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物流枢纽高地建设战略研究 物流枢纽高地建设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共产党太原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3)
一、项目编号:1401992023CDY01288
二、项目名称:太原市物流枢纽高地建设战略研究项目
三、成交信息
1.成交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总价(元)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
成交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太原市物流枢纽高地建设战略研究项目
1
项
980000
北京安邦咨询公司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成街2号1幢B座8层802室
91110101101492606N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太原市物流枢纽高地建设战略研究项目
太原市物流枢纽高地建设战略研究
太原市物流枢纽高地建设战略研究,采购内容为太原市物流枢纽高地建设战略研究,围绕太原市物流枢纽高地建设、重点产业发展等问题进行战略研究,在发展方向、发展策略、重点内容方面给出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内容包括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策略研究;综合货运枢纽强链补链的策略研究;立足物流枢纽,吸引产业落地,发展枢纽经济、通道经济;利用客运改善来推动物流枢纽高地建设等。
满足单一来源协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战略研究咨询报告,自咨询报告验收通过之日起后续战略咨询顾问6个月。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凯,范晶,刘昌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的50%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3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太原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81号
联系方式:0351-4223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6号15层
联系方式:0351-33434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园园
电 话:0351-3343450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doc342.9K
北京安邦咨询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199.3K
太原市物流枢纽高地建设战略研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1401992023CDY01288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太原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招标代理:山西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6号15层联系电话(传真):0351-3343450编制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太原市物流枢纽高地建设战略研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1401992023CDY01288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太原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盖章)招标代理:山西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一月目录第一部分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基本情况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6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26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4第五部分合同草案条款39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5123.第一部分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太原市物流枢纽高地建设战略研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况太原市物流枢纽高地建设战略研究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1992023CDY012882、采购计划文号:ZFCG-140199-2023-5-0091293、项目名称:太原市物流枢纽高地建设战略研究项目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5、预算总金额:980000.00元6、最高限价:980000.00元7、采购需求:采购内容为太原市物流枢纽高地建设战略研究,围绕太原市物流枢纽高地建设、重点产业发展等问题进行战略研究,在发展方向、发展策略、重点内容方面给出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内容包括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策略研究;综合货运枢纽强链补链的策略研究;立足物流枢纽,吸引产业落地,发展枢纽经济、通道经济;利用客运改善来推动物流枢纽高地建设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战略研究咨询报告,自咨询报告验收通过之日起后续战略咨询顾问6个月。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拟成交供应商信息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北京安邦咨询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成街2号泰豪智能大厦B座8层王颖 13811899121四、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3、方式:在线获取;4、售价(元):0。五、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递交。六、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3年11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6号物产大厦15层1519室;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开启。开启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七、其他补充事宜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供应商操作流程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共产党太原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81号项目联系方式:0351-422388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6号15层项目联系方式:0351-334345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焦园园项目联系方式:0351-334345045678910.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太原市物流枢纽高地建设战略研究项目2供应商应具备特殊的资格要求无3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否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否5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玖拾捌万元整 ¥:980000.00元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响应无效。6响应文件份数及解密时间供应商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递交(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线上加密递交1份;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即为解密开始时间,解密时长30分钟。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6号物产大厦15层1519室现场开启,线上开启。7供应商具备的资格证明文件本次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内容及顺序提交资格证明部分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8、协商保证金证明文件9、供应商认为需要附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10、信用信息查询10.1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10.2查询截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单一来源协商文件开启当日;10.3查询内容:“信用中国”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评审小组现场查询。 注:(1)第1-8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单一来源采购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2)第10项在开标后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后存在失信记录情形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8商务、技术文件本次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内容及顺序提交商务技术部分文件商务部分★(1)协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3)法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4) 供应商提供近五年项目案例(供应商列表说明,格式自定); (5)供应商企业简介;(6)政策性要求文件;(7)供应商认为需要附的其他商务材料。技术部分★(1)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2)服务方案;★(3)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4)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5)服务承诺;(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材料。注:未对以上文件中标“★”的要求作出实质上响应的,将导致其不具备单一来源采购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9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所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实行优先采购政策。(2)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要求:(1)按照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且适用晋财购[2022]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优惠政策。(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2)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9、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注:1.格式见第六部分。2.如不涉及上述内容,供应商无须提供相关文件。10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1评审小组成员构成单一来源采购评审小组构成: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2 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12确定成交供应商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3现场勘查不组织14标前答疑不召开15单一来源采购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四部分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范本中相关内容,对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方代表签字确认。16代理服务费及支付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收取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的50%计取。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电子响应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响应文件编制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2.1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30 分钟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其他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3.2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3.3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单一来源协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方:指进行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活动的单位。2.2代理机构:指在采购方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单一来源采购活动,组织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指符合本单一来源协商文件规定向按期提供响应文件参加协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货物:指供应商按单一来源协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的各种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单一来源协商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单一来源协商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单一来源采购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活动的主要依据,对单一来源采购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应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单一来源协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3.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单一来源协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3.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3本次单一来源采购不允许代理商投标。3.4本次单一来源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3.5采购人不统一组织已获取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不召开单一来源采购前答疑会。如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对其考察过程中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4.单一来源采购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单一来源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6.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内容6.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基本情况;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草案条款;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后24小时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条款、规范、格式和事项要求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该单一来源采购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认为有必要给予澄清、修改以及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通知已获取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的供应商。7.2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单一来源协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协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询问、澄清要求、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单一来源协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编制的原则8.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文字回答。8.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做进一步审查的要求。8.3响应文件须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将被拒绝。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单一来源采购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9.2除另有特殊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9.4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由此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10.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0.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前附表第7项资格证明文件、第8项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指标、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等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报价处理。10.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10.2.1编排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和系统中的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10.2.2格式要求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六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10.2.3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10.2.3.1响应文件的份数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须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3.2响应文件加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11.单一来源协商保证金:11.1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元)作为协商保证金。11.2协商保证金采用网上银行、支票、汇票、本票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11.3供应商的协商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交纳的,须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递交,协商保证金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否则视为未提交。保证金收款账户如下:单位名称:山西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太原分行账号:485010100101352029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协商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协商保证金,或所提交协商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1.5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协商保证金。11.6协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人如果按本须知相关条款的规定延长了响应文件有效期,则协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1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协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单一来源协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报价12.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各项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12.4.2供应商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认真填报“报价一览表”。13.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13.2供应商照搬照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13.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3.4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4.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14.2单一来源采购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4.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方可要求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5.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单一来源协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或加盖个人电子CA章、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电子CA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章)。15.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上传、解密及其他16.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应当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在“政采云系统”完成上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解密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解密17.1采购代理机构在解密开始时间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7.2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为未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无效。17.3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解密时间。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8.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8.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8.3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19.响应文件开启及其有关事项19.1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并对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2单一来源采购评审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活动。19.3解密结束后,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中对其报价进行确认。19.4开启(解密)过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9.5供应商未对报价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9.6“报价结果”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五、单一来源采购程序和内容20.组建评审小组20.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评审专家共三人组成。20.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20.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0.4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5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0.6单一来源采购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单一来源采购。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所做出的协商意见无效。20.7无法及时补足评审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单一来源采购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原评审小组所做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意见无效。20.8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审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1.评审(本项目在政采云系统进行电子评审,实际评审过程可按照系统设置程序和顺序调整进行)21.1评审小组成员首先对单一来源协商文件进行符合性、合理性审查,如单一来源协商文件内容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歧视性等条款,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并停止本项目评审。21.2解密结束后,依据单一来源协商文件中规定“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评审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21.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供应商须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并书面确认,经确认后的报价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21.4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5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1.6评审小组应当对未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予以告知。22.协商22.1评审小组专家依据采购文件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在审核后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评审专家审核意见,形成协商要点。22.2协商时,评审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供应商就某些协商事项作出明确的书面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协商事项是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组长将协商事项的要求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给供应商发出协商函。供应商在接到协商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交加盖公章的回复函。22.3在协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单一来源协商文件和协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单一来源协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单一来源协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通过“政采云系统”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参加协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2.4协商过程中,协商供应商的所有包括书面承诺、书面补充文件按照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协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2.5单一来源协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内容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协商结束后,评审小组要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2.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协商情况退出协商,退出协商须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3.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线上进行)23.1报价原则23.1.1协商结束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23.1.2提交的最终报价须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23.2报价审核23.2.1根据本文件第三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最终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24.确定成交供应商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汇总各评审专家个人意见,形成评审小组集体推荐意见,确定成交供应商。25.编写评审报告25.1评审小组根据单一来源采购记录和单一来源采购情况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活动的具体方法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及响应文件解密情况;(三)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协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确定成交供应商。25.2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出具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6.评审复核26.1评审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26.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情形外,代理机构或者采购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26.3采购方、代理机构发现评审小组未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单一来源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27.单一来源采购过程保密27.1在单一来源采购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及服务方案和其他信息。27.2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单一来源采购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7.3单一来源采购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相关规定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28.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8.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协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9.项目终止29.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单一来源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单一来源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单一来源采购公正、公平行为的;(三)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29.2在单一来源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单一来源采购任务取消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单一来源采购活动,通过发布终止项目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单一来源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部门。六、签订合同30.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30.1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一)采购方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五)评审小组成员名单。30.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方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方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31.成交服务费31.1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成交服务费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50%收取。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31.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32.签订合同32.1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单一来源采购内容、服务、技术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32.2采购方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相关承诺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单一来源采购内容、服务及技术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2.3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可以转包、分包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2.4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32.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代理机构备案。七、保密和披露33.保密和披露33.1供应商自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单一来源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33.2参加单一来源采购过程的有关人员对单一来源采购情况以及在单一来源采购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3.3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33.4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单一来源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111213141516171819.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一、资格性审查要求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6采购政策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7基本资质廉洁自律承诺函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8基本资质协商保证金提供协商保证金凭证(及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协商担保函。 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协商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1提供协商函;1.2协商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2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2.1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2.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3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3.1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3.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有效、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4报价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一览表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4.1提供报价一览表;4.2报价一览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4.3报价一览表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等情形的的,响应无效;4.4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5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5.1提供商务条款响应表;5.2响应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6技术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6.1提供技术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表;6.2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7商务对其他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不存在下列情形:7.1符合单一来源协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7.2 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3非联合体投标;7.4符合政府采购国家强制性因素要求的条件。说明: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评审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2.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三、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如涉及)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文件采购产品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4、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实行优先采购政策,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小于10%的,每有一项得0.1分;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为10%-35%的,每有一项得0.5分;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为35%以上的,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实行优先采购政策内容,最多加3分(如为采购货物、工程类项目,该项评分项在评分标准中体现)。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6、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型、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大、中型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15%的价格折扣。(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响应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3)监狱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对标的总价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对于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对监狱企业的标的总价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9、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1)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0、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四、报价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1响应文件报价审核1.审查供应商报价是否超出预算金额,否则响应无效。202122232425262728.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太原是山西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山西中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龙头和核心,是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是“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多个国家重大战略叠加区域,是山西省承担全国能源保供政治任务的物流组织中枢以及承载两大综合改革的核心区域,也是链接“一带一路”特别是中蒙俄通道的中部地区规模化联运战略支点。《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1)和《“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都提出,“提升石家庄、太原、合肥、济南、长沙、南宁、兰州等枢纽城市全国集聚辐射功能”。《太原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确立了构建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打造国家物流枢纽城市的战略目标。2023年,太原市入选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为高质量谋划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枢纽,大力发展枢纽经济、通道经济,带动太原及山西省的经济发展,太原市委决定引入高端社会智库,委托开展太原市物流枢纽高地建设战略研究。北京安邦咨询公司(ANBOUND)(以下简称“安邦智库”),创建于1993年,是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定位最清晰的战略型社会智库机构。安邦智库秉持“用智慧推动社会进步”理念,多年来形成一套独特的研究方法论,尤其是在公共政策研究领域,擅于对形势发展做出精准判断,在发展战略、城市化、经济增长形势等诸多方面研究取得丰硕成果。安邦智库30年专注于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城市和社会发展、地缘政治和国际关系等领域的公共政策研究,在战略预判、政策解决方案和风险分析方面享有很高声誉,从1998年开始服务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并为中国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研究和政策咨询,不仅向政府决策部门提供信息和研究服务,同时也是传达市场和民间意见的有效渠道,是国内有着广泛专业影响力的战略型社会智库。鉴于上述原因,特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北京安邦咨询公司完成本项目。二、商务要求1、项目名称:太原市物流枢纽高地建设战略研究项目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战略研究咨询报告,自咨询报告验收通过之日起后续战略咨询顾问6个月。3、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款项支付:分四次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战略研究咨询报告初稿提交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战略研究咨询报告评审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后续咨询顾问服务6个月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6、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41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87号令74条(适用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进行验收。7、最高限价(采购预算):980000.00元,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8、分包、转包要求: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三、技术服务要求(一)研究内容(1)对国家、山西省、太原市等不同层面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交通发展规划、物流枢纽发展规划等上位政策文件进行研究,梳理政策发展逻辑,明确太原市在交通与物流领域的发展定位以及政策空间。(2)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策略研究。结合山西省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的发展规划和安排,研究如何打造以太原为核心,形成布局合理、内联外通的综合运输大通道的思路和建议。(3)太原市综合货运枢纽强链补链的策略研究。研究太原市在货运枢纽建设中如何补链强链,完善配套建设,吸引企业或企业联盟参与其中,形成比较系统的物流链、产业链和服务链。(4)立足物流枢纽,吸引产业落地,发展枢纽经济、通道经济。研究太原市如何发展产业,争取更多战略性支撑性项目落地,提升太原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地位和集聚辐射能力。(5)利用客运改善来推动物流枢纽高地建设。研究如何利用客运条件改善及客流量增加,吸引更多外来投资向太原集聚,支持物流枢纽高地建设。(6)结合国内外其他物流枢纽城市的发展经验、模式进行案例研究,总结适应的经验、做法和思路,供甲方参考。(二)研究方法1、政策研究对国家、山西省、太原市等不同层面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交通发展规划、物流枢纽发展规划等上位政策文件进行研究,梳理政策发展逻辑,明确太原市在交通与物流领域的发展定位以及政策空间。2、实地调研对太原市交通体系建设和物流枢纽发展的规划、重点项目、产业安排等进行实地调研,弄清其进展和存在的问题。3、专家访谈围绕太原市建设物流枢纽高地这一核心目标,对山西省、太原市的相关专家和政策官员进行访谈。也可对北京的有关专家进行访谈。4、案例研究结合国内外其他物流枢纽城市的发展经验、模式进行案例研究,总结可供太原市参考的经验、做法和思路。(三)工作目标围绕太原市物流枢纽高地建设、重点产业发展等问题进行战略研究,在发展方向、发展策略、重点内容方面给出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四)工作要求1、人员要求供应商应组建专业的课题研究组,开展课题调研和相关研究工作,确保专人对接,及时妥善处理本项目各项事务。2、工作要求研究内容、工作程序、技术方法、报告内容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标准的要求。3、保密要求供应商及课题组成员对在本项目实施服务过程中所获得的数据、信息、技术资料等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4、资料移交研究工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方提交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四)成果文件要求形成《太原市物流枢纽高地建设战略研究》报告。格式要求、份数、载体等应满足采购方要求。29.第五部分合同草案条款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太原市物流枢纽高地建设战略研究》服务合同中共太原市委政策研究室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一、合同双方1.1中共太原市委政策研究室(以下简称“甲方”)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路81号联系人:刘昌作电话:0351-4223882邮编:0300021.2(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联系人:电话:邮编:二、服务的提供2.1乙方向甲方有偿提供综合性的太原市物流枢纽高地建设战略研究咨询服务。2.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服务期约为9个月,第一阶段自合同生效起3个月内完成战略研究咨询报告,第二阶段自咨询报告验收通过之日起后续战略咨询顾问6个月。在合同约定期内,乙方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向甲方提交服务成果,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四、服务金额、付款方式及验收4.1本项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元(¥)。4.2付款方式:服务费用分四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是,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总费用的40%(即人民币元,¥);第二次支付时间是,乙方在调研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交战略研究咨询报告初稿,初稿提交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总费用的20%(即人民币元,¥);第三次支付时间是,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战略研究咨询报告终稿,甲方应于咨询报告评审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总费用的30%(即人民币元,¥);第四次支付时间是,自咨询报告验收通过之日起后续咨询顾问服务6个月,甲方应于6个月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总费用的10%(即人民币元,¥)。甲方支付费用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4.3验收:乙方向甲方提交物流枢纽的顾问咨询报告终稿成果后,甲方就项目成果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评审专家由甲方确定。如验收未通过,乙方应根据评审验收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在约定时间提交修改后的成果。验收的总次数不超过两次,本环节事务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五、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5.1乙方质量保证:项目由固定成员负责,由不同层级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审核把关流程,全体研究团队作为支撑,相互协作,共同对质量负责。5.2乙方承诺对项目服务全过程进行严格质量保证,以确保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项目成果。5.3乙方及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和咨询需求进行解答和建议,从甲方提出问题和需求之日起,回复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所有研究成果,形成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在乙方交付甲方的成果中,不得使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内容,如发生侵权行为,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6.2甲方可以在任何情况下使用项目形成的研究成果,乙方不得提出任何不当诉求。6.3为了更好的完成服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配合乙方的研究进程,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协助乙方安排实地调研、考察、座谈,提供基础资料和数据的支持。本环节事务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6.4乙方核心服务团队成员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生效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换人。如需进行人员调整,乙方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待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调整。调入人员技术级别必须高于或等同于调出人员级别。6.5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合同款项。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研究内容、时间进度和成果要求为甲方提供服务,内容、程序和方式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负责向甲方及时沟通工作进展,解答有关质询。7.2乙方应成立专门的战略顾问服务团队负责对甲方的服务,并对其完成成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7.3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约定时间内对研究成果进行修改,并提交终稿成果。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延误,若有特殊原因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7.4乙方保证,对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对方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及所有相关的信息、文档、资料等负有保密责任,仅用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只为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人员所知悉,但相关信息、文档、资料等甲方后续公开或明确解秘的除外。7.5在乙方按时保质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的基础上,乙方有要求甲方根据合同约定方式付款的权利八、通知条款8.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电子邮件等通知方式进行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相关号码,应当及时书面或邮件通知对方;以电子邮件方式的,以数据电文成功发送时间生效;在服务过程中,双方应该设立固定的联系人保持沟通,尤其是在指定任务、需求沟通与意见反馈等环节,要保持充分沟通。8.2甲方指定为甲方的项目服务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如需变更联系人或通讯信息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及损失。8.3乙方指定为乙方的项目服务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如需变更联系人或通讯信息的,应提前5日书面或邮件通知甲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及损失。九、终止与解除9.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经过对方书面授权,不得以对方名义从事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活动。9.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9.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9.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对方将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如在意见提出后15日内,仍未得到纠正,被侵害利益一方有权书面(包括电子邮件)通知对方终止协议。如甲方违约,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如乙方违约,乙方只能收取已经完成并交付工作的服务费用,其他费用需退还给甲方,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十、不可抗力10.1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10.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一、适用法律本合同的制订、有效性、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因上述事项引起的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十二、争议的解决合同双方应对因本合同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或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其他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4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太原市物流枢纽建设高地战略研究服务方案甲方:乙方:中共太原市委政策研究室(公章)(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30313233343536.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审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格式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书)……2.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3.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书)……………………………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5.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7.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8.协商保证金证明文件…………………………………………………………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1.协商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提供近五年项目案例……………………………………………………5.供应商企业简介…………………………………………………………………6.政策性要求文件…………………………………………………………………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技术文件1.报价一览表………………………………………………………………………2.服务方案…………………………………………………………………………3.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4.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5.服务承诺…………………………………………………………………………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本开户行为(账户号码)。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通过具有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符合本单一来源协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成交,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项目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采购人名称:本公司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0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磋商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名称:为维护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投标行为,保证做到合法参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活动、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采购工作中做到:1.不以向用户、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2.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3.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采购工作;4.保证严格遵守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会议纪律。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上报省级主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之规定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8.协商保证金证明文件36.1.(1)协商保证金缴纳证明致:山西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一来源采购活动。按单一来源协商文件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元的协商保证金。若未成交,请按单一来源协商文件要求,退还至以下银行(应与汇出银行一致):收款单位:开户行:账号:行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36.2.注:以保函形式递交保证金的,上述内容无须提供,只需提供保函原件的扫描件。(支票、保证金收据或电汇、转账凭证、保函等扫描件粘贴处)36.3.(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1.协商函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我方愿参加本项目协商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协商。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的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合同履行期限为。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单一来源采购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4、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报价详见最终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采购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协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可选择性报价。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提供相应服务。14、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所有有关本单一来源采购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附: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4.供应商提供近五年项目案例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项目名称采购单位合同履行时间联系人电话备注备注:供应商应将案例的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5.供应商企业简介6.政策性要求文件(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表格格式参照本项明细表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附后。(2)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本产品报价金额占本包总报价金额比重(%)注:认证证书附后。(二)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正版软件承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三)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供应商现参与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五)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不涉及,此表可不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投报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技术文件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数量 报价合同履行期限1 1项 总报价(大写): ¥:注:后附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服务方案3.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序号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偏离情况备注1合同履行期限2交付地点3款项支付4服务标准5验收标准6其他要求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序号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情况备注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服务承诺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磋商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中国共产党太原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的太原市物流枢纽高地建设战略研究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太原市物流枢纽高地建设战略研究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北京安邦咨询公司,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1088万元,资产总额为72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北京安邦咨询公司日期:2023年11月29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流枢纽高地建设战略研究 物流枢纽高地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太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