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展板中标结果公示(唐县人民法院2023)



唐县人民法院新审判综合楼广告展板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BYH-2023-078(招标文件编号:HBYH-2023-078)
二、项目名称:唐县人民法院新审判综合楼广告展板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唐县海耀广告门市部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唐县光明路广播局旁
中标(成交)金额:12.523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唐县海耀广告门市部
软膜灯箱、水晶立体展板、立体展板、铝板门楣标识、铝型材指示牌、不锈钢定制门牌、立体展板、围挡、喷绘布围挡、铝型材展板、雕刻字、显示屏、亚克力桌牌、不锈钢牌、钛金字、亚克力抽拉牌、灯箱片、道闸反光贴
唐县海耀广告门市部
1.4*1.4、1.4*1,1*2,5.2*2.3、1.2*2.9、1.2*2,5.7*0.94,2.7*0.7,0.3*0.13,4.7*1.5、4.2*1.4、3.2*1.3、4.7*1.5、4*1.6,51*2,51*2,0.7*1.1,0.4、0.4,1.3*0.4,0.3*0.16,0.4*1.9、0.4*2.2,0.7、0.2,0.2*0.1,0.64*0.92,3.8*0.8
10、2,9,1、77、1,1、1、143,2、2、1、1、1,1,1,6,23、8,8,7,1、1,6、20,12,2,4
940、672,600,2631、765、528,5354,3200,30,1551、1293、915、1551、1408,100,25,130,40、40,780,50,450、500,126、36,25、25、12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志恒、王满收、商继亮、宋士宾、朱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相关要求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878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4日
定标日期:2023年11月27日
开标地点:保定市莲池区锦湖北大街399号东湖商业中心1号楼502室。
评标地点:保定市莲池区锦湖北大街399号东湖商业中心1号楼502室。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唐县人民法院     
地址:唐县光明路30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孙超颖  联系方式:0312-64204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尧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金庄乡锦湖北大街399号东湖商业中心1号楼502室商用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四光 电话:130912662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四光
电 话:  1309126628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唐县人民法院新审判综合楼广告展板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采购单位
唐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唐县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27日 16:51

评审专家名单
王志恒、王满收、商继亮、宋士宾、朱军

总中标金额
¥12.523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四光

项目联系电话
13091266282

采购单位
唐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唐县光明路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超颖  联系方式:0312-6420466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尧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金庄乡锦湖北大街399号东湖商业中心1号楼502室商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四光 电话:13091266282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承诺.pdf

附件2
0-唐县人民法院新审判综合楼广告展板采购项目(1).pdf

(1)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2020年11月至2023年11月)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唐县人民法院:我公司唐县海耀广告门市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1月至2023年11月)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特此声明。(盖章)投标人:唐县海耀广告门市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2023年11月27日(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唐县人民法院:我公司唐县海耀广告门市部,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承诺。我公司保证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隐满,自愿接受投标被否决,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若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唐县海耀广告门市部(盖章)5A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3年11月27日(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唐县人民法院:我公司唐县海耀广告门市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承诺。我公司保证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隐满,自愿接受投标被否决,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若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福(盖章)投标人:唐县海耀广告门市部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3年11月27日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唐县人民法院的唐县人民法院新审判综合楼广告展板采购项且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软膜灯箱,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唐县海耀广告门市部,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_250_万元,资产总额为_28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水晶立体展板,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唐县海耀广告门市部,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250万元,资产总额为28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3.立体展板,属于制造业_行业;制造商为唐县海耀广告门市部,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250_万元,资产总额为28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4.铝板门帽标识,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唐县海耀广告门市部,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250万元,资产总额为_28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5.铝型材指示牌,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唐县海耀广告门市部,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250_万元,资产总额为28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6.不锈钢定制门,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唐县海耀广告门市部,从第197页共225页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250万元,资产总额为_28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7..立体展板,属于制造业_行业;制造商为唐县海耀广告门市部,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2500万元,资产总额为28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8.围挡,属于制造业_行业;制造商为唐县海耀广告门市部,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250_万元,资产总额为280_万元,属于微型企业;9.喷绘布围挡,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唐县海耀广告门市部,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250_万元,资产总额为28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10.铝型材展板,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唐县海耀广告门市部,从业人员_19人,营业收入为_250万元,资产总额为_28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11.雕刻字,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唐县海耀广告门市部,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_250万元,资产总额为28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12.显示屏,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唐县海耀广告门市部,从业人员19_人,营业收入为2500万元,资产总额为_28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13.亚克力桌牌,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唐县海耀广告门市部,从业人员199人,营业收入为_2500万元,资产总额为_28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14.不锈钢牌,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唐县海耀广告门市部,从业人第198页共225页员19人,营业收入为2500万元,资产总额为28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15.钛金字,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唐县海耀广告门市部,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2500万元,资产总额为_28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16.亚克力抽拉牌,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唐县海耀广告门市部,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2500万元,资产总额为_28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17.灯箱片,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唐县海耀广告门市部,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250万元,资产总额为_28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18.道闸反光贴,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唐县海耀广告门市部,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_2500万元,资产总额为28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唐县海耀广告门市部日期:2023年11月27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199页共225页(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唐县人民法院:我公司唐县海耀广告门市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特此承诺。我公司保证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隐满,自愿接受投标被否决,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若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唐县海耀广告门市部(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3年11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展板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