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升级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宁陵县城市管理局2023)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商宁财采磋-2023-55
2、采购项目名称:宁陵县城市管理局宁陵县永乐路及清水河南侧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9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E4114002441D07150001001
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
河南浩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双八镇双八城市花园院内5号楼3单元1楼东户
2,052,360.00
元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宁陵县城市管理局宁陵县永乐路及清水河南侧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宁陵县城市管理局宁陵县永乐路及清水河南侧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30日历天
刘旭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 241151575279)
E4114002441D07150001002
宁陵县城市管理局宁陵县永乐路及清水河南侧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河南仲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黄河路通达七路路东传化公路港222室
1,537,600.00
元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宁陵县城市管理局宁陵县永乐路及清水河南侧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宁陵县城市管理局宁陵县永乐路及清水河南侧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30日历天
王大照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241131335126)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瑞霞、孙景龙、周珂(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由成交供应商递交。第一标段收费金额:22523.6元;第二标段收费金额:17376元。
收费金额:39,899.6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陵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宁陵县金山路与张弓路交叉口东二百米路北
联系人:丁继业
联系方式:0370-7818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常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5号
联系人:李季
联系方式:17698905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季
联系方式:17698905373
磋商文件-道路升级改造1.pdf
宁陵县城市管理局宁陵县永乐路及清水河南侧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编号:商政采【2023】829号采购编号:商宁财采磋-2023-55采购人:宁陵县城市管理局代理机构:中常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二三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竞争性磋商办法竞争性磋商办法前附表1.初步评审标准2.竞争性磋商评审标准3.竞争性磋商结果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五、施工组织设计六、项目管理机构七、资格审查资料八、其他材料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宁陵县城市管理局宁陵县永乐路及清水河南侧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条件:中常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宁陵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宁陵县城市管理局宁陵县永乐路及清水河南侧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二、磋商内容:1、项目名称:宁陵县城市管理局宁陵县永乐路及清水河南侧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2、采购编号:商宁财采磋-2023-55招标编号:商政采【2023】829号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预算金额:3594442.13元5、控制价:第一标段:2054943.24元;第二标段:1539498.89元。6、采购范围及规模: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两个标段。第一标段:宁陵县永乐路(科技大道-葛天大道)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标段:宁陵县清水河南侧道路升级改造工程。8、工期:30日历天9、质量要求:合格10、建设地点:宁陵县三、供应商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供应商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年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任意一年度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可提供从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金证明)。3.4本次招标要求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3.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磋商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sqggzy.com)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者登录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4.2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4.3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特别提醒:未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1.网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9时00分。2.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席位八。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1日9时;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10时;注:在规定时间内因供应商原因,无法完成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5.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供应商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注: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供应商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不负法律责任。七、联系方式:采购人:宁陵县城市管理局地址:宁陵县金山路与张弓路交叉口东二百米路北联系人:丁继业电话:0370-7818566采购代理:中常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季联系电话:17698905373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5号2023年11月29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宁陵县城市管理局1.1.3代理机构中常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宁陵县城市管理局宁陵县永乐路及清水河南侧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1.1.5建设地点宁陵县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3.1采购范围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1.3.2工期3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4.1供应商资质条件和能力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1.9.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1.10分包不允许分包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谈判答疑纪要等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3.3.1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竞争性磋商截止之日起)3.4.3签字盖章要求若需签字是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若需盖单位章是指盖单位公章,其他如“投标专用章”无效。签字及盖章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5.1竞争性磋商时间和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3.1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构成:由相关方面的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共3人组成。6.1竞争性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1-3名6.4.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履约保证金额:中标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转账、履约保函或电子履约保函。使用电子履约保函的请通过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保函平台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保函信息与项目关联绑定、自动验真。具体操作参照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2020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公告》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日历日6.4.3.2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中标金额的40%。是否要求中标单位提交电子预付款保函:(是□、否□√)电子预付款保函担保金额:等同预付款金额。电子预付款保函开具:应通过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保函平台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保函信息与项目关联绑定、自动验真。具体操作参照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2020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公告》提交电子预付款保函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历日。预付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或提交电子预付款保函且具备实施条件后2个工作日内。6.4.3.3付款方式双方协商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控制价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8.2代理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由成交人递交。8.3知识产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8.4解释权1.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3.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4.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8.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因全程取消纸质文件,本项目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答疑等内容要求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均采用网上方式进行。2、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应实时保持交易系统处于登录状态,确保能及时收到评标评审专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因网络安全的需要,登录后长时间不操作将自动退出登录状态,建议供应商5分钟刷新一次。3、澄清、说明需要上传交易系统的文件,必须是PDF格式并且加盖有供应商电子签章。如果文件是用word编辑的,供应商可点击文件左上角文件选择“输出为PDF”,将word文件转变为PDF格式后加盖电子签章上传。4、评审专家对供应商澄清的要求有时间限制,并且在澄清页面有倒计时提示,供应商应在评标(评审)专家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操作。5、关于启用新版招标人工具箱和供应商工具箱(2020.6.23版)的通知,具体内容请详见交易中心2020年7月11日首页-通知公告。6、市场主体诚信库2020年1月2日起正式启用,供应商提供的企业资质、业绩、获奖等客观资料上传至市场主体诚信库对应位置(涉密的除外),由评标评审专家予以认定,没有上传的视同没有提供相应评审资料,不再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交原件。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创新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落实绿色发展、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监狱发展政府采购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8、关于启用大数据分析监测预警功能的通知:对参与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同一标段(包)的投标人(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大数据分析系统会将监测信息在电子评标系统中给予预警提示:1)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2)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或者上传;3)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IP地址上传;4)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工程预算由同一预算软件(同一把预算锁)编制。存在上述预警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和能力。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提供代理服务的;(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分包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包。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2.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竞争性磋商办法;(4)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1.2根据本章第2.2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2.2.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五、施工组织设计六、项目管理机构七、资格审查资料(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身份证,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施工合同;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证明材料。姓名年龄学历学历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拟在本合同任职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学校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附3: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七、资格审查资料八、其他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不符合则无需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情况说明(如不符合则无需提供)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投标产品如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则必须提供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目录内的产品,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关于监狱企业(如不符合则无需提供)1.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附证明材料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磋商报价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不符合则无需提供)1.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附声明函(无声明函磋商报价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年月日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附件1:二次报价表(最终报价表)项目名称及标段供应商名称报价大写:小写: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