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供应商中标结果公示(华北电力大学2023)



华北电力大学2024-2026年教材供应商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CZB-2023-ZB1507(招标文件编号:HCZB-2023-ZB1507 )
二、项目名称:华北电力大学2024-2026年教材供应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恒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北里16号楼二层甲245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华北电力大学2024-2026年教材供应商项目
折扣率(%):78.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恒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华北电力大学2024-2026年教材供应商项目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牛德山、石闪东、孟霞、李胜利、沙尘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北电力大学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10-61772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            
联系方式:贾东敏、蒲晓芳、姚冲 186 1228 7813/7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东敏、蒲晓芳、姚冲
电 话:  186-1228-7813/780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华北电力大学2024-2026年教材供应商项目

品目
服务/教育服务/其他教育服务

采购单位
华北电力大学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17日 16:23

评审专家名单
牛德山、石闪东、孟霞、李胜利、沙尘恩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贾东敏、蒲晓芳、姚冲

项目联系电话
186-1228-7813/7807

采购单位
华北电力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 010-61772996

代理机构名称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贾东敏、蒲晓芳、姚冲 186 1228 7813/7807

附件:

附件1
ZB1507【招标文件-发售版】华北电力大学2024-2026年教材供应商项目.docx

附件2
ZB1507【中标公告】华北电力大学2024-2026年教材供应商项目.docx

华北电力大学2024-2026年教材供应商项目招标文件项目代理编号:HCZB-2023-ZB1507C华悉招棕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10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6第三章投标人须知9一说明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92.资金来源103.投标费用10二招标文件114.招标文件构成115.招标文件的澄清116.招标文件的修改11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7.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12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129.投标文件构成1210.投标文件格式1311.投标报价1312.投标保证金1413.投标有效期1414.投标文件的签署与规定1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15.投标文件的装订及递交1516.投标截止时间15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5五开标及评标1618.开标1619.评标委员会组建1620.投标文件的审查1621.投标文件的澄清1822.评标1823.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19六确定中标1924.中标人的确定标准1925.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利2026.中标通知书和结果通知2027.签订合同2028.履约保证金20七中标服务费2129.中标服务费21八履约验收2130.履约验收21九询问与质疑2231.询问2232.质疑22第四章采购需求24第五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6一、投标文件资格册审查....................26二、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审查....................29三、评标办法....................30第六章合同格式33华北电力大学采购合同模板....................33合同一般条款....................36合同专用条款....................40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1一、投标文件资格册....................41二、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451投标函452开标一览表473投标分项报价表484技术规格偏离表495商务条款偏离表506业绩案例一览表51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自拟)528技术方案539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5410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5511中标服务费承诺书561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57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5814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如适用)5915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601.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华北电力大学2024-2026年教材供应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C栋20层20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代理编号:HCZB-2023-ZB1507项目名称:华北电力大学2024-2026年教材供应商项目预算金额:/万元采购需求:华北电力大学2024-2026年教材供应商采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完全履行后截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型、微型企业(监狱、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必须为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不同投标人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C栋20层2010室方式:现场报名,无需提供资料。售价:5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C栋20层2010室第二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华北电力大学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联系方式:张老师010-617729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联系方式:贾东敏、蒲晓芳、姚冲186-1228-7813/78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贾东敏、蒲晓芳、姚冲电话:186-1228-7813/780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资料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名称:华北电力大学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联系方式:张老师010-61772996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联系人:贾东敏、蒲晓芳、姚冲联系方式:186-1228-7813/78071.3.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3.5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1.3.6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型、微型企业(监狱、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2.1资金性质:财政资金本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11.1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2.1投标保证金:10000元。递交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C栋20层2010室)。提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行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北京西客站支行账户号码:1105 0165 5100 0000 0292(汇款时请注明:ZB1507保证金)行号:1051 0000 9047退还投标保证金形式:北京地区单位支票形式、外埠单位电汇形式13.1投标有效期:90天14.1投标文件资格册: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电子文件应提供可编辑word文档和PDF盖章扫描件,存储载体为U盘或光盘)。若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电子文件不符,以纸质正本为准。15.1投标文件一律采用A4幅面(图纸、彩页等除外),左侧装订。装订应牢固紧密,不易松动散落,不得采用活页试装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文件散失不负责任。1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18.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暨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C栋20层2010室第二会议室。28.1履约保证金: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9.1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1)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用。(3)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的币种。(4)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在投标时,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送交中标服务费承诺书。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所有中标服务费。服务费汇款账户:(交纳中标服务费时请备注:ZB1507服务费)开户名: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北京保福寺支行账户号码:11050163990000000889行号:1051 0005 024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1.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9层联系人:边志伟 手机:13810789199联系电话:010-88822573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2.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联系人:杨阳   陈浩然手机:13488752033  18910210850联系电话:010-58528750 58528760  传真:010-58528757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3.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天作国际大厦A座28层联系人:李玉春 手机:13910831169联系电话:010-59705232 传真:010-59705606电子邮箱:li_yuchu@126.com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1.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为华北电力大学。1.2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1.3合格的投标人1.3.1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内容;1.3.2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1.3.3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3.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1.3.3.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参加联合体的各方投标人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3.3.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规定。1.3.3.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3.3.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相应幅度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3.3.6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3.4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并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显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按处罚结果执行。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3.5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3.6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监狱、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支持脱贫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服务为非中小企业服务、监狱、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支持脱贫采购的,则其投标无效。1.4凡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5凡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投标。2.资金来源2.1资金性质: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2本项目预算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招标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完全响应而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招标文件的澄清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5.2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5.3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6.招标文件的修改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6.2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3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7.1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可填内容项应填写“无”、“不适用”等明确的文字回答。7.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8.1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得缺项漏项。8.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9.1.1投标文件资格册: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9.1.2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投标分项报价表4技术规格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业绩案例一览表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自拟)8技术方案9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10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11中标服务费承诺书1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14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如适用)15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10.投标文件格式10.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写投标文件。10.2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如实提交,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3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包括:10.3.1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3.2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0.3.3服务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10.3.4投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须如实填写。11.投标报价11.1投标报价: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该报价的全部费用,含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及相关服务费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项应包含所有费用(招标文件另行规定除外),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全部内容。11.4本次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11.5供应商不得提供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6最低报价不作为授予合同的唯一保证。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有效投标的一部分。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7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8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人擅自放弃中标的。12.2提交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2.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2.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允许修正其它内容,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返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投标文件的签署与规定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规定准备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版,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若正本和副本、电子文件不符,以纸质正本为准。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14.3任何对投标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有效。14.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装订及递交15.1投标文件一律采用A4幅面(图纸、彩页等除外)左侧装订。装订应牢固紧密,不易松动散落,不得采用活页试装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文件散失不负责任。15.2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资格册正本”、“投标文件资格册副本”、“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正本”、“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副本”、“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如适用)”、“投标文件电子版”、“样品”(如适用)分开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箱上分别标明“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资格册正本”、“投标文件资格册副本”、“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正本”、“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副本”、“样品”字样,在投标时统一递交。同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15.3所有密封袋/箱上均应:1)清楚标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暨开标地点。2)注明招标的项目名称、项目代理编号和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及“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概不负责。15.4如需提供样品的,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1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投标地点递交。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17.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8.2开标时,由公证员(如有)、监标人(如有)、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8.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8.4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公证员(如有)、监标人(如有)、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19.评标委员会组建1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19.2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19.3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20.投标文件的审查20.1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0.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0.3评标时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有明显错误的情况除外):20.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0.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0.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0.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0.3.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20.3.1至20.3.4规定的顺序修正。20.3.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4在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须审查每份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商务技术册》完整的、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的,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适用法律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靠外部证据。20.5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0.5.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0.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0.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0.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0.6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0.6.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0.6.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签署、盖章的;20.6.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0.6.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0.6.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6.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0.6.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0.6.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0.6.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0.6.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0.6.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0.6.12按照20.3.1至20.3.4规定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招标文件第21.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20.6.1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20.6.14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20.6.1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0.6.16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要求;20.6.17“采购需求”中“★”指标的;20.6.1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0.6.1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未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20.6.2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投标文件的澄清21.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1.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3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评标22.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2.1.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2.1.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2.1.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2.1.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2.1.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2.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2.3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2.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23.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23.1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3.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3.4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六确定中标24.中标人的确定标准24.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4.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5.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利25.1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5.2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人签订合同的权利。26.中标通知书和结果通知2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26.2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6.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6.4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领取结果通知书。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7.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8.履约保证金28.1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8.1.1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28.1.2提交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8.1.3履约保证金在法定的服务质量保证期期满前应完全有效。28.1.4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28.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7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取消该中标决定,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将结果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将中标结果授予下一个中标人候选人,或重新招标。七中标服务费29.中标服务费29.1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用。此项费用不单独开列而应计入投标价。29.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付中标服务费。29.3中标服务费将以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收取。29.4在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八履约验收30.履约验收30.1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九询问与质疑3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质疑3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2.2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2.4投标人进行质疑时,应当书面提交质疑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电子版一份(word版)。32.5质疑函应当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2.5.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2.5.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2.5.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2.5.4事实依据;32.5.5必要的法律依据;32.5.6提出质疑的日期。32.6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2.7质疑投标人进行虚假、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财政主管部门进行汇报。32.8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联系部门: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联系电话:186-1228-7813/7807邮箱:hczb104@163.com联系人:贾东敏、蒲晓芳、姚冲4.采购需求一、本次教材供应商参与招标需满足如下要求:1.对教材供应商的要求:1.供应商单位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2.供应商单位须具有教材运营能力;有固定的独立经营地点、经营场所、办公室。3.供应商单位须拥有可靠的供货渠道及良好的公司信誉,有稳定的相关教材客户群体和出版社联系渠道,至少具有五家以上国内著名出版社(如:机械工业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等)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与多家出版社具有良好合作关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一定数量的教材储备和教材调剂能力,具有完善的服务条件、售后服务保障能力、服务普遍反映好的本市教材图书供应商;4.供应商单位具有从事相关教材发行服务五年以上经历、管理经验丰富、经营业绩良好。(二)供应商单位需承诺履行如下技术服务条款:1.教材必须保证正版并符合图书质量要求,若出现盗版现象,由供应商负全部法律责任,并按全部供书款的双倍给予学校赔偿,同时解除双方合作关系。2.供应商收到订单后,应做查重处理,避免学校重复订购,剔除由于数据采集不完整而造成错订的教材。教材出现出版变更、无货或取消应及时通知学校。3.供应商对供货时发现的教材短缺、多发、错发师生所购教材,有缺页、污损等情况,应随时无条件及时退换、处理周期不超过七天。4.在学校每份订单发出3天内,供应商要及时回告教材有无情况;一般情况下,保证在二周内将预订的教材备齐;无条件接收我校提供的临时追加的教材(品种和数量不限),一律免费送货上门,并保证在3-7天内发到师生手中。追补教材的折扣率与中标价的折扣率一致。5.供应商负责学校用户的教材线上(供应商自行提供线上平台,学校提供学生的专业年级班级及老师提供的教材等信息,学生进入后可根据自己的班级去选择教材)征订、退订、付款、结算汇总,教材配送、发放、数据反馈及发售工作结束后场地清理等工作,并保证教材课前发到师生手中。教材课前一次性到位率在98%以上。对由供应商工作失误造成的不良教学影响,供应商须按未到位教材码洋的20%赔偿学校的经济损失。供应商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法律责任,但须用书面形式告知学校。“不可抗力”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的事件。6.供应商收取教材款按图书码洋乘以中标价折扣率后的价格收取(高教“两课”教材无折扣)。7.供应商保证良好的售后服务,对因招生计划变更、教学计划调整、学生实际需求与学校提供的理论订书计划差异等原因,出现供书量与实际需用量不符时,供应商应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调换,确保学校实际需求,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8.供应商及时向学校提供教材信息、出版目录及有关资料。并对学校订购教材、图书资料及实际发放教材数据在教材发放工作结束后两周内及时反馈给学校详细的发售清单(一份excel格式的电子文档,两份有各方签字、盖章的打印稿)。清单中应包含:学校报订单中的预订序号、教材名称、课程名称、作者、出版社、版本、书号、教材级别、单价、折扣率、订书数量、实际发书数量、总码洋、总实洋等基本信息,为学校的教材评估、评比、升级、教材建设等需求提供依据。二、教材供应时间2024年春秋季、2025年春秋季及2026年春秋季师生用教材。每学期教材需求量预计总码洋100万元左右(此金额为学校推算得出,最终以实际发生情况为准)。第五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投标文件资格册审查项目名称:项目代理编号:评标地点:评标日期:评议内容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性审查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身份证明复印件注:①事业人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②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见第七章)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说明: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2、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背面有声明的,须提供资信证明背面复印件;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5、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由银行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由银行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由银行出具的缴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注:依法免税或零报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须承诺不同投标人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承诺已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提供国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并存档。结论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注:1、投标人资格审查均以投标人在资格册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审查内容具体要求及格式详见第七章附件。二、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审查项目名称:项目代理编号:评标地点:评标日期:符合性审查评审内容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是否超预算文件签署、盖章文件完整性、有效性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如适用)是否对招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响应其他商务条款结论评标委员会签字:三、评标办法(一)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三)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2.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3.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4.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5.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6.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四)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五)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评标标准:评分项评分内容最高得分价格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做过的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 ,最高得10分。不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要求,得 0分。须提供合同主要部分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采购内容与金额页(折扣)、双方签字盖章页。10出版社授权投标人须提供合作出版社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授权书:投标人提供出版出具的有效期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10技术响应审查对采购需求的响应程度,包括:教材到书率、补订增订教材的响应时间、订购方式、退换货时间等,全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24分;每有一项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扣3分,最多扣24分。24供货方案审查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供货方案:供货方案合理,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供货方案较为合理,可行性较强,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供货方案较欠合理,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供货方案不合理,可行性较差,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供货方案的本项不得分。10服务方案审查服务方案完善程度、保障措施是否合理有效、服务是否及时到位、对服务需求的响应时间是否迅速、退换货响应时间等方面,评委根据各供应商的应答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服务方案可行性强、内容全面、完全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14分;服务方案可行性较强、内容较为全面、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11分;服务方案可行性较差、内容较为片面、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得8分;服务方案可行性差、内容片面、基本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得5分;服务方案可行性较差、内容较差、无法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得2分;未提供服务方案的本项不得分。14经营特色审查供应商的经营特色:供应商的经营特色能够为采购人及学生带来便利的,加2分;未提供不得分。供应商的经营特色能够提高服务质量的,加2分;未提供不得分。供应商能够为采购人及学生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的,加2分;未提供不得分。6服务承诺审查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服务承诺内容丰富全面,得3分;服务承诺内容笼统片面,得2分;未提供服务承诺的本项不得分。3企业信誉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注:1.需提供有效期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以上证书需提供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3.上述1、2项需同时提供,提供不全或不一致不得分。3注:(1)a.如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b.投标人应按照格式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c.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北京市监狱企业应当提供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后附),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在评审时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一、如采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出具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二、如采购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投标人可以为投标产品出具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作加分因素。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栏目中查询。第六章合同格式华北电力大学采购合同模板(此为参考版本,以实际签订为准)合同编号:合同编号:项目名称:服务名称:甲方:乙方:签署日期:(甲方)(项目名称)中所需(服务名称)经(招标人)以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乙方)为成交人。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中标通知书c.协议d.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e.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2、合同标的本合同标的名称:。标的完成时间:。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分项价格:。4、付款方式(转账,支票,其他)5、本合同的服务时间及地点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华北电力大学。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乙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买方:华北电力大学卖方:买方:华北电力大学卖方:名称:(印章)名称:(印章)年月日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地址:北农路2号邮政编码:102206邮政编码:电话:电话: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0000983X8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北京沙河支行开户银行:联行号:105100021035联行号:账号:11001016000056055041账号: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合同总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格。1.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1.5“甲方”系指采购人或购买服务的单位。1.6“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即中标人。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2.技术规范2.1提交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知识产权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服务内容5.服务要求6.服务方式6.1服务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7.服务期限8.服务地点9付款条件9.1付款条件见“合同专用条款”。10.质量保证11.检验和验收12.违约赔偿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1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3.不可抗力13.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3.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3.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28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4.税费14.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5.争议的解决方式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5.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15.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16.违约解除合同16.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16.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的;16.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6.1.3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6.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6.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6.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16.2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6.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7.破产终止合同17.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8.转让和分包18.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18.2经甲方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19.合同修改19.1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由双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的合同修改意见,并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签署。20.通知20.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2.计量单位22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3.适用法律23.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4.合同生效和其它24.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24.2本合同一式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4份,乙方,执2份。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专用条款为准。合同专用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1、定义1.5甲方:本合同甲方系指:华北电力大学1.6乙方:本合同乙方系指:中标人1.7现场: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地点位于: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6.服务期限:2024-2026学年春秋季(三年)。★9.1、付款条件:据实结算;学生自愿购买,供应商现场与学生直接结算,教师用书由学校验收后统一结算,每学期结算一次。11、质量保证:11.3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资格册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身份证明复印件。注:①事业人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②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见第七章)3.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说明: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2、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背面有声明的,须提供资信证明背面复印件;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5、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由银行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由银行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由银行出具的缴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注:依法免税或零报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7.投标人须承诺不同投标人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自拟)8.投标人须承诺已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自拟)9.投标人须提供国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并存档。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盖章):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二、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1投标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招标采购服务(项目代理编号)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及电子文档1套: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投标分项报价表4.技术规格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业绩案例一览表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8.技术方案9.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10.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11.中标服务费承诺书12.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如适用)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14.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如适用)15.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6)我方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名全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公章:日期:2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项目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折扣(%)服务期交货地点备注合计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2、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3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3、供货结算折扣;如定价100元,实际报价80元,报价折扣为80%。3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项目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_序号分项名称折扣(%)备注/说明1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注:1.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4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___________项目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序号服务名称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响应/偏离情况说明 注:投标人的技术偏差必须如实填写,并应对“响应/偏离情况”做出必要说明。投标人应对故意隐瞒技术偏差的行为承担责任。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如对招标文件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注:此表格经授权代表签字方有效。5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____________项目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注:投标人如果对包括服务期、付款方式/条件、质保期及合同条款在内的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对商务条款没有偏离,请注明“无偏离”。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注:此表格经授权代表签字方有效。6业绩案例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合同金额用户联系人用户联系电话备注注:(所提供合同必须包括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评委保留对上述资料原件审核的权力)。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自拟)8技术方案(格式自拟)9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格式自拟)10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11中标服务费承诺书致: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中若获中标(项目代理编号:),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电汇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用。特此承诺承诺方法定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邮编: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承诺方盖章)承诺日期:1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14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如适用)(如为监狱、戒毒企业,须提供声明函)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2.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制造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注:(1)不符合上述情形的投标人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2)提供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15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中标结果公告一、项目代理编号:HCZB-2023-ZB1507二、项目名称:华北电力大学2024-2026年教材供应商项目三、中标信息供应商名称:北京恒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北里16号楼二层甲245号中标折扣:78%四、主要标的信息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1北京恒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华北电力大学2024-2026年教材供应商项目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牛德山、石闪东、孟霞、李胜利、沙尘恩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0.5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华北电力大学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联系方式:张老师010-617729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联系方式:贾东敏、蒲晓芳、姚冲186-1228-7813/78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贾东敏、蒲晓芳、姚冲电话:186-1228-7813/7807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材供应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