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办公场所租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大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
一、项目编号:1402992023CCS00512
二、项目名称:大同市交警支队驾培处办公场所租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大同市交警支队驾培处办公场所租赁服务
大同市交警支队驾培处办公场所租赁服务
1
处
报价:956000(元)
大同市平城区宝帝名车广场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市大庆东路
91140211MA0GRLAK3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大同市交警支队驾培处办公场所租赁服务
大同市交警支队驾培处办公场所租赁服务
大同市平城区范围内,租赁办公场所1套,建筑面积:1200平米——1500平米。
满足采购人需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满足采购人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生荣,贺文军,郭瑞权(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34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兴云街2799号
联系方式:0352-5189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晋福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向阳西街市政网络服务中心四层
联系方式:18234237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18234237333
附件信息:
大同市交警支队驾培处办公场所租赁服务.docx126.0K
大同市平城区宝帝名车广场有限责任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191.3K
大同市交警支队驾培处办公场所租赁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2992023CCS00512采购人:大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盖章)采购代理机构:中晋福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0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7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8第六部分合同文本.....................................34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9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大同市交警支队驾培处办公场所租赁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2992023CCS00512项目名称:大同市交警支队驾培处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60000元最高限价:960000元采购需求:大同市平城区范围内,租赁办公场所1套,建筑面积:1200平米——1500平米。(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1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11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大同市平城区向阳西街市政网络服务中心四层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兴云街2799号联系方式:0352-51884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晋福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向阳西街市政网络服务中心四层联系方式:182342373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余先生电话:1823423733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大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代理机构中晋福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大同市交警支队驾培处办公场所租赁服务4资金来源及最高限价财政拨款最高限价:960000元5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 由评审小组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采购人确定6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无7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8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1.供应商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同步生成一个加密文件,一个备份文件,要求均存储在U盘里并密封,待磋商开启现场提交。2.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采用原件扫描件。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jmbs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4.磋商截止时间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无法接收响应文件。5.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后应提交纸质响应文件3份。6.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向阳西街市政网络服务中心四层9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部分文件*响应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见‘响应文件格式’);*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多证合一)(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信用记录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供应商上个季度纳税凭证(增值税)(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按照供应商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或其他佐证材料);供应商企业基本情况及企业简介(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10供应商应提交的技术部分文件*响应一览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进驻方案;房屋环境描述;拟供场所的图片说明;地理位置、交通、周边配套等情况描述;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各项设施维护措施;服务承诺及安全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方案;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11磋商开启1.磋商开启现场须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及笔记本电脑。2.磋商开启时,供应商需在磋商开启现场,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60分钟。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按顺序轮至解密响应文件时未出现但在解密时长60分钟内到场的,其可待剩余供应商完成解密响应文件后解密其响应文件;当所有在场供应商完成解密且在解密时长60分钟内仍未到场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2)供应商未携带CA数字证书或携带了非本次磋商加密用CA数字证书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的;(4)供应商携带的CA数字证书已损坏的。12磋商评审补救措施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启动纸质开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应把磋商开启、评审结果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因停电等客观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3)其他无法正常进行电子开评审的。13磋商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为: 玖仟元整(9000 元)。(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和转账三种方式,由供应商任选其一种方式。本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开户名称:中晋福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开户银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账 号:35210113000002555(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1.磋商保证金交纳时应在银行电汇单“用途”中应填写:(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原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报账,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代理指定账户,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 3.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4.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最迟到账时间):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6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17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由 3 人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18成交服务费的支付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具体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基准价格计算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30.219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小企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19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山西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本项目适用于: 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20% (工程项目为3%—5%)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6% (工程项目为1%-2%)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9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货物的价格折扣,须如实填写《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货物明细表》(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9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9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福利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0备注供应商自行配置电脑进行线上开启解密、二轮报价、询标等其他线上操作流程。注:本前附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软件正确读取数字证书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7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8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3.合格的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服务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报价。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6)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磋商资格;(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5)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4.竞争性磋商费用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上传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九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6.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6.3响应人如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存在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且在执行期间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6.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之前,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3供应商澄清、询问时间及方式:任何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代理机构。7.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5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而无论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报价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等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如有)。响应文件(报价部分、商务、技术文件)按要求加密上传。评审以政采云平台递交的电子版为准。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部分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9.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1)商务部分:*响应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见‘响应文件格式’);*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多证合一)(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信用记录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供应商上个季度纳税凭证(增值税)(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或其他佐证材料);供应商企业基本情况及企业简介(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2)技术部分:*响应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进驻方案;房屋环境描述;拟供场所的图片说明;地理位置、交通、周边配套等情况描述;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各项设施维护措施;服务承诺及安全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方案;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9.3响应文件其他要求9.3.1编排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和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电子响应文件按照“政采云”系统要求,逐条上传,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纸质文件内容应与电子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纸质文件可采用双面打印。9.3.2格式要求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9.3.3纸质响应文件的装订、份数、包装、密封及标记9.3.3.1响应文件的装订供应商需将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政策性要求及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装订为一册。9.3.3.2纸质响应文件的份数本次磋商须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数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4磋商保证金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为:玖仟元(9000元)。(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和转账四种方式,由供应商任选其一种方式。开户名称:中晋福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开户银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账号:35210113000002555(3)磋商保证金交纳时应在银行电汇单“用途”中应填写:(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原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报账,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代理指定账户,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5)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6)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最迟到账时间):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9.5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10、磋商报价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11、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3.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加盖标准公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3.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13.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上传加密文件。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电子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磋商截止时间14.1响应文件须按照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报价无效。15、开启响应文件15.1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启时间,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六十分钟(供应商可在政采云系统中远程解密)。若遇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解密时间,并通知参加该项目的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文件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无效。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2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响应文件要求签署、盖章。补存、修改的书面响应文件应与系统中上传的内容一致,不一致的,以系统中上传的为准。16.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6.4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形式在开启时间前提出,否则不予撤回。17、磋商及其有关事项17.1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主持磋商文件开启会议。磋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7.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8、响应文件的解密18.1本项目不进行公开唱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供应商第一轮报价)进行分别记录,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对其报价进行签字确认。五、磋商程序和要求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最后综合评分方式进行。19、磋商小组组成19.1磋商小组由采购方代表和评审专家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人员总数的2/3。对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并对3家及以上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9.2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9.3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磋商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9.4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19.5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9.6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9.7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20、响应文件审查20.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20.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报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0.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0.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3.2磋商小组要求报价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提出,报价人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需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形式进行响应。20.4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将及时告知有关报价人。20.5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20.6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方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本文件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的;B.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D.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E.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F.响应文件附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G.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0.7响应文件如果未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20.8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有特殊要求外(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进行实质性审查),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0.9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应做‘评审记录’。20.10响应文件评审结束,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1、磋商2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报价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报价人平等的磋商机会。21.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报价人签到的顺序进行。21.3磋商内容包括报价、业绩、服务期限、服务质量保证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报价人就某些磋商事项做出明确的承诺,承诺内容需在山西政府采购网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保存,并加盖报价人电子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1.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报价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22、最后报价(第二轮报价)22.1磋商结束后,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电子形式进行,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将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政采云系统中。在规定时间内未在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也未在系统中上传放弃最终报价函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其第一次报价将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22.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2.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2.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最终报价,同时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放弃最终报价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其磋商保证金。22.3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成员有权拒绝该响应。22.4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2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文件无效:(1)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2)未在指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3)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4)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5)磋商小组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2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3.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3.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4.评审复核24.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4.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5.磋商保密2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5.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5.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6.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27.采购项目终止2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A、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B、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27.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六、签订合同28.签订合同28.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8.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8.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七、服务费29.服务费29.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按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服务费按百分之百收取,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费率 服务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29.2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现金、支票(须倒送)、电汇。八、保密和披露30.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1.披露31.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2.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3.询问33.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采购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询问。33.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2.质疑3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且质疑函必须是书面形式(质疑函范本须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下载专区下载)。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2.2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磋商过程、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2.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32.4无效质疑情形A.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B.不符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特定条件的供应商;C.未在有效期内提出质疑的;D.不同质疑人委托同一人办理质疑事宜的;E.质疑没有明确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F.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2.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32.6质疑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A、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B、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大同市交警支队驾培处办公场所租赁服务二、租赁期限:3年三、项目费用: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预算费用,每年32万元四、租赁要求1、办公场所数量:1套2、建筑面积:1200平米——1500平米3、地理位置:大同市平城区范围内4、办公场所要求:(1)房屋产权:产权清晰,无争议。(2)室内装修:要求简装修,具备门窗套,地铺釉面砖或木地板,内墙刮白,选材等均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3)周边环境:交通方便,便利停车,适应办公。(4)配套设施:水、电、暖、通信等设施设备齐全,具备办公所需的条件。(5)服务:提供租赁场所的物业管理服务。5、其他要求:(1)本项目报价为一次性价格,不得在租赁期涨价(2)签署租赁合同后除不可抗力外不能出现转租、退租等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况。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4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5无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6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资格评审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说明:(1)提供的复印件局部模糊不清晰、无法辨认,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件,以便现场核验,如无法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响应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1响应函按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按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4报价合理有效、唯一报价,且不超过最高限价5响应一览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8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评审小组各成员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列明具体原因,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说明:(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评审小组认定存在重大偏离的,将导致响应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审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9.4条规定的原则。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特别说明5.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5.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6.评审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并记录。三、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1.评审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服务部分。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每个评审因素的得分汇总,符合条件且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评审细则第一部分:商务、技术和服务评分(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序号评审因素评分细则分值(共20分)1服务能力、信誉对供应商实力进行综合评价、比较32同类合同案例以提供的供应商自身合同为准,要求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及项目验收证明材料(或结算凭证)扫描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的得5分。最高得15分。153响应文件编制严谨、规范、条理清晰2第二部分:主观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个人认定)序号评审因素评分细则分值(共65分)1进驻方案对供应商提供的进驻方案,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评分:①完善②科学合理③可行性强④针对性强。好得10-7分,一般得7-3分,差得3-0分102房屋环境供应商以文字与图片等方式描述租赁场所的建筑面积、层次、层高、结构、装修及配套设施(水、电、暖、通信等设施设备齐全,具备办公所需的条件)情况。好得15-10分,一般得10-5分,差得5-0分153地理位置、交通、周边配套等情况供应商以文字与图片等方式描述租赁场所的地理位置、交通、周边配套等情况。好得8-5分,一般得5-3分,差得3-0分 84物业管理服务租赁场所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好得8-5分,一般得5-3分,差得3-0分85各项设施维护措施租赁场所的各项维护措施方案。好得8-5分,一般得5-3分,差得3-0分86服务承诺及安全保障措施服务承诺及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好得8-5分,一般得5-3分,差得3-0分87售后服务方案场所租赁售后服务方案好得8-5分,一般得5-3分,差得3-0分8第三部分:价格评审评审项目评分标准 报价(满分15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15%×100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 报价(满分15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参与响应视同小、微企业。(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所报货物或服务15%、工程3%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第六部分合同草案(可修改)大同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租赁合同书同机管()租字第号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租赁合同书承租方(甲方):大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出租方(乙方):使用方(丙方):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乙方自愿将坐落在的间房屋(建筑面积m²)出租给甲方,租赁用途为机关办公。甲方同意承租该房屋,交由丙方使用。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的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租金按年结算,市财政拨款后立即支付给乙方,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乙方提请甲方付款前,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正规发票,因乙方原因影响付款进度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三、房屋租赁期间,由丙方负责交纳水、电、暖、物业等费用。租赁税费已包含在租金内,由乙方负责按时缴纳。四、乙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符合出租条件。若发生产权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五、乙方协助丙方对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检查,确保使用安全。乙方要加强防水、防电、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向丙方通报安全情况。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丙方在使用期间,非因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应当由乙方承担。六、租赁期间,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乙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丙方自理。七、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因丙方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八、租赁期满,甲方应将房屋交还乙方,丙方因办公需要增扩的设备归丙方所有。如上述房屋需要继续出租,甲方有优先权,但需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九、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应按房屋年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三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乙方未按约定保证房屋安全或未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丙方人员、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十、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房屋及其设备损坏,三方互不承担责任。十一、合同解除:1、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书面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预付租金的,乙方应返还相应期间的租金。①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或被政府部门征用;②因地震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房屋无法满足丙方正常使用需求的。③租赁期内,丙方因上级通知需撤销、迁址而提前退租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租金,赔偿经济损失:①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三十日的;②交付的房屋存在权利瑕疵或其它不符合合同约定情形严重影响丙方使用的;③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④不能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⑤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没有履行影响丙方的正常使用。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十四、其它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年签订一次。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填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自拟)响应函(格式)致:(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响应一览表等。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报价、承诺详见响应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响应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草案》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6、如若我方成为成交人,我方承诺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付成交服务费。所有有关本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联系电话: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响应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无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理人在竞争性磋商、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响应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元供应商全称总 报 价人民币(大写):(小写)¥报 价 明 细人民币(大写): /年(小写)¥ /年服务地点(所租赁场所地址)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企业基本情况表(格式)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营业执照号法定代表人电 话成立时间企业性质注册资金员工总人数组织结构代码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企业简介近三年服务业绩情况表(格式)序号用户单位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服务期限地址123...备注:后附合同等证明材料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序号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偏差说明12345……供应商保证:除商务技术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详细服务方案附件:(一)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采购人):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无违法记录声明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提供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三)政府采购政策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1)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函:我公司于年月日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的招标,项目编号为,交付报价保证金元,该项目结束后请将此款退还我公司账户。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账号:开户银行:供应商:(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1)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大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大同市交警支队驾培处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大同市交警支队驾培处办公场所租赁服务(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大同市平城区宝帝名车广场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26人,营业收入为170.646487万元,资产总额为667.79103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大同市平城区宝帝名车广场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3年12月2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场所租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大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