层、室外新增化粪池等)、水电安装。3.建设地点:北海市海城区涠洲岛4竞标控制价:540496.57元二、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另附三、项目要求★(一)工期要求:30日历天★(二)质量要求:合格★(三)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管理人员应配备齐全且全部持证上岗且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提供2023年5月至竞标截止时间止其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其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等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北海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北建施〔2015〕5号)规定的最低配置标准。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1.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3.安全管理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4.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具有相应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资格证或培训合格证。(四)缺陷责任期:1年四、商务要求★(一)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领取之日起25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付款方式:预付款支付:施工合同生效后7天(日历天)内支付合同价款(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的30%为预付款。进度款:工程进度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合同外(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60%。总进度款支付至合同价的85%时暂停支付,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有审计资质的机构审定后,工程进度款支付至结算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返还(无息)。456.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外包装封面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截标时才能启封)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正/副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二、附件附件1北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记录的良好记录。4.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注: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名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附件2竞标函及竞标函附录(一)竞标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竞标总报价,工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认竞标函附录是我方竞标函的组成部分。3.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竞标函连同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5.(其他补充说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报价时间:年月日(二)竞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供应商承诺1项目经理专用条款姓名:2竞标有效期日历天3工期专用条款4缺陷责任期专用条款5发包人支付担保专用条款6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专用条款7分包专用条款不允许8逾期竣工违约金专用条款9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专用条款10质量标准专用条款11预付款额度专用条款12预付款保函金额专用条款13质量保证金额度专用条款…………说明:供应商在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序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供应商承诺1项目经理专用条款姓名:2竞标有效期日历天3工期专用条款4缺陷责任期专用条款5发包人支付担保专用条款6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专用条款7分包专用条款不允许8逾期竣工违约金专用条款9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专用条款10质量标准专用条款11预付款额度专用条款12预付款保函金额专用条款13质量保证金额度专用条款…………说明:供应商在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报价时间:年月日附件3竞标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如有):供应商名称:单位:元磋商报价元备注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其中发包人提供材料(如有)元其中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暂估价(如有)元其中暂估专业工程(如有)元其中暂列金额(如有)元注:1.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如为联合体竞标,“供应商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签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如有多分标,分别列明各分标的报价表,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报价时间:年月日附件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按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相关表格及竞标报价说明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有关工程量清单、竞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2.一般计税法建设工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附件“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工程计价表”要求提供,简易计税法表格按《(GB505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要求的表格提供,但规费和税费按照《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2018〕14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2019〕12号)调整,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备注:(1)供应商在上传竞标报价文件时应上传纸质竞标总价封面的原件扫描件。报标总价封面必须经供应商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同时由编制人签字盖专用章,否则按无效磋商处理。(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要严格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表格要求和内容填报,否则按无效磋商处理。附件5磋商书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本单位(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资格文件、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报价表;2.服务方案(含服务承诺);3.资格证明文件;4.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和采购需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果有的话);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开户银行:帐号/行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供应商名称(盖章):附件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磋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职务:性别:身份证号码:粘贴委托代理人的正面及反面身份证复印件附件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在我任职务,是我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年月日住址:联系电话:贴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附件8承诺函(格式)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磋商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方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磋商文件第二章关于“成交费用”、“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七、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磋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附件9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或横道图)1.投标人应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2.施工进度计划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附件10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及主要人员简历表(一)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分标(如有):岗位姓名身份证号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承担完工、在建工程情况岗位姓名身份证号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完工/在建主要项目 名称1.项目经理2.技术 负责人(项目 总工)3. 施工 员4.安全员5.质量 员6.材料员一旦我单位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备注:1.本表所列岗位的所有管理人员的情况均应如实填写。可按以上格式扩展为多页填写。2.供应商应当在本表后附所有管理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二)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简历表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岗位项目经理职称学历从业开始 时间职称获得时间毕业时间担任项目 经理年限身份证号码证书名称注册专业级别证书编号注册时间注册单位注册有效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项目 1项目 2项目 3项目 4……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人员角色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受奖情况备注:1.项目数可以根据需要增加。2.本表后附项目经理的学历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本表所列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简历表(如有)姓名性别年龄岗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 总工)职称学历从业开始 时间职称获得时间毕业时间担任……年 限身份证号码证书名称注册专业级别证书编号注册时间注册单位注册有效期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项目 1项目 2项目 3项目 4……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人员角色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受奖情况备注:1.项目数可以根据需要增加。2.本表后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的学历证、本表所列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岗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称学历从业开始 时间职称获得时间毕业时间担任…… 年限身份证号 码证书名称注册专业级别证书编号注册时间注册单位注册有效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项目 1项目 2项目 3项目 4……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人员角色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受奖情况备注:1.供应商可以根据项目情况增减表格内容,项目数可以根据需要增加。2.本表后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本表所列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附件11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分标(如有):序 号拟分包项目名 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备注序 号拟分包项目名 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名称注册地点企业资质有关业绩拟分包金额备注123123备注:1.若无分包计划,则供应商应在本表填写“无”。2.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附件1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作为参与(工程名称)项目的投标方,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我方在此向招标人承诺:1、一旦成交,我方保证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一旦我方所承包的该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由劳动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09〕50号)从我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2、一旦成交,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桂建质〔2015〕16号文附件一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3、一旦成交,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4、一旦成交,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关于禁止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竹脚手架的通知》(桂建管字〔2003〕40号)的有关规定,不使用竹脚手架。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5、一旦成交,我方保证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办质〔2018〕31号)的规定,强化对深基坑、高切坡、高大模板、人工挖孔桩、起重吊装、临时活动板房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实施、检测的风险管理。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桂建质〔2015〕16号文附件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类别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和要求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安全警示标志牌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现场围挡1.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m。2.围挡材料可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七牌二图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现场出入制度、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规定、文明施工、消防保卫、节能公示等七牌以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工程效果图。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企业标志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志或企业标识。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场容场貌1.道路畅通;2.排水沟、排水设施畅通;3.工地地面硬化处理(办公区,生活区,现场道路,材料堆放、混凝土搅拌、砂浆搅拌、钢筋加工等场地,外脚手架基础等)。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材料堆放(1)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2)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现场防火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垃圾清运1.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2.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宣传栏、环保及不扰民措施宣传栏、安全宣传标语等,洗车(防止污染市区道路)、粉尘、噪声控制,排污(污水、废气)措施等。临时设施现场办公生活设施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2.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沐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消防安全要求;临时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线路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临时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开关箱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铁质)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3.对大型、落地式分配电箱、开关箱设置防护棚和通透式围挡。临时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接地装置施工现场应设置不少于三处的接地保护装置。临时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现场变配电装置总配电室建筑材料必须达到三级防火要求,室内做硬地坪、电缆沟、吊顶。安全施工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楼层、屋面、阳台等临边设两道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 安全施工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通道口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施工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预留洞口用硬质材料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安全施工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电梯井口设置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2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水平防护。安全施工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楼梯边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18cm高的踢脚板。安全施工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安全施工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高空作业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安全施工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基坑、物料平台设1.2m高标准化的防护栏,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悬挂标识。安全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等)防护服装、用品等。其他机械设备防护中小型机械设防护棚(同通道口防护并有防雨措施)。其他机械设备防护垂直运输设备防护(1)垂直运输设备检测、检验。(2)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等物料平台搭设、外侧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安全防护门、防护棚等。其他专家论证审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审查。其他应急救援预案救援器材准备及演练等。其他非正常情况施工其它特殊情况下的防护费用,如:城市主干道、人流密集、河边等处施工及文物、古建筑、古树保护等。注:本表所列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确定的。如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修订,本表所列项目应按照修订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调整。附件13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说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附件15质疑函范本格式: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16投诉书范本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8.第五章合同格式(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合同条款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8.1.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应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承包方式:二、工程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天(日历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5.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6.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七、组成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八、本协议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一、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号:邮政编号:8.28.38.4.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按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执行。8.5.第三部分专用条款8.6.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8.6.1.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⑴本合同协议书⑵本合同专用条款⑶本合同通用条款8.6.2.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为:中文。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按合同签订时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3.1.适用标准及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不另外提供。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参照国外有关标准、规范。8.6.3.3.图纸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和套数:待定。3.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图纸转借给第三人。8.7.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8.7.1.4.工程师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按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按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3.1.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现场工程师职权:按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4.2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8.7.2.5.项目经理姓名:职务:8.7.3.6.发包人工作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⑴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7日前完成。⑵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期间所需要水、电由发包人提供,所产生的水电费由发包人负责,其他一切人工和材料由承包人承包。⑶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本工程在市区、施工现场周围道路通畅。⑷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7日前提供。⑸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待定。⑹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⑺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7日前。⑻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无⑼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双方另行协商。8.7.4.7.承包人工作7.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⑴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⑵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⑶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⑷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⑸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①需要办理交通特别通行证时,由承包人负责办证;②施工现场需要排放有害污水时,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③施工噪音超过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的规定时,由承包人提出措施,费用按规定协商承担。⑹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竣工验收移交全部工程前,由承包人负责采取保护措施,并承担相关费用。*⑺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保护。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⑻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⑼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8.8.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8.8.1.8.进度计划8.1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是:工程师确认的时间:8.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待定。8.8.2.9.工期延误9.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待定。8.9.四、质量与验收8.9.1.10.工程质量10.1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同意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检验部门鉴定,有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8.10.五、安全施工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五条规定执行。*11.工程款支付8.10.1.12.争议双方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请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天(按合同约定期限),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910111213.第六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一、磋商原则(一)磋商小组构成: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标、经济标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标、经济标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磋商依据:评委将以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为磋商依据,对磋商供应商的价格、管理经验与业绩、服务方案、信誉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三)磋商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四)磋商供应商提供企业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五)未享受优惠政策的供应商的磋商最终报价即为评审价。二、评审方法(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具体内容分值1价格分(1)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 20 分。(2)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20分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对价格进行政策扣除。20分2技术分评审因素2.1项目管理机构(满分6分)项目经理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满分2分。2分2.1项目管理机构(满分6分)技术负责人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4分2.2施工组织设计(满分70分)主要施工方法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优(9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完整、准确、全面,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有严谨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完全可行,完全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良(7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较完整、准确,符合项目实际,有较详细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良好、方法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中(4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施工技术方案符合规范要求,工艺、方法基本可行,基本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一般(2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一般符合项目实际,具有施工技术方案,工艺落后、方法不合理,不能指导具体施工和确保安全。差(0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不完整,不符合项目实际,施工技术方案差,工艺、方法不合理,不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9分2.2施工组织设计(满分70分)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优(9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完整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等调配投入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准确,切合实际,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完全满足施工需要。良(7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完整的组织计划,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等调配投入计划安排合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中(4分):投入的施工材料的组织计划基本完整,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基本合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基本呼应,基本能满足施工需要。一般(2分):投入的施工材料的组织计划简单, 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部分不合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勉强满足施工需要。差(0分):投入的施工材料的组织计划差, 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9分2.2施工组织设计(满分70分)劳动力安排计划优(4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详细周密、完善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和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劳动力投入科学、合理、准确,完全满足施工需要。良(3分):各主要施工工序完整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和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计划与进度计划相呼应,劳动力投入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中(2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基本完整劳动力安排计划和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一般(1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简单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和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差(0分):各主要施工工序和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不完整,劳动力投入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4分2.2施工组织设计(满分70分)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优(9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详细具体;主要工序有科学合理、先进得当、针对性强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并能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良(7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有合理得当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保证技术质量,并能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中(4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基本健全;主要工序有合理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较完整,能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一般(2分):有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制度不健全;主要工序有基本可行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基本完整,基本能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差(0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制度不健全;主要工序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不合理,不能保证技术质量和质量标准。9分2.2施工组织设计(满分70分)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优(9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详细具体,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能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等安全措施先进得力、科学合理。良(7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等安全措施得力。中(5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基本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等安全措施有效。一般(2分):有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制度不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等安全措施基本可行。差(0分):有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但制度不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不能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等安全措施不可行。9分2.2施工组织设计(满分70分)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优(9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具体的保证工期措施且措施详细、得当。有详细、周密的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关键线路清晰,安排科学合理、准确,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良(7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具体的保证工期的措施且措施得当。有详细的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关键线路清晰, 安排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中(4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措施且措施有效。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一般,关键线路较清晰,安排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一般(2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简单措施且措施基本可行。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不全,关键线路模糊,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差(0分)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不合理、可行,不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9分2.2施工组织设计(满分70分)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优(6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优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周全、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并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环境、健康及安全事物。良(5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周全详细、合理,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中(3分):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周全、合理。有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一般(1分):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基本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基本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简单,基本可行,有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差(0分):无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或措施内容未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或不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不合理或无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6分2.2施工组织设计(满分70分)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优(9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详细具体、深入透彻的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逻辑清晰,对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把握准确且作出深入分析,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科学合理、经济安全、切实可行。良(7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详细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逻辑清晰,对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把握准确把握准确且作出分析,提出合理的建议,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合理、可行。中(4分):较详细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对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把握比较准确,提出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合理。一般(2分):简单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逻辑混乱,对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把握不准确,提出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基本合理。差(0分):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阐述不清楚,对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把握不准确,无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或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不合理。9分2.2施工组织设计(满分70分)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优(6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良(5 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中(3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较合理, 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一般(1分):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基本满足施工要求。差(0分):没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或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不合理,不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6分3商务分评审因素3.1企业业绩情况磋商供应商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工程项目的,每有一个得1分,满分4分【响应文件中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项目竣工验收书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供应商公章】。4分总得分=1+2+3三、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磋商小组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1415161718.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1.2、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1.3、《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23]7号);1.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6]16号);1.5、《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通知》(桂建标[2016]17号);1.6、《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和检验试验配合费计取方式的通知》(桂建标[2009]7号文);1.7、《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2〕42号;1.8、桂建标[2019]12号文《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1.9、现行的有关配套文件;1.10、材料及价格依据:材料价格采用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2023年第六期《北海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价格信息,对于工程信息没有发布价格信息的材料,其价格参考南宁信息价或市场价格。2.工程量清单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协议条款、合同的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一起结合使用。3.工程量清单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竞标报价、计算或调整工程量、索赔等的依据之一。4.补充清单项目的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无。5.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无。6.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同时发布。一般计税法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附件“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工程计价表”要求提供;简易计税法建设工程按照《计价规范》要求的表格提供,但规费和税费要按照《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要求调整,具体包括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2.1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2.1.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2.1.2、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1.3、《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23]7号);2.1.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6]16号);2.1.5、《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通知》(桂建标[2016]17号);2.1.6、《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和检验试验配合费计取方式的通知》(桂建标〔2009〕7号文);2.1.7、《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2〕42号;2.1.8、桂建标[2019]12号文《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2.1.9、现行的有关配套文件;2.1.10材料及价格依据:材料价格采用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2023年第六期《北海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价格信息,对于工程信息没有发布价格信息的材料,其价格参考南宁信息价或市场价格;2.2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应包括磋商文件中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所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产生的风险费用。2.3总价措施项目应根据拟定的磋商文件和常规施工方案按《计价规范》和《计算规范》规定编制。2.4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1)暂列金额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3)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4)计日工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确定的综合单价计算;(5)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6)对建设单位创建优质工程的,鼓励在招标控制价和预算中按广西区工程建设定额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并明确工程优质费不可竞争。2.5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2.6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无。3.竞标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3.1供应商应依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计价规范》、《计算规范》自主报价,自主报价不得违反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供应商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百分比让利等形式进行报价,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同时,不得出现任意一项单价重大让利,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低于工程成本报价。3.2供应商应按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工程量清单一致,供应商不得对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增减调整。3.3综合单价中应包含磋商文件中划分的应由供应商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3.4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单价措施项目,应根据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如出现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供应商应以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竞标报价的综合单价。3.5总价措施项目的金额应根据磋商文件及竞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计价规范的规定自主确定。但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作为不竞争费用单列。3.6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1)暂列金额(如有)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如有)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3)专业工程暂估价(如有)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4)计日工(如有)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总额;计日工单价均不含规费和税金;(5)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确定。(6)对建设单位创建优质工程的,鼓励在招标控制价和预算中按我区工程建设定额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并明确工程优质费不可竞争。3.7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3.8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的项目,供应商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3.9竞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增值税的合计金额一致。未尽事宜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以及现行《计价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4.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另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海涠洲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的涠洲岛盛塘小学教室改造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涠洲岛盛塘小学教室改造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广西瑞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0人,营业收入为10025.46万元,资产总额为1035.5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章):广西瑞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1月15日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说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室改造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