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业务技术装备 计算机配套设备 工作站 视频工作站 桌面工作站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公安局2023)



[公开]2023年度业务技术装备购置项目-计算机配套设备项目02包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00023210200047409-XM002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业务技术装备购置项目-计算机配套设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37.7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宝莱特鑫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7号1层110
中标金额:137.7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北京宝莱特鑫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7号1层110
91110108318374571E
137.7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宝莱特鑫科技有限公司
详见分项报价
详见分项报价
1
137.7万元
137.7万元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02包: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中标人将合同项下全部货物交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全部安装调试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钟小京、阳小珊、梁青涛、赵怡明、宁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317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80%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编号:2341STC61709/0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级行政(本级)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联系方式:张警官,010-65223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方式:南瑞阳、刘姗姗、尹皓,010-626883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南瑞阳、刘姗姗、尹皓
电 话:  010-62688394

2341STC61709_02_公开招标_******2023年度业务技术装备购置项目-计算机配套设备项目02包(发售).pdf
02包分项报价.pdf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2023年度业务技术装备购置项目-计算机配套设备项目项目编号/包号:2341STC61709/0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341STC61709/022.项目名称:2023年度业务技术装备购置项目-计算机配套设备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323.27318万元4.采购需求:02包预算金额:146.20548万元序号标的名称单位数量(一)单位11工作站台12工作站台1(二)单位23工作站台2(三)单位34视频工作站台1(四)单位45桌面工作站台2(五)单位56桌面工作站台20(六)单位67视频工作站台28视频工作站台46注: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中的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但必须针对每一采购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5.合同履行期限:02包: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中标人将合同项下全部货物交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全部安装调试服务。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02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1】层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方式招标,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认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2.1办理CA认证书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其投标无效。3.项目联系方式3.1办理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CA认证书,010-58511086;3.2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下载及系统技术支持,010-86483801;3.3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免费注册、获取保证金汇款账户:010-86397110;3.4保证金缴款、发票咨询:薛茗,010-62688376;3.5项目问询:南瑞阳、刘姗、尹皓010-62688394、nanry@sstc20.com。4.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应将《供应商情况表》(详见公告附件)发送至邮箱:xueming@sstc20.com,并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薛茗,010-62688376)确认是否收到以上资料。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联系方式:张警官,010-6522322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详见采购公告其他补充事宜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南瑞阳、刘姗、尹皓电话:联系方式详见采购公告其他补充事宜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1月2日,附件:《供应商情况表》序号供应商信息供应商信息1供应商名称2联系人3手机电话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法定代表人姓名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1.3联合体为了便于采购活动开展,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建议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联合体确定后,尽早通知代理机构。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02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采购需求书中序号为2的工作站。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3.1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3.3演示视频演示视频:■无需递交□递交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02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5.8.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本项目是否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否■是,具体要求如下:(1)包装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2)合同中履约验收要求:详见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条款号条目内容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02包:人民币2.8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开户人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人民币账号:【对应标包的投标保证金账号】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1)请投标人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投标人登录”栏目进行免费注册,电子平台将协助对注册信息进行一致性复核。投标人注册时填写的“申报人姓名、申报人手机号码”,应是本项目的联系人,且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主管部门或业主指定平台)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保持一致。在需要通知有关项目信息时,招标公司将依据投标人注册时填写的上述联系方式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同一手机号码只需注册一次。(2)注册成功后,请投标人凭注册的手机号码、密码登录,在“我的工作台”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找到相应项目-“立即投标”-“立即购标”-确认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支付”(免费)-在“我的工作台”点击“我参与的项目”-“缴纳保证金”-“下一步”-“导出账号信息”,即可获取对应标包的投标保证金账号。请从投标人单位银行账户以电汇形式向对应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3)特别说明:在我公司平台通过“注册、购标”等功能办理的有关手续,仅是为了便于已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不代表投标人实际完成了获取招标文件的手续。各位投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未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而仅在我公司平台通过“注册、购标”等功能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的投标人,投标无效。我公司平台上显示的“售标截止时间”实为投标截止时间,实际获取文件的截止时间请以“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显示为准。注意事项:(1)上述投标保证金账号,为本项目标包专属一次性虚拟账号,对于同一投标人、同一项目的不同标包,投标保证金虚拟账号各不相同。对应的投标保证金虚拟账号只接受本投标人本项目对应标包的投标保证金,其他项目、标包的投标保证金请勿电汇至本标包的账号。请勿泄露或从他人处获取账号信息。投标人注册、保证金账号获取等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010-86397110)。(2)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单位交款账户原路退还。条款号条目内容12.6.2为保证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中标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其在本项目登记备案的邮箱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邮件告知准确合同签订日期,履行告知义务。中标人发送邮件标题应为“xx合同已签订,请退还投标保证金”,邮件正文应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并将合同关键页(包含采购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付款凭证(适用于单独缴纳方式)作为附件上传。采购代理机构接收邮箱见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项目问询”邮箱。如中标人未按要求及时发送通知邮件,由此导致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发票开票延迟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12.7.2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除因不可抗力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投标人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4.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的份数:《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份(U盘),电子文档应为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和投标文件正本的电子版,格式分别采用:PDF格式及WORD格式。电子文档应包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投标文件建议双面打印,单本厚度不超过4.5cm。14.7投标文件构成若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如有)同时进行投标,则投标文件的编制、包装要求如下:□本项目不适用;■按包分别编制和包装;□统一编制和包装。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_____________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22.2最多中标包数量的限制如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同时进行投标,则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最多中标包的数量:□本项目不适用;■不限制;□限制。8拟分包情况说明(类型二)拟分包情况说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___包(填写包号)的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选择)资质等级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投标报价的比例(%)1□小微企业□其他类型2□小微企业□其他类型…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注:1.本表仅在投标人非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请按照《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要求填写。2.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9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单位项目单位联系人/电话项目内容描述12…注:1、业绩的认定标准及有效证明文件要求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投标人应随本表附有效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复印件,且内容清晰。投标人应将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按本表形式及编号顺序进行编排。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业绩在评标时将不予认可。3、本表中信息如有虚假,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0拟派往本项目实施团队情况10-1本项目实施团队主要人员名单拟担任职务、分工姓名职称专业从业资格相关工作年限投标人承诺:项目周期内实施人员保持稳定,项目核心人员不发生变动。10-2本项目实施团队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职称职称身份证号码职务职务毕业学校专业专业现所在机构或部门相关工作年限相关工作年限拟在本项目担任中职务拟在本项目担任中职务主要经历日期参加过的相关项目名称/成果情况参加过的相关项目名称/成果情况担任何职(负责人/参加者)担任何职(负责人/参加者)是否已完成备注注:“主要人员”是指实际参加本项目规定的管理、技术和服务工作的负责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等),应附上有关从业资质证书。1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2开票信息致: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我单位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一、招标代理服务费开票信息□我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如获中标,请在我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按以下信息开具发票(适用于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项目):付款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我单位为一般纳税人,如获中标,请在我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我单位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发票类型,进行勾选)并按以下信息开具发票(适用于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项目,普通发票仅填写①和②项内容即可):①付款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④电话:__________________⑤开户行全称:__________________⑥账号:__________________我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附后。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我方承诺,一旦在本项目获得中标,将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贵方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如我方未按上述承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司承担,我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我方同时确认,一旦在本项目获得中标,同意按照□从保证金中扣取/□单独电汇方式向贵方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若我方选择“单独电汇”方式缴纳,则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缴纳,否则视为我方同意从保证金内扣除相应款项。三、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事宜告知承诺我方承诺,一旦在本项目获得中标,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我方在本项目登记备案的邮箱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邮件告知准确合同签订日期,履行告知义务。我方已知晓,发送邮件标题应为“xx合同已签订,请退还投标保证金”,邮件正文应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并将合同关键页(包含采购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付款凭证(适用于单独缴纳方式)作为附件上传。若我方未按要求及时发送通知邮件,由此导致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发票开票延迟等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四、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信息“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默认填写内容为:“招标服务费”,如需开具“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做勾选,□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单位”默认填写内容为:无;“数量”默认填写内容为:1。以上信息请知晓,如有其他特殊要求,请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邮件形式告知本项目联系人。以上信息已与我方财务人员核实,真实有效、正确无误,如我方相关信息在此期间内发生变更,我方负责及时通知贵公司。由于填写错误、不清晰、我方信息变更而未及时告知招标公司等引起的退款、开票延误等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13******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实质性格式)项目名称:企业名称:为加强我局项目建设,规范供应商与我局合作行为,现就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相关内容进行告知。与我局合作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具体行为将被列入我局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供应商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五)依据《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录用我局辞职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且为其提供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岗位的;(六)在与我局合作过程中,发生失泄密问题、履约能力差、配合工作不力、服务不到位、完成效果不佳等,被终止入围资格、框架协议、履约合同,或造成我局利益损失;(七)有其他损害我局利益行为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我单位已知悉上述内容,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年月日14包装和运输承诺函(实质性格式)包装和运输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承诺:针对本项目我方提供的包装和运输满足《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序号分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1工作站P72029,500.0012工作站超炫160014,000.0013工作站CNB5SG77,900.0024视频工作站P72032,000.0015桌面工作站超翔H880-T18,500.0026桌面工作站超炫180044,000.00207视频工作站P92043,700.0028视频工作站HFMPF5196,550.004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业务技术装备 计算机配套设备 工作站 视频工作站 桌面工作站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