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中标结果公示(昆明动物园2023)



昆明动物园“保安服务”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昆明动物园“保安服务”

采购单位
昆明动物园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3-12-07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3-11-29
成交日期
2023-12-06

成交供应商
云南中振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总成交金额
¥37.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秦峰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3132166

采购单位
昆明动物园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青年路9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5173511

代理机构名称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3132166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KMZC2023-J3-01872-KMSJ-0139

二、项目名称:昆明动物园“保安服务”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保安服务”
供应商名称:云南中振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开路7号内1号别墅
成交金额(万元):37.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保安服务”

名称:“保安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时间:6个月

服务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应生,张志燕,杨玉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无
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动物园
地址:昆明市青年路92号
联系方式:0871-65173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5楼
联系方式:0871-63132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峰
电 话:0871-63132166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昆明动物园“保安服务”.doc
2023-12-07
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pdf
2023-12-07
下载

其他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pdf
2023-12-07
下载

其他文件
昆明动物园“保安服务”.doc
2023-12-07
下载

昆明市市级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昆明动物园“保安服务”项目编号:昆采竞2023334080集中采购机构: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5楼第一部份邀请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对昆明动物园“保安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相应经营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1.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昆采竞20233340801.2项目名称:昆明动物园“保安服务”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1.4最终报价方式:网上报价1.5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说明和要求1.6项目预算:¥658000.00(陆拾伍万捌仟元整)1.7服务期限:6个月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2.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评分优惠政策。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3.采购文件的获取:3.1时间:详见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有关时间安排。3.2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3.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办理: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响应文件提交:4.1截止时间:详见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有关时间安排。4.2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5.本项目开标方式:网上开标5.1开标时间:详见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有关时间安排。5.2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5.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前熟悉“政采云”相关投标程序,在自有场地配置可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计算机)的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采云”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采购活动。6.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昆明动物园地址:昆明市青年路92号联系人:杨敏电话:(0871)6515454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集中采购机构: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5楼联系人:秦峰电话:(0871)631321666.3监督单位昆明市财政局电话:(0871)635449516.4技术支持系统操作问题:请致电政采云,4008817190(客服热线);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编号:昆采竞2023334080项目名称:昆明动物园“保安服务”2集中采购机构: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5楼联系人:秦峰 电话:(0871)631321663项目预算:¥658000.00(陆拾伍万捌仟元整)4谈判保证金:免收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时起,有效期为30日历天。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政采云”平台7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开标时间:详见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 (http: //www.zcygov.cn)有关时间安排。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8最终报价方式:网上报价最终报价时间: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期间9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10签订合同地点: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商定。11交货时间地点: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执行。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温馨提示:供应商可根据需要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及开展试点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使用“昆明市政府采购金融业务一站式服务平台”中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和保证保险业务。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2、适用范围2.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谈判邀请函中所述的内容。3、定义3.1“采购人”系指本次依法进行政府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昆明动物园。3.2“集中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即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3.3“供应商”系指无条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规定的生产和供货能力,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交完整谈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或供应人。3.4“产品”系指供应商或供应人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供采购所需产品、网络工程、售后服务以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3.5“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或供应人须承担的运输、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3.6“项目”系指供应商或供应人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总称。4、合格的供应商4.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采购的设备、进行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4.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等。4.3供应商索取谈判文件,需完全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4.4具备法人资格同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5、适用法律5.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及由本次采购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6、谈判委托6.1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2供应商谈判成交后不得转包合同内容和肢解合同。7、谈判费用7.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有关的费用。无论在以上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谈判文件的约束力8.1供应商一旦报名参加,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二、谈判文件9、谈判文件构成9.1谈判文件用以阐明采购所需的产品或服务,以及采购谈判程序和合同条款。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邀请函;(2)供应商须知;(3)谈判项目说明和要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5)附件(谈判文件格式)。9.2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3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联系解决。9.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谈判文件,或者谈判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谈判文件无效。10、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主要以“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敬请所有获得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密切关注,作为谈判文件的完整组成部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0.2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同时还将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自行登录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11、供应商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和对采购项目的质疑11.1供应商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送达集中采购机构。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对收到的澄清要求通过书面形式答疑。若涉及到文件实质性内容的须以补遗书方式按程序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提交“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统一通过网络向潜在供应商发布,且供应商不须回函确认,所有获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查看内容。澄清内容还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同时发布。1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须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提交质疑函。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人对收到的质疑,通过书面形式答疑。三、谈判文件的编制12、谈判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2.1供应商提交的谈判文件和相关材料以及供应商与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就有关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12.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公制。12.3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格式为PDF)应与原件大小保持一致,至少不小于A4幅面(纵向或横向),扫描内容应保证清晰可辨。13、谈判文件构成13.1供应商应完整地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13.2供应商编写的谈判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资格、资质及相关证明文件;(2)本次谈判文件中要求填写的其它文件(第五部分谈判文件格式)。14、谈判文件格式14.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格式填写谈判文件,应完整地填写采购文件中的报价书格式和采购分项一览表;14.2供应商需对本采购文件“采购分项一览表”项目段的产品进行逐一报价,不得将完整采购项目段的内容拆开报价。15、谈判报价15.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中的“采购需求(报价)一览表”(格式一)上标明本次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拟提供的总报价和分项报价(如有),总报价和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预算总价和预算单价,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根据谈判的情况,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做最后一次的报价。15.2谈判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15.3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限内,在“政采云”平台进行二次报价。16、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的响应16.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如实、全面响应技术、服务和承诺等投标文件所需内容。17、证明谈判供应商资格的文件及提交要求证明谈判供应商资格的文件及提交要求序号证件(文件)名称提交要求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制作于投标文件指定位置2提供经有资质的非本单位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新设立企业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制作于投标文件指定位置3提供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制作于投标文件指定位置4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年的新设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制作于投标文件指定位置5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年的新设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保资金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制作于投标文件指定位置6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制作于投标文件指定位置7法定代表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制作于投标文件指定位置8《保安服务许可证》17.1提供资格扫描文件和截图时应保证字迹清晰,内容齐全。如因为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扫描件和截图无法识别或者信息不全的,将影响该供应商的报价或者导致报价文件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2报价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后果自负,一经查实,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进行处罚。若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导致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将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17.3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出现的,不通过资格审查:①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情况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③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8、证明产品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详见文件第五部分)19、谈判保证金(免收)20、谈判有效期20.1谈判有效期为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规定的谈判之日后三十(30)天。20.2在特殊情况下,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主要以书面(信函、传真及电报等)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可以拒绝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的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谈判保证金将尽快退回。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谈判文件。21、谈判文件份数和签署21.1本项目为昆明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昆明市“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1.2谈判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谈判文件必须加密,如果谈判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谈判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过程中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谈判文件,因谈判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谈判文件。四、谈判文件的递交22、谈判文件的递交22.1网上递交谈判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传相应谈判项目的谈判文件。23、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3.1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收到谈判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23.2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可以按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自行酌情延长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谈判文件领取者和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24、迟交的谈判文件24.1按照第23条的规定,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将拒绝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谈判文件。25、谈判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5.1供应商在递交谈判文件后,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文件。25.2在递交谈判文件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谈判文件作任何修改。25.3在递交谈判文件至集中采购机构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文件。五、谈判26、谈判开始26.1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将在“谈判邀请”规定的时间和平台,按平台随机生成的顺序分别组织在线谈判。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在线准时参加。27、对谈判文件的初审27.1谈判开始后,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立即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谈判文件的初审,并独立开展初步审查工作。27.2为有助于对谈判文件的审查、评价,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有关澄清或说明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27.3谈判小组将审查谈判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足额提交谈判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谈判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7.4在详细评审之前,谈判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谈判文件将被拒绝。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谈判文件是否实质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谈判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与使用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谈判小组决定谈判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7.5如果谈判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乎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谈判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谈判文件。27.6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谈判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谈判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折扣数与按折扣率为基准计算的折扣数不一致时,以折扣率计算为基准进行修正。27.7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谈判文件中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谈判文件将被拒绝,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27.8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谈判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27.9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决定。28、谈判过程的保密与谈判的澄清28.1谈判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谈判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得向与谈判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8.2在谈判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谈判文件审查、澄清及授予合同等方面向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或参加谈判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谈判文件被拒绝。28.3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就谈判文件中含混之处向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集中采购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28.4必要时集中采购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供应商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谈判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8.5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报价及实质内容。29、谈判小组29.1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9.2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30、对谈判文件的评审和比较30.1谈判过程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30.2采购人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谈判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30.3谈判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采购人将保留否决所有谈判供应商的权利:(1)谈判供应商低于成本价报价的;(2)谈判供应商哄抬谈判报价的;(3)所有方案均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4)经谈判小组讨论,未形成有效竞争的。30.4本项目谈判办法如下:30.4.1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谈判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注: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报价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并满足相关规定的小型、微型报价供应商,其报价扣除10%-20%后参与评审。本项目按报价扣除15%后参与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报价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4.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5.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采购的产品属于环保清单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采购人应当优先采购环保清单中的产品。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7.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的规定,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原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30.5废标情形:(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31、保密31.1谈判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谈判报价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得透露给任意谈判报价供应商或与上述谈判报价工作无关的人员。31.2在谈判报价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谈判报价文件审查、澄清及授予合同等方面向集中采购机构或参加谈判报价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谈判报价文件被拒绝。31.3谈判报供应商不得干扰集中采购机构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否则将终止谈判报价。32、成交结果32.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随机抽签排序。33、成交公示期33.1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公告成交结果。六、授予合同34、合同授予标准34.1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34.2如谈判报价不符合要求或超过预算时,集中采购机构可否决其谈判报价文件并不作任何解释。34.3最低报价不是成交及被授予合同的保证。34.4报价供应商成交后不得转包合同内容和肢解合同。35、成交通知书35.1成交结果公告后,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确认成交通知书已收到。35.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6、签订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文件及澄清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7.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二)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第三部分项目说明和要求保安服务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为保障昆明动物园治安环境稳定,维护公园正常秩序,进行保安服务采购,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门卫,园区巡逻,固定岗位服务及反恐与安保装备、器具的配备,防范公共设施防盗、破环服务,应急服务,防范失火及消防服务,秩序、治安维护服务,防恐、维稳、安全检查、疫情防控服务等,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云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标准(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年龄为20岁至50岁的队长及其他类保安:1.队长要求:年龄:20-45周岁性别:男性身高及健康情况:身高175cm以上,无残疾、无特殊疾病背景: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无明显纹身专业能力:退伍军人或相关安全院校毕业人员,具有安全相关防卫能力及团队管理能力其他:使用普通话,无交流障碍2.驻守岗要求:年龄:20-50周岁性别:男性身高及健康情况:身高170cm以上,无残疾、无特殊疾病背景: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无明显纹身专业能力:能灵活处置突发情况,进行现场安全应急处置其他:使用普通话,无交流障碍3.巡逻、机动岗要求:年龄:20-50周岁性别:男性身高及健康情况:身高170cm以上,无残疾、无特殊疾病背景: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无明显纹身其他:使用普通话,无交流障碍须持有营业执照及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向昆明动物园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保安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保安人员花名册、辖区派出所备案记录等材料。保安工作职责:1.在园区巡逻或定点值守劝导游客不文明行为,劝离园区违规售卖商贩,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2.检查园内用电、用水状况,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及时上报。3.密切注意消防通道指示灯、灭火器、消防设施灯设备设施是否正常、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器,及时处理火警、故障信号,并做好记录,发现有问题的及时上报。4.园内突发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暴力极端事件)时,须及时进行现场人员疏散,同时通知报告公园安全部门,协助进行紧急情况应急处置。5.做好入园人员观察,对于特殊或危险可疑人员及时上报并留意人员动向。6.负责出入口安全情况,及时疏通人流,确保出入口安全无拥堵,入园车辆登记管理,阻止未经报备车辆入园。7.负责对公园临时暂住点进行检查,排查人员情况及安全情况。8.协助昆明动物园进行反恐防暴应急演练,参加昆明动物园组织的安全相关培训。9.完成昆明动物园交办的相关工作事宜。(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昆明动物园共有22个点位,均须24小时安排保安人员巡逻及驻守,保安人数不少于40人,其中队长不少于2人,驻守岗人员不少于18人,巡逻、机动人员不少于20人。要求派驻公园安保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工证。(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薪资加保险(雇主险、意外伤害险等保险)。符合《云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服务期限为6个月。(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符合《云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要求。(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保安人员会使用反恐防暴器具及消防器具,参与公园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暨消防演练、反恐防暴应急预案演练,每月协助完成一次消防检查,根据公园不同时期的入园人数增长情况增派支援保安,完成公园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宜。中标公司须为保安人员配备对讲机不少于22个、防刺服不少于30件、头盔不少于30顶、齐眉棍不少于22根、橡胶棍不少于22根、盾牌不少于、执法记录仪不少于10台等、自卫喷雾剂不少于22个、手电不少于14把、腰叉不少于4个、脚叉不少于4个。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方、使用方与卖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方、使用方与卖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使用方提供的一切线材、设备及外部设备、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卖方应承担的义务。(5)“买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6)“卖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7)“使用方”系指具体使用货物和接受服务的单位。2、技术性能2.1卖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相应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3、专利权及版权3.1卖方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卖方负全部责任。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制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5、装运条件5.1根据买方指定地点,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5.2货物和服务交付使用,并提供所需单据的日期视为交货日期。6、付款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6.2卖方应按照与买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向买方、使用方提供下列单据,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1)发票;(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等;(3)装箱单;(4)使用方加盖公章证明交付使用合格的验收单。6.3付款方式:设备到位、运达现场、验收无损坏支付合同全款的90%,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支付合同全款的10%。7、伴随服务7.1卖方应按照国家“新三包”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7.2除第7.1条规定外,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3)在合同中卖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4)在货物交货现场就微机及外部设备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使用方人员进行培训.7.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8、质量保证8.1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8.2有相应的认证证书;8.3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拆箱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8.4根据省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全权委托使用方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8.5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必须主动协助使用方对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8.6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使用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9、检验9.1在发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9.2使用方将在卖方交货现场组织验收,如果线材、设备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相符,由使用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验收单,并支付相应的货物款项。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使用方应报请当地质检部门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9.3验收不合格的货物,卖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逾期按交货延误予以处罚。10、索赔10.1使用方有权根据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10.2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使用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使用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使用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用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卖方必须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使用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10.3如果在使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使用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使用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11、卖方交货延误11.1卖方应按照“货物供货一览表”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和提供服务,并交付使用方验收使用。11.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终止合同。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买方和使用方。买方、使用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11.1条规定对卖方进行制裁的权力。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合同标的金额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200%)计收,赔偿的期限及赔偿期限过后合同的履行事项,买方和使用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13、不可抗力13.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1条、12条和17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买方、使用方和卖方商定的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和使用方。除买方和使用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时,买方、使用方和卖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税费14.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15、履约保证金15.1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天内,通过境内的任何一家银行,向买方提交: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开户行:、账号:)。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货物验收合格后三十(30)天。15.2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可采取银行本票、支票的形式交纳。15.3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15.4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期满后60天内退还给卖方,不计利息。16、仲裁16.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方、使用方和卖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后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16.2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昆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6.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买方、使用方和卖方均有约束力。16.4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17、违约终止合同17.1在买方和使用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和使用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1)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和使用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卖方在收到买方和使用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买方和使用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3)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17.2在买方和使用方根据上述第17.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买方和使用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买方和使用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8、破产中止合同18.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和使用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卖方中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和使用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9、转让19.1除买方和使用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0、合同生效及其它20.1合同应在买方和卖方签字,并在卖方向买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及交纳中标服务费后生效。20.2本合同一式三份,以中文书写,货物买方、卖方各执一份,集中采购机构存查一份。20.3本合同货物和服务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买方全权委托使用方与卖方进行处理。20.4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使用方、卖方、买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0.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合同格式合同登记编号:<合同编号>采购合同范本(仅供参考)(以下简称“买方”)和(以下简称“卖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关于昆明市级政府采购[昆采XX***]号的招标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卖方提交的报价文件和采购设备一览表;技术规格响应表;服务承诺;成交通知书;买方、卖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设备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设备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4.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在采购设备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5.付款条件本合同设备的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规定。6.交货时间和地点本合同设备的交付时间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设备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交货地点由买方指定。7.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设备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由买方全权委托使用方直接与卖方进行处理。8.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经买方、卖方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公证后生效。买方(单位盖章):卖方(单位盖章):地址:地址: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年月日年月日注:此范本仅为普通格式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双方可根据最终达成的成交内容进行调整、修改、补充,正式合同以采购双方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为准。5.谈判文件格式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它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以致投标文件查找不到有效文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2、格式文件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全面、正面回答;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须按要求完整提供;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有效及准确的;4、评审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6、凡要求签字、盖章的必须按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字、盖章。一、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二)提供经有资质的非本单位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新设立企业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三)提供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四)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年的新设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五)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年的新设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保资金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六)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七)法定代表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格式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报价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携带数字证书参加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组织的昆明动物园“保安服务”。委托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职务联系电话授权委托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同时,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否则,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代理人无权再委托第三方,特此委托。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日期: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八)《保安服务许可证》二、报价文件格式格式一:采购需求(报价)一览表采购需求(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昆明动物园“保安服务”项目编号:昆采竞2023334080标段标号标的名称服务内容、标准及要求数量计量单位预算单价(元)服务地点A1昆明动物园“保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说明和要求”1年¥658000.00(陆拾伍万捌仟元整)采购人指定A包总报价:注:A包报价已包含人员劳动报酬、保险、服装、工具及耗材、税金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日期:年月日格式二:报价组成要求:1.表格形式。2.根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的内容及要素据实填报。如有缺项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日期:年月日格式三:谈判书谈判书致: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根据贵方对昆明动物园“保安服务”竞争性谈判的谈判文件,我单位(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_____参加投报,为此:1、提供谈判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报文件;2、我方承诺已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3、我单位(或公司)同意以下事项:(l)本次投标报价中规定的标段为____标号为,投报总价为_____(人民币:元);(2)遵守谈判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3)向贵方提供所有与谈判项有关的真实有效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4)如我方投报被接受,我方将按投报文件的承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5)本投报文件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谈判后30日,在此期间本投报文件之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6)如果我方投报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成和质量保证期满为止,本投报文件保持有效;(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报或收到的任何投报;(8)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次投报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承诺的一切证明材料;(9)我方已全部接到贵方的谈判文件,包括各种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没有任何缺页、少页的现象;(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报文件,包括投报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承诺:若我方成交,在采购人需要追加设备的情况的时候,在不改变招(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保证供货;(12)我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愿意由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报人的;(3)与谈判采购单位、其他投报人恶意串通的;(4)向谈判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谈判过程中与谈判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投报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如果出现上述情形,即使成交,也接受成交无效的结果。4、如果成交后发现我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愿意接受不予退还交纳的投报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报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日期:年月日格式四:谈判承诺书谈判承诺书(投标人)本企业作为参与昆明动物园“保安服务”竞争性谈判的谈判供应商,现作如下承诺: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2、不与其他谈判供应商串通投标,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谈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参加本采购项目的谈判。4、不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串通谈判,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采购人、谈判小组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昆明市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出现上述行为,本谈判供应商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日期:年月日格式五:同意谈判文件条款声明同意谈判文件条款声明致: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为响应你方组织的昆明动物园“保安服务”竞争性谈判活动,我方在参与谈判前已详细研究了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谈判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并同意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日期:年月日格式六:服务质量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日期:年月日格式七:人员配备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人员基本情况及资质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核验,此处无须提供。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承诺提供服务和配备符合采购需求的人员,将视为虚假应标,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格式八:业绩业绩列表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合同签订时间备注123……要求:1.提供不少于3个保安服务类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至今)。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的视为无业绩,将不通过符合性审查。附: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日期:年月日格式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昆明动物园的“保安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A01昆明动物园“保安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温馨提示:请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划型和附1、附2、附3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真实情况、正确填写行业划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二)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请在对应的处打“√”1、是()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2、否()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日期:年月日(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请在对应的处打“√”1、是()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否()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日期:年月日附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的规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工业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交通运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信息传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附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附3:如何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数量?工信部在答复“关于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不明确问题的咨询”问题时,对“从业人员”做了解释,主要依据的是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2021),今天给大家总结一下:第一,单位从业人员主要包括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以及其他就业人员;第二,从业人员不包括:(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2)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3)本单位以劳务外包形式使用的人员。这里要注意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的不同,劳务派遣是从劳务派遣公司聘用的人员,属于接受劳务派遣一方的从业人员;而劳务外包是把一部分工作包给别的公司去做,比如建筑公司把一部分工程包给其他公司去做,那么这个接受分包的公司的人员就不属于建筑公司的从业人员。第三,在岗职工是什么意思呢?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在岗职工还包括:(1)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如使用的农村户籍人员);(2)处于试用期人员;(3)编制外招用的人员,如临时人员;(4)派往外单位工作,但工资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如挂职锻炼、外派工作等情况)。第四,企业划型时,应将分公司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纳入合并计算。昆明动物园“保安服务响应文件2.9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9.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昆明动物园的“保安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A01昆明动物园“保安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云南中振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67人,营业收入为1211.294385万元,资产总额为879.48950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云南中振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日期:2023年12月06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温馨提示:请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划型和附1、附2、附3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真实情况、正确填写行业划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中振保安142中振保安汇聚平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