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 测绘设计中标结果公示(鞍山腾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
项目名称
鞍山腾鳌经济开发区城区排水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202321030052307288
标段(包)名称
鞍山腾鳌经济开发区城区排水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测绘设计
标段(包)编号
202321030052307288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时间
2023-12-08
公示结束时间
2023-12-10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其他公示内容
监督部门
海城市建筑业事务分中心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张俊
监督部门电话
0412-3298277
招标人
鞍山腾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海城市腾鳌镇太子河路
联系人
董维福
电话
0412-8316359
邮箱
70603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
联系人
陈金龙
电话
0412-2592001
邮箱
lnbozhong@126.com
中标候选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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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1
辽宁鞍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0
3.1元
达到国家、行业设计规范、规程合格标准
60
2
鞍山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0
3.15元
达到国家、行业设计规范、规程合格标准
60
3
辽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单位(鞍山市嘉恒房屋面积测绘有限公司)
0
3.15元
达到国家、行业设计规范、规程合格标准
60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辽宁鞍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韩义东
[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201647218)
2
鞍山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刘骜烈
[给排水高级工程师](00086586)
3
辽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单位(鞍山市嘉恒房屋面积测绘有限公司)
王明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181103193)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辽宁鞍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
2
鞍山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测绘乙级]
3
辽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单位(鞍山市嘉恒房屋面积测绘有限公司)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
鞍山腾鳌经济开发区城区排水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测绘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编号:202321030052307288项目名称鞍山腾鳌经济开发区城区排水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鞍山腾鳌经济开发区城区排水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鞍山腾鳌经济开发区城区排水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2321030052307288202321030052307288202321030052307288标段(包)名称鞍山腾鳌经济开发区城区排水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测绘设计鞍山腾鳌经济开发区城区排水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测绘设计鞍山腾鳌经济开发区城区排水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测绘设计标段(包)编号202321030052307288001202321030052307288001202321030052307288001公示开始日期2023年12月08日公示结束日期2023年12月11日标段(包)性质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发布媒介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公示内容监督部门海城市建筑业事务分中心项目来源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监督部门联系人张俊监督部门电话0412-3298277招标人鞍山腾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邮箱706037@qq.com地址海城市腾鳌镇太子河路海城市腾鳌镇太子河路海城市腾鳌镇太子河路联系人董维福电话0412-8316359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lnbozhong@126.com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联系人陈金龙电话0412-2592001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分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1辽宁鞍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89.973.1%达到国家、行业设计规范、规程合格标准602鞍山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62.743.15%达到国家、行业设计规范、规程合格标准603辽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48.41联合体单位(鞍山市嘉恒房屋面积测绘有限公司)3.15%达到国家、行业设计规范、规程合格标准60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情况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经理(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1辽宁鞍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韩义东[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201647218)2鞍山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刘骜烈[给排水高级工程师](00086586)3辽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单位(鞍山市嘉恒房屋面积测绘有限公司)王明[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181103193)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响应情况1辽宁鞍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测绘乙级]2鞍山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并且[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并且[测绘乙级]3辽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单位(鞍山市嘉恒房屋面积测绘有限公司)[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并且[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测绘乙级]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 测绘设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