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载体创建 节水载体复核 节水载体建设中标结果公示(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局2023)
金安区第五批节水载体创建和第二批节水载体复核项目
项目编号
FS34150220230407号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34140076900449XQ-20231115-001525-4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安区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六安市金安区境内
信息发布时间
2023-11-28 15:19:4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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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示信息
金安区第五批节水载体创建和第二批节水载体复核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220230407号
二、项目名称:金安区第五批节水载体创建和第二批节水载体复核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顺淮水资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胜利西路1号中良大厦九层北侧
成交金额:壹拾陆万陆仟元整(16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金安区第五批节水载体创建和第二批节水载体复核项目 服务范围:金安区第五批节水载体创建和第二批节水载体复核项目,根据《金安区节水型社会提升巩固实施方案》,拟开展2023年度(第五批)金安区节水载体建设,共10家(1家高校,2家公共事业单位,6个节水型居民小区,1家节水型企业);以及第二批7家公共机构节水载体复核;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1、结合项目实际,根据区域水资源状况、区域节水工作进展总体掌握情况,保障金安区节水型社会复核验收;2、评估用水管理资料,完善各待测试的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居民小区用水管理资料,收集整理开展创建活动资料;3、根据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居民小区实际用水情况,指导其具体整改,满足用水平衡测试及分析的要求,达到节水验收申报的要求;4、对现场测试数据采集、整理并绘制图表,对水平衡测试结果进行分析,编制第二批和第五批节水载体企业(单位)《水平衡测试报告》,并通过验收;5、指导节水载体创建并编制相关节水载体创建方案材料,完成节水载体申报资料汇编;6、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开展背景的理解程度,对项目开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行分析,同时实施过程中能提出针对性的服务方法和流程;7、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措施;8、提供工作质量保障措施、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规范、要求及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继兰、何琴、王璟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0.2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8号4楼,联系电话:0564-3261265。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局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皋城路第三办公区11楼
联系方式:0564-39558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万佛路文汇大厦16楼1621室
联系方式:0564-3682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 话:0564-3682199
十、附件
1、二轮报价表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pdf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
[FS34150220230407号-1]金安区第五批节水载体创建和第二批节水载体复核项目.LAZF
附件:
二轮报价表.pdf
附件:
金安区第五批节水载体···成交结果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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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节水载体创建 节水载体复核 节水载体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