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能储能设备 电解水制氢性能测试系统中标结果公示(中国石油大学2023)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氢能储能设备购置项目(组一)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2341STC33174(招标文件编号:2341STC33174)
二、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氢能储能设备购置项目(组一)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济南恒久科学仪器有限公司(01包-固态储氢系统装置、石墨烯导电剂中试生产设备)
供应商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纬八路36号舜亿绿园综合房202室
中标(成交)金额:689.5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北京瑞达科仪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02包--电解水制氢性能测试系统)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宏业路9号院1号楼1403室
中标(成交)金额:22.89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北京嘉汇盛远科技有限公司(03包-光解水制氢全自动评价系统)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苇路9号鑫兆佳园15号楼综合楼1010室
中标(成交)金额:67.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济南恒久科学仪器有限公司(01包-固态储氢系统装置、石墨烯导电剂中试生产设备)
固态储氢系统装置、石墨烯导电剂中试生产设备
固态储氢系统装置:氢投、石墨烯导电剂中试生产设备:思峻
固态储氢系统装置:D23005、石墨烯导电剂中试生产设备:定制
固态储氢系统装置:1套、石墨烯导电剂中试生产设备:1套
固态储氢系统装置:3,927,000元/套;石墨烯导电剂中试生产设备:2,968,000元/套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2
北京瑞达科仪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02包--电解水制氢性能测试系统)
电解水制氢性能测试系统
瑞达
非标定制
1套
228,900元/套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3
北京嘉汇盛远科技有限公司(03包-光解水制氢全自动评价系统)
光催化实验系统、光热催化反应装置、多通道(恒温)光催化反应系统
光催化实验系统:北京镁瑞臣科技有限公司、光热催化反应装置、多通道(恒温)光催化反应系统:北京泊菲莱科技有限公司
光催化实验系统:MC-SPB10、光热催化反应装置:PLR RVTF-PM、多通道(恒温)光催化反应系统:PCX-50C
1套
光催化实验系统:251,000元/套、光热催化反应装置:360,000元/套、多通道(恒温)光催化反应系统:68,800元/套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隰春争、张鹏、王秀清、杨小伟、车赛(01包)、王宇婷(02/03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计算基数,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其中,01包:7.4160万元,02包:0.3434万元,03包:1.0170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8.7764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10-89733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方式:杨俏、李雅琪、孔伟 010-62688226(购买标书、项目问询)、010-62688236(项目问询)、yangqiao@sstc20.com(项目问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俏
电 话: 010-6268822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氢能储能设备购置项目(组一)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教学仪器,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分析仪器/电化学分析仪器
采购单位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17日 18:35
评审专家名单
隰春争、张鹏、王秀清、杨小伟、车赛(01包)、王宇婷(02/03包)
总中标金额
¥780.19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俏
项目联系电话
010-62688226
采购单位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老师 010-89733226
代理机构名称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俏、李雅琪、孔伟 010-62688226(购买标书、项目问询)、010-62688236(项目问询)、yangqiao@sstc20.com(项目问询)
附件:
附件1
01包-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2
02包-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3
03包-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4
2341STC33174_03包_招标文件定稿_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氢能储能设备购置项目(组一)-光解水制氢全自动评价系统.pdf
附件5
2341STC33174_01包_招标文件定稿_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氢能储能设备购置项目(组一)-固态储氢系统装置、石墨烯导电剂中试生产设备.pdf
附件6
2341STC33174_02包_招标文件定稿_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氢能储能设备购置项目(组一)-电解水制氢性能测试系统.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的(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氢能储能设备购置项目(组l)一固态储氢系统装置、石墨烯导电剂中试生产设备)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固态储氢系统),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苏州氢投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230万元,资产总额为58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石墨烯导电剂中试生产设备),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思峻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6人,营业收入为11300_万元,资产总额为_196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仪有限公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济南恒久科学日期:2023年11月17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6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氢能储能设备购置项目(组一))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电解水制氢性能测试系统),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瑞达科仪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676.9万元,资产总额为11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瑞达科仪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3年11月16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5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氢能储能设备购置项目(组一)—光解水制氢全自动评价系统项目编号:2341STC33174/03采购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采购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341STC331742.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氢能储能设备购置项目(组一)3.项目预算金额:791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数量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01固态储氢系统装置1套700本装置主要用于了解和掌握固态储氢材料的工作原理,固态储氢材料制备、检测、优化方法,同时开发高性能固态储氢材料;了解和掌握固态储氢系统集成、运行测试和整体优化方法。可用来开发基于固态储氢的高性能产业化集成系统,满足储氢系统的测试,实现固态储氢产业化的样品制备、测试和展示,同时满足教学与科研需求,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不接受01石墨烯导电剂中试生产设备1套700本设备的石墨烯复合导电浆料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原料称重配比、预混、循环研磨、砂磨四个步骤。整套设备可以满足储能平台电化学储能电池开发应用,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不接受02电解水制氢性能测试系统1台23本系统主要包含旋转圆盘电极和总有机碳分析仪。其中旋转圆盘电极适用于燃料电池催化剂的氧化还原反应研究(ORR),电解水制氢的析氢反应(HER)和析氧反应(OER)的研究,同时也适用于锂空气电池研究,金属腐蚀的过程研究,电镀和有机合成研究,以及电极反应的中间产物、电极过程作用机理的研究。总有机碳分析仪可用于测定溶液中的总有机碳(TOC)的仪器,以碳的含量表示水体中有机物质总量的综合指标,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不接受03光解水制氢全自动评价系统1台68本系统主要包括光催化实验系统、光热催化反应装置和多通道(恒温)光催化反应系统。该系统可进行全自动光催化制氢氧、全自动光电催化制氢氧、全自动常压光催化还原CO2反应、光降解液体污染物(如染料、苯及苯系物等)、光催化量子效率测量及其它涉及微量气、体全自动取样分析的试验研究,也可应用到高温光热催化反应,光热协同催化等科研实验中,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不接受注: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中的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但必须针对每一采购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5.合同履行期限:01包:固态储氢系统装置: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交货;石墨烯导电剂中试生产设备: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交货;02包:电解水制氢性能测试系统: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交货;03包:光解水制氢全自动评价系统: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交货。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3.方式:(1)注册登录:请投标人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投标人登录”栏目办理手续。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先免费注册,电子平台将协助对注册信息进行一致性复核。投标人注册时填写的“申报人姓名、申报人手机号码”,应是本项目的联系人,在需要通知有关项目信息时,招标公司将依据投标人注册时填写的上述联系方式与投标人取得联系。投标人参与不同项目的经办人可在平台注册多个不同账户。(2)文件获取:请投标人凭注册的手机号码、密码登录,获取并下载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上传、平台复核、网上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手续,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3)纸质文件可与本项目联系人确定领取方式。(4)投标人注册、文件获取等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010-86397110。4.售价:5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1层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联系方式:王老师010-897332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联系方式:010-6268825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俏、李雅琪、孔伟电话:010-62688226(购买标书、项目问询)、010-62688236(项目问询)、yangqiao@sstc20.com(项目问询)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0月27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条款号条目内容内容内容内容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项目属性:□服务■货物项目属性:□服务■货物项目属性:□服务■货物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本项目02-03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01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固态储氢系统装置。■本项目02-03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01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固态储氢系统装置。■本项目02-03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01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固态储氢系统装置。■本项目02-03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01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固态储氢系统装置。■本项目02-03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01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固态储氢系统装置。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不组织□组织■不组织□组织■不组织□组织■不组织□组织3.1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不召开□召开■不召开□召开■不召开□召开■不召开□召开3.3演示视频演示视频:■无需递交□递交演示视频:■无需递交□递交演示视频:■无需递交□递交演示视频:■无需递交□递交演示视频:■无需递交□递交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01固态储氢系统装置本项目中拟采购的或拟订制的货物的制造商属于工业;注: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可能涉及的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下: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01石墨烯导电剂中试生产设备本项目中拟采购的或拟订制的货物的制造商属于工业;注: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可能涉及的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下: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中拟采购的或拟订制的货物的制造商属于工业;注: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可能涉及的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下: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02电解水制氢性能测试系统本项目中拟采购的或拟订制的货物的制造商属于工业;注: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可能涉及的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下: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03光解水制氢全自动评价系统条款号条目内容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国产产品与服务:现场交货人民币价。投标人应承担制造、装配和发运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产品税、销售税和其它税费。采购方不再支付项目投标报价外的任何费用。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01包:110,000元人民币;02包:4,000元人民币;03包:12,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购标成功后,在平台内点击“我参与的标包”——“缴纳保证金”——“下一步”——“导出账号信息”,获取对应标包的投标保证金账号,请从供应商单位银行账户以电汇形式向此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人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人民币账号:【对应标包的投标保证金账号】注意事项:(1)上述投标保证金账号,为本项目标包专属一次性虚拟账号,对于同一供应商、同一项目的不同标包,投标保证金虚拟账号各不相同。对应的投标保证金虚拟账号只接受本供应商本项目对应标包的投标保证金,其他项目、标包的投标保证金请勿电汇至本标包的账号。请勿泄露或从他人处获取账号信息。保证金账号获取相关问题可咨询(010-86397110)。(2)在采购活动结束后,投标保证金将按照供应商单位交款账户原路退还。12.6.2投标保证金为保证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中标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其在本项目登记备案的邮箱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邮件告知准确合同签订日期,履行告知义务。中标人发送邮件标题应为“xx合同已签订,请退还投标保证金”,邮件正文应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并将合同关键页(包含采购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付款凭证(适用于单独缴纳方式)作为附件上传。采购代理机构接收邮箱见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项目问询”邮箱。如中标人未按要求及时发送通知邮件,由此导致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发票开票延迟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12.7.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条款号条目内容(2)除因不可抗力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投标人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日历天。14.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的份数:《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份(U盘),电子文档为PDF、word、Excel等格式。电子文档应包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14.7投标文件构成若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如有)同时进行投标,则投标文件的编制、包装要求如下:■按包分别编制和包装□统一编制和包装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指标响应情况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22.2最多中标包数量的限制如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同时进行投标,则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最多中标包的数量:□不限制;■限制。具体规定如下:1、本项目【01】~【03】包中,投标人可对其中的任意一个包或多个包同时进行投标,但其在上述包的范围内,最多中标包的数量为【1】个。2、关于投标人所投包的优先中标顺序,规定如下: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报出其在上述包的范围内,所投各包的优先中标包顺序。投标人在上述各包投标文件中所报优先中标包顺序必须完全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或未填写等而导致无法认定其优先中标包顺序的情况,则按包号由小到大的顺序确定其优先中标包。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书》中承诺:(1)同意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最多中标包数量”的相关规定;(2)在所投包的范围内,如投标人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一的包数超过规定的最多中标包数,则按招标文件所报优先中标顺序确定不超过规定数量的中标包,同时决定放弃其余各包的中标资格。否则投标无效。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适用□不允许□允许26.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同第一章《投标邀请》中“项目问询”联系方式。条款号条目内容27代理费收费对象:■中标人收费标准:以每个包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计算基数,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见下表),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缴纳时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违法行为的处理如在招标各环节中出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行为,相关情形将被上报财政部门,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8拟分包情况说明(类型二)(本项目不适用)拟分包情况说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___包(填写包号)的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勾选)资质等级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投标报价的比例(%)1□小微企业□其他类型2□小微企业□其他类型…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注:1.本表仅在投标人非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请按照《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要求填写。2.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9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单位项目单位联系人/电话项目内容描述12…注:1、业绩的认定标准及有效证明文件要求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投标人应随本表附有效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复印件,且内容清晰。投标人应将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按本表形式及编号顺序进行编排。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业绩在评标时将不予认可。3、本表中信息如有虚假,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0拟派往本项目实施团队情况10-1本项目实施团队主要人员名单拟担任职务、分工姓名年龄学历从业资格相关工作年限投标人承诺:项目周期内实施人员保持稳定,项目核心人员不发生变动。10-2本项目实施团队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职称职称身份证号码职务职务毕业学校专业专业现所在机构或部门相关工作年限相关工作年限拟在本项目担任中职务拟在本项目担任中职务主要经历日期参加过的相关项目名称/成果情况参加过的相关项目名称/成果情况担任何职(负责人/参加者)担任何职(负责人/参加者)是否已完成备注注:“主要人员”是指实际参加本项目规定的管理、技术和服务工作的负责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等),应附上有关从业资质证书。1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附件11-1交货清单交货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制造商/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原产地备注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交货方式:交货方式:交货方式:交货方式:交货方式:交货方式:交货方式:交货方式:12开票信息致: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我单位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一、招标代理服务费开票信息□我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如获中标,请在我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按以下信息开具发票(适用于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项目):付款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我单位为一般纳税人,如获中标,请在我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我单位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发票类型,进行勾选)并按以下信息开具发票(适用于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项目,普通发票仅填写①和②项内容即可):①付款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④电话:__________________⑤开户行全称:__________________⑥账号:__________________我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附后。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我方承诺,一旦在本项目获得中标,将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贵方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如我方未按上述承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司承担,我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我方同时确认,一旦在本项目获得中标,同意按照□从保证金中扣取/□单独电汇方式向贵方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若我方选择“单独电汇”方式缴纳,则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缴纳,否则视为我方同意从保证金内扣除相应款项。三、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事宜告知承诺我方承诺,一旦在本项目获得中标,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我方在本项目登记备案的邮箱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邮件告知准确合同签订日期,履行告知义务。我方已知晓,发送邮件标题应为“xx合同已签订,请退还投标保证金”,邮件正文应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并将合同关键页(包含采购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付款凭证(适用于单独缴纳方式)作为附件上传。若我方未按要求及时发送通知邮件,由此导致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发票开票延迟等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四、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信息“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默认填写内容为:“招标服务费”,如需开具“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做勾选,□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单位”默认填写内容为:无;“数量”默认填写内容为:1。以上信息请知晓,如有其他特殊要求,请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邮件形式告知本项目联系人。以上信息已与我方财务人员核实,真实有效、正确无误,如我方相关信息在此期间内发生变更,我方负责及时通知贵公司。由于填写错误、不清晰、我方信息变更而未及时告知招标公司等引起的退款、开票延误等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氢能储能设备购置项目(组一)—固态储氢系统装置、石墨烯导电剂中试生产设备项目编号:2341STC33174/01采购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采购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341STC331742.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氢能储能设备购置项目(组一)3.项目预算金额:791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数量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01固态储氢系统装置1套700本装置主要用于了解和掌握固态储氢材料的工作原理,固态储氢材料制备、检测、优化方法,同时开发高性能固态储氢材料;了解和掌握固态储氢系统集成、运行测试和整体优化方法。可用来开发基于固态储氢的高性能产业化集成系统,满足储氢系统的测试,实现固态储氢产业化的样品制备、测试和展示,同时满足教学与科研需求,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不接受01石墨烯导电剂中试生产设备1套700本设备的石墨烯复合导电浆料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原料称重配比、预混、循环研磨、砂磨四个步骤。整套设备可以满足储能平台电化学储能电池开发应用,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不接受02电解水制氢性能测试系统1台23本系统主要包含旋转圆盘电极和总有机碳分析仪。其中旋转圆盘电极适用于燃料电池催化剂的氧化还原反应研究(ORR),电解水制氢的析氢反应(HER)和析氧反应(OER)的研究,同时也适用于锂空气电池研究,金属腐蚀的过程研究,电镀和有机合成研究,以及电极反应的中间产物、电极过程作用机理的研究。总有机碳分析仪可用于测定溶液中的总有机碳(TOC)的仪器,以碳的含量表示水体中有机物质总量的综合指标,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不接受03光解水制氢全自动评价系统1台68本系统主要包括光催化实验系统、光热催化反应装置和多通道(恒温)光催化反应系统。该系统可进行全自动光催化制氢氧、全自动光电催化制氢氧、全自动常压光催化还原CO2反应、光降解液体污染物(如染料、苯及苯系物等)、光催化量子效率测量及其它涉及微量气、体全自动取样分析的试验研究,也可应用到高温光热催化反应,光热协同催化等科研实验中,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不接受注: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中的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但必须针对每一采购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5.合同履行期限:01包:固态储氢系统装置: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交货;石墨烯导电剂中试生产设备: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交货;02包:电解水制氢性能测试系统: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交货;03包:光解水制氢全自动评价系统: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交货。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3.方式:(1)注册登录:请投标人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投标人登录”栏目办理手续。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先免费注册,电子平台将协助对注册信息进行一致性复核。投标人注册时填写的“申报人姓名、申报人手机号码”,应是本项目的联系人,在需要通知有关项目信息时,招标公司将依据投标人注册时填写的上述联系方式与投标人取得联系。投标人参与不同项目的经办人可在平台注册多个不同账户。(2)文件获取:请投标人凭注册的手机号码、密码登录,获取并下载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上传、平台复核、网上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手续,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3)纸质文件可与本项目联系人确定领取方式。(4)投标人注册、文件获取等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010-86397110。4.售价:500元/包。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1层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联系方式:王老师010-897332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联系方式:010-6268825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俏、李雅琪、孔伟电话:010-62688226(购买标书、项目问询)、010-62688236(项目问询)、yangqiao@sstc20.com(项目问询)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0月27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条款号条目内容内容内容内容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项目属性:□服务■货物项目属性:□服务■货物项目属性:□服务■货物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本项目02-03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01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固态储氢系统装置。■本项目02-03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01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固态储氢系统装置。■本项目02-03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01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固态储氢系统装置。■本项目02-03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01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固态储氢系统装置。■本项目02-03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01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固态储氢系统装置。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不组织□组织■不组织□组织■不组织□组织■不组织□组织3.1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不召开□召开■不召开□召开■不召开□召开■不召开□召开3.3演示视频演示视频:■无需递交□递交演示视频:■无需递交□递交演示视频:■无需递交□递交演示视频:■无需递交□递交演示视频:■无需递交□递交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01固态储氢系统装置本项目中拟采购的或拟订制的货物的制造商属于工业;注: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可能涉及的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下: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01石墨烯导电剂中试生产设备本项目中拟采购的或拟订制的货物的制造商属于工业;注: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可能涉及的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下: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中拟采购的或拟订制的货物的制造商属于工业;注: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可能涉及的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下: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02电解水制氢性能测试系统本项目中拟采购的或拟订制的货物的制造商属于工业;注: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可能涉及的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下: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03光解水制氢全自动评价系统条款号条目内容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国产产品与服务:现场交货人民币价。投标人应承担制造、装配和发运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产品税、销售税和其它税费。采购方不再支付项目投标报价外的任何费用。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01包:110,000元人民币;02包:4,000元人民币;03包:12,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购标成功后,在平台内点击“我参与的标包”——“缴纳保证金”——“下一步”——“导出账号信息”,获取对应标包的投标保证金账号,请从供应商单位银行账户以电汇形式向此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人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人民币账号:【对应标包的投标保证金账号】注意事项:(1)上述投标保证金账号,为本项目标包专属一次性虚拟账号,对于同一供应商、同一项目的不同标包,投标保证金虚拟账号各不相同。对应的投标保证金虚拟账号只接受本供应商本项目对应标包的投标保证金,其他项目、标包的投标保证金请勿电汇至本标包的账号。请勿泄露或从他人处获取账号信息。保证金账号获取相关问题可咨询(010-86397110)。(2)在采购活动结束后,投标保证金将按照供应商单位交款账户原路退还。12.6.2投标保证金为保证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中标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其在本项目登记备案的邮箱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邮件告知准确合同签订日期,履行告知义务。中标人发送邮件标题应为“xx合同已签订,请退还投标保证金”,邮件正文应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并将合同关键页(包含采购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付款凭证(适用于单独缴纳方式)作为附件上传。采购代理机构接收邮箱见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项目问询”邮箱。如中标人未按要求及时发送通知邮件,由此导致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发票开票延迟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12.7.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条款号条目内容(2)除因不可抗力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投标人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日历天。14.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的份数:《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份(U盘),电子文档为PDF、word、Excel等格式。电子文档应包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14.7投标文件构成若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如有)同时进行投标,则投标文件的编制、包装要求如下:■按包分别编制和包装□统一编制和包装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指标响应情况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22.2最多中标包数量的限制如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同时进行投标,则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最多中标包的数量:□不限制;■限制。具体规定如下:1、本项目【01】~【03】包中,投标人可对其中的任意一个包或多个包同时进行投标,但其在上述包的范围内,最多中标包的数量为【1】个。2、关于投标人所投包的优先中标顺序,规定如下: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报出其在上述包的范围内,所投各包的优先中标包顺序。投标人在上述各包投标文件中所报优先中标包顺序必须完全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或未填写等而导致无法认定其优先中标包顺序的情况,则按包号由小到大的顺序确定其优先中标包。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书》中承诺:(1)同意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最多中标包数量”的相关规定;(2)在所投包的范围内,如投标人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一的包数超过规定的最多中标包数,则按招标文件所报优先中标顺序确定不超过规定数量的中标包,同时决定放弃其余各包的中标资格。否则投标无效。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适用□不允许□允许26.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同第一章《投标邀请》中“项目问询”联系方式。条款号条目内容27代理费收费对象:■中标人收费标准:以每个包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计算基数,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见下表),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缴纳时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违法行为的处理如在招标各环节中出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行为,相关情形将被上报财政部门,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8拟分包情况说明(类型二)(本项目不适用)拟分包情况说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___包(填写包号)的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勾选)资质等级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投标报价的比例(%)1□小微企业□其他类型2□小微企业□其他类型…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注:1.本表仅在投标人非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请按照《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要求填写。2.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9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单位项目单位联系人/电话项目内容描述12…注:1、业绩的认定标准及有效证明文件要求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投标人应随本表附有效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复印件,且内容清晰。投标人应将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按本表形式及编号顺序进行编排。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业绩在评标时将不予认可。3、本表中信息如有虚假,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0拟派往本项目实施团队情况10-1本项目实施团队主要人员名单拟担任职务、分工姓名年龄学历从业资格相关工作年限投标人承诺:项目周期内实施人员保持稳定,项目核心人员不发生变动。10-2本项目实施团队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职称职称身份证号码职务职务毕业学校专业专业现所在机构或部门相关工作年限相关工作年限拟在本项目担任中职务拟在本项目担任中职务主要经历日期参加过的相关项目名称/成果情况参加过的相关项目名称/成果情况担任何职(负责人/参加者)担任何职(负责人/参加者)是否已完成备注注:“主要人员”是指实际参加本项目规定的管理、技术和服务工作的负责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等),应附上有关从业资质证书。1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附件11-1交货清单交货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制造商/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原产地备注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交货方式:交货方式:交货方式:交货方式:交货方式:交货方式:交货方式:交货方式:12开票信息致: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我单位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一、招标代理服务费开票信息□我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如获中标,请在我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按以下信息开具发票(适用于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项目):付款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我单位为一般纳税人,如获中标,请在我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我单位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发票类型,进行勾选)并按以下信息开具发票(适用于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项目,普通发票仅填写①和②项内容即可):①付款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④电话:__________________⑤开户行全称:__________________⑥账号:__________________我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附后。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我方承诺,一旦在本项目获得中标,将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贵方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如我方未按上述承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司承担,我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我方同时确认,一旦在本项目获得中标,同意按照□从保证金中扣取/□单独电汇方式向贵方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若我方选择“单独电汇”方式缴纳,则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缴纳,否则视为我方同意从保证金内扣除相应款项。三、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事宜告知承诺我方承诺,一旦在本项目获得中标,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我方在本项目登记备案的邮箱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邮件告知准确合同签订日期,履行告知义务。我方已知晓,发送邮件标题应为“xx合同已签订,请退还投标保证金”,邮件正文应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并将合同关键页(包含采购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付款凭证(适用于单独缴纳方式)作为附件上传。若我方未按要求及时发送通知邮件,由此导致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发票开票延迟等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四、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信息“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默认填写内容为:“招标服务费”,如需开具“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做勾选,□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单位”默认填写内容为:无;“数量”默认填写内容为:1。以上信息请知晓,如有其他特殊要求,请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邮件形式告知本项目联系人。以上信息已与我方财务人员核实,真实有效、正确无误,如我方相关信息在此期间内发生变更,我方负责及时通知贵公司。由于填写错误、不清晰、我方信息变更而未及时告知招标公司等引起的退款、开票延误等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氢能储能设备 电解水制氢性能测试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