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12366热线工作时间段咨询服务外包中标结果公示(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2023)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12366热线工作时间段咨询服务外包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QC-2023110374D(招标文件编号:QC-2023110374D)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12366热线工作时间段咨询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电智恒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赛虹桥街道凤台南路138号3楼305室
中标(成交)金额:356.508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电智恒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12366热线工作时间段咨询服务外包项目
由中标供应商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12366热线工作时间段(指工作日9:00至17:00)30条线路的咨询服务、场地、办公设备、专线线路等,通过远程电话咨询方式为南京市纳税人、缴费人提供12366热线咨询服务,并配合税务机关做好紧急问题响应、出具咨询分析报告等相关工作。供应商需同时考虑未来扩容的可能性。
详见采购文件。
项目整体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韦刚(组长)、卞艺杰、孙莹、郑蕴秋、徐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20%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若计算标准低于4000元的,则按4000元收取。付款形式:网上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并在转账或电汇时,备注“项目编号+代理费”字样。开户行信息单位名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万达广场支行账号:515769533053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8416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300号
联系方式:芦科 025-84570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联系方式:佟仁萍,025-83370296-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仁萍
电 话: 025-83370296-71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12366热线工作时间段咨询服务外包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江苏省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16:24
评审专家名单
韦刚(组长)、卞艺杰、孙莹、郑蕴秋、徐雷(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356.508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佟仁萍
项目联系电话
025-83370296-710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3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芦科 025-84570855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佟仁萍,025-83370296-710
附件:
附件1
74D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2
74D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12366热线工作时间段咨询服务外包项目定稿11.20.pdf
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6.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的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12366热线工作时间段咨询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12366热线工作时间段咨询服务外包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南京移呼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77人,营业收入为2593.76万元,资产总额为1173.5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O企业名称(盖章):中电智恒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2月11日etbyoP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2.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12366热线工作时间段咨询服务外包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